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于此之后,仙妖两界的首领便从此销声觅迹。
又过了两百年,就在如今的伏魔岭之中,银狐女王突然现世,手持“银夜”将昔日的仙界至尊,无念,当场斩杀。
此事一出,整个仙界为之震荡。无人肯信,那个被银狐女王玩弄于鼓掌之间的男子,竟然是他们昔日的无念仙尊。
说到这里,鼠无胆突然停下,将桌上的茶杯取来,自己倒了杯水喝下,目光将众人一一扫过,见众人听得兴致大起,鼠无胆脸有得色,这才接着说了下去。
银狐女王将无念仙尊斩杀于伏魔岭后,便重新聚集妖众,大举进攻仙界,誓要要仙界荡平,成就一番女王霸业。
岂料,被银狐女王杀死的无念仙尊尸首,于伏魔岭上因怨念太深,遂成了魔道。
无念仙尊身前便法力高深,死后魂魄因怨念而堕魔,终成了这世上的第一个魔王。
自此之后,魔道崛起,世间怨灵,执念皆可成魔,魔界没过多久便壮大起来。就在妖界即将要荡平仙界之时,魔王率领众魔将银狐女王掳走。
“掳走?他怎么不杀了那女人?”锦黄天最是口快,好奇之下忍不住开口问道。
闻言,鼠无胆将手中茶盏猛地往桌上一拍,一双又黑又圆的眼珠,提溜转了一圈,神秘兮兮地说:“杀?魔王怎么会甘心杀了那女人!”
“银狐女王不是杀他的仇人吗?为何不甘心……难道?”锦黄天的追问,让鼠无胆顿时有了些成就感,便做足了说书先生的样子,接道:“你可知道,那银狐女王为何能杀将无念仙尊斩杀于伏魔岭?”
“为何?”这次发问的亲儿。
锦黄天见是亲儿,连忙收起架势,笑眯眯地带了几分谄媚,道:“回禀姑娘,因为那银狐女王正是无念仙尊的妻子,那日伏魔岭上,银狐女王是用她刚生出来的幼子做胁,才有机会杀了无念仙尊。也正是为此,无念仙尊才能有如此深的怨念。”
“她,竟然……那他们的孩子呢?还活着吗……”亲儿听着,不禁觉得残忍。
“这个倒没人知道。想来那孩子定是死了……”鼠无胆考虑了片刻才回道。
锦黄天摸着下巴,突然想起什么似的,问道:“魔王把那银狐女王掳去了哪里?而且你一开始说这伏魔岭和无法之咒有关,怎么听完了也没见这两个有什么关系。”
鼠无胆嘴角扬起几丝,意味不明的笑意,道:“非也!你且认真听完,便知我为何这么说了。”
原来,当年银狐女王与无念仙尊大战三十昼夜之后,银狐女王见两人势均力敌,即使再打下去,也分不出胜负。而且,当时她的“银夜”似乎出了问题,银狐女王怕再战下去,会最终落败,遂与无念仙尊做了个交易。内容便是,此战无念仙尊胜出,但他要陪她百年。
许是,为了保全整个仙界,无念仙尊同意了。带领众仙回到仙界后,便以闭关名义,不再现身。其实,是离开仙界去旅行当初对银狐女王的诺言。
当初,银狐女王与无念仙尊约定见面的地方,便是现在的无法之地。
那时,这里还只是一片蛮荒,渺无人烟,正好方便二人厮守。百年之中,银狐女王用她独有的媚骨终于收服了无念仙尊的心,两人相爱,并诞下一子。
然,银狐女王突然接到族内迷信,说族内亲族因她擅自离去,而受到牵连,正要将其法办。无念便跟着银狐女王一同往妖界赶去。却不料,刚出了无法之地,银狐女王便对无念狠下杀手。
至于,魔王将银狐女王掳去了哪里,自然便是他们最初开始的地方,恶城。
传说,魔王为了困住银狐女王,不惜用自己的魔身为代价,对银狐女王和这地方一同下了诅咒。
这诅咒的内容便是,银狐女王终其一生都无法离开这里,而且这个地方禁止使用任何法术。
“那这么说,那银狐女王现在还在恶城?”亲儿不甘心地追问道。
水无常却突然开口,道:“银狐女王的事,距今已过了太久。即便是妖,想来也有寿终正寝的时候。”
话音刚落,一直沉默的阿木,不知为何,回头看向一旁脸色凝重的洪荒妖兽。
第221章 新任情敌()
对此,众人倒是没有太在意,唯独暝风面色也带着几分古怪。亲儿问了,暝风倒没说什么,只催促着赶紧上路,说在这恶城都呆得腻了。
红大海带着五名红满江的心腹,收拾了简单的行礼,与阿木和亲儿等人一道启程。众人刚走没一会儿,就听见身后传来一个女人的叫喊声。
“等等我——!万妖王,你怎么可以这么不守信用?”
众人闻声回头,发现参伶俐不知从哪里得知了消息,竟一路小跑着追出城来。暝风和锦黄天不约而同地望向阿木,一脸坐等看好戏的表情。亲儿倒是这才记起,还有个参伶俐在。
“阿木,她也要跟我们一起上路吗?”亲儿随口问道。
阿木面色难得有几分尴尬,撇眼看向红大海,问道:“是谁告诉她,我们启程的时间的?”
红大海干咳了两声,看了亲儿一眼,道:“老夫也不太清楚……”亲儿见红大海将目光移向自己,遂更加疑惑起来。她可不记得自己什么时候告诉过参伶俐这事儿。
正当亲儿疑惑之际,参伶俐已经到了众人跟前。许是,跑得太急,参伶俐平日在血参一族中,又都是公主做派,估计长这么大头一次跑这么快。所以,也就百十来丈的距离,生生让她跑出了上百里路的效果。
亲儿见参伶俐满脸的汗珠,披散在肩头,黑茸茸的长发被风吹得黏在脸侧,她也顾不上拨开。头顶发髻上的玉簪,已被她晃得松脱,耷拉在一边,整个人都像是刚被人从歹徒手里救出来似的,遂即心底对这年纪比自己还小的姑娘起了怜悯,忙上前,帮她将乱发理顺,道:“伶俐姑娘,豪火獵猪已然已经不能再伤害你了,你为何不回家去呢?”
参伶俐本来觉得亲儿这人还挺和蔼,可一听她是想让自己回家,不让自己跟着大家一起上路,立时便怒眉冷对,手上施了劲,将亲儿的手从自己脸旁拍开,冷声喝道:“你是怕我比你长得漂亮,夺了他的心,所以才不想我跟你们一道吧?”
说完,参伶俐还不忘闪身,退后了一步,与亲儿拉开距离。再撇眼将亲儿仔细打量了一番,目带鄙夷地冷笑了一声,遂才望着亲儿身后的阿木,质问道:“万妖王!你明明答应过我,要带我离开的,为何不履行承诺?”
阿木本来确实对这参伶俐有几分愧疚之心。毕竟,他之前和洪荒妖兽一口气黑了这姑娘,七颗百年参果。况且,这参伶俐妖龄尚幼,恐怕一共也就这么几颗。所谓吃人的最短,拿人的手软。阿木和洪荒一开始就没打算带参伶俐上路,所以面对她时一直是有些心虚的。
但方才,阿木见到参伶俐对亲儿的态度后,那几分愧疚便顷刻散去,再也没了踪迹。甚至,对参伶俐还起了几分莫须有的厌恶,遂语气也不怎么好听起来。
“承诺?我何时对你有过承诺。”阿木冷笑反问。
参伶俐被阿木的态度气得一滞,连话都问不出来了。缓了半晌,眼圈都快被她自己憋红了,才指着阿木,斥道:“你堂堂万妖王,竟然食言而肥!知不知羞?”
“你认错人了吧。我可不是什么万妖王,也不认识姑娘你。方才你对我的女人,出言不逊,麻烦姑娘道歉,否则别怪在下对你,不客气。”阿木说着,眼底冷光一闪而过,参伶俐站在一丈之外,后背竟都起了层冷汗,心道竟然还说我出言不逊,简直就是恶人先告状!
参伶俐觉得异常委屈,本来她认为自己对剿灭豪火獵猪有着居功至伟的功劳,万妖王这帮人定然要对她礼待有加才对。岂料,这万妖王不但没有信守当日的诺言,带她一起离开这里。还对她的态度,如此恶劣。想来这还是参伶俐有生以来头一次,被男子如此对待。
心底竟生了丝奇怪的斗志,她想要证明给阿木看,比起眼前这个相貌丑陋的亲儿,她参伶俐才是他该另眼相待的女子。
有时,命运就是这般蹊跷,总是会遇到一些,无心插柳柳成荫的妙事。
至于,是福是祸,也只有日后才能见分晓。
许是,从小在血参一族里,从无人敢违逆自己的心意,便养成了参伶俐霸道又好胜的性子。此次,阿木明显偏袒亲儿,参伶俐心中怨念,对着亲儿的态度便愈加不善。
“跟她道歉?休想……不如直接杀了我。”参伶俐微微仰着下巴,一脸坚贞不屈地模样说道。
阿木紫眸凝成一线,正要发作,锦黄天就跑上来,别有用心地劝道:“大哥,你别生气呀。这参伶俐姑娘定然也只是口硬心软罢了。要不我替姑娘给嫂子道个歉,大哥你就别跟小丫头一般见识了。”说完,还不忘用手在背后,拽了拽阿木的衣服,示意他给自己个台阶下。
阿木在心底好笑,想来这锦黄天又对这参伶俐有了那种心思,这才突然插嘴进来。
锦黄天这番作态,被暝风瞧见,笑谑道:“你和她倒也合衬得紧,一个兔子,一个人参。正好可以炖成一锅……”暝风话刚说完,就被锦黄天用白眼无声击杀了一百遍。
阿木也不想真得驳了锦黄天的面子,但又不像就这样放过参伶俐。正好亲儿开口道:“阿木,算了。她也没把我怎样,看阿黄这么喜欢,我也不会跟她计较的。”
闻言,阿木这才勉强允了。锦黄天欢天喜地地跑到亲儿跟前,躬身做了个揖,道:“多谢嫂子大人大量,以后端茶倒水,捏腿捶背,嫂子尽管使唤。”
亲儿听了,被这锦黄天给逗乐,遂无奈摇头,道:“落月要是知道你见一个喜欢一个,肯定再也不理你了。”
锦黄天立时换上严肃的表情,道:“不不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