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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酋长到球长-第77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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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在船上颠簸了许久的家养动物似乎已经忘记了如何在野外生存,但不重要。这里不是野外,只是一个辽阔的以万平方公里算的饲养室。只需要会吃、会喝、会繁衍就够了,不要说逃避捕食者,就连牛尾巴的作用都可以退化了——这里暂时还没有大型的吸血牛虻。

    或许几十年后野猪、野牛和野羊会泛滥成灾,但那时候最有吃货精神的一个族群的移民就会来到这里,生态平衡由他们来守护吧,顺便为第一批来到这里的移民提供一些可能的食物。

    数天之后,休息过后恢复了精神、平息了因无边大海而厌倦的情绪后,重新登船。

    这里只是澳洲濒临印度洋的海岸,当然此时或是以后都不会叫澳洲了,但是翻译成汉语陈健已经想到该怎么翻译了。

    在河口看到的那些黑天鹅,可以转译的时候简称为黑鸟,黑就是玄,出口转内销再转回来就是玄鸟。玄鸟和朱雀都是鸟,朱雀又掌管南方,同时按照五行学说朱雀又有夏季之意,这里恰恰和北方冬夏颠倒。又说朱雀五色斑斓,在澳洲南部还是可以看到极光的,描述基本吻合。正所谓天命玄鸟、降而生商,简狄正是吞了五色的玄鸟卵为生出了商契。

    是叫朱雀洲、殷洲、契洲、陵光洲、赡部洲,亦或是别的什么名称,那就是日后再论的事了。

    即将起航的时候,兰琪看着被林曦带上船的剪短了翼羽的黑天鹅,忽然想到了一件事,笑道:“算起来,如果下一次还有朝贡以及需要维持和明帝国皇室之间的关系,这黑天鹅倒是可以作为贡品。”

    陈健点头道:“嗯,的确挺罕见的。”

    兰琪笑道:“不是罕见,庄子曰:夫鹄不日浴而白,乌不日黔而黑。这可以告诉他们古人之言未必不可改。只是我有一点特别奇怪的地方。”

    “怎么了?”

    “为什么我在望北城跟着林子规读《庄子》之类的书籍的时候,很多故事真的听过,就像是秋水之类的篇章,简直和数百年前书上的那些故事一模一样,除了是文言而非白话之外。世上真有这么巧合的事?还是说……咱们的祖先,真的是从这边迁徙过去的?”

    疑惑地摇摇头,忽然问道:“你知道关于天鹅和乌鸦的下一句是什么吗?”

    “相濡以沫,比如相忘于江湖。你想问他道统与万民的生存,哪个更重要?皇帝不会回答的。”

第六章 进化论(上)() 
兰琪的疑惑不只是她自己的疑惑,而是船上许多人的疑惑,疑惑于文化的太多相似之处与故事的太多巧合之处。

    这样的讨论已经不是第一次了,船上无聊的生活也成了陈健给水手们读书的日子。

    从《庄子》读到《三国》,从《史记》读到《水浒》,只剩下男性水手的时候也会读读《金瓶梅》或是以批判为名读读那些市井书籍。

    船上的生活就这样变得有趣多了,一个个原本不熟悉的名字也逐渐成为了日常讨论的内容之一,譬如刘关张譬如水浒英雄再比如墨子庄子这些先贤。

    很多人忙着将这些书籍翻译成白话文,准备回去之后就印刷。文化的相近性让船上的人更喜欢这些书籍,而很难接受欧洲的一些以基督教为核心价值观的故事,就像是哈姆雷特的纠结是船上的人所根本不能理解的一样。

    这些人最喜欢的还是那些先秦的书籍,即便翻译成了白话文,其中的风韵仍旧不减,隐隐可以想象到当时那个时代变革的年代所发生的论战、疑惑、求索。

    一旦过上这种有吃有喝、每天有人读书就像是连载一样期待故事的日子,这种航行也就变得有趣起来,这些故事也更能深入人心,让人印象深刻。

    船队就这样慢慢地沿着不叫澳大利亚的澳大利亚绕行,从印度洋绕到了南端,再围绕着新西兰转了半圈登陆。

    看到了罕见的低纬度极光,和毛利人部落交易了些小玩意,与毛利人碰了碰鼻子,观看了一场吃人的盛宴,考察了毛利人氏族社会解体的生态结构,顺便送了几个部落几十把钢刀和十三副铠甲,与一伙和船队众人起了冲突的部落打了一仗。

    陈健也算是做了一件可以在博物学史上留名的大事,带着人在新西兰亲眼看到了高达三米多的恐鸟,抢走了几只恐鸟的幼崽,也见识到了翼展在三米多可以轻易抓碎人颅骨的哈斯特鹰。

    打死了两只恐鸟,尝了尝味道,发现肉有点柴,并不好吃,而且有浓重的腥味。恐鸟蛋足足有三十四厘米那么长,味道也就那么回事。有船队有交易的毛利人教了陈健怎么吃这种鸟蛋的办法,打开后放置一天等蛋黄中的油脂冒出来撇清后再吃。

    领着林曦在树林中考察了三十多天,带走了二十多只恐鸟的小鸟雏,还有四只哈斯特鹰的干标本。哈斯特鹰和恐鸟的灭绝已成定局,或许自己手中的这二十多只恐鸟鸟雏,就会是世界上最后一批恐鸟了,如果能安全活着回到故土的话。

    其实到这里,已经算是不虚此行了。在望北城,陈健从原住民那里买了不少将要灭绝的台湾云豹的毛皮;在这里陈健看到了将要灭绝的两种超乎人们想象的鸟类,也看到了仿佛翼手龙和梁龙之间厮杀的哈斯特鹰猎杀恐鸟的场面,这种动辄三米多高三米多长的巨鸟给探险队的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没有羽毛,只有绒毛;没有羽翼,只有退化的几乎看不到的肉翅……这简直就是进化史上最为原始的鸟类,亲眼看到已然不易。

    但这还不够,从踏上新西兰丛林的那一刻开始,陈健就开始和林曦形影不离,用各种方法或是提醒或是假装疑惑地灌输着进化论的各种观点。

    这里是返回故土的倒数第二站,下一站就是陈健送给林曦的最好的礼物——加拉帕戈斯群岛的考察之行。

    从新西兰到加拉帕戈斯,这两处最容易找到证据的地方,将成为这场环球航行中最大的闪光点。

    从猎杀第一只恐鸟开始,陈健带着林曦以及探险队去了许多原始的丛林,每一次猎杀都尽可能地与林曦探讨这些恐鸟之间的区别,逐渐引发着对方的思考。

    这些巨大的鸟需要大量的食物,所以他们各自拥有各自的领地,这也造成了不同地方的恐鸟长的有许多明显的区别。

    在又一次猎杀了一对恐鸟后,陈健和几个人把这头五百多斤的大鸟拖到一边,与林曦讨论起这对在丛林中的恐鸟和外面洼地中的区别。

    “你看,这里的,脖子明显要比外面洼地的脖子要长一些,这能明显看出来。”

    林曦拿出绳尺量了一下,点头道:“是的,要长很多。应该是树林中需要抬高脖子观察远处的动静,方便寻找食物。而且你看它的喙,也是外面洼地中的那些完全不同的,比较适合吃树林中的坚果。其实我猜在树林中的这些鸟嗉子中的砂子应该也比外面的多,外面洼地的主要出虫子和草籽还有那些矮灌木的浆果。”

    几个人拿出刀,熟练地剖开了恐鸟的嗉子,把里面的各种食物都掏出来,忍者那股诡异的恶臭,找到一条小溪用水洗了洗,淘出了里面的砂子。

    称重中果然比外面洼地的那些恐鸟嗉子中的砂子多出了两斤多,林曦记录在本子上后,又观察了一下这些恐鸟的简单的找了块破石头的凹坑做的简单巢穴,用石墨笔仔细地画下来。

    “这些鸟因为在树林或是洼地之间导致的形态、脖子、喙之间的区别,很好理解,为了生存。但我不能理解的是这些鸟是从哪来的呢?在黑天鹅河或是北面的那片大陆,都没有这种古怪的鸟,而这只是一片一郡大小的岛屿,难道从开天辟地之初这些鸟就是在这里的?”

    陈健笑道:“你还是相信开天辟地之初这些鸟就存在?日后只是在不断地进化以适应各种变化?”

    “不。我才不信什么开天辟地不过几千年的事呢。你记得很早前我和你说过的关于在煤矿区挖到的古老动物的骨头那件事吗?”

    “记得。”

    “我怎么觉得这恐鸟的模样,和挖出的那些骨头很相似呢?”

    陈健斜眼看了看另一只还未剖开的恐鸟,笑道:“你不说我还忘了,真的有点像。但挖出来的那东西明显不是鸟。”

    “是,这个我能分得清,我也去看过。矿区挖出来的那些骨头不知道有多少年了,到底是那些东西灭绝了?还是那些东西变成了鸟?如果是那样的话,究竟这个世界经历了多少年岁月的变迁?相对于这些漫长的时代,世界其余地方有历史记载的岁月也不过三五千年。”

    “应该是吧。”

    “嗯,三五千年之前,我们应该就和这岛上的食人部落、非洲的那些部落或是望北城的那些部落一样。这是史书上有记载的。三五千年的时间,变化就有这么大……我真不敢再往下想去去了。”

    “怎么了?”

    “猩猩啊!如果三五千年人可以从部落里那样的人变成我们现在这样,如果数不尽的岁月那些矿坑中的巨大骨骼的动物变成了恐鸟这样的东西,说不准更早的几十万年之前我们的近亲就是猩猩。这需要一个实验……但这个实验又明显不太好。”

    陈健打了个激灵,问道:“人和猴子、猩猩或是猿交配?”

    林曦嘻嘻笑道:“我是不会去做的,但是我相信会有人忍不住去做的。不过既然马和驴能生出骡子,我倒是想要尝试下狮子和老虎能不能生出后代。其实之前我疑惑的就是这个问题:这种事肯定会有人忍不住去做的,那么这种科学实验的底线到底在哪里?别的科目都好说,不管是格物、化学,哪怕是农科的圆白菜甚至于马和驴……但一些问题涉及到人的时候,该怎么办?”

    “这就是道德问题了。”

    “不止。你记得当初都城天花事件的时候吧,我那时候特别信任你……”

    说着挽起了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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