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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世血神-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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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刘云现在却是游刃有余,轻轻跃起在老者的太阳穴上一弹,庞大的身躯便倒在了地上。

身后一名老者的拳头却直扑刘云的后背,感觉到身后拳风的刘云身子一转,抓住老者的拳头往前一带,一招顺手牵羊将老者带到了地上。

有意要折服众人的刘云干脆也不再躲,等到老者们的拳头过来直接借力打力将他们扔了出去,不一会的功夫场上就只剩下了两名全身赤红的老者。

高傲的刘云转过身向山坡上走去,面对刘云的这种藐视再也忍不住,提着钉锤冲着刘云砸了过去,猛地一转身刘云的身子飘了起来,一个利索的回旋踢两个老者也终于歇菜。

宽大的山坡上一阵寂静,等了好久回过神的特拉维夫狂战士们才开始鼓掌欢呼起来,乌拉万岁的声音响彻整个山峦。

波涛汹涌的特拉维夫少女争先恐后的拥抱刘云,短短一分钟的路程刘云走了十分钟才到,等到走上山坡的时候所有男人的眼里满是嫉妒的火光。

“好小子,青出于蓝而胜于蓝,比老爹我当年还要受欢迎啊!好样的!”安度兰长老话里吃醋的味道很浓,以至于旁边的人个个有些发毛。

接过毛巾擦了擦汗,刘云将满是乳香的毛巾直接扔到了迪斯马克的脑袋上,熏得这傻小子直接昏厥了过去。

“这算个什么啊,打架贼没意思,要不是我的真气消失了,放倒十五个人对我来说还不是小菜一碟!”刘云不满的道,衰竭的真气之元不能再运作半分,以至于连飞剑都用不了了。

安度兰长老安慰的拍了拍刘云的肩膀:“身为战神代言人都会这样的,你的真气应该是相当于魔法一样的东西吧?那就没错了,只要是元素力量在成为代言人后都会消失,不过你放心将来你的力量会越来越强大,最终你会成为可以和巨龙角力的绝对强者!”

“搞个屁啊,巨龙算老几,现在估计都被吃得没几头了,再说脚踩飞剑御风而行,那是何等的潇洒帅气啊,绝对不是现在的傻样子可以比得了的!”嘟嘟囔囔的刘云无奈的接受了这个事实。

“长老,最后之城送来的信!”满头大汗的信使看着端坐的刘云和长老犹豫了一会,最后还是将信交给了长老。

“给他吧,现在他是老大。”长老一摆手,一副超然物外的样子。

接过信,刘云一脸不满的等着安度兰长老,明明知道我是个文盲,还偏偏要把什么狗屁信交给我。

正准备找人帮自己念信的刘云忽然发现上面的子自己全部认识,只不过是汉字的繁体版而已,虽然有些还是看不懂,不过大概的意思已经了解了。

将信拍到桌子上,原本还在嘻嘻哈哈的刘云一脸的阴云。

“怎么了?”安度兰长老急忙问道,西斯丁选择战神代言人的事情已经通知最后之城了,不应该会有什么麻烦吧。

“是她,最后之城的龟儿子要我们交出所有的魔法师,并释放我们关在牢房里的那个小子和白银骑士,而且他们还要你们交出我,不然将出兵!”

“奶奶个熊!做梦呢他们!以前我们忍气吞声是因为没粮食,如今还想欺压到咱们头上,妈的!”安度兰长老怒不可偈的拍案而起,同时安慰刘云道:“没事!别怕,有老爹在,咱们就是拼出命去,也不会让他们动你一根汗毛!”

“嗯。”刘云低声应着,心里的愁闷不是因为狗屁皇帝的通牒,而是因为对林媚儿的彻底失望。

逃走的圣光骑士绝对不可能知道自己魔法师的确切人数,也不可能知道自己的真实名字,纸张上赫然写着的是战神代言人刘云!

不过林媚儿为什么要这么跟自己过不去呢?绞尽脑汁刘云也想不出林媚儿可以恨自己的理由,果然是女人心海底针啊。

第二十二节 深入虎穴 再遇媚儿
不战而屈人之兵是为上策,这个无聊的思想曾经奴役过刘云很久,只是有些人确实需要大锤的提醒,而最后之城很明显就是那个挨锤的。

西斯丁的思想空前的统一,以前这些吃顿饭都要吵半天的家伙竟然一致决定向最后之城开战。离最后之城的最后通牒还有三天,刘云准备潜入到最后之城里去看看,知己知彼方能百战百胜。

特拉维夫人对刘云这种深入虎穴的行为大为佩服,一个个要求陪同都被刘云拒绝了,自己的体型和人类相差无异,可这些大块头一去就彻底暴露身份了。琢磨了半天刘云还是带了一把倒刺匕首,万一路上打起来总好过空手入白刃。

安度兰长老又是叮嘱又是收拾,西斯丁没有可以骑的马,狂战士们是单纯的步兵,而信使也就是骑头白熊。于是刘云最后把目光落在了无所事事的迪斯马克身上,不一会一头垂头丧气的黑马被老刘牵了出来。

不明所以的安度兰长老上下打量着这匹毛色杂乱,身体瘦弱的黑马一阵摇头:“这马长得也太不像马了,我怎么看着像驴呢?”

迪斯马克原本就对沦为坐骑非常不满,一听这话立即扬蹄踢向了安度兰长老,谁料想年迈的长老竟然一棍子打在马头上,身手之利索和年龄极不相称。

“那算了,我先走了!”刘云揉了揉马头,赶紧牵着缰绳走出山寨。

特拉维夫人原本没有修筑山寨的习惯,只是最后之城附近还有些令人讨厌的地精,这些矮小的家伙喜欢在黑夜里偷东西,万般无奈的特拉维夫人只好修筑了三米高的石墙,让地精们望尘莫及。

山寨是建在半山腰,这是一块有着平坦地形的平地,再往下就是比较陡峭的下坡,刘云翻身上马,一抖缰绳,黑马立即如同离弦之箭飞奔出去。

从山脚下一看,刘云才知道西斯丁山的险要,修筑了城墙的西斯丁山铜墙铁壁般坚固,身后是博得也飞不过的高山,而前面的这条路又窄又陡,是易守难攻之地。

西斯丁山上的山洞又特别多,即使拥有大规模攻城武器也占不到丝毫便宜,刘云暗暗记下策马奔向了南方最后之城。

最后之城的平原被就是大陆第一贫瘠地多瑙荒原,因为土壤里含有太多的金属元素,所有的庄稼都活不下去,一直以来最后之城都是靠从关外偷运粮食来维持的,也幸亏当初人类帝国家大业大才能维持到现在。

看着这些闪闪发光的红色土壤,老刘忽然想到点什么,但随即又打消了想法,这种散落在土壤里的金属是无法开采的。

多瑙荒原一共有两条河,一条是桑干河自北山而下,直到南山,横贯整个荒原。一个是冰河,只从山顶流到半山腰便已完结,按照刘云的看法顶多算是条小沟,可是却养活了近一万的特拉维夫人。

顺着奔腾的河流一直飞驰,桑干河的河水冰冷刺骨,刘云只是在不远的地方也能感到一些寒意,这也难怪,桑干河和冰河的水都是山顶上的白雪融化得来的,自然冰冷刺骨。

因为闲得无聊,刘云干脆在马上打起了盹,黑色的羽翼将自己紧紧的围在迪斯马克身上,随即鼾声大作,一路上碎石堆里的地精强盗露出血红色的眼睛,可看到这么奇怪的景象一愣神,刘云早已过去了。

到了最后之城下,刘云才感到什么叫雄伟,凌风王国沙巴克和它一比就显得太小家子气了。高耸的城墙让人不得不抬头仰视,最后之城四个大字苍劲有力,门口衣着鲜亮的士兵正在搜查进出的人,和刘云那次见到的骑兵大不相同。

这些士兵的制服都是统一的黄色,胸口全都绣了个尼字,从一名士兵身边走过的时候刘云闻到一股存放已久衣料的味道,显然这些衣服很久没穿了,只是最近才拿出来的。

负责搜查的士兵盯着刘云看了半天,最后吩咐手下将刘云看住。不一会手拿画像的小队长赶了回来,照着画像对比了半天,刘云斜瞄了一眼,上面的人被画得眉清目秀,是自己以前的模样。只是自己成为代言人后阳刚气增强了不少,所以小队长怎么看也看不出来,可又总觉得不对。

将手中的缰绳一把塞进小队长手里,俯在耳边小声道:“这匹马兄弟几个拉去宰了吃吧,我进城要去找位小姐,不然一会耽误了可就麻烦了。”

小队长得意的笑了笑,小胳膊一挥:“进去吧!”

粮食短缺的最后之城只有很少量的肉食,但那是给皇族食用的。少量的马匹又全部由骑兵管辖,别说吃,就算是多看几眼都会被抓起来,如今得了这么一匹马,乐得这些生下来就没吃过肉的小子们找不着北了。

刘云回头看了看兴高采烈的人类士兵,轻轻一笑,一会到了偏僻的地就不知道谁吃谁了。

平民的衣服与刘云想象得并无两样,颜色单调得只有灰、黑两种颜色,而且大都打满了补丁。有的人干脆**着上身,只在下半身围了样东西,看看雄伟的城墙,再看看这些面黄肌瘦衣衫褴褛的人类,刘云心里别扭得说不出话来。

因为粮食一类的东西都是由官府配给,所以也不存在什么商业之说,大街上的人少得要命。为了减少活动量,很多人都是经常足不出户,行尸走肉般活着。

前面忽然传来一阵哭声,刘云快步走了过去,一个高大的男子正在与一名小孩争夺布袋,从布袋鼓起的形状看,里面应该是粮食,但是只有拳头那么大小。

男子的力气大得多,已经将小孩拖到了地上,可倔强的孩子无论如何就是不撒手,任凭男子的拳头落在自己身上。

“还我的粮食,还我的粮食!”小孩一般死拽着袋子,一边无力的喊叫着:“你别抢我的粮食,我的爹娘还等着救命哪,我求求你别抢我的粮食!”

路边来往的人跟没看见似的,大敞着门晒太阳的住户也只是懒散的瞧了一眼。

“去你妈的!老子还三天没吃东西了呢,我管你爹娘死不死,你再不撒手我就打死你!”男子从路边摸起一块石头威胁道。

刘云走上前去,笑呵呵的道:“这位先生,抢东西是不对的,你还是停止吧。”

男子白了刘云一眼,自己抢了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看到有管闲事的,恶狠狠的道:“你赶快给我滚快,老子的拳头比他大,他就活该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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