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噩梦之音-第5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他只见过……不,听说过一个能力这麽强的精灵战牧──不是因为那四个光球多麽厉害,而是因为战牧真的稀少得可怜──圣奎灵娜精灵族引导者之子,当之无愧的血统纯正的精灵王子。
艾尔是在史书看到的。
这位精灵王子的嗜好是旅行,他走过千山万水,亲眼见到过世界每一个地方的美景和独特。他还对那些难得一见的稀世珍宝不为所动。他的心是一潭清水,安详、平静、如星空般深邃。
他经历过两百年前的光明守卫之战,见证过大陆三大王国的成立,了解数个世纪以来星辰的变化。
书上没有记录精灵王子的名字,都以“时间见证者”称呼他,或者“真神的侍奉者”。他不仅仅是精灵王子,还是圣奎灵娜精灵们的大贤者,能将自身的光明力量转为带有攻击性的力量,守护自己的子民与土地。
他是圣奎灵娜、甚至整个大陆光明阵营的骄傲。
艾尔知道圣奎灵娜引导者的姓名,这在皇族中是必须知道的。身为一个皇族,你总得有点儿外交能力。
虽然那位精灵引导者总是说他的儿子现在全心全意侍奉著真神,名字这种东西早已舍弃,但在平常的时候,那位精灵王子总不能用“真神的侍奉者”这称呼来自我介绍吧?
圣奎灵娜精灵的引导者──说白了就是族长──阿尔贝特先生,是位慈祥的老先生。
菲尼斯的回应很干脆,“不能。”
“唔……那能告诉我你几岁了吗?”精灵很长寿,据说圣奎灵娜引导者快一千五百岁了。
菲尼斯这次迟疑了很久,久到艾尔以为又将是一个干脆的“不能”时,他才说:“我很老了。”老到他记不起准确的年数。
“具体是?”
“我记不清了。”精灵牧师说,“你会刻意去数自己已经度过了多少个年头吗?”他顿了一下,接著说,“我忘了人族的寿命很短暂,但相信当人族的平均寿命能到达一千岁,你也会不耐烦去记录这种无聊的事。”
“好吧。”这确实是个好理由。“我以为你们还很年轻,至少看起来是这样。”
“乔西是个年轻人,你可以问他这些问题。”
“好的。”他很意外这对精灵帅哥其实是一老一少的组合。
乔西已经搞定了,蛮牛追著他践踏了树林里大半的树木,似乎最後终於累死了。这种容易暴躁的生物总是容易因为愤怒而不顾一切,下场显而易见。暗精灵拿著两个蛮牛的眼睛,他的双手和那一双眼珠子显然洗过,干干净净的。
“乔西,你多少岁了?”艾尔问,尽量避免让视线碰到那两个大眼睛。
“三百多岁,擦下脸好吗,你看起来真糟糕。”乔西看著人类的脸,做了个鼻子下面有东西的动作,“血液凝固就不好擦了。”
“啊?哦,抱歉。”艾尔不好意思地掏出手巾,他离家时忘记带钱了,这代表风度和整洁的玩意却带著。
“好了吗?”他现在感到脸上到处都在火辣辣地痛,刚才想东想西真是个转移注意力的好办法。
菲尼斯一脸嫌弃地命令:“带他去洗把脸。”
乔西将蛮牛的眼睛放进了一个盒子里。一个铁质的盒子,上面画有奇怪却又暗含著规律的花纹,大概是什麽封印之类的咒语。
在被带领往树林里的途中,艾尔决定继续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乔西,菲尼斯有多少岁了?他说他老得自己都记不住日子了。”
他猜菲尼斯大概有个五百岁了。活到这个岁数,能力高过才一百来岁的大祭司没什麽可说的,可是五百岁对精灵来说只是中年而已。
“九百还是一千,我也不是太清楚。”乔西说。
艾尔瞪大了眼睛。这岁数放在人类身上,应该算是七老八十了,可菲尼斯明明表面上那麽年轻充满活力,那不是一个老人家该拥有的姿态。
“不可能,他看起来那麽年轻,别告诉我精灵从成年後一直到死都不会改变样貌,我不信。”
圣奎灵娜引导者就是个白发苍苍的老精灵。
“能力改变规则。”暗精灵说。


第三章

足够的能力能改变一些规则,比如更长的寿命,或者长生不老什麽的──某些邪恶的魔法也能达到──甚至是超越整个空间,变成另一种无视这个空间所有规则的强大存在,那就是神。後面这种事没听说过,但艾尔知道前面那种有发生过。
剑圣凯斯顿活到了一百八十岁才死,而在死亡那天到来之前,剑圣一直维持中年时候的面貌从没变过。
艾尔说不上自己现在的心情,他自以为的年轻精灵雇主居然其实是个老妖精!不,精灵和妖精不是一个种族的……噢……他的脸又疼起来了,甚至脑袋也在疼。
菲尼斯有多强这完全不用去猜测估算,也没必要想到什麽“时间见证者”头上,九百年的经历完全够说明精灵牧师为什麽是个强大的战牧,光这岁数就够压死一大片人了。
现在看来精灵牧师和暗精灵走在一起也没什麽大不了的,上千年的时间足够让一个人对世俗的规矩感到厌倦。而面对这样一个前辈,身为寿命短暂的人类,他有什麽立场去说他的不是呢。
“菲尼斯老先生,我要为我当初的不敬向您致以最真诚深切的歉意。”再度见到精灵牧师的时候,艾尔换上了一副恭敬的姿态。他下了马,单膝跪在老精灵的面前,像个虔诚谦卑的教徒。
按理说以他的身份不应该行这样的大礼,但在离开艾尔西维斯之前他就打定主意暂时丢掉那个麻烦的身份。前辈总归是有理由得到敬仰和爱戴的,也许他能和眼前这个老先生做个忘年之交。
光精灵和暗精灵意外地看他,菲尼斯又看向刚上马的暗精灵,对方摊手,表示自己什麽也没做。
艾尔跪了很久,直到听到马蹄声才犹豫不决地抬起头,发现菲尼斯和乔西骑著马走了。他看到两个马屁股,和夹杂在风里的两个精灵的对话。
“你居然跟我说这个人类脑子没有毛病。”
“在之前确实不像有毛病,顶多算没见识了点儿,我没想到……”
“他居然叫我老先生。”
“你本来就很老了。”
“等等我,菲尼斯,乔西!”艾尔急忙跳上马背追上去。
菲尼斯这是越老心态越年轻吗?他可是很认真在向一名老者表达自己的歉意,对方却活像他秀逗了似的。乔西说得对,菲尼斯本来就很老了,即使是以精灵的寿命来看,也老得不像话了,。
追上去第一件事他得叫乔西再跟菲尼斯说清楚,自己的脑子没有毛病!
蛮熊和蛮牛可不一样,首先它们不是群居的,顶多是一家子之类的。这种数量稀少的魔兽,人们见到的通常是它们之中孤单寂寞的单身汉。虽然长得高大威猛,但一般情况下,只要不去刻意招惹,蛮熊是不会先袭击人的。
他们眼前就有一只蛮熊,它可真壮观,有一幢房子那麽高,膀大腰圆,躺著的时候活像一堵城墙。它看起来跟普通的灰熊没什麽俩样──只除了太大了点──不发疯的时候,表情甚至是温和的。
“也许我们可以只拿眼睛,不杀了它。”艾尔觉得杀害这样一只不会去伤害你的庞然大物真的很残忍,精灵出了名的热爱森林和生命,可为什麽眼前这个精灵如此背道而驰?
暗精灵不算,他不了解这种黑暗生物。
“你在说什麽笑话,即使是一只普通的熊,被挖掉双眼也绝对会发疯攻击周围所有的生物,直到死亡。”暗精灵嘲讽道,“你该不会以为身为魔兽的蛮熊丢掉一双眼睛只会暗自庆幸捡回一条命吧?它们的肌肉和能力绝不是摆设。”
“……好吧。”艾尔转头去看精灵牧师,对方的表情如最初见到时的一样,平静淡然。
相处的这些天以来,光精灵很少露出代表情绪的表情,仿佛一个身居世外者,跟眼前的一切都没有关系。这些关於杀害、未知的邪恶魔法的所有事情都不是他指使的。
“我以为精灵族都爱好和平,珍惜生命……至少不会惹一个对自己无害的生命。”艾尔忍不住说。事实上,在曾经的某些外交场合上,所有精灵对於“牺牲”“杀戮”这些字眼都很敏感,他们无一例外厌恶这些。
“自己‘以为’,那件事就应该符合自己的‘以为’,这是神才有的权利。”菲尼斯的话中带著一丝嘲弄。没有哪个光明阵营的人会这样对神不敬,可他做得如此不在乎。
艾尔不确定自己是打破砂锅问到底,还是闭嘴。他有立场质问菲尼斯这幅口气是什麽原因,可如果菲尼斯如自己所想已经处於堕落的途中,他这样做是自掘坟墓。如果把对方惹恼了,他没有能力对付一个三百岁的暗精灵和一个一千岁的精灵牧师。
艾尔也不确定自己要不要脱离他们,虽然阵营不同,精灵并没有对自己怎麽样。由一个阵营转换到另一个阵营,这并不是什麽稀奇事儿,只不过在光明阵营的眼中,光明转黑暗是堕落,黑暗转光明是洗心革面弃暗投明。
可能是老精灵做了太久的光明战牧,已经将光明系的魔法研究地太彻底,决定换种口味,去玩玩黑暗系。
菲尼斯的金眸金发如此独特,自身的光明力量强大又纯粹地毫无杂质,让人打心底想膜拜他。相信懂点魔法的人都会说菲尼斯极适合修习光明魔法,他简直像是为了光明之神而生的,如此美丽、高贵、圣洁,那气质绝非後天养成。
这样一个天之骄子竟然要投奔黑暗之神的怀抱,真是可惜了。
“你是要转换阵营,对吗?”他问,并感慨了一句,“你看起来真适合光明。”
他发誓,他真的只是随口感慨那麽一句而已,却好像刺痛菲尼斯。对方的脸色沈了下来,表情充满不耐烦和憎恨。
“我当然适合光明,这是我父亲耗费几百年的呕心沥血才换来的巨大成果。”菲尼斯冷冷地说,“就如同你,艾尔西维斯的小王子,你身上血液的气味告诉我你的身份,‘绝对纯净的血脉’可是皇族才有的待遇。你将会成为民众口中‘光明之神虔诚的信仰者’,在那些白痴们的众目睽睽之下向上天祈祷,装作自己在倾听什麽玩意,然後告诉他们光明之神降下来一句狗屁预言。”
“你只能修习光明魔法,因为你从出生就被如此培养──从你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1 1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