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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以及独裁皇帝可运用的暴力;⑵内亚细亚的异族入侵者,凭着军事本领和行政技巧,变成了中国政体中固有的「参与者」;⑶由此而形成的汉胡皇权,一直保持在次要的经济成长与文化多样过程之上的地位,为中央「政治控制」的首要之务。
简而言之,从一开始,异族入侵者就有助于维系政治挂帅的地位,使政治控制了中国古来固有文化的、经济的生活。如今政治仍然(或是格外)控制着全局,愿意被控制的倾向,主要是受理学意识形态的加强,因为理学家强调在层次分明的社会秩序中向权威尽忠,并且较看重务农的自给自足,却看轻较难控制的贸易发展与对外关系。在政府专制持续加剧的同时,随附着的是前文提过的,在中国人心目中「文化的重要性渐增」。换句话说,我们要讨论的是两个层次:国家政府,以及伏于其下的社会。
因此,内藤的第二个论点——有关政府角色缩小而文化与地方社会角色扩大的,可以由前面讲过的士大夫社会之形成行到证实。不过,这种在地方层次上的成长,却使在上层的皇帝和朝廷专制如旧。
中国被辽、金、元三朝外族征服所受的影响,现在才刚开始被人们探讨。外族征服造成的经济冲击似乎仍难确定,但这确是创痛,而且可能整体上是剧烈的心理挫败。它对明代中国发生的影响很快就突显出来了。
第6章
明代的政府
洪武皇帝的遗赠
明代的二百七十六年间(一三六八~一六四四),中国的人口增加了一倍,从原来的大约八千万人增至大约一亿六千万。有破坏力的内战多能予以避免,教育、哲学、文学、艺术各方面的伟大成就,反映了士大夫社会的高文化水平。然而,元明交替的光景并不好。明朝政权起初是军事化的,为的是要将蒙古人逐出,并且抵挡在境外,继而试图维持境内安定,避免来自中国境外的影响。推翻蒙古人的汉族复兴主义并不打算延续宋代,而是在理论上企图回归汉唐的盛世,不过事实上却持续着元朝的某些风貌。
明朝的气质始于其开国皇帝朱元璋的心态。自一三六八年至一三九八年在位的洪武君,原是佃农之子,少时贫苦,曾乞讨为生,做小沙弥时跟寺僧学识字读书,后来加入反元的宗教组织。他起兵反元之后,以武力消灭了长江下游地区的其它反元势力。在儒生襄助之下,发布了檄文,施行了受天命的仪式。一三六八年赶走了内讧分裂的蒙古诸王,在南京建都即皇帝位。(见地图17)
这位新的专制君主的人品,虽然一如其它开国皇帝般受到赞颂,总体而论似乎是中国的一个劫难。洪武皇帝相貌丑陋,精力过人,脾气暴烈,而且多疑猜忌,唯恐有人图谋不轨。牟复礼(Frederick Mote,见CHOC 7)认为,明朝统治形态的许多独有特色源自「这位奇怪而强有力的人的个人特性。」
洪武皇帝的目的是要在全世界最大规模、最多样化的国政之上,维持中央控制权。为达此目的,他颁下了无数规范子民行为的忠告,包括法律、典章、祖宗训示、一系列堂皇的教谕、乡村法令、礼仪规程。爱德华·法默(Edward Farmer)认为,这许多规章形成了一幅理想社会秩序的蓝图,还包含了支撑这个秩序的奖惩条款。洪武皇帝不怎么像黩武者,倒更像理论家,满脑子的概念。
至于实际行动方面,洪武皇帝基于个人经验,了解农村的疾苦,尽可能用政策压低田赋、种植树木防止水土流失、维修黄河长江上的堤堰、在谷仓中储粮防饥、编里甲以杜绝盗匪、鼓励士绅济助贫病者。但是他的经济理念只限于传统儒家的看法,以农业为富国之本,认为商贸是剥削的、可耻的,并且以节俭为皇帝的主要德行。
太祖洪武的政府曾试图培养自给自足的小区,让大众自己管理自己,让军队自己屯田供粮,由人民服徭役自筑道路或供衙门差遣。皇帝本人的俭省也延及官吏,只发放有名无实的微薄俸禄,迫得官吏们只得谋取法外的收入来维持生计。因此,太祖的不增税(nonewtaxes;布什语)终不免导致贪污腐败。
但是,太祖关注的重点仍是军事。由于中国必须防止蒙古势力复兴,便因袭了元人兵制,在重要据点设卫与所,将军民分籍,军职世袭。军人屯田自供粮饷,并且随时备战。蒙古王公原是各有大封地的一个分散的贵族阶级,明太祖则是将带兵的人封赐成为一个武官贵族阶级,职等和俸禄都优于文职大臣——至少在他疑心武官谋反而大开杀戒之前是如此的。
必须在文与武两者中做一选择的时候,明太祖尽管法令多又爱说教,却站在暴力的这一边。一三八○年间,他发现宰相谋反,将宰相斩首之后,其亲族也全部处死,前后总共杀了大约四万人(有「关系」的害处在此)。以后连续处死大臣,加上好几次的整肃,杀人之数可能达到十万之多。其后果是可用的人才丧失与恐怖统治,儒家好仁好礼的政府根本无从施展。大臣受廷杖的刑罚羞辱,在明朝已变成常例。受刑者要伏倒,手脚被人扯住,露出臀部由司刑的人役边打边唱杖数。再也没有比这个更有损人格、有害生命的仪式了,因为几杖之下便会皮开肉绽,感染生疮是难免的。一五一九年间,因为进谏皇帝勿再流连南方不理朝政,有一四六位臣子受了廷杖,其中有十一人因而致死。一五二四年,大臣们反对以追赠先皇与皇后的名号称皇帝的生父母亲——因为他的皇位继承自堂兄,结果有一百三十四人受廷杖,其中十六人丧命。这些令人觉得,皇帝和臣子们经常陷于皇帝的暴力解决不了的制度性争斗之中。
明太祖的判断错误,大体上可溯至他非巩固维持个人控制不可的决心。由于他一心一意要独揽大权(这乃是自古留传下来的一个必要),便于一三八○年取消中书省,废了宰相,使身为皇帝的他成为全国民政与军事的「总经理」(CEO)。这么一来,他有了控制权,但也有了极沉重的负担。明朝行政制度的研究权威贺凯(Charles Hucker)指出,曾有一度,太祖在八天的期间收了一千六百件奏章,其中共计有三三九一条请示的问题。按每天十小时批阅两百件的速度来算,每件奏章平均看三分钟时间。以前的朝代中,这种每天例行的公务,由宰相带领一批属员去处理。在明清两代,这个重担落到了皇帝身上。既然皇帝不见得都是超人,皇帝的办公室通常成为一个瓶颈,政府因而更容易堕入无效率可言的例行公事。
明太祖废除宰相和中书省,等于将文官层僚斩了首,而文职官僚及其工作必须由外廷的首长宰相领导(外廷即指六部、监史台,以及京中其它官署)。因此,明朝的皇帝不得不藉助于身边的随侍者(内廷)来理事,进而变成行政、军事,以及其它特殊事务都要靠太监去办。到后来,宫中太监人数高达七万。
财政问题
洪武皇帝给后世子孙留下的最怵目的缺陷,按财政史学家黄仁宇(1974)看来,是财务方面的。首先,国库和皇帝可动用的御库并没有分开。明成祖(一四○二~一四二四)在内战中篡得皇位后,迁都到北京,因为这儿是他个人势力所在的地区,而且是可以北控蒙古的战略要地。环绕紫禁城四周的京师面积将近七点八平方公里,其中有五十多个供应铺,雇用工匠人役大约十万人,专为宫内提供服务,所服之务也没有公私之分。这种情形正符合了一项事实:皇帝的个人生活和仪礼性质的行为,都是政府活动的一个部分,应受儒士、道学家的监督和评判。
在太监的管理下,宫中开销无来由地扩大。皇帝的亲军卫「锦衣卫」的费用也是如此。锦衣卫除了负有保护皇帝的任务,还是一个特务机关,主管令人闻之丧胆的镇抚司,专门查办政治犯。一三八二年锦衣卫设置时卫卒有大约一万八千人,后来扩增到七万五千人。
姑不论洪武时代的朝廷或以后的皇帝如何,明太祖本人是力求节俭的。他规定的田赋约为农产量的百分之十,税率不重。这似乎是善意的轻税,使政府岁入匮乏。从现代人的观点看,就是使政府发挥不出功能,帮助不了百姓的经济生活。太祖却期望地方小区代中央政府之职,负责各种各样与税金相关的私人花费。为了纳税与管制之便,农民自一三八一年起按里甲制编册,每里之中有十户户长担任甲长,其上再有一位里长。由里长甲长负责全里内的税收和各种差役事务,并且要负责更新户口「黄册」登记的土地人口数据。里长甲长都是轮流制,每十年轮过一回。
这个巧妙的安排和相互监视保安的「保甲」制一样,都有重大缺点。这是饱学的行政官设计出来教导百姓如何履行多种义务的蓝图;却详尽得没有改动的余地。到了必须适应地质实况和乡村生活的人际关系时,弊端开始出现。不用多久,就腐化得千疮百孔了。这个不可收拾的综合症候群还包括税收、军备给养、通货供给等,都或早或迟变得失效无用。在这一切问题之下的,是死守着太祖定下的旧制不改。以至于明朝行政后来无法配合中国需求转变的脚步。
以税收为例,为了省却将各地收得的税赋送进京师的麻烦,安排好各缴纳地区直接把税收送到指定支销该笔税收的机关。其结果是,各路自行——或依法——进出的税收在全国交叉往来乱成一团。这套不能便通的既定办法却不受任何监督,因为没有一位从头到尾负责的官员。黄仁宇说过,明朝财政系统的主要顾虑「始终在求统治上的安定」。因为每个财税机关都从无数个不同的来源收税,地方官全都没有能力独立,也无力改善行政质量。因此也无人建立起有造反财力的根据地。「国家税收作业太分散,以致根本不可能被人操纵」。
如此散乱的税收花销制度,使中央政府起不了作用。大批衙役、书吏、小办事员几乎一年到头都在忙着收各季到期应缴的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