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帕梅拉·柯若斯里(Pamela Crossley,1990)将这种建制追溯到突厥蒙古的世袭军役制度。清帝对八旗军的关系不是儒家式的父与子,而是游牧风格的主与奴。战时八旗军可以享用战利品,平时则有钱和米粮可领。军士们珍视这种高度仪式化的奴隶身分,因为这是「他们对朝廷重要地位与密切关系的象征」。这种身分要求他们最高度的忠诚。注意这个事实:十五万(登于籍册的不过十六万九千)所向无敌的旗军就灭了明朝。即便还有汉奸帮忙,仍是十分惊人的。
旗军组织号称是三族共组的,但一六四八年的阵容中,汉人占了四分之三,蒙古人占百分之八,满人只占百分之十六。到了一七二三年间,满人的比例增加到百分之二十三,但距离总数的三分之一还远得很。总之,与太监相较,旗军(以及汉人奴才)做为皇帝倚重的侍从和内廷助手,要强得多了。也们形成一个可以从中拔擢文官人选的人才储备库。努尔哈赤派自己的诸子率领八旗,但统率权要受国务大会的中央控制。如此,最初君主与各部领袖和族人之间的人与人的关系便制度化了。
满人扩大政治格局的最后一步,和金朝、元朝的前例一样,是接过儒家的术语、形式、观念来,照着该运用它们的方式用它们——支撑并持续政治权威。清初的皇帝们提倡研读四书五经与敬拜祖先,制定祭孔之礼,宣讲并书写「圣谕」(三百年后日本人也在满洲国如法炮制),颂扬儒家德行,并且接受了天子以德服人的观念。
满清入主中国前的十多年间,已经在沈阳组织了仿照汉人模式的行政体制,设有明朝的六部等重要官制,分别任用了满、蒙、汉族的官员。等到进入华北领受天命之时,已经有了充分准备,可以按汉人的方式来统治,同时仍不失其满族本色。
有几个环境条件是有利的。第一,满清不像蒙古那样还有西边大片帝国版图要顾及,所以不致于在处理首要的中国事务上分心。再者,他们来自满洲南部边境,不是像蒙古那样的大草原,不必跨越牧草场与农耕地之间的文化鸿沟。由于清初有两位英明的皇帝各在位长达六十年,使得清初一百十三年间的三朝——康熙(一六六二~一七二二)、雍正(一七二二~一七三六》、乾隆(一七三六~一七九六)——打下强固的行政领导基础。三位皇帝都勤政爱民,通常都是每天黎明就接见大臣。三人都曾精读经典古籍,维持精干的躬亲统治。
满人为保持其宗室的活力与根本而实行的策略,是颇有趣的研究题材。如皇帝到内蒙去避暑的时候,要骑马、狩猎、射箭,呈现出一个很不符儒家模式的强健体魄典范。此外,清朝不准汉人出关垦殖,将满洲北部维持成汉人农耕经济之外的一个狩猎领域。为阻止汉人从满洲南部向北移入,又筑了数百公里长的柳条边,以标示汉人不得踰越的界限(见地图19)。满洲则另组一个满人的军政府。因此,汉人地界以北的满洲直到十八世纪末期都是一个人口稀少的空旷地区,很令俄国人和日本人垂涎。
满人也以维持血统纯正的方式来保存传统。满汉禁止通婚,两族各保有其不同的习俗,例如满族妇女就是不缠足的(见第八章)。满人不从商不做苦力劳工。满人的宗族组织则利用萨满教(Shamanism)的系统保存下来。
满清在中国的战略要地驻防八旗军,以掌握军事控制。唯一被认可的汉人军种乃是各省的乡勇,但这种军队主要是在关卡上维持治安或逮捕盗匪,并没有受过军事攻击的训练。
清初几位皇帝给宗室亲王俸给钱财,但不允许他们在地方坐大,以巩固其领导地位。宗室都留在北京城内,无权过问政事。鉴于明朝的皇后太监干政导致宫中阴谋纷争不断,清朝一直到一八六○年以前都避免让后宫主政。
在文官行政方面,清朝采用满汉双任的制度,内阁大员满汉各半。史景迁(Jonathan Spence,1990)曾指出,起初的策略是起用满洲南部亲近清朝的汉人,这些人大多已编属汉军八旗或是家臣包衣,是必须依靠满清效忠满清的。后来的策略改为任用有才干的汉人办事,再由满人从旁监督。京城里的满人多于汉人,到了各省里,汉人官吏的数目远多于满人。为了要引来最有才有能的汉人,清朝特别做到让科举制度以最具威信、最有效率的形态继续运作。
共同统治(synarchy)的策略用得彻底。不仅是蒙古人汉人都编入八旗制,连京里的六部都是采双首长制,满汉尚书各一人,地方总督、巡抚也是满汉并行。常见的情形是,由一位满人总督兼辖两省,而两省总揽民军政的巡抚为汉人。这些高官都是直接上奏皇帝,各省内的机关则是将例行报告呈交六部。督察院所属的十五个各地及京城内的御史,负责纠察弹劾大小官吏,也可以直接上奏折进谏皇帝(但此例不常见)。
清朝皇帝的控制手段之一是保存满洲语言文字,并按契丹、女真人、蒙古人的先例,用满文编写文献数据,这些数据通常汉人官吏是无法取得的。最重要的还有内务府,其中包含财务库房,府内职员都由旗下属人包衣担任。这个与京城正规部处并列的隐密的政府阶层从土地、独占贸易(包括东北的人参)、海关(包括广州贸易在内)、盐税、织造、借贷、罚金、贡品各方面获取大量收入,使皇帝能在贸易工商成长上有利可得。内务府初设是为了不让宦官有经手的机会,以杜绝防不胜防的宦官贪污。但时日一久,内务府自己也腐败起来。不过,清朝皇帝用这个法子确实可以直接控制庞大资源而不让官吏染指。
在内亚细亚,清政府的第一步策略是,按明朝的方式将蒙古人分编为盟,各有其放牧的草场。如此一来,蒙古人被固定、分离,再也不可能集合统一于另一个成吉思汗之下了。清朝支持西藏的喇嘛黄教,这一教派已传入蒙古,以拉萨为其中心,这些涉及内亚细亚的事务都归理藩院主管,但是从邻近的越南、朝鲜以及外国经海路而来的贡使事务仍由礼部主管。
满清无意进行社会革命,抗清者格杀勿论,汉人士大夫家族肯接受清朝统治者,则可确保其社会地位。汉人表示顺或逆的最明显证据即是男子的薙发——将额顶剃光,后脑的长发束成辫子。清朝也必须接下明朝遗留的缺憾,如只征收总生产额百分之五的税率造成的财库衰弱,反商主义,市面流通多种不同兑换单位的纯银锭。发源于内亚细亚的满人和明朝一样,对海上贸易等关系也不感兴趣。
雍正皇帝自一七二二年至一七三六年在位期间,以有效的改革来加强行政系统。第一项改革就是税收。他发现,许多地主利用关系和衙门书吏串通,用狡计花招减轻自己应纳的税额,把税赋的负担转到一般农民身上。这种情形又以富庶的长江下游各省最多。按玛德莲·泽林(Madeleine Zelin,1984)记述,雍正时的税务人员要收地主士大夫家族的税赋时,往往无功而返。依照一项改革,累积的小额附加税,改代以按照相当低的基本田赋抽取百分之十五至二十的一笔「耗羡」。各省将这笔税收的部分付给高阶官吏,以为「养廉」之资。但是,利用私人关系在仕途谋进已经根深蒂固于整个政府结构之中,已不可能祓除。甚至到了今天仍有这个问题存在。
雍正一朝又以广用「亲呈御览」的奏折的方式,避免官僚的例行公事阻碍效率。这种允许地方督抚直接上奏皇帝的制度始于康熙时期,皇帝批阅之后再将奏折发还,这种打小报告的举措使皇帝在整个臣僚系统中部布下耳目。一七二九年间,雍正皇帝又设置了军机处,由军机大臣处理紧急事务。后来却变成总揽内阁实权的内廷机构,外国人称之为Grand Council(最高政务会)。
军机处是内廷决策的一个非常有效率的单位,主要原因在于不拘于形式。军机大臣大约为七人,包括汉、满、蒙各籍的大学士、尚书、侍郎等高官。大臣们也在外廷任职,军机处里的事务则密不外泄。军机大臣以下有三十二名军机章京,都是前途看好的青年才俊。
碧翠丝·巴特利(Beatrice S。Bartlett,1991)亦指出,军机处建立自己的机密档案,其中包括大臣的密奏,许多重要文件都是以满文缮写的。军机处里的文书工作大多由最效忠皇帝的八旗子弟担任(绝大多数为汉军八旗)。
耶稣会教士始末
十七世纪前半期明清两朝交替之际,也是欧洲人从海上航抵东亚之时。传教士循着贸易航线随后而来。中国与欧洲的第一次接触成果丰硕异常,因为前来的耶稣会教士都是饱学之士,可以用彼此都是知识分子的态度和中国这些做官的读书人交往。一六○一年间,意大利的耶稣会教士利玛窦(Matteo Ricci)便获准长住北京,并且以西方学者的身分领皇家俸禄。继他之后的人也都在钦天监任职,负责编制官历。耶稣会教士能顺利成功,除了因为善用天文、地图绘制、欧洲钟表机械、记忆锻炼术等等新奇知识,以吸引中国读书人的兴趣,还使用了聪明的「迁就通融」策略。例如,他们接受了早期儒家的古代伦理,只抨击佛教和理学思想。认为中国天主教徒的敬祖行为是「世俗(非宗教)的仪式」(civil ritc),和天主教信仰并不冲突。
耶稣会在欧洲是受到多面攻击的一个教派。不久,托钵守贫的多明我修会教士(Dominicans)与方济各修会教士(Franciscans)从西班牙属地菲律宾来到中国,以平民百姓为传教对象,并且驳斥以士大夫阶级为主要对象的耶稣会教士。教会争端提交教皇仲裁后,教皇派了两名特使向清朝皇帝说明,宗教事务中教皇有至高无上的职权。耶稣会教士后来又涉入清朝宫廷政治。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