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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我,我哪能杀得死比索啊!沙德,你清醒点儿!”
“真的不是你?”
沙德已经有些怀疑了,真不是他瞧不起康斯,对方就是个小白脸,最大的好处就是能够帮忙储存一些东西,却也因为那个次元袋空间太小,也不太被人重视。
黑帮之中,人才还是很多的,康斯这样的弱鸡,后来又傍上了一个富婆,对方有些能力,就把康斯弄出去了,后来两人分了,这家伙还说重新回来,奈何没他的位置了。
对方就弄了个甜品店,充当个临时联络点什么的,到底也没跟黑帮脱了关系。
如今
“真的不是我,我醒来才发现的,刚才不知道怎么回事儿了”康斯顾不得喊疼,性命攸关,忙着解释,同时说了今天过来的缘故。
沙德很快确定:“那个女孩儿有问题。”
“我也觉得是,肯定是,一定是这样的。”康斯巴不得洗清嫌疑,连忙附和,急切地想要获得沙德的信任。
两人还在说着点儿什么的时候,丹凤已经悄然离开了,她走过的时候不经意,鞋跟边缘踩在了血迹边缘,一点红色的痕迹残留在鞋子上,并随着她的走动,留下了一点月牙形的印记。
康斯看到了,他的瞳孔一缩,却没有吭声,做出一副疼得很的样子,换得沙德的鄙视,这么弱的家伙可是杀不死比索的。
“行吧,看你的样子,也不成,跟我上去说吧,顺便治一治。”
到底曾经是一起的,沙德也没绝情到底,扶了康斯一把,康斯拖着脚,带动自己的血迹往前,擦过那些月牙形的印记,还不停地跟沙德说话,分散了他的注意力。
这个时间,丹凤也走出去了。
如同她对念力全无感觉一样,别人对她的灵力也全无感觉,两种互不相容的力量体系都在这个规则之下同时存在,也是一件很有趣的事情。
然而丹凤这个时候还没发现这一点。
鞋跟上残留的血色不多,没有几个月牙印记就消失了,她顺着走廊往外走,有一层楼梯,上去之后就看到了一个大厅,并不是很明亮的大厅。
里面几个人正在交谈,似乎是在面试。
“我是有照猎人!”
一个金色头发的娃娃脸青年申辩着,同时亮出了自己的证件,碧绿的眼睛如同猫眼,闪烁着琉璃的光泽,他笑起来的样子极富亲和力,似乎更适合出现在大学校园之中,而不是这个有些昏暗的大厅之内,面对几个面向凶恶的黑色西装男。
黑色西装男之中有个眼睛上带疤痕的,对方对身边人微微点头,算是面试通过。
金发青年笑起来,收好证件,做到了一边儿,他的身上是一件休闲服,比起一种西装男算得上是很不正式了。
“那个,我也是有照猎人。”
另一个站到桌前的人说着扬起了一个证件,但还未等他快速收回,那个证件就被抽走,紧接着,就有两个站着的西装男走出,直接把人拖了出去。
对方一脸恐惧,却还是没有叫出声来,乖乖被带出去了。
排在后面的一个人聪明地没有选择说谎,他站出来说:“我虽然是无照猎人,但也做过很多事情,保镖啊,助理啊,很多都能干的。”
他的坦诚或许得到了一定的好感,一个坐着的西装男点头,他松了一口气来到了金发青年身边儿坐下,得到了对方一个善意的笑容。
第397章 第397章()
长桌一端;黑西装们坐在那里;坐姿谈不上十分端正,气氛却很严肃,一个个都面色沉凝;最中间眼睛上带着刀疤的男人在看了几个人之后;突然说:“就这些吧,差不多够了。”
右侧;几个座位之外,以娃娃脸青年为首;服装就比较混乱了,几个青年依次坐在那里,有的面色端正;有的脸上带着些紧张,还有;就是如同娃娃脸那样的笑容可亲。
一头的金发如同阳光;他就像是落在黑暗之中的阳光,让那几个黑西装中的人看到忍不住皱眉;实在是有些太伤眼了。
简直就像是误入狼群的小白兔;挂着可亲的笑容到底是要做什么?
丹凤踏上楼梯,往前走了一步;她的步子不大,走得也很注意,但脚上还是好像踢到了什么东西,看着轻飘飘滚动起来的纸团;丹凤有些莫名,刚才好像并没有看到这么明显的纸团。
娃娃脸青年往楼梯口的方向看了一眼,他的目光突兀,看过来的那一刻,脸上的笑容也收了,那一瞬间,对方的表情有些危险的感觉,总觉得那并不是一个表里如一的人。
“怎么了吗?”
坐在他身边的同伴感觉到了一些不同,看向他,轻声询问。
“不,没什么,就是有些意外。”
娃娃脸青年说着谁都不懂的话,很快又笑着跟身边的人打招呼:“我是侠客,很高兴认识你。”
“啊,我也是,希望我们以后能够多多帮助,毕竟都是同事了嘛!”
对方的脸上还带着兴奋,连介绍都有些仓促而焦急的味道,忘了说明自己的名字都没反应过来,只顾着热情地握手。
手掌相握的时候,侠客再次肯定了,这就是一个弱鸡,他的笑容灿烂,眼神儿却很在意地看向纸团的方向,他刚才一定没有看错,所以,那里有什么吗?
丹凤站在原地闭了闭眼,她的过目不忘可不是吹的,只是从凡人修炼而来,又在这种普通世界之中,很多东西都不是太小心,静下心来回忆,确定纸团到了她的脚前被踢到纯属意外。
自然因素——风,总是能够制造一些小意外。
好吧,只能说这里的卫生条件实在是不太如意。
不过,那个人是谁?
她的目光落在了娃娃脸青年身上,对方刚才说自己叫做“侠客”,这个名字么,实在和金发碧眼很不搭啊,难道不应该是白衣长剑吗?
而对方周围的灵气,实在是再明显不过的标记了,主角么,看灵气的份量,算不上,那么,大约是个配角,或者更次一点儿的角色,可以不用太在意。
即便如此想,到底还是多看了一眼,这一眼,对方似乎也有所觉,看过来,凭空对视之后,丹凤露出一个浅笑,迈步离开。
为了防止再有什么意外,她的高跟鞋再没有接触地面,低空飘着离开了。
“你刚才一直在看什么?”
坐在侠客身边儿自称飞利的青年有些好奇,他顺着侠客的视线方向看过去好几眼,就是一个楼梯口,也没什么人上来或者下去,有什么可看的。
侠客伸出手托在下巴上,说:“不知道为什么,就是有些在意,所以多看了两眼,也许是因为通风?”
一般来说,连接两层的楼梯口风都会稍微大点儿。
飞利不知道露出什么样的表情比较合适,通风?这是什么鬼答案。
因为飞利自称做过助理工作,于是黑帮物尽其用地把人分配到了后勤的岗位上,一同表示拥有计算机天赋的侠客也成了后勤的一员,哪怕他是有照猎人,但看那副娃娃脸的样子,大约就不会有谁信任他能够做什么大事。
对他们开放的网络上并没有什么机密资料,飞利很快就学会了摸鱼,处理完正常的事物之后就开始打游戏,他是游戏的忠实爱好者,也正因为这个爱好,被老板炒掉了,最后不得不投身黑帮的伟大事业。
侠客么,很多时候也会跟他一些研究某个游戏的优劣,却把自己的朋友介绍给对方组队,而他则偷偷打开了后门,关于这个黑帮的资料,这才是他进来的主要目的。
事实上用更简单的方式混进来也不是不可以,但,“这样还是可以领薪水的嘛!”
某些时候,侠客还是一个很务实的人,不然呢,难道指望旅团抢劫的时候注意抢那些富的?
自觉已经脱离低级趣味的侠客表示,他更愿意用自己赚的钱去买新手机。
是的,自己赚的。
看着小巷子里尸首分离的尸体,侠客脸上露出愉悦的笑容,操作最后一个还幸存的人收拢了钱财之后,那个人也很快自杀了,留下原地的一片狼藉,并不需要他多操心。
黑帮之中有专门扫尾的人,有些事情,注定不会见光。
四楼上,捧着水杯的丹凤站在窗前,她的视力很好,一眼就看见了巷子里发生的事情,有些探究地想着,那是一种催眠他人的能力吗?看起来还真有些防不胜防。
群体催眠?果然,有着灵气包围的都不是好惹的家伙。
她长久地站在窗前,很快就看到了清扫的队伍,那些仿佛隐藏在阴影之中的食腐虫,低着头清理一具具尸体,很快,除了地上那些变黑的血色,不会再有任何东西证明这里发生了什么。
至于血,那是最不需要清理的,一场暴雨很快就会洗净。
其实,也没有人在意,在这座城市的阴暗角落之中,哪里有没见过血的呢?
斗殴,杀戮,这座城市的繁荣之下,总是少不了这些东西,据说天空竞技场中都是一场场见血分生死的杀戮。
“感觉好像蛮残酷的。”
丹凤捧着一个玻璃水杯,上面有着樱花的图案,粉色的樱花浪漫地飘着,衬得那白皙的手指如同皑皑雪山,衬托着樱花之美。
凋零的美。
“也许我应该去看看。”
抱着这样的念头,丹凤在下午的时候光临了天空竞技场,作为观众,只要花钱,总能得到好的座位,但,这份钱,丹凤很不愿意出,她先去了康斯的店里。
对方明明受了那么重的伤,却在第二天就一副没事人的样子重新打开了店门,丹凤从玻璃门外经过的时候,注意到对方脸上一晃而过的惧怕。
本来还有些不知道如何相处,但如果对方惧怕的话,丹凤忽然知道该怎么做了。
“你怎么来了?”
虽然早知道这个女孩儿可能不那么简单,但看到对方真的还敢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