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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上哪那么多好事啊,什么便宜都占完了,然后突然醒悟,别人就要为你的醒悟退让买单,凭什么啊!
忽如其来的义愤让丹凤看那个完全没有她喜欢的男演员风采的小男孩儿非常不顺眼,左看右看,看得当事人都有感觉了,才说:“孟星魂?你这名字谁起的啊,听起来不错,不过,跟你不太合适,我看你要不然换一个名字吧。”
小男孩儿警惕地看着丹凤,本能地侧了侧身,躲在了高寄萍的身边儿,这种依赖性,看得真是有些刺眼啊。
丹凤见状,突然觉得有些无趣,这样的主角,说真的,她胜之不武。
而且,最后孟星魂是当了杀手吧,杀手,有多少钱?
“这个也不是什么好名字,就是个普通的名字,哪里有姑娘的名字好听呢?这是他爹妈留给他的,我们都叫习惯了,姑娘不要改了吧。”
高寄萍出头说话,她的话语之中带着些哀求,却还是挺直了腰板儿,站在了孟星魂的前头,挡住了他的身形。
“你是他的亲人?”丹凤问。
“算是吧,他们都是我捡回来的,我会照顾他们。”高寄萍回答着,如同护崽的老母鸡一样,试图把四个小男孩儿都挡在自己的身后,可惜她太瘦了,衣衫都飘荡,又哪里挡得住谁,可能只有那个孟星魂吧,一开始就把她当挡箭牌,这会儿牢牢地被挡在身后。
丹凤没好气地说:“行了,爱怎样就怎样吧,最后自己养出白眼狼来,也不要怪任何人。”
严格来说,高寄萍应该算是个反派,因为是杀手组织的高老大,因为干了许多坏事,但,她真的坏吗?
丹凤记得之中让她印象最深的就是这个女孩子在十四岁的时候,为了四个孩子,也算是为了她自己,把童贞跟屠夫换了两斤肥肉,这样的一个女孩儿,坏吗?
简直有些圣母玛利亚了,但是结果呢?四个孩子,除了早死的小何,好像还有那个石群,剩下的两个都背叛了她,爱上了孙蝶,话说,这一半一半的几率,也不能够说她看人完全没眼光。
想着,丹凤觉得没意思透了,摆了摆手,在她旁边儿,有一个最聪明也是最早醒悟过来的姑娘秋蝉,接手了她身边儿一切丫鬟的活儿,跟那记录的人使了个眼色,接着往下记录了。
高寄萍左右看了看,有些茫然无措,但看到大家还在继续,也不知道自己该做什么,把四个孩子拢到身边儿,默默地让开了道路。
小半个时辰之后,人数统计了出来,总共有四十七个人,其中包括二十三个从嗷嗷待哺的婴儿到十岁不等的孩子,男女都有,一个个经历过了被抛弃,都算比较乖,也懂得眉高眼低,知道巴着最先救了自己的女人不放。
这些女人,在丹凤看来还年轻,最大不过三十多岁,最小的才十二岁,但她们都经历了太多,捡到孩子的女人自觉把自己当做了母亲,开始了相依为命的生活。
这种结对子在女人们之中也很流行,人总是群居动物,在陌生的环境之中,最先做的就是找一个能说话的伴儿,然后再跟大家一起前行。
丹凤的推测没有错,越往南走,越是能够感觉好多了,路上也有了零散的村子,镇子上也多了一些叫卖的人,多了些卖小吃的摊贩,看起来便有了些温饱的感觉。
在每个镇子,丹凤都会停留一段时间,不长不短,刚好能够容一些人退出这个队伍。
当想要安稳的时候,女人的稀缺就让人们不会那么在意她们的贞洁与否。
丹凤甚至不用找一个好的理由来解释她们这个女人扎堆儿的队伍,就有人开始找她买媳妇了。
“我是不管这些的,你们若是看好了,只管跟着他们走,我这里还给一两银子,当做是嫁妆了,以前的那些事,你们不说,谁都不知道,以后的日子还长着,你们好好过。”
丹凤从来不会安慰人,说话也不好听,说完了之后,很多人都沉默了。
最后还是有人走了,千年的习惯,女人好像不能够自己活,一定要跟着男人,在家从父,出嫁从夫,夫死从子,一辈子,从生到死,从没有人告诉她们,自己可以独立地活,她们没有那个勇气。
一个人走了,仿佛就开启了一个序曲,然后是一个接一个地走。
几乎每到一个镇子停留的时候,都会有那么一两个要走,丹凤一两一两地给银子,也不知道自己给出去了多少,名单上一个个被划掉的名字倒是很明白。
到最后,留在丹凤身边儿的就是高寄萍和那四个孩子,还有秋蝉,这个能够在丹凤制服士兵之后捡起刀杀死他们的人,她为自己起名“秋蝉”,蝉会在秋天死去,秋天的蝉,是已经死了的蝉。
这并不是一个好寓意的名字,但却又表达了某种决心,让人不忍心赶走她。
至于高寄萍,经过这段时间的好吃好喝养着,她的脸上有了些青春少女的娇俏,是了,这一年,她才十四岁,避过了那个不知道在哪里的屠夫,以后的日子,不知道还能不能避过那注定的一劫。
枯黄的头发还没有完全养黑,倒像是染发失败的结果,并不那么好看,却被女孩子的巧手梳成了两个辫子,一左一右垂在胸前,微微发育的曲线上,红色的蝴蝶结很漂亮。
碎花布的衣裳很简朴,并不那么贴身,还是太瘦了,之前不知道亏了多久,跟着丹凤之后,她还总是照顾着那四个男孩儿,不知道是怎样的孽缘,那么多孩子,她就护着自己捡回来的这四个,哪一个都不肯放开。
这四个孩子也怪,养好看之后,不是没有女人想要拉过来一个当儿子养,总要有个依靠才好,就是后来的那些孩子,多半也都被女人们带走了,但这几个,就是跟高寄萍不离不弃,这种坚贞让知道结局的丹凤怎么看怎么觉得讽刺。
第59章()
“你知道的,我不喜欢孟星魂,但我可怜你,所以,我不会赶你走,只是你不要跟我住在一起,你可以住在我的旁边儿,住在你能找到我的地方,在你没饭吃的时候,我会给你一顿饱饭,在你需要帮助的时候,我也许会帮助你,但,所有的一切都是有价值的,当你能够回报的时候,要给我足够的钱,足够的,你认为可以跟我的帮助等价的钱。”
丹凤的话很严肃,意思很明确,高寄萍听了,忍不住握紧了手,她的手中牵着孟星魂的一只手,孟星魂抬头看了她一眼,这个小男孩儿如今已经显出了几分俊俏来,而跟他那张俊脸相反的是他一向冷漠的表情。
听到丹凤说“不喜欢他”的时候,他努力做出了一个“不屑”的样子来。
但这“不屑”太没有底气,他的吃穿住用,都是丹凤掏钱换来的,所以,他凭什么能够对出钱的大金主摆出这样的表情来。
丹凤从来不会是玩儿“强迫”戏码的人,见到了真觉得气得慌,连话也懒得说了,直接摆了摆手,让她们都离开。
秋蝉送了高寄萍出去,帮着她安排了一下住宿的问题,丹凤拿出来的钱财都在秋蝉那里,她也能干,据说好像是秀才的女儿,破而后立之后,反而有些江湖女子的大气。
“姑娘为什么讨厌孟星魂呢?”
秋蝉回来一边收拾东西,一边问丹凤。
丹凤说:“当你看到一个人,就看到了他的以后,而他的所作所为不符合你的想法,那么,你是讨厌还是讨厌呢?”
“是讨厌还是讨厌”,头一次听到这种句式,秋蝉忍不住笑了,“姑娘分明没有给人别的选择。”
细想了一下,却有些心惊,她经常跟在丹凤的身边儿,自然知道一些不为人知的事情,比如说这位姑娘凭空就能拿出大笔的钱财来,如同她挥一挥袖子就如同那些神仙中人的袖里乾坤一样把东西直接收走了。
这些神通见得多了,仿佛就很平常,但,预知一个人的未来,哪怕秋蝉并没有坏心,还是忍不住手颤了一下,谁的未来都能一眼所见吗?
所以,想到姑娘对高寄萍和孟星魂等人明显的态度区别,似乎就能明白为什么“讨厌”,为什么“可怜”了。
高寄萍,其实还算是个讨人喜欢的姑娘,她知道自己想要什么,“利用”明晃晃摆在脸上,某些人可能不喜欢这种功利心过强的人,但秋蝉见多了当面一套背面一套,这种把目的放到脸上的人,反而是她更乐意接受的,起码你知道她对你好的目的是什么,安心许多。
至于孟星魂等四个孩子,秋蝉接触得就不多了,她没有那么多善良可以给更多的人,见多了血腥杀戮,见多了路边白骨之后,她连杀人都能眼都不眨地下手,对那些孩子,谁管他们能不能活。
父母亲人都不可能永远对自己好,一个平白捡来的孩子,做什么指望他能够听话孝顺?
就算是自己亲生的,都不可能,何况是捡的。
丹凤选的住所是一座比邻繁华城市的小山头之中,不知道哪里的富贵人家在这里弄了现成的宅院,丹凤本来是想要出钱买的,但她长得太好看了,这位富贵人家的二公子一见就爱上了,非要把这宅院送给她。
“姑娘可不能要,这是要置外室的意思,千万不要被那等人骗了。”秋蝉的三观还是很正的,第一时间就私下里劝丹凤拒绝。
丹凤见状,抿唇一笑,她怎么就没有这么高的道德观呢?
“周瑜打黄盖,一个愿打一个愿挨,他敢给,我为什么不敢要?”丹凤知道这位二公子的名声不是太好,花花公子嘛,家里头花花草草一院子,外面还有不少的私宅,难得的是家中老太君宠爱,一家子的资源总是向他倾斜,养得他膘肥体健,俨然当地一霸。
秋蝉眼里满是不赞同,但最后一句话都没说,眼睁睁看着丹凤两袖飘飘走入了宅院之中。
正如秋蝉所说的,谁都知道平白无故送出的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