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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长得如此丑陋的她,竟然嫁给了全公社最好看的男人!
老天待她不薄!
陆悠目不转睛地盯着秦建国,看得太入神,险些忘了自己的目的。
“媳妇儿,媳妇儿?”秦建国的声音将她拉回现实,意识到自己刚才的行为有点猥琐,陆悠的脸色有些不自然。
她轻咳了一声,尴尬地问:“建国,你浇了这么久,肯定累了吧?放开粪桶,让我来!”
她可是立志要养家糊口的女人,挑粪浇粪自然不在话下。
秦建国:……问一个男人累不累,就好像质疑他行不行一样!累也得不累,不行也得行!
“不累!一点不累!轻松得很!”秦建国甩甩粪桶,示意他浇粪就跟玩游戏似的,小意思!
未免陆悠质疑他身为男人的能力,秦建国强调:“媳妇儿,我可是队里的体能尖兵!这粪桶算啥,我连鱼雷都能一次扛三个!”
他可是立志要保家卫国的男人,要是连他都累,东方舰队没了他,咋行?
“建国,你真能扛三个鱼雷?”陆悠双眼一亮,她迅速跑到秦建国身边,用崇拜的目光看着他,说,“也就是说,你的承重能力超过了一千斤!”
“呵,一千斤算什么!”只要能得到媳妇儿的崇拜,他能吹到一万斤!
不过,秦建国毕竟是个正经人,他今天一时脑热,为了在媳妇面前证明自己的男人气概而吹下的牛皮,以后……以后恐怕只能用汗水来还。
他要努力,必须努力,为了一次扛三个鱼雷而奋进!
“建国,刚陈兰兰带着她弟又送了一桶鱼来,我收了。”陆悠折了一片芭蕉叶替秦建国遮阳,她说,“不过我跟她说好了,她以后不会再送。她把网鱼的地方直接告诉了我,下午你陪我去一趟?”
“行!”秦建国浇完最后一瓢粪,他直起身,将芭蕉叶放在陆悠头上,笑着说,“我一个大男人,不怕晒。你先回屋去,我冲洗一下就来。”
天气越来越热,也下不来雨,空气中都充满了干燥的味道,好似给一把火,就能把整片天空都点燃。
张凤霞和秦江河去大队上工,最近活儿不累,秦建国要去帮忙,老两口也不让。
他只能尽量打理好自家菜地,再修补家具农具,争取搞好家里的一切,不让其他人操一份心。
“媳妇儿,要不咱们现在就过去,这样时间更充裕?”秦建国冲好澡出来,他看了看天色,对陆悠说道,“现在太阳还不辣,早点出门,顺便去山上采点菌子,下午太阳下山我们再回来。”
“这样更好!”对于秦建国的建议,陆悠表示赞同,不过她还有疑问,“那我们走了,谁给爸妈做中饭啊?”
“我把面条都发好放在灶间,爸妈回来就能煮。你随便带点吃食,我们中午在外面吃。”秦建国一锤定音。
两人分工合作,不到五分钟,就把外出要带的东西收拾好。
陆悠穿着长袖衣裤,头戴一顶大草帽,背着一个空竹篓。
秦建国也换了一件长袖,他背着一个军用包,手里拎着准备装鱼的桶。
陈兰兰送来的鱼并没有名字,因为不常见,数量也极少,大队的人也没想给它取名字,就叫“小鱼”。
小鱼对生存条件要求很高,它们只会出现在水质清澈甘甜,水温适中的山泉里。
陈兰兰手握秘密基地,每天带着弟弟去网鱼,也网不了一斤。她给陆悠送过来的一桶鱼,基本上是网了三天的量。
因此,秦建国和陆悠都认为,带一个桶已经足够。他们从未想过,此行收获颇丰,别说只带一个桶,带一百个都不够!
百山公社是山区地带,气候湿润,风景秀美。不远处,青山峰峦叠嶂,山上草木葳蕤,林间姹紫嫣红,正是人间好风光。
大青山脉幅员辽阔,动植物种类繁多,外围山脚下住的村民,基本上不敢进深山。
青山起码有一大半的面积,是真正的无人区,无人敢涉足。
因受最近天气影响,青山外围异常干燥,林间小路上随处可见枯枝干草,正好被勤快的妇女抱回家烧火。
进了山,陆悠明显感受到温度变低,她松了口气,开始观察四周的环境。
这是她在末世就养成的习惯,初到陌生环境,必须时刻保持警惕,以面对随时可能发生的危险。
这里虽是青山外围,应该不会出现猛兽,但陆悠并不敢掉以轻心。
她觉得林间凉爽,秦建国却说:“今年确实不大对劲,往年这时候,一进山就感觉凉爽。现在,也就比外面低个两三度吧!”
听到这话,陆悠心思一动,她散开精神力,一道肉眼不可见的水波纹在林间蔓延。
两百米的范围内,植物动物,甚至是泥土里所含的水分,陆悠都一清二楚。
草本植物缺水比较严重,木本植物少量缺水,年龄大的木本植物,几乎不受干燥影响。
不过……陆悠突然皱起眉头,看向某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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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4章:初入坟山()
第54章:初入坟山
那是一片茂密的灌木丛,这些灌木已经干枯发脆,用来点火非常方便。
灌木丛长在路边向阳处,周边都是石头,也没有大树遮挡,因此早就干死了。
身为水系异能者,陆悠对干燥的环境十分敏感。不知为何,自从进了山,她心底总有一种说不出的烦闷感,这让她感到极不舒服。
“媳妇儿,累了吧,背篓给我,你赶紧往前走,去树下躲躲阴凉!”秦建国抬手抹了一把汗,强行将陆悠背上的竹篓取下。
见陆悠情绪不佳,他试探地问:“今天真热,连山里都热。你身体刚好,要不别去?”
陈兰兰说的那个地方,秦建国大概能找到。陆悠爱吃那个鱼,他替她弄回来不就得了?
想到这里,秦建国有些懊恼。
老队长邢锋曾经说过:追求喜欢的女同志,一定要跟她过浪漫的二人世界。
他原想着,趁假期最后几天,带陆悠上山下水,捉鱼打猎;临走前一天,再带她去昌州市转转,熟悉环境的同时,再给她置办东西。
这么务实的行为,大概是他能想到的最浪漫的事。
但他只想到浪漫,却被动忽略了一个问题——陆悠的身体状况。
尽管陆悠看起来神采飞扬,无论身体状态还是精神状态,都不像重病初愈。但她毕竟无故昏迷了三天三夜,他应该引起高度重视!
陆悠并不知秦建国心中所想,她摇摇头,指着旁边的灌木丛说:“没想到山里也缺水,这些植物都干死了。”
“今年天气是不太对。我小时候,有一年全国大旱,那两年饿死了不少人。咱们公社靠着青山和青江,好歹熬了过来。”秦建国取下自己的草帽,替陆悠打扇,并安慰她,“久旱必暴雨,我看这雨也快来了。”
“就算雨不来,也不会有太大问题,今年的旱情不算严重。这片灌木丛,每年夏天都要干死一片。”
“只不过往年死的少,今年全死掉。”这句话秦建国没说。
他是海军,常年跟水打交道,对水自有一股天然的亲切感。
撇开这点不谈,他本人当然也希望年年风调雨顺,季季迎来大丰收。
但这并不现实!
“农民真的很不容易,看天吃饭,要是再像……”秦建国突然止住了嘴,随即他话音一转,又说,“要是以后能实现科学种植,不再求天吃饭,那才是真好。”
秦建国虽然只是个山沟里走出来的穷小子,但他在驻地待了那么多年,接触到许多国家最先进设备和人才,他的眼界自然开阔。
“科学种植”的说法,是一个搞电子信息的干事说的,据他所说,发达国家科学种植的技术已经很成熟,所以人家不缺粮食!
“什么时候,我们国家也能不缺粮食啊……”秦建国站在半山腰上,俯视着不远处绿油油的稻田,发出由衷的感叹。
“会的,这一天不会太远。”陆悠的语气十分肯定。
末世前,科学种田早已普及。末世后,却因为各种原因,种植规模并不大。
末世种田是高科技产物,陆悠没有机会接触农业,但她理解秦建国的心情。
天大地大,吃饭最大。
没有经受过饥饿的折磨,永远不会理解食物之于人类,究竟有多重要。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华夏虽然并不发达,但对于陆悠来说,已经是绝无仅有的天堂世界。
两人感慨完毕,都不愿休息,继续赶路。
翻过第一座山头,远远地,就能看到陈兰兰所说的那个地方。
那是一座坟山,周边许多人过世以后,都埋葬在这里。
据传,坟山下有一座地宫,当年荀王一统天下后,为求极乐永生,寻奇人异士为他选址,打造地宫。
青山,正是他的王墓所在地。而地宫,就建在陆悠眼前这座山底下。
当然,传说毕竟不可信。不过,这里虽然没有荀王地宫,但的确埋过几个衣锦还乡的官老爷。
很可惜的是,官老爷们的墓地早已被小贼洗劫一空,如今只剩下空空荡荡的墓室。小贼不仁道,连棺材板都没给死者留下。
一走进坟山,温度明显比外面低了十度不止。
“嘶……这里好冷啊!”陆悠搓了搓肩膀,她鸡皮疙瘩都出来了!
怪不得陈兰兰说这个地方有点邪乎,还真是!
“媳妇儿,赶紧穿上。”秦建国从军用包里拿出一件外套,披在陆悠身上。
陆悠惊道:“你连外套都带上了,准备挺充分嘛!”
“我习惯了。”秦建国笑道。
在他的认知里,行军打仗,物资是重中之重,出门亦然。
陆悠也意识到了这一点,她虽然不是军人,但她经历过的世界比战争更残酷,她非常理解秦建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