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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十几秒的时候,真是如泣如诉,哀婉动听得让每一个路过的人都情不自禁地停下了脚步。可是当一个令人战栗的低音细细延伸到几将断绝的时候,陡然拔高,尖锐得像一把锥子插进了人们的耳朵。之后便爆发了一阵狂暴得犹如疾风骤雨的琴声,越往后越杂乱无章,像一只沉默中的野兽终于失去了控制,只是不停地张牙舞爪、咆哮吼叫,想要撕裂每一个人的神经。路人们捂着耳朵仓皇逃窜,也有两三个已经吓傻了的,僵硬着两条木桩似的腿动也不能动。
谁也说不清那令人疯狂的琴音持续了多久。有人说几十分钟,有人说几个小时,也有人说持续了整整一天。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结论,那次之后,再也没有人听过那幢小洋房里传出过小提琴的声音。
过了几天,女人请了一个哑巴保姆,便越发深居简出。再过去半年,小洋房里传出了婴儿的哭声。
人们第一次看到那个小婴儿,已经是他出生三年后的事。那天,保姆偷偷趁着女人午睡,将他带出了小洋房,也没有走远,只是搀着他细嫩的小手在小洋房前的花圃上摇摇晃晃地走路。他小心翼翼地抓着一朵鲜橘色的雏菊,舍不得摘下,也舍不得放开,只是用乌溜溜的眼睛目不转睛地看着。
见过的人都说那孩子长得挺漂亮。小脸雪白雪白的,眼睛又大又圆,一头细软微黄的头发带点儿自然卷。像个洋娃娃。硬要鸡蛋里挑骨头的话,个子似乎小点儿,小胳膊也细了点儿,好像好像还不会说话。
三周岁了还不会说话,也不出声。保姆给他什么他就接着,顶多只会用手指一下。
保姆正跟他数花圃里有多少朵雏菊的时候,忽然从小洋楼里发出一声尖叫。一转头的工夫,就见那个女人披散着头发冲了出来。她竟然突然醒来了。
女人一把拽过孩子。孩子个头小,被她捉住一只胳膊,便不得不踮起了脚尖,半拎半吊着。女人扬手就甩了保姆一巴掌,就听啪的一声,保姆踉跄着倒退一步,顿时红肿了半边脸。吓得他瞪圆眼睛,大哭起来。
女人白刷刷着一张脸,身体一个劲儿地发着抖。她像看着仇人那样,血红的眼睛盯紧了保姆。她用力地咬着牙,牙齿都快咬碎了,才从齿缝里迸出了一个一个的字:
“你也想把我的孩子带走吗?”
保姆惶恐急了,顾不得脸上火烧火燎的痛拼命地摆手,唔唔啊啊地做着手势。
但是女人根本不愿理睬,拽着孩子向小洋楼里走去。孩子跟不上大人的步伐,没几步就跌倒了,她就拦腰把他提溜在自己的腰间,任凭孩子哭得炸弹一样响,急匆匆地进了门。
嘭的一声!门又死死地关上了。
故事讲到这里,于谦和暂停了。眼睛里隐隐约约有水光在闪动,似乎沉浸到了故事里,又似乎有点儿不知道该怎么讲下去。
他自己也觉得心情略微怪异了些。这么多年来,他不只一次假想这一天的到来,想说的话在脑子里上演了几千遍,真到了说的时候,竟然和原来想的一点儿都不一样了。
他本来不想讲这个故事的。
只想求一个痛快罢了。
按照原来的剧本,他就该让丁树海顺顺当当地解开红色缎带。当那个老男人看到礼物的一刹那,六十岁的脸上露出非常精彩的表情时,他就可以大笑一场,再说几句恶毒淋漓的话,然后将一切抛在脑后,潇洒离去。他也没有想到自己竟然会在那一刻突然阻止了他,要讲那个无聊的故事。
乱了,真的乱了。
于谦和不期然地黯然沉寂,让听众们也陷入了静默。
方煜文望了一眼丁树海。刚及耳顺之年的男人一言不发地望着讲故事的人,放在沙发扶手上的左手却不知为何在悄悄地用力,黑色真皮很明显地凹陷出五指印痕。
方煜文看在眼里,心头微微一动。便问:“那个保姆被辞退了吗?”
于谦和方微微动了一下眼珠,清醒过来:“没有。女人仍然雇用她,买菜、交水电费打点一切需要出门的事务,但是从那天开始,不允许她再踏进小洋房一步。”
“那个孩子呢?”方煜文接着问,心里已经有了答案,却不敢相信,“他再也没有出过小洋房?”
于谦和想了一想,终于知道该怎样讲完这个故事了。
保姆从此不被允许进门,但是她还是有机会见到那个孩子。每次女人在楼下拿完菜,开始在厨房里忙碌,孩子就会在二楼的阳台上,搬一张小凳子,站在小凳子上看下来。
第93章 礼物(3)()
那个时候,保姆就会从穿过花圃通往外面的那条石板小径上悄悄地折回,站到阳台下朝他笑一笑,招一招手。有时也会扔上来一些小玩意儿,都是吃的,吃完了就不怕被女人发现。有一吃就酸得叫人直流口水的小山楂,有红得像小樱桃的枸杞果子,也有黑不溜秋像一串串迷你葡萄的桑葚——都是小地方才有的土生土长的新鲜货。
就这样一天一天地过去。孩子也渐渐长高了,从踮起脚尖也只能勉强在阳台上露出半个脑袋,到可以将大半个上身趴在阳台上。但是他一直保留了站在小凳子上的习惯,他总觉得那张小凳子可以让他看得更远。
有一天,他果真从远远的路上看见了一辆车。那辆车慢慢悠悠地向他开来,渐渐地,可以听见阵阵欢声笑语,似乎有一个小女孩儿的声音一会儿叫着爸爸,一会儿又叫着妈妈。他不由自主地又踮起了脚尖,拼命伸长了脖子。小车在隔壁的那幢小洋房前停下了。
然后,一对年轻的父母领着一个和他差不多大的小女孩儿下了车。爸爸拎着大大小小的行李,妈妈只斜背了一只包,双手抱紧了小女孩。小女孩儿的手里抱着一只色彩斑斓的花皮球。
他们一起走进了小洋房。
当年女人买下这幢小洋房的时候,大家都以为那幢也快了,却没想到一直等到那年。
那年,他九岁了。
从此,保姆便不再是他唯一的等待。他经常可以从阳台上看到小女孩儿在楼下的花圃边拍花皮球。花圃原本就是两幢小洋房共用的,女人虽然讨厌也不好说什么。
小女孩儿头发微卷,眼睛又大又圆,长得像个洋娃娃。她经常梳两个羊角辫,一拍皮球,羊角辫便会一跳一跳的。起先她朝他招手,要他一起下来玩,后来明白他不能出门后,便会朝他笑,然后一边卖力地拍球给他看,一边大声地说一首童谣给他听。童谣很稚拙,寥寥数语,听不上几遍,他便也会在阳台上一边轻轻地拍手,一边低低地说。
花皮球,圆又圆。姐姐拍,弟弟拍。姐姐弟弟一起玩。
说得高兴的时候,他会在小凳子上跳起来,有一次还不小心摔了下来。但幸运的是,从来没有被女人发现过。
偶尔有人经过洋房便会停下来,看看他,又看看她,便会笑着说还真像姐弟俩。
这样又过去了半年。
小县城不知从何时生出了一种奇怪的谣言:那个男孩儿其实是女人和女孩儿爸爸私通生下的。证据就是两个孩子长得那么像,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印出来的,又恰巧住在一起。哪有那么巧的事!
传来传去,终于传到了女人的耳朵里。
听到谣言的那一天,女人却表现得异常平静。正好就穿着刚来到县城时穿的那件大红绸缎银白牡丹的旗袍。
她第一次站在阳台上,看小女孩儿自己拍球玩。她看了很久很久,连孩子午睡醒来,揉着眼睛站在她身后也没有发觉。
他还记得那时她的背影。轻轻扭着细腰斜倚在阳台上,一条腿伸直了,一条腿微微弯曲,只有脚掌点着地面。大红色的绸缎衬得头发乌黑油亮,皮肤欺霜赛雪。但是最最漂亮的,还是她舒展了一边手臂,虚扶在阳台上的手。手指是那么修长,根根骨节细巧圆润,阳光一照真仿佛白玉一般显露出一种通透的莹光。
他正想要叫女人的时候,忽然听见女人笑了一声,像是嘲讽的,又像叹息地说,真是丑得让人伤心!
那个时候的他年纪真是太小了,完全听不懂那样的笑声,只是觉得很奇怪。直到很多年以后一次又一次地在梦里又听见那一声笑,他才慢慢地明白过来。
那不是笑。
于谦和哭了。眼泪无声地从眼眶里掉落,顺着脸颊一路流淌到微微抬起的下巴。他伸手轻轻掩住嘴唇,好像那样就不会让自己发出任何软弱的声音,但是手指却随着他的呼吸不易察觉地细细颤抖。
“那是一种绝望。”他深吸了一口气,决定继续说下去,“绝望到连眼泪也流不下来,连哀怨也不能有,只能笑自己,笑自己太蠢,把自己弄到今天这步田地。谁也怪不了。”
“可惜,”他说着,不禁轻轻扬了一下嘴角,“那个孩子,明白得太迟了!”
女人发觉了他,转头朝他温柔地一笑,然后张开纤细的双臂给了他一个拥抱。他说他渴了,女人便去给他准备饮料。
一杯深褐色的,却又透着点儿暗红的液体。
他以为是酸梅汤,一拿到手中便喝了一大口。冲进口腔里的,只有淡淡的酸梅清香,更浓重的,是一种奇怪的味道。那可怕的气味像澎湃的潮水一样席卷了整个味蕾,一直闯进大脑。
他哇的一声吐了出来,但始终有一些液体顺着喉咙流进了胃里。他开始吐出中午吃下的饭菜,吐到胃里空空、蜷缩在地上,还在不停地干呕,呕得喉咙里开始泛起一股子血腥气味。那气味变成了某种生长着钩爪的怪异生物,使出了浑身解数死死地占据了整个消化道。
就好像他从一开始喝的,就是一杯血。
“妈妈!”他大哭着问女人,一只手抱着自己的肚子,一只手向她伸去,他也不知道想要她做什么,只是哽咽着又叫了一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