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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兰克林在美国历史上有一个称号,叫“第一个美国人”。如果不算原来的印第安人的话,第一个美国人怎么也得是1620年登陆北美大陆的“五月花号”的船员啊,怎么轮得到将近100年后的富兰克林呢?他凭什么拥有这样的历史地位呢?
这个疑问可在富兰克林传这本书中得到解答。这本书另辟蹊径,从另一个角度告诉我们,富兰克林之所以拥有这样的地位,就是因为他不伟大,他是每一个普通美国人都可以效仿的榜样。一个不伟大的榜样,他身上有什么样的特质呢?听到这儿,你可能已经开始对这个人感兴趣了。
下面,简单给大家讲一下富兰克林这个人的生平。他生于1706年,小时候很穷,42岁的时候算是创业成功,有了一点儿家产,然后就把生意交给了他的合伙人,从政去了。那个时候还没有美利坚合众国,所以只能当邮政部的部长、州议会的议长这种职务。
到了56岁的时候,他代表美国的13个殖民地,跑到大英帝国的首都伦敦,跟英国政府谈判,从此开始了他的外交官生涯。一直到美国建国前夕,他回来参加了大陆会议,参与了多项重要文件的草拟。1787年,已经退休的本杰明富兰克林出席了修改美国宪法的会议,成为唯一同时签署美国三项最重要法案文件的建国先贤。这三份文件分别是:独立宣言、1783年的巴黎条约,以及1787年的美国宪法。
富兰克林算是美国第二代移民。他的父亲是一个清教徒,在英国混不下去了,于是躲在一艘军舰上漂洋过海,在美国登陆。其间没吃没喝,他整整忍了9个星期。那时候,美国就是一个大农村,什么都没有,他登陆的地方叫波士顿,如今哈佛大学、麻省理工学院都在那里,但当时就是地道的乡下,甚至还有印第安人在旁边虎视眈眈。
他父亲除了务农之外,还做些蜡烛、肥皂去卖,勉强能维持生活。清教徒的生活被描述得特别美好:全家人带着纯真的信仰,白天劳作,晚上孩子们簇拥在父亲的身边,听他读圣经。其实哪有田园诗般的美好?每天要非常辛勤地劳作,终年还食不果腹,他们家基本就是这么一个情况。
对于清教徒来说,日子再苦,依然要虔诚地信仰上帝,天天向上帝求助。别看富兰克林出身于这样一个清教徒的家庭,但他是不怎么信上帝的,他甚至跟他爹讲过一句话:“你向上帝祈祷,还不如向我们家装食物的那个桶祈祷呢,好歹还省点时间。”
他这一生没有明确说过自己不信仰上帝,但是他确实认为信仰对他来说是一个可有可无的东西。比如说,他临死的时候,有人问他:“你信不信耶稣?”他说:“这个事我有点怀疑,但是我没做过研究,所以不能武断地下结论,但是没关系,我很快就会知道真相了。”
可是,如果说他不信上帝呢,他又经常给教堂、各个小教派捐款;如果说他信上帝呢,他甚至还给犹太教的教堂捐款。富兰克林传这本书上就有记载,他给一个犹太教堂捐过5英镑。他到底是不是一个纯洁的清教徒?谁也说不清楚。
在清教徒的系统当中,大家是充满了焦虑感的,“我有罪,我死后能不能上天堂?”“上帝能不能拯救我?”每天都在自省,把自己有的没的罪过都拿出来忏悔。可是在本杰明富兰克林这一生里,我们看不到一点点这种纠结,这是个一辈子过得很快活,经常说一些小段子,甚至是一些黄段子的老头。
他不信上帝,那他信什么呢?富兰克林一辈子就信一样东西:信自己,信自己的奋斗。
富兰克林一生当中最重要的一本著作叫穷理查历书,这本书在西方可以说是尽人皆知。那个时候很多人不识字,出版业又不发达,一本书一年能卖个三五百本就已经很不错了,而这本书居然卖了一万本,这在当时真是一个天文数字。据说,现在这本书总共有1300多个版本,有时候卖得比圣经还好。
这本书的主人公穷理查是富兰克林虚构出来的一个人物,整本书就是这个虚构人物的流水账,就是一本日记。今天刮风还是下雨,街上流行什么八卦新闻,我又听说一个什么新段子,就是这么一些东西。
它有什么思想性吗?要说有也只有一条,这本书讲了一个浅显的道理:如果一个人又能挣钱又不花钱,这不仅是积累财富的手段,也是他培养自己美德的手段。说白了就是一句话:能挣钱又抠门的人,就是一个大好人。
这算什么歪理?可是,在当时清教徒盛行的那种宗教氛围下,这本书的作用可是太大了。
所谓的宗教改革,就是出版业兴起之后,圣经得以大量印刷,有一帮人说,我们也可以读圣经了,为什么要靠罗马教廷和上帝进行交流?我们可以直接按照自己的想法信仰上帝。兴起的新教教派中最著名的就是加尔文教派,他们跟信徒们讲,你们这些人将来的命运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上帝其实早就给你们定好了,所以别瞎耽误工夫,你们就过圣徒般的生活,打内心里开始体验就好。最后上帝会给你们发信号,少部分人被上帝拣选上天堂,剩下的人下地狱,所以不用努力。
这个逻辑有一个缺环,我作为一个在尘世中生活的人,怎么知道将来是上天堂还是下地狱呢?你总得让我看到一个刻度表,告诉我上天堂的概率是多少吧?
富兰克林正好补足了这一环。他说有一个东西叫calling——召唤,也叫天职。上帝在人间有很多财产,穷人看着一部分,富人看得更多,仅此而已。这个刻度表就是你银行存折上的数字,挣的钱越多,就意味着替上帝看管的财产越多,这就是上天堂的信号。这跟基督教原来的教义——“富人上天堂比骆驼钻针眼还要难”正好相反。
在我们听来这是歪理,当时可是解决了一个大问题,因为在清教思想盛行的美国,很多年轻人的人生没有了要努力的意义。
对年轻人来讲,奋斗这事儿是需要找到一个意义的,富兰克林这一套歪理就实现了这一点。虽然是基于在进化过程中我们形成的那个贪婪的欲望,但是没关系,他为每一个人在尘世间的奋斗、挣钱找到了一个宗教上的解释。这事儿的意义太重大了。
后来,著名的社会学家马克斯韦伯,写了一本书叫新教伦理和资本主义精神,里面大段大段地引用穷理查历书当中的文字。韦伯发现,正是这种新的伦理方式,支持了“工业革命之后,整个资产阶级拼命挣钱的同时,内心又不缺乏信仰”这个矛盾。
如果说富兰克林这个人有什么思想上的贡献的话,就这么点贡献。可是把这个贡献翻过来一看,可就要了命了,说明这个人没有远大的理想,没有纯真的宗教信仰,用今天的话说,就是这个人没有情怀。他每天的注意力都在自己这盘生意上,要把生意越做越大,这样我替上帝看管的财产就越来越多,将来上天堂的机会就越大。没准儿在他心里,这就是个幌子,他就是个奸商。
第95章 今天我们该怎么活(2)()
做个奸商又何妨
在富兰克林传这本书里,我们真的能看到,富兰克林身上有很多奸商的特征。比如说,富兰克林十几岁的时候,正值近代新闻业在英国兴起,他一看这玩意儿也不难,就跟哥哥办了一份报纸,叫新英格兰报。
可是内容从哪儿来呢?那个时候也没有记者,他就自己写文章。可是他不能直接署名,就伪装成一个名叫杜古德的乡村老寡妇,经常给报纸投稿。
那写了点什么呢?这老寡妇说,我年轻的时候恋爱得多么热闹,我们村的牧师怎么追求我,村里最近有什么热闹事,等等。这些内容文风幽默、平实,对话也比较小清新,所以读者还挺喜欢的。为什么马克吐温说“我的文笔要拜富兰克林为师”?就是这个原因。
后来,他的报纸办得越来越大,不满足于在老家办了,他就跑到费城去办。费城当时是个大城市,他有两个竞争对手,我们就称其为一号对手、二号对手。富兰克林的策略是,先匿名跑到一号对手的报纸上去骂二号对手。一号的老板肯定欢迎啊,反正是骂对手嘛。富兰克林也真挺会骂的,居然把二号对手给骂破产了,最后不得不把报馆卖给了他。
于是,富兰克林就拥有了第二家报馆,接着就要反过来骂一号对手了。他骂得很巧妙——他开设了在世界新闻史上也算是首创的一个专栏,叫读者来信。读者来信其实就是他自个儿编的,杜撰了一个人名,经常给富兰克林办的报纸挑错。富兰克林立马温和、谦逊地承认错误,说我们这个单词确实拼错了,我们工作不认真,我们向你道歉,等等。然后这个读者又来信了,说你看那个一号报纸的老板,就死不认错,是一个极端不尊重读者的人。他就用这种手段,一来二去,也把一号对手给骂垮了。
这就坐定了他是一个奸商。但是请注意,任何在历史上留下大名、受人尊敬的人,虽然有为人不齿的一面,可是也一定有其光明的一面。
商人,就要对自己狠一点儿
在富兰克林传这本书里,我们就可以看出很多商人共有的光明特质。
第一个,对自己要求极端严格,自己也非常勤勉。这是我的很多商人朋友共有的一个特征。因为做生意嘛,过眼之处到处都是商机、都是钱,你要不使劲去捡,怎么能够发家致富呢?
中国古代的很多士大夫有一个修身的方法,叫“功过格”,就是拿出一张纸,画两列格子,左边记功,右边记过。这可不是事实上的功过,起心动念都要算,看见一个乞丐心生怜悯,这也叫功;看见一个姑娘,想打人家主意,这也叫过。每天就这样苛求自己,以求得道德上的一点点进步。
富兰克林无师自通,也用了中国士大夫的这一招。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