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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拳天行-第49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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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太安哈哈一笑,忽然看清楚了少女的样子,顿时就愣住了:“眉眉?怎么是你?”

    “呵呵呵。”青年憨厚一笑:“导师,眉眉终于答应我了,咱们准备等嚣张哥完婚之后,咱们再等一个月就完婚。”

    华太安大吃一惊:“哇!真的吗!恭喜恭喜啊!”

    “谢谢,谢谢!”

    华太安哈哈大笑:“谁啊谁啊,可真有你的啊,这次盟主的婚礼弄完,我马上把他们带出来,办完外面的,就办你的!”

    “嘿嘿嘿,那就太好了。”青年笑道:“一定要先瞒着他们,然后再把那帮小子都弄出来,这次,我要让他们都大吃一惊。”

    闹了半天,这青年就是谁黄,那少女自然就是眉黄,为什么他们决定在一起了呢?原来,谁黄终于逼了眉黄一回,眉黄就顺水推舟,两人就如愿以偿了……是的,爱情,有时候就是那么简单。

    严敬之不知道他们的关系,却也知道遇到这种事该怎么办,当即哈哈大笑,抱拳恭喜。华太安瞧了他一眼,忽然嘿嘿一笑:“老严哪,我这两个学生呢,其实不是我徒儿,是我在血杀营任导师时的学生,我这两个学生的婚礼,你来吗?”

    “我?”严敬之心想:他们结婚,我来凑什么热闹?

    于是婉言谢绝:“我就别凑热闹了吧?毕竟国家不同,而且三界联盟公事繁忙……”

    “哦,那随便你了。”华太安笑呵呵说道:“我先介绍介绍这二位吧,这位是我最骄傲的学生,世家片家的长子,单名一个谁字,他就是片谁。这位是世家明家的三女儿,单名一个眉字,明眉。现在,片谁和明眉也是血杀导师,上一届,他们培养出了一个特别厉害的天之骄子,你也认识。”

    “哦?我也认识的孩子?”严敬之歪歪头,不以为意:“是谁啊?”

    华太安笑道:“那个人名叫张孝恒,墨玉国人和咱们三界秘境的人都叫他嚣张哥。”

    “哦,嚣张哥啊……呃?盟主!”笑容凝固在严敬之脸上,他忽然大喝一声:“二位贤侄!你们是……啊!你们的婚礼,我一定来!一定要给我留一个位置!我一定来!”

    ……

    傍晚,张孝恒带着胭脂来到一座山峰的峰顶:“胭脂你看,这地方是我偶然发现的,你看那边。”

    顺着张孝恒手指的方向,胭脂美目看去,那里一片云淡风轻,好像什么都没有,只是云气更为缥缈厚重,比其他地方都要厚重不少。片刻之后,在风的带动下,云气翻腾不已,说不上绝景,却也别有一番况味。

    只是这样的景象的确没什么特殊的,胭脂也不点破,只笑了笑:“不错,很美的。”是的,只要你带我看的,都很美。

    张孝恒呵呵笑道:“胭脂啊,你也太容易满足了,就这,很普通的,想要看美景,需要有耐心,过来,坐。”说着,他拍了拍身边的位置。

    胭脂一颗心悬了起来,有些尴尬地坐下,轻轻挪远了一些,又挪近了一点,还没怎么样,已经俏脸飞红。

    张孝恒瞧了她一眼,笑道:“胭脂你信不信,我已经喜欢你很久了。”

    “啊!”胭脂的脸立刻红了,随即她镇定下来,轻笑道:“嚣张哥你骗人,这种肉麻的话都乱说,羞死个人了。”

    “我骗你干嘛?”张孝恒呵呵笑道:“是真的啊,当初合营的时候,我远远看到了你,当时我就在想,哎呀呀,这世上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姑娘啊,那时候你个子高啊,在血杀营那种地方全都是小屁孩子们,一个个刚刚学会擦鼻涕,都小小的,脏兮兮的,只有你一个人鹤立鸡群,又高又白又干净,一个女孩子居然还保护着全营,特别的帅气,直到现在,想到那些小屁孩跟在你屁股后面吭哧吭哧的跑,我还觉得好笑。”

    胭脂被逗乐了,捂着嘴直笑:“吹牛,我娘说过,男人都不喜欢太出风头的女人,女人要学会默默地守护男人的身后,女人太强势了,会被讨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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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01章 男人喜欢的女人(。com) 
胭脂捂着嘴直笑:“吹牛,我娘说过,男人都不喜欢太出风头的女人,女人要学会默默地守护男人的身后,女人太强势了,会被讨厌的。”

    “没这回事,说这话是因为有些二货不懂得欣赏。”张孝恒笑道:“我从来都觉得女人是很强大的,没错,出去保家卫国的的确是男人多,但是后方却是女人撑着的啊,当男人扛不住的时候,女人比男人更有牺牲精神,有时候,女人觉得自己不如男人,她们就更懂努力,更懂坚持不懈,也许短时间看来,女人的攻击力不如男人,说起英勇果敢似乎也稍差一些,但是日久见人心哪,一次交锋赢不了,就多来几次,一旦开始拖延,女人总是活到最后的。”

    “别人我不知道,你就是这样的女人啊,猛兽哥不就是这么输给你的吗?”

    胭脂的身体无可抑制地颤抖了一下:“猛兽哥的事情……你是怎么知道的?”

    张孝恒笑了:“我怎么会不知道?我是嚣张哥啊,哪个营地的事情能瞒得了我?何况我又喜欢你,对于你的事情,我当然会多打听打听的。”

    听了这话,胭脂却觉得全身发冷,血液不畅,整个人都僵硬了:“既然你知道了……你……会不会讨厌我?”

    “我当然讨厌啊。”张孝恒理所当然地说道:“所谓喜欢有多深,讨厌就有多深,我讨厌你,因为你太完美了,简直鹤立鸡群,哈!像我这种泥巴里的土鸡蛋,看你一眼都自惭形秽,能不讨厌你吗?”

    胭脂又被逗笑了,轻轻拍了他一记小拳拳:“讨厌,胡说。”

    张孝恒顺势握住她的手:“可是当我知道你怎么对付猛兽哥的事情之后,就再也不讨厌你了,剩下的只有欣赏,说实话,你真是太帅气了。”

    猛兽哥的事情是怎么回事?说白了就是血杀营最常见的争斗,每一次血杀之战都会出现一次自相残杀,虽然参加者都是小孩子,但在一开始,他们八成要先分一个强弱高低,总是有人要在血杀营里称王称霸,甚至丧失理智,欺压与自己一样的可怜人,长风哥,嚣张哥那样的始终是少数,在铁头哥的那个营地里是虎头哥,而在胭脂姐那个营就是猛兽哥。

    为什么叫他猛兽哥?说的并不是他的灵体是某种猛兽,而是指他天生神力,他的天生神力令人绝望,特别是这样的人出现在一个最高等级不超过三阶的孩子营。

    这个猛兽哥比当年虎头哥营地的铁头哥还过分,他根本不允许营地里有一丁点不一样的声音,不允许营地里有其他势力,所有人都必须听他的,所有好东西必须归他,他对同学不但动辄打骂,为了衬托他的强大,他还要使劲地侮辱别人,有他在,大家甚至拿不到修炼资源,虽然他也是个小孩子,但是他全都要。

    面对这样一个人,胭脂姐是怎么做的呢?首先,她发动了一次联合全营的反击,在铁头哥的营地里,这次反击已经干掉了虎头哥,但是猛兽哥比虎头哥厉害,他凭借着天生神力居然强行镇压了所有人!

    接下来,胭脂姐宣称自己喜欢强者,反抗是她对猛兽哥的一个考验,所以,她要做猛兽哥的女人!

    做出这个令人瞠目结舌的宣言之后,她果然“做”了猛兽哥的女人,接下来的一个月,她天天跟着猛兽哥,却天天被他侮辱,被他毒打,恶骂,这都是小意思,若不是年纪小,只怕还会有更糟糕的事情发生。

    胭脂姐呢?所有人都觉得她疯了的时候,她一声不吭地承受下来了,不但承受下来了,她还顶着鼻青脸肿笑着说,这都是她应得的,她喜欢的就是猛兽哥这样的男人。

    在血杀营,每十五天会经历一次试炼,两次试炼过后,猛兽哥已经完全不怀疑她了,猛兽哥打从心里觉得,胭脂就是个喜欢被男人打骂的贱女人。

    终于在一个月后的第三次试炼中,她动手了。

    那是一个简单的局,胭脂只是把猛兽哥骗到了一个有血奴的洞里,再用自己的身体堵住了洞口,如此而已。

    于是,猛兽哥一边高喊着:“你背叛我!你这个疯女人!你这个贱女人!”一边疯狂地攻击她。

    而胭脂姐则半步不退:“背叛你?我什么时候归顺过你?”

    “什么!你明明已经认输了!你明明已经说了,要做我的女人了!而且你明明已经逆来顺受,不敢反抗了!”

    “我那是骗你的,女人的话怎么能信呢?”胭脂不但半步不退,而且,那一刻她全力爆发,居然在短时间内使出了不输于猛兽哥的力量,血奴在后面攻击猛兽哥,猛兽哥在正面攻击胭脂姐。

    而胭脂姐,赌的不过是猛兽哥比自己先死。

    “为什么!”猛兽哥感觉血奴在背后咬住了自己的脖子,他绝望了:“为什么你的力量那么强?不可能!”

    胭脂姐呢?她狞笑着说:“你不会明白的,即便你拿走了一切的资源,但第一个成就四级的,却是我!你天天说别人是废物,可是你这样的人,才是真正的废物!”

    ……

    那时候的胭脂姐,真的是抱定了同归于尽的念头,多年以后再提及此事,她依然难以淡定:“当时,我是抱着和他一起去死的心去堵住他的,当他被血奴杀掉的时候,我已经没力气逃走了……但是老天有眼,我挡住他片刻,血奴替我杀了他,吸光了他的一身血液之后,血奴吃饱离开了,却连正眼都没再看我一下。”

    “因为我独自杀死了猛兽哥,所以,那次试炼结束之后,我就成为了营里的大姐头。”

    张孝恒感觉她的手在发冷,她想把自己的手缩回去,于是用力一握,将她紧紧抓住:“所以,合营的时候,你们六个营被我们一个营碾压之后,你就放话出来,说自己喜欢强者,愿意做长风哥的女人,就是想重施故技?因为你害怕长风哥,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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