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虞思乐却是压根就没有吃,她本就是素食主义,而土豆又是她最讨厌的一样素菜,举了几次筷子却始终无从下筷,很是难受。不过她知道后面的菜一定会有她喜欢的,既然没有东西吃,那就聊天吧。
冷盘之后往往需要过一段时间才会上热菜,特别是饭店忙碌的时候,需要等待的时间就更久了。
“嫂子,你今儿怎么突然喊我哥约会了?莫非是想他了?”虞思乐促狭地看向秋菲,口中有着淡淡的揶揄味道,她最喜欢看她这个嫂子娇羞时候的样子。
“乐乐,你怕是在讨打呦。”秋菲悠悠地开口了,出乎虞思乐预料的,她好像没有开玩笑的心思。
“乐乐,别闹了,菲菲心情不好,她找我出来就是解闷的。”虞思哲阻止了他妹妹继续发疯,不过他也很好奇女朋友究竟为什么在神烦,“菲菲,究竟发生了什么事情?”
“还不是我公司……”秋菲说着,忽然想起了还有外人,下意识便住嘴了。
“呃……我还在读高中,把我当一个孩子,当我不存在就好。”林初很识相,重生回来还没有装过嫩,下意识就想装一装,最近他有在回顾一些看过的重生类别的小说,试着在学习。
结果便看到虞思哲和虞思乐以一种极其奇怪的眼神看向他,他只好尴尬地继续吃喝。
嗯,鲜榨的西瓜汁味道还是很不错的!
“公司捧我也有好几年了,却一直红不起来,随着年龄越来越大,周围嘀嘀咕咕的家伙也越来越多。”秋菲却丝毫不觉得奇怪,甚至觉得林初说的有道理,无非就是一个高中生罢了,没有什么好忌讳的,“甚至还有恶心的家伙居然嘲讽我:占着茅坑不拉屎!”
好在碗中的猪耳朵十分的坚韧,若是换上牛肉或是鹅肝估摸着已经被五马分尸了,到处都是残渣。秋菲的筷子杵的还是很用力的,显示着她愤愤不平的内心。
“嫂子,那帮人就是嫉妒你,他们要是也有背景有能耐就让他们自己上啊,也没有人拦着他们,你说是不是?”虞思乐很显然也是站在秋菲的立场上,典型的比亲不帮理,还流露着一种高高在上的土豪气质,“无能才是原罪,嫂子咱没必要和那种小人置气。”
“乐乐,话不是这样说的,哥哥一再跟你说了,我们应该谦逊一些,才不容易惹祸。”虞思哲明显就成熟很多了,看问题的角度十分的多面,“那些人也没有什么错,他们加入了演绎公司,却得不到更好的资源,抱怨是难免的。”
“哥,你怎么还帮外人说话呀?嫂子可都受欺负了!”虞思乐不干了,扯着嗓子就喊了起来。
“菲菲,你受点罪我没觉得有什么不好,公司有议论声,你就更应该表现的大度一些,传出去的名声也会更好。”虞思哲想了想,道,“娱乐圈名声是很重要的,不少大红大紫的明星就是因为名声败完了,逐渐走向了下坡路。”
“炒作,哥,你知道什么叫做炒作么?”虞思乐很是不屑,她很反感这种古老的思想,“依我看若是传出去秋虞两家即将结婚的消息,外界新闻一定炸了,嫂子也能够趁机大火。”
“菲菲不是这样的人。”虞思哲却很淡定。
“是啊,乐乐,我想要的是凭借自己的实力火起来,而不是靠什么炒作。”秋菲在这点上倒是站在虞思哲的这一边。
一下子就变成了1v2,虞思乐都快气疯了,她愤愤地看向林初,道:“喂,你怎么看?平常不是鬼主意最多的么?”
“呃……来菜了,好香啊!”包厢的门被推开了,端进来两盘热菜,一闻味道就知道一定是美味,林初吃货样十足。
端进来的两盆菜分别是葱油螃蟹以及炖山珍。
葱油蟹的香味十分的浓重,小时候林初不喜欢吃葱,然而他却十分喜欢葱油做的螃蟹,一口螃蟹咬下去,葱油伴随着蟹肉本身的汁水一起涌进了嘴中,那感觉不提了。
总而言之林初那时候讨厌的只是葱咀嚼起来的口感而不是葱香。
炖山珍就更为的棒了,一不大的口砂锅中有蘑菇,笋干,青菜等菜肴,用一个词语来形容这道羹,那就是鲜美。
“真是一个吃货……”虞思乐不满地嘀咕了一句,无奈之下只好问道,“嫂子,既然不想炒作,那你接下来打算怎么办呢?”
“如果可能,我考虑去买一些优秀的歌曲作品吧,以前是我太任性了。”秋菲一直坚信自己的艺术才华,她所有的歌都是自己创作的,也得到了大力的推广,可就是没有一首歌能够火的……
第171章 求歌?()
原来是一个歌星啊?
只不过好像正如她自己所说,她真的没有什么名气。后世那么多年了,林初对秋菲却一点印象都没有。由此可见一斑了,而她所说的买歌,自然而然地也就没戏了。
应该不是钱的问题,从虞思乐的只言片语中就能够看出秋菲的家世很是不凡了。那么就只可能是她的唱功或者说是她对歌曲的审美存在一定的问题。
当然了这些都是林初无关,他正努力地和螃蟹作战着,螃蟹腿上的肉其实也是很嫩滑的,只不过取出来不是很方便,而且肉绝对不算是很多。
不过作为一个老饕,林初还是很有经验的,他把螃蟹的小钳子从关节处掰开,随后取下肉多的那一段,咬掉头和尾巴的关节。如此一来小钳子的两头就空了,用嘴用力地一吸,整条蟹肉几乎都可以吸出来。
当然如果肉比较紧致,黏住了两边的蟹壳,那么只好从旁边宽部去咬开了。只不过这种情况还是比较少见的,而剩下的那部分就没有办法只好老老实实地去吃了。
螃蟹当做菜肴来吃是有些费劲的,但若是在闲暇的时候看着视频慢慢地剥壳倒还是很休闲的。
只不过价格上就有些昂贵了。
“即便想要买歌,可是一首能够火的,又十分适合我的就有些可遇而不可求了。”秋菲很是为难地道,脸上的郁闷明明白白地摆着,但凡不是一个瞎子都能够看得出来。
“缺歌啊?哥,到你表现的时候了。”虞思乐拍了一下虞思哲的肩膀,嘴里却不停地在吃着那道炖山珍,她似乎真的很喜欢这样素雅一些的菜肴。
“我能有什么办法?凭家世我们家能够买到的歌,菲菲家难道买不到?而我周围又都是一帮子糙老爷们,哪里去找歌?”虞思哲是一个实诚的男人,简明扼要地说出了为难之处。
“哎呀,笨死你得了!”自己这个哥哥真的是笨的无可救药了,真不知道他是怎么追到嫂子的,一点浪漫都不懂,虞思乐表示很气愤,她的腮帮子都鼓起来了。
“咦?”
忽然虞思乐看到了林初,她不由地想起了什么,好似那天她听到一个舍友在哼唱一首挺好听的歌曲,而那首歌还是市面上未曾发行过的。据说那首歌是林初的一个邻居家的叔叔唱的,但是他家的情况,她早就摸的底掉了,又怎么会不知道根本没有那样一个人?
只不过之前她对林初一直存在着偏见,连带着觉得那首歌也是俗不可耐,可是仔细想想那似乎确实是一首不错的歌曲,更何况唱歌那位明显的有些五音不全。
歌曲是怎么唱的来着?
“我想带你……嗯……嗯……嗯……”虞思乐试图去歌唱,只不过歌词实在是记忆不得了,唯有节奏能够很勉强地:哼一哼。
“咳……咳咳!”
林初正在吃着螃蟹,差点没有一口把蟹壳给吞下去!连忙吐了出来,喝了好几口西瓜汁,这才缓了过来。只不过他仍旧满腹的疑问,虞思乐怎么知道这首歌曲的?
“嗯?”秋菲却是眼睛一亮,冲虞思乐问道,“乐乐,你哼的这首歌叫什么名字?怎么我好像没有听过?”
“嫂子,你当然没有听过了,只不过你觉得这首歌怎么样?”虞思乐却没有直接回答,反倒是这般问道。
“只听了一个大概,说不上好与坏,但好像还不错,要是能够听到完整版就好了。乐乐,这歌你是在哪里听到的?”秋菲仔细斟酌了一下,给出了一个中肯的评价。
“喏,他唱的。”虞思乐嘴巴一努,指向了林初。
“哦?”秋菲惊疑不定地看向林初,“林……初?对吧?这首歌真的是你唱的?”
语气中分明带着不信任。
林初一开始就不想再招惹麻烦了,很不负责任地道:“应该是虞思乐记错了,我从来不喜欢唱歌的。五音不全,而我又不是喜欢丢人的人。”
“哼,林初,你抵赖也没有用,我的记忆是出了名的好,那天王丹妮就是说的你唱的,她还说你唱了一首什么……《凉凉》?”虞思乐努力地回忆着,“只不过那首歌把她害的很惨,她才没有兴趣去唱,不过这一首歌她倒是真的很喜欢。”
原来是王丹妮,也就是军训时候和童谣她们寝室作对的那个女生,想不到虞思乐竟然被分到了她们寝室,更想不到王丹妮竟然还在哼《带你去旅行》。
“那就是她记忆错了。”林初还是不打算承认,无比淡定地道。
“我看不是她记错了,而是你的脸皮太厚了!”虞思乐哼了一声。
“林初兄弟,你手里是不是真的有不错的歌曲?如果有,请卖给我们!”虞思哲也不说送,直接用了“卖”,在他看来林初一直否认,很大可能还是为了钱。林初的家世他很清楚,说真的不能算是有钱,虽然他有副业,只不过如今还看不出有什么前途。
“果然是个麻烦呀,看来我的预感还是蛮灵光的。”林初嘀咕了一句,看来是赖不掉了,他只好道,“嗨,我哪里会写歌啊?可能是我比较……才华横溢?随便乱哼的歌,没想到班上的同学竟然比较喜欢,你看那些动人的山歌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