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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感世界--逃出地狱城-第3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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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的视线被汗水弄得模糊,这时一只骨骼分明的手出现在她面前。

    “把包给我吧。”她听见温柔的男生声音。

    她惊讶地抬起头,看见眼前逆光而站的男生。男生身高差不多一米八,眉目清明,嘴角弯起的笑意非常真诚。身后的阳光使他看起来像在发光一样。

    林可听说过他,他是高三的学长,叫侯骁。因为帅气的外表和骄人的成绩,他被学校的女生们奉为校草。

    林可傻愣愣地取下书包,侯骁接过包,微笑了一下,便转身往前走了。

    就在这个瞬间,林可耳朵里仿佛听见了美妙的声音,那是钥匙“啪嗒”一声打开心锁的声音。在以后的日子里,林可时常回味这个瞬间,细细咀嚼一千遍、一万遍,每一次回味都会使记忆里的侯骁更充满魅力,更令人着迷。

    而林可周围的女生几乎都要炸了,纷纷议论着“什么啊”、“怎么回事”、“算了,反正她没威胁的”!林可没有理会她们,她的目光偷偷跟随着侯骁,他身材高大,以至于她的包在他背上显得竟那么小。他愉快地和领队说说笑笑,他的表情活泼而生动,看起来那么自信、热情和潇洒。她的心狂跳不止,热血似乎都涌到了脸上,一种奇怪的情绪干扰着她。

    她感受到侯骁身上区别于其他男生的独特之处,他的眼睛好像从不停留在女孩的脸蛋上,他似乎从不像别的男生那样去讨好漂亮女孩中的任何一个。他似乎拥有一个神圣而不许被侵犯的精神领域。虽然后来林可冷静下来时也曾怀疑过这种感觉是否准确,但不可否认在那一刻,它是清晰而强烈的。

    活动结束后,大家一起拍了一张合影。侯骁站在最后一排的中间位置,熠熠夺目,让人第一眼就能注意到他;而林可站在第二排的最角落,没人会将目光停留在她身上。

    后来他们再没有过交集,这一点林可早就预知到了。她和侯骁是不同世界的两个人,外貌、成绩、性格之间的悬殊差距使他们永远绝缘。但林可心里却多了一个珍贵的秘密,这是她苍白青春里唯一的宝藏。

    说来也奇怪,虽在同一所学校,但以前林可很少在校园里看见侯骁,不过经历那件事后,林可发现学生食堂、篮球场、体育馆、实验室似乎学校处处都有侯骁的身影。

    不管他置身哪里,她的目光总能迅速从茫茫人海里撅住他。对心怀爱情的人来说,人海不过是所爱之人的背景板。

    她和其他爱慕着侯骁的女生一样,会去看他的篮球赛。侯骁在的地方,总会引来许多女生围观。她们自封“骁粉啦啦队”,大胆而疯狂地为他加油、呐喊。她却只敢躲得远远的,在靠篮球场的教学楼三楼廊道上远观。

    运球、远射、扣篮他的每一个动作都让她感到不真实,怎么会有人如此与众不同。现在的林可回想起侯骁那时的样子,依旧会怦然心动。

    她也会有偶遇侯骁的时候。有一次她上楼梯,侯骁和他的朋友正好下楼。她抬起头看见他,心里立刻燃烧起火焰。他也注意到了她,然后他用熟悉而温柔的目光看了她一眼,冲她打招呼:“嗨。”她僵在原地,心情太过紧张而无法回应他。他轻轻从她身边擦身而过,却感受不到她的心情。她扶住墙,谨防自己眩晕过去。

    她高兴得快跳起来了,他向她说嗨,难道他记得她?或许是她作为全校最胖的女生,所以他对她有印象?管它呢,她反反复复回想他的目光,心里像吃了蜜。

    在人生最美的盛夏光年里,16岁的鸵鸟小姐对18岁的校草学长产生了强烈的好奇心,她开始认真观察起他的一切,他的所有举动都落进她的眼睛里。

    他是射手座,他每次去奶茶店都只点西瓜汁,他陷入深思时习惯皱着眉头,他有许多爱慕者但他从不理会她们,他会给流浪猫喂食,他走路时会一只手揣裤兜里另一只手在裤缝边轻微晃动,他爱听周杰伦的歌但听的时候时表情总会很忧伤

    她趁帮高三老师整理学生档案时偷偷撕走他学生证上的证件照。她还偷偷加了他的qq。他的空间不发布状态时,她就死守着等他更新;他发布状态了,她就像做阅读理解一样却解读他写下的每一个文字。但她从不评论,也没在网络上找他聊天。她怕自己的这份小心思被发现。

    被她这样的人喜欢是一件丢脸的事吧。她从未期待过自己的爱能被回应,她只把他视作精神世界的知音,一个孤独成长的小女孩的寄托。

    她是世界上最了解他的人,甚至超过了他自己。但长大后,她才发现了解是一件多么可怕的事,它使你无法忘记。

    别轻易走到他人的心房边去啊。因为你听到房间里的笑声哭声,你会想他的心里面发生了什么事呢,为什么这么开心又为什么这么难过。你想进去瞧瞧,但怕他不愿意,怕他瞧不起你,所以你不敢敲门,你就在外面听着里面的动静,猜测着,想着能不能与之分享快乐和分担痛苦。

    她每天白天思念他,晚上梦见他,无法再专心做任何事。她为这无望的爱恋备受煎熬。

    转眼一年过去了,侯骁如愿考上军校,她也升入高二。在以后的人生里,她仍保持着浏览他空间的习惯。她会从他发布的只言片语里了解到他的近况。不过后来,其他社交工具兴起,他不再打理空间。她渐渐失去了他的消息。

    但她对于喜欢他这件事,有着坚不可摧的意志。她回忆他骨骼分明的手,回忆他温柔的目光,回忆他被风吹得饱满的白衬衫,回忆他扣篮时起跳的脚尖,回忆他左手小臂上的一颗小青痣

    她一直想着他,不断地想着他,想得一会儿笑一会儿哭。任何事都不能干扰她想他。

    她一直有种隐隐的预感,在人生的某个拐角,他们还会相遇。那时的她,一定要是自信、美丽、勇敢的样子。

    她花了四年时间减肥,吃药、运动、节食、抽脂、针灸一切能够变美变好的方法她都去尝试。每次快坚持不下去时,她就会看他的照片,她脑子里装着的关于他的一切,就是她的鸡血。

    当她的体重持续一年保持在两位数时,当她走在大街上会被男生搭讪时,她知道自己已经彻底蜕变了。

    后来,她在新闻里得知了侯骁的情况。她深深爱慕着的那个人竟然罹患了可怕的渐冻症,身体被禁锢在轮椅之上。

    她难以置信,她不接受这样残酷的现实。她火速从上海赶回,打听到侯骁的住址,几番心理斗争后,她决定去亲眼看一看他。她准备了他最喜欢喝的西瓜汁。当她忐忑地踏进他家客厅,看见坐在轮椅上的他时,她的脚步一下子顿住了。

    他好像瘦了,头发也长了,他坐在轮椅上的身影使她感到陌生,好像年少时光已是几个世纪前的事。他冲她笑了笑,笑容那么明亮真诚,一如她初见他时的模样。内心深处某种熟悉的东西使她眩晕了一秒,仿佛过往时光不过只是五分钟而已。

    他仍是她一见即能从心底涌出热流的人。她对他的爱意,从未改变。

    如林可所料,侯骁并不记得她,这让她有些失落,但似乎又正合她意。她知道侯骁是一个骄傲的人,一定不愿意让过去的同学看到他现在的狼狈。她想以新的身份去靠近他,让他重新认识自己。只是人生太过讽刺,他们各自最好的时光总不能交汇。

    林可目睹侯骁生活的艰难,她想要去改变。在林可眼里的爱,就是要和那个人一起,抵抗命运的不怀好意。

    她明白作为白领,即使短短两年时间她就做到了总监的位置,但这也不足以支撑侯骁在未来要面临的治疗和家人的生活。于是她果断辞职搬回家乡,用基于校园体系的互联网花店的创意成功拉来投资,创办了“lqueen”。她在办店之初就下定决心,不管发生怎样的情况,她一定要将“lqueen”好好经营下去。只有这样,侯骁和侯妈妈以后的生活才能够有长远的保障。

    林可常常陪着侯骁,听他不太流利地向她分享他在军营的生活。她想要弥补,那段她缺失的时光。从16岁到26岁的今天,以及以后,侯骁是林可唯一喜欢着的人。

    不管世事怎么变迁,在林可这里,侯骁一直是当初的模样。

第33章 出逃之路() 
光线幽暗的长廊里回荡着“啪嗒”“啪嗒”高跟鞋鞋跟踏过地面的声音。一个穿着系统发放的条纹紧身衣的女人走了进来,她身姿挺拔,目光凛冽,看起来是个独立冷酷的女人。

    她走到长廊尽头,推开酒吧的双扇门,站在入口中间。酒吧里客人们的目光立即被吸引过去,他们充满敬畏和赞赏地注视着女人一步步走进酒吧,在一个空桌前坐下。

    站在吧台后的莉莉见是她来了,连忙吩咐酒保招呼。

    “是唐一婕,她从任务里回来啦?”“不知道她这回又赚了多少。”“她都这么多超感点了,也不给自己买件衣服?怎么还穿着系统发放的条纹衣。”“如果能跟他搭档做任务就好了,超感点那不就几千几千的赚?”“别想了,你见她搭理过谁?”大家带着望尘莫及的语气议论着。

    唐一婕正是在任务里救下侯骁的女人,她看起来二十五六岁,神情倨傲地点了一杯酒,自顾自地喝着。有几个想要上前搭讪的男人都被她那玻璃渣子般锐利的目光给盯了回去。

    她喝完一杯酒,还不过瘾,准备再点一杯。这时,伴随着一声低沉的嗓音“我请你喝一杯吧”,她的桌前出现了一杯酒。

    她抬起眼睛正要说出拒绝的话,却看见竟是侯骁站在她面前。

    “算是感谢你对我的救命之恩。”侯骁坦然地和她对视,眼睛里没有丝毫闪躲、攀附的意味,他和其他人似乎不一样。

    “我接受。”唐一婕接过酒杯喝下一口酒,刻意和这里的每一个人保持距离,“你可以走了。”

    “我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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