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火花明露集-第43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而我也实在庆幸你留给我可以放肆的尊严,那几句帮我解围的话让我第一次觉得你是一个好人,但是那个时候你已经是别人的男朋友。其实你的确不错,长得帅家境好人品也不赖,除了花心一点也没有什么大毛病,我就是瞎了眼才把你使劲往远处推。现在想来像你这样对我胃口的全世界也找不出几个来,而你对我来说存在的意义又是独一无二的。
啊,如果时光能够重来--为什么我最近老是在重复这样的一句话呢--在你面前我就是个孩子,却故意要装出少年老成的样子,结果被你偷偷地嘲笑。
有些甜言蜜语再也不会听到,有些人拒绝了以后就再也不会回来。多少人是因为得不到,才假装不想要啊。
当初天真地想要独善其身,结果还是被你骗得团团转。如果我及早换一个方向,结果是不是就会不一样呢。
不要看我表面上嘻嘻哈哈的,其实我一点也不善于和别人打交道,更多的时候我愿意一个人独自思索,所以对你莫名其妙的闯进我的生命我最初真的好反感啊,而在坚决的拒绝你以后我又开始后悔,我开窍太晚,以至于在之后的两年我都不知道该如何和你相处,还是碰到你就会脸红。
不过还是谢谢你,让我从闭关自守到改革开放,让我从自己一个人的小世界里走出来。当时真的是年纪太小啊。
你后来和别人谈恋爱而我也喜欢上别的人。后来我终于还是孤单一个人,而你身边的小女友换来换去最多的时候也只是一个人。我是一个很自私的人吧,我讨厌在我形单影只的时候别人在我面前成双成对走过,所以我尽管没有那么喜欢你却还是讨厌你牵着别人的手。
有什么了不起的,我将来一定过得比你们任何人都要好。我那个时候这样告诉自己。
嗯,都过去了吧,不管是你喜欢我也好还是我喜欢别人也好。很荒唐,也很美好。
------题外话------
在极短的今生之中,邀得了这些宠幸,在来生童年的时候,看能否再相逢。
——仓央嘉措 

换我来追你吧(一)
--不成双梦影,翻笑杏梁空?(一)
初恋,初恋,很美好的单词。我还没有经历过这样的事情。可是我身边有朋友陷入恋爱里了,我一点也不羡慕他们,他们总是吵架总是互相生气,不像我听说的那样恋人们互相关心。他们又总是在半天之内就和好,让我觉得有一个可以拌嘴又不会离开的伙伴是多么幸福。我也想要谈一场这样的恋爱,可是那个人是不是在这里呢?
朋友和她的恋人分手了,因为他们又吵架了,这一次好像没有和好的意思,我们看了都很担心,可是朋友自己好像并不在意,难道会有人不在乎自己的初恋吗?
--摘自母亲的日记
(后来我询问母亲,才知道那一对恋人最后还是在一起了,生了很可爱的孩子,那个孩子比我还要大好几岁呢。)我试过了放弃了,怕你生气怕你不开心,只好用睡梦欺骗自己的心脏,但是我不想松手了,我只要一直抓住你,就一定会追上你--
千荨惊叫着从床上跳起,她虽然是醒了,仍是尖声喊着,好像还在梦里一般,她分不清哪是梦哪是现实,她抚着胸口好让自己平静下来,仰面重新跌在枕头上,让每一根神经都松弛下来,于是乎眼泪四散着流淌开去。
昨天,昨天--她分不清为什么认定这样的事情是噩梦,有人笑不是很好吗?孙仪的第十三次告白,他总是说这是最后一次了。十三,在西方人眼里是很不吉利的数字啊,可是如果有第十四次呢?作为纯种的中国人十四也是很不吉利的啊,可是要是孙仪对她告白十五次的话,会有一点点烦的吧?其实千荨现在就很烦了。
地上有一封信,显然是从门缝里塞进来的,其实那也不能算是信吧,只是一张草稿纸对折了一下而已。千荨将它捡起来,毫无疑问,孙仪的告白信啊,千荨都没有什么兴趣去读了,每一次都是大同小异,孙仪也算是一朵奇葩了,连告白信也是用数学草稿纸,是多草率。
千荨想到这里,忍不住笑出声来。
三年前孙仪第一次对她告白的时候就说:“这是我第一次告白,也会是最后一次了······”
然后在接下来的整整三年里,他都对千荨说这是“最后一次告白”了。
她觉得孙仪很好玩,但是渐渐地就笑不出声来,她开始有点儿懊悔。
她对一个男孩子的喜欢不会有超过三个星期的耐心。所以对于孙仪这样子孜孜不倦的追求,不是没有感动的。因为追她的人一直有很多,可是没有一个人可以像孙仪那样一直在她身边。她居然还没有谈过恋爱,她很想要谈一场恋爱可是全世界的人都知道孙仪那样喜欢她,谁敢跟孙仪枪女人呢?
孙仪是农村人,长得高高壮壮的,然而皮肤却很白,笑的时候会露出两颗虎牙,千荨很喜欢孙仪的虎牙,但是对于孙仪,千荨也只能是喜欢他的虎牙而已了。
孙仪是一个很漂亮的男生,颠覆了千荨之前对农村人又土气又小气的看法,千荨想孙仪家里一定是富农阶级。
孙仪说:“你不知道富农在社会主义国家是要被打倒的吗?我是穷人啊穷人。”
人们总是有同样的想法,想要尽力掩盖自己缺乏的部分,就像家里条件即使不好,也要在外面装大款,或者也有这样的一群人,拿自己金钱的缺乏当做一种不幸到处炫耀博取别人的同情。
孙仪很特别,他大大咧咧地说自己没有钱没有背景出身不好,可就是这样他还是活得不卑不亢。千荨很喜欢自己有这样的朋友,她家里的环境也只属于小康,可是虚荣心让她不得不像有钱人家的孩子那样穿名牌的衣服,用昂贵的护肤品,她在孙仪的面前总是有一点点小小的自卑,她很羡慕孙仪的坦率。
孙仪才不在乎千荨家境如何是不是穿金戴银呢,千荨敢肯定孙仪或许连LV和Dior是什么都不知道。
千荨和孙仪是初中同学,初二的时候孙仪转学到她们班的,他那个时候站在门口,背了洗得发白的双肩包,腼腆的笑着,低头看自己的手指,说一口带乡音的普通话。他说他来自江西婺源,那个地方被称作中国最美的村庄。
或许是城里人的虚荣心和优越感,一开始大家都不跟这个土里土气说话口音奇怪的人玩,那个时候班里有另外一个被所有人排挤的来自农村的女生,大家就给他们起外号,一个村小姐,一个村先生。
孙仪一开始很生气,也很委屈,他捏紧了拳头青筋爆出,大家有点慌了,孙仪长得比任何人都要高大结实,大家很怕他打人。可是孙仪没有打人甚至没有说话,他在大家的视野里走开。
千荨就是这个时候第一次和他讲话的。千荨那一天要到办公室里去,经过楼梯,孙仪坐在第一级台阶上,低着头,千荨对他说:“你让一让。”孙仪就让了一让。
千荨把作业交到办公室里又折回来,看见孙仪还在那里,依旧低了个头。千荨多少是知道一点班里同学孤立孙仪的状况的,所以跑过去对他说:“心里不痛快?”
孙仪抬头看了她一眼,并不说话。
千荨冷哼一声:“那你就跟他们去打一场啊,看谁以后敢看扁你。”
孙仪还是不说话,立起身来,拍净了身上的灰,走开了。
千荨一直都觉得沉默的男生是很帅气的,何况孙仪的确是长得很帅气的。千荨想,自己就是喜欢这样的男孩子的吧?
所以千荨就在那一天的下午对孙仪告白了。
孙仪听她讲那一句“我喜欢你”的时候,表情很是有趣,他愣了许久,眼睛看着地下,不停地绞着衣角。
然后千荨就被拒绝了。
这当然不是千荨第一次对男生告白,可是好像是孙仪第一次收到女生的告白吧,可是居然拒绝了!
千荨觉得,孙仪绝对是一个很有心计的男生,他应该是欲擒故纵吧?千荨是一向很喜欢有心机的人的。千荨为被拒绝的事情伤心了好久--其实也算不上是伤心啦,可是千荨觉得为爱所伤的女孩子看起来比较妩媚,她假装妩媚,因为她想要当一个看起来很有心机的女生。
但是她的心机钻到老鼠洞里去了,所以一个下午的时间,班里所有的同学都知道千荨对孙仪告白了而且失恋了。
她没有对任何人说她喜欢孙仪的事情--因为决定喜欢他也不过是几个小时之前的事情呢,千荨还没有来得及散播出去,可是大家怎么都知道了呢?哼,一定是孙仪说出去的,孙仪肯定想让大家看看:瞧,你们看不起我,但我可是被你们的班花喜欢着呢。
千荨觉得孙仪不仅是一个有心机的男生,而且还很坏,因为他总是装出一副自己什么都不知道的样子。听说妩媚的女人都喜欢坏坏的男人啊,千荨决定要喜欢他更久一点了。
于是千荨开始明目张胆地猛追孙仪。
千荨可是班花啊,人们潜意识里总是有这样的想法:王子一定要和公主在一起。所以班花也一定要配班草,不然难道让牡丹花插在牛屎上,而且是一坨犀牛屎?所以孙仪就这么莫名其妙地“被成为”了班草。
无论孙仪是因为什么原因变成班草的,总之孙仪变成班草以后人气就上升了,多了很多女生成为他的追求者,男生也不那样看不起他了。千荨一开始是很骄傲的:看,我喜欢的人当然是被很多人喜欢的啊。
可是后来千荨就一点也不高兴了,因为她突然发现自己也成了孙仪众多追求者中的一个,而且是不那么特殊的一个。
千荨很生气,生气的结果是千荨不要当班花了。不是班花的千荨依然没有追到孙仪,可是孙仪还是班草。她觉得很不公平,她更加生气了于是决定不喜欢他了。
千荨磨磨蹭蹭地在放学后跟在孙仪身后走,终于走到一个较为僻静的地方,千荨跑过去对孙仪讲:“以后我不喜欢你了。”
孙仪的表情还是一愣一愣的,跟上一次听千荨说“我喜欢你”时一模一样。
千荨前一秒还在为即将埋葬的爱情伤感,看见孙仪这个表情瞬间就没有感觉了,哦,她怎么会喜欢他呢?这个木头脑袋?她本来就是心绪不定的女人嘛�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2)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