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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是属于比一般平民还要低贱的那一群人生活的区域,弗朗西斯家族搬过去的举动是对所有贵族的挑衅,因为这会让所有贵族脸面无光。
但沃森一直力排众议,在他的坚持之下,当时的国王最终还是无奈地答应了他的要求,不过国王陛下也提出了一个要求,弗朗西斯家族必须建立在最靠近中央城区的位置上。
4月27日,弗朗西斯家族在东城区的新城堡刚刚完成。
花园里的绿树和草地都是刚刚移植过来的,在阳光底下卷曲着叶子,看上去就跟蔫了似的。
六岁的杜威·弗朗西斯趴在花园的石板小径上,一只只数着从石板上爬过的蚂蚁,忽然,一个高大的影子遮住了阳光。
杜威一抬头,刚想把这个家伙骂一顿出气,却发现这家伙正微笑着看着自己,整个人立马就蔫了,就和路边的小草一样。
“叔叔,你怎么来了啊?”小杜威嘟着嘴问。
“过来看你啊。”沃森笑着回答。
像是想起了什么,小杜威猛地从地上爬了起来,气势汹汹地瞪着自己的叔叔:“叔叔,为什么要搬到这个新家啊?我们的老家比这里漂亮多了!”
与此同时,小杜威对着周围的花草树木指指点点,脸上的不满也愈发明显。
在沃森崛起之前,弗朗西斯家族虽然已经落魄了很久,但毕竟是百年老贵族,祖上留下来的福荫还算不少,环境优美的祖宅就是其中之一。
沃森脸上的笑意丝毫不减,反而笑得越发灿烂,他轻轻揉着大侄子的小脑袋,开始说一些他听不明白的话:“人不能老在一个地方呆着,要经常走动,多看看不同的风景。”
小杜威双眼一亮,仿佛抓住了要点,从叔叔的大手底下挣脱出来,跳着脚说:“可是叔叔,这里哪里有好看的风景呢?”
这小家伙竟在义正言辞地质问自己的叔叔!
“走,叔叔带你去看好风景!”沃森二话不说就拉起小杜威的胳膊,大跨步往城堡外走去。
然而,两个小时之后,叔侄二人同时失望了。
不列颠的穷人数量远比富人要多,甚至比那些家境普通的农民或者牧民还要多,东城区作为维多利亚的穷人的主要聚集地,每一寸土地都早早被占据。
在这片广袤的土地上没有高楼,也没有宽阔的街道,大部分建筑都是简陋的木板房,少数用花岗岩垒起来的房子已经算是一方“富翁”。
这样一块地方又哪里能找到美好的景色呢?
亨伯河两岸的景色倒是不错,可是亨伯河并不是东城区独享的河流,其他几个城区的亨伯河两岸的景色比这里还要好!
“叔叔,你骗人,是个大骗子!”小杜威咬着牙,一边揉着自己走得发胀的两条腿,一边恶狠狠地瞪着自己的叔叔。
面对侄子的质问,沃森有点手足无措,他一面挠着脑袋,一面四处张望,似乎是想在这么一小片河岸上找出符合他口中所说的“好景色”。
然而,他并没有找到。
沃森垂下头,弯下腰,正要和自己的亲侄子好好道个歉,一抹细微的白色却闯入了他的视线。
夕阳底下,这一抹小小的白色随风摇摆,看上去是那么的惹人怜爱。
“哈,我发现好景色了!”沃森兴奋地指向了小杜威的背后。
“什么,什么?”小杜威也跟着兴奋起来,跳着转过了身,低头一看却立即失望了,“什么嘛,原来就是一朵小茉莉啊!”
沃森的背后是一株茉莉树,此时此刻,高达三米的茉莉树上只有最下面的枝丫上绽放了一朵小小的茉莉花。
现在还在四月,还不算到茉莉花的花期,所以这一朵小小的茉莉花显得分外孤单。
“你们是什么人?”背后传来少女警惕的声音。
沃森猛地回过头,发现一位穿着白裙子的小姑娘站在他身后三米远的地方,手里拿着一把纤细的小剑,用剑尖指着他的后背。
你这么小,你的剑这么短,站这么远又怎么可能刺得到我呢?
沃森微微一笑,身经百战的内心立即做出了这样的判断,到头了嘴里却冒出了另外一句话:“小朋友,你家里人呢?你是和家人走散了吗?”
这姑娘真的很小,如果沃森站直身体估计还够不到他的胸口。
她纤细的身体外面套着一件洁白的连衣裙,这件连衣裙如果穿在一般的十五岁少女身上估计十分合身,但在她的身上却显得有些宽松。
河面上吹来一阵微风,姑娘的裙摆随风翻飞,看上去就像一朵洁白的小花,嗯……就像叔侄二人刚刚发现的那一朵孤零零的小茉莉。
少女忽然沉默下来,但是紧接着确实连沃森都感觉有点恐怖的爆发。
“你说谁是小朋友?我已经十六岁了!”白裙的女孩一个箭步就冲到了沃森跟前,速度快到沃森都没能反应过来,等他发现,女孩的短剑已经抵上了沃森的喉咙。
被剑指着,沃森却一点儿也不慌张,他低头看着女孩近在咫尺的脸。
这张脸看起来很稚嫩,但稚嫩并不能掩盖她的美。
但是沃森却并没有为此惊叹,看着她沃森反而想起了刚刚那朵小茉莉,孤零零的在夕阳下随风摇摆。
真可怜。
心里这样想,但沃森却笑着回头和自己的侄子说:“你看,这不就遇上好看的景色了吗?”
自家叔叔被人用剑指着喉咙,小杜威居然一点也不害怕,听到叔叔的话后,他从后面钻了出来,绕道前面仔细地看着女孩的脸,然后笑了起来:“叔叔,这个姐姐真好看啊!”
这一年,沃森遇上了这个没有名字的污血者女孩,他给女孩起了个名字——茉莉。
后来,茉莉为了更好地帮助东城区的居民,创立了一个组织,名字叫做守护之剑。
第141章 沃森和茉莉(下)()
圣皇历986年,冬。
这一年的冬天很奇怪,虽然温度并不算低,但是天上却像破了个窟窿,片状的雪花连续飘舞了将近一个月。
往年的冬天魔龙来临之际雪都会停,但今年没有。
更加奇怪的是今年的魔龙的数量,不是太多,而是太少了。
由于魔龙的数量比去年少了将近一半,维多利亚提早准备的武装力量几乎闲置了一大半,在动用了不到一半的力量后,那些毫无理智的怪物就如同潮水一般退去。
不过,那些魔龙并没有就此返回深海,它们以维多利亚为中心,不断袭扰周围的村庄和小城镇。
这一年,沃森三十八岁,前几年被册封为大公爵,最近又当上了防务大臣,正处在事业权力的最顶峰。
“呵呵,没想到这些没脑子的东西居然还懂得战术!”这是当初沃森收到退走的魔龙开始袭击村庄的消息时说过的话。
这个时候,本来应该分兵出城,围剿那些溃逃的魔龙,防止它们造成更多的损伤。
但沃森并没有这样做,他选择了按兵不动,只是每天派出斥候打探魔龙的踪迹。
维多利亚是不列颠的重中之重,只要维多利亚还在不列颠就不会倒,沃森的做法是最老成持重的。
但是,这和沃森以往的风格完全背道而驰。
沃森之所以能在三十多岁就登上了人臣的顶峰,和他激进的战争策略脱不开关系。
沃森给贵族们的印象就是个暴发户,他的每一次进攻都炽烈如火,把敌人焚烧的一干二净,他也因此赢得了赫赫战功,但在那些老贵族的眼中却是轻浮暴躁的表现。
但是今年的沃森忽然变了,在很多贵族都要求出城时,他选择了留守维多利亚,他这样的改变令所有人措手不及。
是常年的战争使他变得冷血无情,还是巅峰的权力腐蚀了他高歌勇进的心?
都不是。
就在刚刚,派出去侦查的一小队轻骑兵回到了维多利亚,登上了城头,向沃森汇报了魔龙的踪迹。
魔龙又摧毁了一处人类的聚居地,这一次不是小村庄,而是一座有着一万人的小城,城里的人几乎死亡殆尽!
“公爵大人,请您立即出兵,不剿灭那些可恨的魔龙,我宁愿死在战场上!”亲眼目睹了小城悲惨景象的侦查骑兵跪在沃森面前,额头贴在冰冷的黑色的岩石上向他发出出兵的请求。
沃森把跪在地上的五位骑兵一一扶了起来,但他并没有答应他们的条件。
“沃森大人,您为什么要这样做?!”刚刚被扶起来的骑兵痛哭流涕,又要再一次跪下去。
但这一次沃森没有让他们的膝盖接触到地面,他的亲卫拦住了准备下跪的侦查骑兵。
“你们的膝盖不应该是拿来下跪的……”沃森一声叹息,但他的眼神依旧坚定——他坚持自己原本的想法。
“呜呜呜……”能够披上这一身黑色盔甲的都是不列颠最坚强的汉子,但是这时候那五名侦查骑兵却低声哭泣起来,他们的眼神彷徨又无助。
沃森不忍心看到这样的场面,他缓缓别过了脸。
咔嚓咔嚓……是金属战靴的声音,有人在这时候登上了城头。
走上来的是一位看上去年纪不大的少女,原本威武雄壮的制式盔甲穿在她的身上竟显得十分纤细,如同一株黑色的蔷薇。
“沃森,我知道你在担心什么。”少女缓缓靠近沃森,“不过你不用担心,出城的事可以交给我们来做!”
“小茉莉,你知道你在说什么吗?”沃森皱起了眉,沉声反问。
少女的一双柳眉顿时竖了起来,嘴角却勾起了轻微的弧度:“我二十六了,已经不像当初那样小了。”
她这句话一语双关,一是说她的年纪,二来也是说其他的方面。
面对少女的解释,沃森叹了口气,神色无奈。
茉莉真的不小了,不管是年纪还是身高,和十年前他们第一次遇见的时候相比,当初还不到沃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