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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冒持续了一个多星期,明媚很自觉的爱惜自己,下了班回来,会记得喝点清淡的米粥,然后就乖乖的睡觉。也许是身体不适的原因,每一觉都睡得很香。小琼几乎每天都往明媚这边跑,还经常给她带便当过来,都是一些地道的四川小菜,明媚吃得很是过瘾。隔三差五,凌志也会一起过来,大家在一起嬉闹,倒也不觉得生分了。
有一天明媚突发感慨说:现实如此强大,每个人都可以百炼成钢。凌志接口说:不过,有的人百炼成妖。明媚不禁忍俊:那是更高境界。如果可以我还是比较希望百炼成仙。
接下来的谈话,凌志就一副成道成仙的姿态,还煞有其事的感慨:“唉,高处不胜寒那。”明媚一脸鄙视:“你要往高处走,就不要抱怨高处不胜寒,纯属咎由自取。看您境界如此之高。得,等下也不要食人间烟火了,望您早日极乐成佛。”“嗯嗯。。。。。。放心,所谓一人得道鸡犬升天,我要成佛之时定不会忘记你的。”凌志将爪子往明媚肩上一搭,一副大哥我罩你的姿势,明媚倒也没有煞了他的心情,很配合的说:“那就托您的宏福,定当涌泉以报了。”“千万别跟我客气,本来我是不收礼的,不过。。。。。。你如果是一定要以身相许的话呢?唉,看在你那么诚心的份上,我就勉为其难破戒收下了。”明媚终于再次意识到无限退让是多么可怕:“敢情这成仙也要被潜规则?”
小琼在一旁终于按捺不住了:“你们这说的些什么?那什么人间烟火你们到底是食还是不食呀?”
这回明媚和凌志倒是高度一致的回答说:“食是肯定要食的。”
又一个班回来,明媚靠在床上,电脑里播放着喜多郎的《敦煌》。就这样静默着,清除掉凡尘的杂音。明媚每月拿两千块的工资,按月往家里寄一千块,剩下的钱刚好够从月初撑到月尾。她依旧没有积蓄,以前心心念念要去的地方,一处也没有去过。明媚买了很多本关于别人旅行的札记来补偿自己,其中一本不厌其烦的看了好几遍,那就是小鹏的《背包十年》。很多偷闲的日子,明媚都会沉溺在小鹏的行走之中。小鹏在老挝孟威村的篇章中写道:“喜欢在日暮时分拿起相机在异乡街头无目的,无主题的拍摄。。。。。。。这很像听音乐台广播,永远不知道DJ下一分钟会放哪一首歌,有意无意的听着,可能就有一句唱到心里。”还有在一次洗相片的时候,因为听到柯达店老板说:“这些孩子可能一辈子都走不出那个村子,他们天天被别人拍,却未必拥有一张属于自己的照片。”小鹏就将照片洗出来挨家挨户的发给相片里的孩子们,他记录说:“在街上随便叫住一个孩子,只要让他看一眼照片,他就会兴奋的拉住我的手去照片中那个孩子的家里,看到自己的儿子或者孙子的照片时,我注意到那些树根一样的手在微微颤抖。”很多像这样的描述,都深深的打动了明媚。
没有了那么多的强求,只是保留了一些憧憬,日子每一天都过得很踏实,没有回路的行走,算不得是旅行。而我们真的可以无休止的流浪下去么?
这一段时间以来规律的生活,明媚变得红润了许多,雨季也终于过去了,气温飙升,骄阳似火,下午骑车去上班总是弄得汗流浃背,可是淋漓尽致出汗的感觉,是明媚喜欢的。
八月生日的那天,明媚剪掉了自己的长发,留了一头干干净净的娃娃头,似乎一下子又回到了自己的十七八岁。如果不说,没有人会相信这是一个快要二十三岁的大姑娘了。那些纷扰的往事突然之间变得那么的不真实,此时的明媚一脸清纯,仿佛不谙世事。
和林民认识只是早晚的事。因为林民一直在楼下开着小超市,因为明媚成了楼上的房客。而林民同明媚来自一个地方,操着同一口乡音。
来来回回的,明媚去那个小超市的次数并不少,都是拿东西给钱走人,林民也并不是那种看到年轻姑娘就乱献殷勤的人。本来林民和明媚就是见一百次也只会是那种点头微笑用普通话问句好的关系,但偏偏凑巧,有一次明媚在结账的时候,家里面来了个电话,片刻寒暄之后发现林民不无惊讶的看着自己,然后冒出一句:“Z市福城县的?”
明媚就这样被林民准确无误的报出了家门。他们于是就相见恨晚起来,如同多年不见的老朋友那般,聊着关于家乡的一些变化。交谈间,明媚知道林民已经十年没有回去过福城县了,虽然疑惑但是再详细的经历她怕是不方便细问的,二十八岁得独身男人,谁没有些故事呢?
前一阵子有一段话在**上被转了又转,“从生理上看,所谓幼稚就是既憋不住尿又憋不住话;所谓不够成熟就是只能憋得住尿却憋不住话;所谓成熟就是既憋得住尿又憋得住话;所谓衰老就是憋得住话却憋不住尿。”
对号入座的话,不管是明媚还是林民都可以算作是所谓成熟吧。
少女在看到成熟儒雅的男人,会一脸崇拜,因为他的无所不知,因为他的看似充满故事。当少女变成小女人,她就会减弱了当初那份奋不顾身,觉得漂浮着无法着地。因为怎么也触碰不到这个男人的里子,而自己的衣服已经被一件件脱下了。再后来妩媚的小女人变成了风韵渐失的老女人,或许在不经意的时候,她的心里会掠过几许悔恨,衣服一件件再穿回来,却再也不是从前的自己了。那么厚那么厚的伪装。
明媚沉浸在自己的思考里,已经忽略了和林民的交谈,回过神来发现对于林民说的已经漏掉了太多而不知道他所云何事了,便不好意思的告别。回到房间想写点什么,可终究什么也没有写出来,明媚就明显的乏了听着阿桑的《叶子》打起了盹,阿桑的声音是明媚极喜欢的,充满磁性夹杂落寞,而又有点清高漠然。
因为下午一直处于半梦半醒状态,以致于一上班明媚就精神萎靡,脚已经不知道是第几次撞到铁梯了,却浑然不觉得痛,只想找个地方躲起来睡一觉。
在上班的时间睡觉,应该说是上班梦到在睡觉,而不应该说睡觉梦到在上班。虽然性质都是在睡,可是前者强调在上班,后者强调在睡觉啊。有时候明媚也真算得上是一个人才,即便是在这种半睡不醒的状态之下,她都不忘记用这种诡辩的逻辑来维持自己的冠冕堂皇。
明媚又来到了工业区的那条开放的铁轨旁,每到下班时间,工厂里的工人们就一大群一大群的从这条铁轨横过去,有时候也会有穿着制服的人吹口哨,提醒大家火车就要来了。但总有人贪图那几十秒的速度。
听说扎死过人的。
明媚站在铁轨旁边那个画着叹号的牌子后面,附近的工厂都下班了,铁轨上几乎没有什么人来往,夜越来越深,明媚不知道自己在那里站了多久。但突然之间,她变得异常兴奋起来,她看见了齐歌。他想齐歌肯定是来接她的,或许他们闹了什么别扭,自己又躲起来不肯回去,齐歌终于忍不住出来找她了。
齐歌看上去还没有消气,表情臭臭的,在铁轨四周东张西望了一会儿就横过铁轨离开了,明媚拼了命的叫他,她都没有回头。
明媚喊叫着清醒过来,看看周围,确定是在厕所里。靠在冰冷的瓷砖上,窗户留了一条小缝风肆意的灌进来。却吹不干明媚额头上渗出来的细密的汗珠。拿出手机一看,二十三点半,外面车间里机台作业的“轰隆”声隐约传进来。
原来是梦里回去了一趟,明媚长吁了一口气。可是梦里的一切又是那么清晰,齐歌为什么不理自己呢?难道梦里的自己是传说中的地缚灵?因为能量不够或者是留恋死前生活的地方而久久不能魂归魄散?想到这里,明媚不禁拍了拍自己的头,这种想法有够荒唐。林民的电话却适时的响起来了,说要过来接明媚下班,明媚赶忙说不用麻烦之类的客气话。明媚从车棚里推出自行车,经过工厂大门的时候还是看见了林民。明媚蹬着脚踏车林民骑着摩托车尾随在后,速度慢得让明媚怀疑林民是不是能保持平衡,所以她时不时回过头去瞄一眼,确定林民有没有翻车。
横过了马路,林民和明媚并排骑着车,林民问:“上班很忙?看你脸色很差。”明媚说:“是啊,还经常做噩梦。”林民一脸怔怔的表情,害的明媚想吓他一吓:“你听说过地缚灵没有?”林民说:“有啊,不过现在你还是别讨论她们比较好,这些东西在二半夜的时候最敏锐了。”明媚吓得立即禁口,只觉后背发凉。随后一想,本来是要吓他的。
他们于是没有再讨论鬼神了,说起了笑话,明媚不是一个幽默的人,每次都是讲同一个笑话,无一例外的,这个笑话她肯定也要同林民讲一遍的。
一天兔子正看电视到精彩处,突然听到敲门声,走去开门却没有见着人,“你好,能给我点水喝嘛?”兔子这才发现门口有只乌龟。“没有。”兔子没好气的一脚将乌龟踢走了。几年后,兔子又独自在家看电视,敲门声再次响起,兔子跑去开门,乌龟说:“你刚刚干嘛踢我?”
不等说完,明媚就爆笑起来,林民也咧着嘴说:“兔子欺负乌龟。”“你知道吗?龟兔赛跑的结局并没有让人觉得跑的比较快的是乌龟。快的依然是兔子。慢的也依然是乌龟。所以有很多既定的状态不是你去挑战就能打破的。”明媚突发感慨。林民又是一怔:“但是,那些勇于挑战的人们不该遭到嘲笑。”“是啊,那只敢于挑战兔子的乌龟,确实很强大。”明媚的语气又恢复了明朗。
林民就这样走进了明媚的生活,姿势比秦放要嚣张一些。有时候明媚想,林民要是知道自己和齐歌的事,还会爱得这样义无反顾么?明媚总是觉得有点不妥,终究不能心安理得的重新爱一次。看到过一句话这样说:“破碎并不是最残忍的事情,最残忍的事情是,你踩着这些碎片假装不疼,固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