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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夜,当蓝华年独自站在累累尸体,横尸遍野,血流成河的景象在面前呈现的时候,这些场景在很多年的征战里都没有出现过如此的惨烈。他回过头来想要微笑,只见锦瑟五十弦断,化作大火。她消失在火中,一缕轻烟缓缓拂过战场。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蓝华年再次醒来的时候睡在了一片青草地里,有许多繁花竞相盛开。鸟语花香,蜂环蝶绕。
“这是哪里?”他躺在青草地上看了蓝天,忽然一笑。
第70章 :放开它,让我来()
这原来是夫诸我飞升上仙所经历的一场情劫。雷劫不过是个开始,情劫才是结束。
夫诸摸了摸鼻子,看见身边躺着一个女孩子,只好抱起她。她的眉间有一颗朱砂痣,手腕上有一圈佛铃,叮当作响,走在风里。
凤玖曾经学过上古史,曰,“中次三经萯山之首,曰敖岸之山,其阳多?琈之玉,其阴多赭、黄金。神熏池居之。是常出美玉。北望河林,其状如伞缇佟S惺扪桑渥慈绨茁苟慕牵环蛑睿蚱湟卮笏!�
“白泽一族被水而生,夫诸却也是水荒诞生的精灵,夫诸自身并不强大,但是它却有着极强的控水能力,而控水则是为了保护其瘦弱的身躯。
更有传言,夫诸是曾经水神共工的坐骑,与水神共工在一起的时间久了,夫诸耳濡目染,对付控水发水见得多了,也就学会了。
灵兽都有一定的自保手段,而夫诸的自保手段就是调用地下的水,将其引导出底面,围绕在自己的周围。陆地上的兽类一般都怕水,大水一现,都逃之夭夭,这样就保证了夫诸自身的安全。
夫诸这样做仅仅是为了自保,而非故意伤害人类。但是,夫诸出现的地方,大水淹没了许多的村子,因此,夫诸被人们称为恶兽。
当时碧落上伸还是上仙,承其父位,就直接收服了夫诸,带夫诸下凡历劫,后遭遇情劫,回来后飞升上神,因此夫诸集天地之造化,神兽之尊。也开了情窍,只是屡屡与男子打交道,与上仙历劫,不小心喜欢与男子交流。时人常以为其是断袖之癖。
没想到凤玖偶然之举,竟然还解开了夫诸的情劫。看来夫诸不日能够飞升上神了,一个修炼几十万年的神兽,得天地之造化,却陷入了情劫,实在是令人嗟叹。”
凤玖摇头晃脑的看着那片花海里,他们走远的身影。忽然想起来貌似还有小娃娃杜一叹。侧头看见杜逸,他在那里烤鱼,鱼香味飘了过来。
“我的天,这么可爱的小鱼鱼,你太坏了,你不是鲲鹏一族,应该是鱼类的始祖,怎么能烤这么可爱的小鱼鱼呢?”
凤玖看得口水直下三千丈,这鱼一看就很好吃。
“我听说天尊,号太上,鸿蒙未分,化元光一道,万物之所尊,在圣为众圣之尊,在真为万真之先,在地为万国帝王之师,在教为万教之祖宗,在法界为无上法王。
而且常常分身下降诸界,传教度人,弘扬道法。乃是诸天神佛效仿的楷模,最是守元归一,不吃肉不喝酒不打架不上火,好神仙啊。你怎么能够杀生呢!”
凤玖靠了过去,肩膀靠着他,抓抓他的袖子,对着香喷喷的烤鱼说道。
“作为四海八荒最有洁癖的洁身自好的度一上神,你绝对不能够吃小鱼鱼,而与此同时,作为四海八荒最漂亮最善良最可爱的阿九我,愿意认真对你说。放开它,让我来。”
“四海八荒最漂亮最善良最可爱的阿九,你不过是想吃鱼,哪里来的这么多废话?”
他一手拿着叉子,一脸温柔的笑。“你要是想吃的话,求我一声不就好了?”
“我,我怎么求你啊?”我挠挠头,想到自己以前是怎么求柏溪雾、瑞应陪我出去干坏事的时候,我抓住杜逸的袖子,温柔的笑一笑,蹭了蹭他的脸。
“杜逸哥哥,人家知道你最好了。”
我想,在这一刹那,一定是抖落了两个人的鸡皮疙瘩,实在是太可怕了,太可怕了,否则,我怎么会被按住头趴在他腿上,呜,谁来救我?谁来救我?
杜逸原本是只想调戏调戏凤玖,没想到那丫头真是邪乎了。他听到那一声娇娇滴滴的杜逸哥哥,心里一抖,只觉得顿时就石更了。
清脆中带点空灵,空灵中泛着让人耳目清新的味道,这声音的人都要融化了,以前常听说当好听的仙音想起的时候最适合自己下酒。这下看来名不空传,这四海八荒第一绝色美人,说出的话来格外动听,简直是勾魂摄魄。
杜逸忍不住了,一把把她按在怀里,可能使了许多的力气,面色绯红,从耳朵一直蔓延到唇部。怎么就这么没定力。
“故知般若波罗蜜多,是大神咒,是大明咒,是无上咒,是无等等咒,能除一切苦,真实不虚。故说般若波罗蜜多咒,即说咒曰:揭谛揭谛、波罗揭谛、波罗僧揭谛、菩提萨婆诃。”
他低低的念道。
话说为什么凤玖上神被称为最不学无术的废仙子呢?因为从前在天上的时候是废仙女,下了凡是废人,上了山是废妖精,飞升上神也是一个废神仙。所以说当听到这经文,只觉得晦涩难懂,十分深奥。昏昏欲睡了,被提起来坐好。杜逸把烤鱼的叉子一把放到凤玖手里,闷头离开了。
“给你,记住了,以后不许在别人面前撒娇,女人也不行!”
我呆愣愣的看着,随后很开怀吃完了鱼,手中的鱼叉变成了一把剑。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天剑,指天剑?
传说中至刚至阳,为最强力量之神剑,曾多次破除魔族至尊的百劫不死神功。为太上天尊所创,千年才得一柄黄金色古剑,其内蕴藏无穷之力,为斩妖除魔的神剑。
世人传说在神魔大战中消失无影,没想到竟然落到了啊,没想到啊,竟然落到了天尊的小弟子手里。可是,杜逸竟然把这传说中的上古神剑随随便便赐给了凤玖我当鱼叉,莫非,是要让我据为己有?凤玖十分猥琐的把鱼叉收到了袖子里。
既然他没告诉我这就是鱼叉,那我走好了,就当做不知道。
“哎,定力越发不如从前。”
杜逸忧郁地叹了一口气。觉得有些迷茫,怎么会这样捏?实在是令人怅惘,怎么就这样捏?难道这辈子就被这丫头吃定了。
“哎,活着真没有意思。”杜逸见到那少年口中吐出这一句话,苍茫之间竟要去寻死。
“不如死了算了?”
“为何要死?世人谓之求生不能,求死不得,于是乎才有了求神拜佛,四处烧香。”
“我找不到我师父,我呆在凡间也没意思了。我想死了。”杜一叹闷闷的。
“你还有一段公案。你且去吧。”杜逸捏了手指,使出了黄粱梦。这是一种顺应天地之势的指引术,引人向道。
第71章 :金杯牙筷上()
平生未曾逢恩客,不知世间有君子。
玉檀香袅袅娜娜的升了出来,紫玉雕成的香炉安安静静的呆在那里。紫檀木制成的书桌之上,有一个桐树之材的木鱼不经意之间似乎是无人击打而自动敲打起来。
“咚咚咚。”
一青衫男子伏于桌面,眉间紧蹙,似乎坠入梦间。
一望无际的春水向远方流去,时不时十里桃花的花瓣落入水中,咚咚咚的声音不知从何处破空而来,不远处的竹林碧绿葱翠,煞是动人。
触目之处都是陌生的场景,可是却没有丝毫不适的地方。
这倒是让人想到陶渊明所描写的世外桃源。缘溪行,忘路之远近。忽逢桃花林,夹岸数百步,中无杂树,芳草鲜美,落英缤纷,渔人甚异之。复前行,欲穷其林。
林尽水源,便得一山,山有小口,仿佛若有光。便舍船,从口入。初极狭,才通人。复行数十步,豁然开朗。土地平旷,屋舍俨然,有良田美池桑竹之属。阡陌交通,鸡犬相闻。
只是其中往来种作,却是没有男女衣着,悉如外人。黄发垂髫,并怡然自乐。
是的,如此世外桃源,竟然罕无人迹。那人长身玉立,立于山水之间,超然之态不言而喻。
他捂住心,突如其来的心悸让他痛苦不堪,似乎永远走不出去这山山水水,仿佛这白墙青瓦,都是一个永远的囚禁诅咒。
这不是在现实中这是在梦里啊。忽然间心中有这样的念头,然后灼热疼痛的心忍不住要爆裂出来似的。
“啊……”
从噩梦中惊醒,男子的额头上渗出密密麻麻的汗水。书案上的东西全部被拂落在地,男子的瞳孔紧缩,似乎还是处于茫然失措,惶恐不安之中。
那究竟是个什么地方?为何他可入不可归?为什么这些时日,日日都是这个梦,似乎无穷无尽,要知道自己苦读数十载,向来都是两耳不闻窗外事,从来没有出过这家门。
说来也是奇怪,已经到了而立之年,却没有出过远门,可是这脑海之中的情景却是那样真实,那样的吸引着他的神魂前访。
回过神来,他凝目回视,只见那木鱼盘踞在书案之上,稳稳当当,只是这木鱼来到这里的年头太长太久,却从来没有人能敲响过。它纹丝不动的呆在那里,祖祖辈辈的人都已经埋于地下,它却始终呆在那里。
呵呵,他沈自晋枉读圣贤书几十年,却仍旧只是一个秀才。沈家祖祖辈辈读书人,却始终只能考一个秀才,代代如此,再怎么才华横溢,也不行。
人人都说沈家是代代相传的书香门第,簪缨世家。沈姓源出嬴姓。沈姓的先祖叫实沈,是黄帝的后裔帝喾之子。实沈氏族后来因与少昊氏部落杂居而东夷化,故为嬴姓。后来,他们建立了沈国。周昭王南征时,嬴姓沈国被灭,其子孙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