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非常乐意。”秦时问道,“只是不知道这稿费怎么算?”
王立宁道:“千字五百如何?”
听到这句话,站在一旁的张乐和崔成建都是倒吸了一口冷气,要知道千字一百,这已经是国内顶尖作家的稿费了。
张乐看向秦时的目光中满是惊讶与欣喜,当年秦时遭遇车祸之后,他还为秦时感到惋惜,觉得他辈子就被这么一场车祸给毁了。
可让人没想到的是,秦时醒来之后,竟然成为了大明星苏又夏的男朋友,此时更是摇身一变变成了一个千字五百元的大作家,这种蜕变,实在是华丽的惊人。
至于王立宁报出这个价格,其实是深思熟虑过的,在他看来,《诛仙》这部的确很精彩,具有很高的商业价值,而且他对这部的打分丝毫不低于钱江晚报正在连载的那篇故事,因为这部有着更加广泛的受众。
不过就算是如此,他觉得这部也应该只值千字三百元的的价格,要知道,那些一线作者的稿费也不过如此,而且秦时还只是一个新人,他之所以给出千字五百元的天价,其实还是看在秦时的那一层身份上。
其实也是一件商品,而商品是需要营销的,秦时的身份就是最好的营销手段,大明星苏又夏的男朋友,这个噱头就足够让江南日报的销量暴涨一大截了。
“不满王总编,千字五百元,离我的目标价位还有些距离。”
秦时很委婉的说道,他拍电影需要五百万资金,千字五百元是远远不够的。
王立宁的脸色也是有些冷了下来,说道:“我给出千字五百元的天价,已经是很诚心了,还希望秦先生好好考虑一下。”
“就是,你一个人新人作者,王总编给你千字五百元的价格,你还想得寸进尺,真以为自己是苏又夏男朋友就了不起了吗?”
崔成建这个时候跳了出来叫嚣道。
秦时连正眼都没有去看崔成建一眼,直接忽视了他,只见他对着王立宁说道:“王总编,要不我们这样,第一周《诛仙》的稿费我们按千字500元来算。一周后稿费该多少,我们到时候再说,就以市场反应来做调整。”
秦时知道一下子想要让王立宁给到自己的心理价位的确是不现实的,所以这么说道。
王立宁陷入了沉默当中,他需要考虑一会儿。
“不知道秦先生到时候能否让苏又夏小姐为我们转宣传一下这部?”
王立宁眼神落到了秦时的身上,说道。
“这个没问题。”
秦时只是思索了一秒钟便是答应了,这对于他并不是难事。
“那就这么说定了,第一周稿酬千字500元,第二周按读者反应来调整。”
听到秦时这么说,王立宁脸上也是划过了一丝坚毅的神色,随即拍板道。
“不过我也有两个条件。”
秦时突然说道。
“秦先生请讲,如果我王某能够做到的,绝不推脱。”
王立宁也是个爽快人,这从他能够拍板答应秦时的要求就能够看出来。
“第一,我想让我的朋友继续回到编辑部工作。”
秦时说话的时候眼神看向了张乐。
“这个没问题。”
王立宁看了一眼张乐,毫不犹豫的便是答应了。
“第二,我不想下次来贵报社的时候还看到这个人。”
秦时说完话眼神落到了站在一旁的崔成建身上,语气声冷冽。
(本来这一部是《斗破》,但是很多书友觉得斗破不适合在报纸上连载,江城这才改成了诛仙,诛仙是一本古典仙侠,被誉为后金庸武侠圣经,文学底蕴和剧情都是很不错的,而且跟武侠有很多相似之处,可能会有书友说看报纸的群体大多是中年人,江城是大学生,我的父亲也是中年人,他年轻的时候也喜欢看武侠,所以我觉得在报纸上连载这种,勉强来说还是合适的。如果大家还觉得不适合的话,那么江城只能很抱歉的说对不起,下一次抄书的话,一定会注意好,尽量的合理,谢谢大家。)
第二十一章 第一桶金(今天考试黑了)()
秦时和江南日报的总编签了合同,授权其可以在报纸上刊登连载《诛仙》。
不过秦时保留了这本书的其他所有版权,包括实体出版权,以及其他一切改编权,对于这些要求,王立宁也是没有太在意,因为他签下这本书,最关键的原因还是想要在销量上压倒钱江晚报。
但是秦时是知道的,《诛仙》这本书的价值远不仅此而已,等到将来时机成熟,这本书将会绽放出第二春。
------
------
张乐在秦时的帮助下重新回到了编辑部工作,那个讨人厌的马屁精崔成建则是抱着个白纸箱灰溜溜的回了家。
秦时去了张乐家吃晚饭,算是张乐感谢他今天的帮助,同时也是为了叙叙旧。
要知道,张乐现在已经是两个孩子的父亲了,一个在咿呀学语,一个还在母亲的襁褓里。如果张乐失去了工作,孩子的奶粉钱都没了着落,那他将会陷入一个困境,而秦时的突然出现,无疑是雪中送炭。
这一顿晚饭是秦时归来以后吃的最开心的一顿,因为张乐把他们寝室的兄弟们都叫上了,除了老四出国进修回不来,老大进了部队因为纪律原因抽不开身,曾经的江南大学音乐系六剑客已经是聚齐了四个。
这一顿饭下来,有两件事让众人唏嘘不已,一个是以前寝室最不善跟妹子交流的张乐都是两个孩子的爹了,另一个就是秦时竟然成了大明星苏又夏的男朋友。
张乐的媳妇叫大儿子管秦时他们叔叔,那一声还不是很清晰的“叔叔”却是让秦时成为了众人的调侃对象。
“秦时,什么时候跟苏又夏生个儿子,那你可就是咱们403寝室的英雄。”
秦时坐在回去的出租车上,脑海里不断的回想起这句话饭桌上的玩笑话。
想到张乐大儿子可爱的模样,秦时想如果自己和苏又夏生一个儿子的话,会不会一样的可爱。
想着想着,车子便是停在了江南苑的门口,出租车是不能开进江南苑的,所以秦时只能下车步行回去。
江南苑风景优美,占地面积庞大,与其说是一个高档小区,不如说是一个自然风景公园。
想要到达苏又夏的别墅那里,就必须经过一条河,跨过上面的莲花桥。
小河的水涓涓流淌,伴着树上聒噪的蝉鸣。
天色已经黑了,桥上没有行人走过,看上去很萧索,秦时脸上洋溢着微笑,显然他的心情极好。
这个好不是因为他把《诛仙》成功以高价卖出去了,而是因为今天他见到了那些个曾经朝夕相处的好朋友。
朋友一生一起走
那些日子不再有
对啊,六年的时间过去了,物是人非,那些日子的确不会再有了。
想起当时大学的生活岁月,秦时的嘴角也是划过一丝笑意,他站在桥上看风景,打开手机的电筒,照向了河面。
河面上波光粼粼,隐约可见鱼儿在河中游荡,成群结队。
“噗咚。”
一条寸许长的鲤鱼从河中跳跃出河面,就像鱼跃龙门一般,在空中划过了一道弧线,而后再度回到了河中。
秦时在这条鱼的身上看到了自己的影子。。。
他正准备转身离去,突然看到了一道熟悉的身影,他的身子在那一刻都是怔住了,他没想到她会出现在这里。
“你怎么出来了。”
秦时看向那道身影,温柔的问道,说着便是走向那道身影。
“家里突然少了个人,觉得有些冷清,你刚才打电话跟我说回来的时候,我算了一下时间,想着这个时候你差不多也快到了,就出来等你。”
苏又夏看着站在自己身前的秦时说道,她说话的时候就好像是在说着什么再平常不过的事情一样,淡然如水。
秦时觉得这话他没法接,所以他把苏又夏抱在怀里,心里告诉自己,以后自己一定不会再扔下她一个人。
苏又夏刚洗过澡,身上散发着淡淡的薰衣草香味,在这炎炎夏日的夜,有一种让人怡神清心的感觉。
“你喝酒了。”
苏又夏道。
“----”
秦时愣了一下,没说话。
“我在家里给你泡了蜂蜜水。”
--------
--------
秦时走进别墅的时候,桌子上的蜂蜜水刚刚好是温热的,正适合他喝。
他心头觉得很暖,并不是因为夏天的酷热。
他开始佩服苏又夏的智慧,能够把自己回家的时间掐算的如此准确。
还有那天发布会发生的事情,让秦时觉得苏又夏才是真正的智商感人。
那天早上他给苏又夏做了一份早餐,三明治加一杯热牛奶。
只不过在牛奶里面放了一颗安眠药,他觉得苏又夏睡着了,那么下午的发布会就可以他一个人去参加了。
他要把所有的事情都揽在自己的身上,虽然他知道自己那么做成功的话,对于苏又夏的星途而言是好的,但是他也知道苏又夏是绝对不会认同他的做法的。
他也不知道为什么,反正就是他的一种直觉。
然而最让他奇怪的是,苏又夏明明喝了那杯牛奶,可是她还是出现在了发布会现场,这不科学。
秦时事后想了想,苏又夏应该早就是看穿了他的小心思,所以才有了后来发生的事情。
-------
-------
“我准备拍电影。”
秦时喝完蜂蜜水后,一脸正经的看向苏又夏说道。
“真的吗,那很好。”
苏又夏虽然没有表现出很惊讶激动的样子,但是秦时还是能够感受到她心中的欣喜。
“剧本我已经写好了,再过半个月就可以开拍了。”
秦时继续说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