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婕铃睁开眼睛的时候还有点茫然,这几天夜里她趁着阿恒入睡,午夜到她经常修炼的石头上打坐练功,修炼她只觉越来越顺畅,体内流淌的内息如一条顺滑的丝绸,浑圆如意,让她通畅舒坦得叹息出声,待她休息足够,恰好便对上了一双绿莹莹的眼睛,于是她这只倒霉的野狼当做点心,充饥,尸体顺手丢在旁边的水沟里。
她疑惑道:“今天有事什么重要的事?”
阿恒乐颠颠的说:“去哭灵啊,挣大钱!”
婕铃:
我不去可以吗?
然而明面上,她却是点点头,回道:“那便一起去吧。”
两人邀约一道离开,这一次,阿恒意外的没有叫阿谦,总觉得最近阿谦那家伙也是神出鬼没的,保不准被哪个小姐姐勾走了也不一定,毕竟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阿谦也到了学会思春的时候了,想到这,阿恒又有一种捡回来的哥哥要去拱别的白菜得忧伤。
等匆忙吃了早餐后,阿恒切了几片老姜片,而后就带着婕铃去挣钱了。
她的眼里心里都是那点子钱,一路顺利,然而婕铃怎么也不肯去做这等事情,于是她就看着阿恒混在一群大大小小的孩子中间,哭得涕泗横流,一面哭一面口中念叨着:“老爷,你死的好惨啊,生前该享的福气没享到,死后定给你烧金山银山,让你在阴间也不受那徭役之苦,你就放心的去吧。”
阿恒哭得那叫一个婉转,口中的话一句接一句的蹦出来,直听得婕铃的额角都在抽搐。
最后结算钱的时候,介于阿恒做得很优秀,于是钱富商的老婆多给了她五个铜板,数着手心中整整十五个铜板,阿恒直开心得心花怒放,这回去的路上都在反复数手中的铜板,她兴奋的说:“婕铃姐姐,我们去买绢花吧。”
也不知是为何,她现在越来越依赖起婕铃姐姐了,有时候只半天不见她心下就想得慌。
要不是她清楚自己是个标准的异性恋,说不准她自己都以为她恋上婕铃了。
她先是带着婕铃去了丝绸店,用十个铜板裁了一根窄窄的绸带,打算拿回去堆一朵绢花,婕铃都快是大姑娘了,连一件像样的首饰都没有,看着小小的女孩踮着脚尖买下那一段红绸,婕铃心下突然一暖,竟感觉只要阿恒在身边,心下就是安定的,再无所畏惧。
然而,婕铃未必知道,她如今看来的平静,是暴风雨前的平静。
很多年后,她都会想起今日,阿恒踮着脚尖将铜板交到店家手中又小心的将那一节红绸裹成一团的情形,那日,阳光正好,天色晴朗,小女孩转过头,对着她露齿一笑。
这短暂的半个月时间,竟然是她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最为安定美好的岁月。
另一边。
一丛偏僻茂密的草丛中,隐隐传出男女低沉的喘息声,但见那露出一半的草丛之间,一只女人光裸的手臂伸出,将甩在旁边的外衫勾起来,随后又钻出一个男人,他赤裸健壮的上身因长期的暴晒显得黝黑,一只手搂着女人的肩膀,翻过身就想再来一发。
女人粉面含羞,双手软绵绵的推拒着男人的肩膀,娇滴滴的拒绝:“郎君不要”
这句话更激起了男人的兽欲,他翻过身将女人压在身下,于是那草丛中便是一片春光,待二人完事也是下午了,女人靠在男人的肩膀上,低声说:“你说,你什么时候来娶我?”
男人的胸膛上是湿淋淋的汗液,他转过头,情意绵绵的看着她:“等我来你家提亲。”
少女靠在男人的胸膛上,轻轻在他的耳洞吹气,同时认真道:“我等你。”
这一句话过去,男人的骨头又酥了半边,二人拾缀好后各自回了家门,男人回到破庙中,脸上还带着兴奋的笑意,却看到转角走来的小姑娘。
“三叔,你今日回来咋这么早呢?”她惊奇道。
看到小姑娘,男人被兴奋冲昏了的头脑清醒了一半。
他是要去提亲的。
可是,自己连房子都没有,户籍也没有,更遑论钱财都被大哥收藏着,他拿什么去提亲?
可是阿恒,她不会说话。
就像是有人将她的声音夺走了一样。
她尝试着张口,却说不出一句话。
喉咙深处传来烧灼的痛感,让她再也发不出声。
夏氏有一段时间甚至怀疑这个孩子是不是一个傻子。
若她的智力有问题,今后怎么办?
夏氏尚在怀孕期间便优思这些事。
毕竟再怎么说,阿恒也是她的第一个孩子,她的长女。
乳母对于阿恒也很少会责骂,因为除了不会讲话,阿恒真的很乖。
白日里,她只要按时给阿恒喂饭,然后丢给她一本书,阿恒都会煞有介事的拿起书,认真的看上面的文字,有时候,乳母都会有一种错觉,阿恒似乎能看懂书上面的文字。
曾经也不是没有将她带到王浔面前过。
可是已经快一岁半,会走路的小小女童在面对自己的生身父亲时,就只会低垂着头,任谁哄都不肯在王浔面前做出一个讨喜的表情,这与姚氏所出的庶长子王立完全不一样。
同样是一天出生,王立比阿恒先出生,作为哥哥的王立长得玉雪可爱,如今已经能清脆的叫出爹爹母亲,也能清晰的叫出自己的生母。
姨娘。
姚氏每次听到自己的儿子叫自己姨娘,心都在滴血。
被叫做母亲的,是主座上怀孕的女人。
王浔很喜欢自己的庶长子。
这个孩子冰雪聪明,性子活泼好动,每次见到他都会铆着他,清脆的叫出爹爹,然后将新学会的字摇头晃闹的念给他听。
他也曾好奇过自己这个沉默寡言的妹妹。
小孩子对自己的同龄人都有几分好奇,何况自己的妹妹也生得玉雪可爱,初时对这个妹妹真的心存了善意。
“蓉妹妹!”他凑上前。
“我这里有玩具,我分给你玩好吗?”
第85章 三叔()
防盗比例70%;盗文很绝望qaw虽然明白自己资质平庸;绝了学武的心思,但她对于武林的好奇却没有淡去丝毫。
论剑城里有很多家酒楼,但她最为喜欢的;还是城边侧这一家。
一来;这一家酒楼来往多是些贩夫走卒,她可以听很多故事,二来;每日午饭便会有个说书人来酒楼说书;她听遍了全城能听的酒楼;也就这家说书人讲的好一些。
她身边的少年阿谦是前年认识的,本名叫什么不得而知;反正贫家孩子,无非就是大柱狗蛋;她遇到这少年的时候;他看起来估摸十来岁;因为偷了一名江湖人物的钱袋子而被打断了双腿,说来也是这少年倒霉;本来看那江湖人物的穿着也是来自名门正派;一身正气,就算被抓,顶多也就是送官府。
他那时候在论剑城衙门也是个惯偷;进去没几日也就放出来了;万万没想到;那江湖人物发现之后,一句话不说就将他丢在地上,任凭他苦苦哀求依然打断了他的两条腿。
对于无依无靠的孤儿,断了两条腿也就等于死路一条。
街上的人围观了一会就散开了,最后一个离开的男人朝着他身上吐了一口浓痰,不屑的踩了他的一只手一脚,听他发出痛苦的,这才得意的走开。
她是在没人在他身边后走过去的。
“喂,你还活着吧?”她拿出树枝戳了戳他。
他有气无力的回答:“还有一口气。”
“那我带你回家?”她的眼睛亮晶晶的。
他的眼睛也亮了亮。
然后她就回去找自己的养父,将他抬回了城外他们搭建的破茅草屋。
这少年最后成了自己的兄长。
据他吹嘘,他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本是个秀才,之后便屡考不中,借酒消愁以度日,而他的母亲则是一户有钱人家的闺女,本来他过得还不错,要不是他那名落孙山的秀才父亲喝酒喝死了,他那母亲也不会为了自己再嫁一户好人家而直接将他丢弃。
对于他的母亲,他的存在大概就是她嫁人嫁得失败的证明,对于平常人家,嫁人就等于是第二次投胎,而每次多看他一眼,也就是留下了一个证据:她投胎失败的证据。
那时候,他躺在破旧的担架上,吹得口沫横飞。
她则拿了一把小凳子坐在他的床旁,两只小手托着下巴,两只眼睛盯着他。
从她充满兴致和鄙视的眼神里,少年读出了一句话的意思:“我不说话,我就听你吹。”
少年上头的兴致一下子就没了,他恼羞成怒道:“看什么看,你还别不信了?”
小女孩一本正经的回答:“我信,大哥哥你可真可怜。”
事实上,小女孩阿恒清楚,这些无非是少年的吹嘘,如果是秀才家的孩子,怎么可能连个识字的三字经封面上那三个字都不认识,拿书的时候还把书给拿反了。
不过为了小孩子那点自尊心,她体贴的没有戳穿。
少年在伤养好后就留下来了,她央着养父收养了这名少年,他的养父只一个条件:“收养你,可以,但是以后不许再去偷,发现一次,赶出家门。”
之后就给他起了个名字,叫阿谦。
其实阿恒觉得少年那次接骨之后没变成瘸子也是烧高香运气好,她尤记得养父给他接骨他疼得嗷嗷直叫的情形,伤好之后,养父带着他出去码头抗货物挣点钱糊口。
说是乞丐,事实上她的养父和几个认识的兄弟也就实在没钱的时候才会上街乞讨,平常日子都干些体力活养活一家人。
所以除了吃了上顿没下顿的时候跟着养父上街乞讨受点歧视、生活清贫以外,她现在一直都是家里被捧在手心的小公主。
近些日子,养父手头松了不少,有时候还会从街头上给她买一串糖葫芦,她到吃饭的时候就会一手捧着养父给的馒头,就着一点咸菜,带着自己新上任的哥哥跑到那家连名字都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