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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你,是最灿烂的遗忘-第4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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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口红印子不好洗,却还是能够洗掉的。”我摇摇头,手指略微向下,滑到他胸上,指尖隔着衬衫按在他心脏的位置,感受那里的跳动,我问他:“我现在有一种心死掉了的感觉,不知道你能不能理解?心都死了,就没有什么爱不爱的了。”

    他摇头道:“夏朵,不会的,心死只是你一时的感觉,你冷静一下,真的你冷静一点好不好……。。”

    “我现在非常冷静,而且是从来没有过的冷静,”我将整个手掌覆在他那个跳动地明显加快而且激烈的位置,深深地看着他,“再见了,我的意思是,我们不要再见了。”

    他一时之间竟说不出话来,我收回手,转身要走。

    他又一次拉住我,“让我送你回去吧,你这个样子,我实在不放心。”

    我想了想,最终还是站住同意了,因为我已经疲惫得没有任何力气拒绝了。

    高新晨把车开到我家楼下,我开门出去,高新晨随即下车,绕过车头,再度握住我的手,“夏朵,我知道我现在说什么,你都不会接受,你先上去好好休息,我们再找时间好好沟通。”

    我很漠然,“我觉得真的没有这个必要了。”

    我的决绝让高新晨一震,不等他说话,我已经抽回了手,我说:“我们真的不要再见了,你也不要再来找我,这个话我不会再重复第三遍,如果我再看到你,那么我就会自动消失得无影无踪,你永远也找不到我,并且我还会很快,随便就找一个男人就结婚,你根本就阻止不了我,所以,请你不要再来找我了,也许,时间长了,我们都各自有自己的家庭了,我们还可以再做回朋友。”

    “夏朵…。。”他似乎还有什么话想要说。而我根本就不给他机会,“我说的话,我想你应该听清楚了,我说得到就做得出,你最好相信这一点。”我疾步走进了单元门,这个过程中,我连头也没有回一下,而进了电梯,我就蹲下哭了,我实在没有力气了。如果说我活了这么多年,都从来没有过绝望,那么在这一刻,我真的感到很绝望了。

第126章 残酷的现实(6)() 
第二天清晨,我是被小区里的邻居送回了家的,然后又被父母送到了医院。

    我竟然在出电梯以后在楼道里晕倒,然后在病床上昏睡了三天三夜,醒来时,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请求我的父亲放过高新晨,放过他的公司。

    我刚在病床上坐好,脸上便挨了重重的一巴掌,我长这么大我父亲一直都是很爱我的,连指甲也都没有弹过我一下,所以旁边的妈妈早已经拉住他的手尖叫道:“你干什么!老夏,你怎么可以打我们的朵朵?”

    我惊愕地看着父亲,看着他气急败坏地说:“你知不知道身体发肤,受之于父母,不珍惜身体就是不孝顺父母,什么事都可以跟我们商量,但是你却不能自己伤害自己,你明白么?”他们很有可能是误会了,我知道,他们以为我是因为高新晨,才不知道做了什么傻事,昏倒在电梯里的,而听他这么说的时候,妈妈已经忍不住抹了无数次眼泪,她拉着我的手说:“傻孩子,有什么事都可以商量,犯不着这样啊。”

    如果,当初真的可以商量,我就不用跑出去找高新晨,如果我不跑去找他,就不会发生这后来的这多事吧,我应该庆幸还是失落呢?

    我问我自己,但是我真的给不出自己一个合理的答案。

    我不知道这些事,后来,我父母到底知道了多少。

    因为我病好以后,我父亲就已经把高新晨公司股份全部卖回给了高新晨,并且还是低于他购买价的百分之二十的,为此他亏了不少钱,可是却一句也没有怪过我,他说钱没有我重要,而我对他们说,我不想在这个城市里待着时,他们也竟然意外地点了点头。

    并且,我们还用最快的速度搬了家,临搬家前,父亲语重心长地对我说,如果去了新的城市,一定要像以前一样生活。

    我用力点了点头,并且保证,我一定会想以前一样,保养好自己,不辜负他们的期望。

    我临走前发了条短信给高新晨,我跟他说:“等我们老了再相见的时候,希望那时候我们可以相视一笑,忘记不快的所有。”发送成功以后,我就关机了,然后在老房子里,丢掉这张了我用过了这么多年的手机sim卡。

    这是2014年的盛夏,从那以后,我便害怕过夏季了,因为每到夏季,我都会不停想起那年所发生过的那些令我撕心裂肺,伤心欲绝的事。

    当然,我也并没有像自己表现得那样铁石心肠,因为在很长一段时间之内,我依然想起高新晨的脸,想起他的拥抱,他的微笑,以及他温柔抑或是霸道的吻。

第127章 此情可待成追忆() 
中国和美国都在北半球,纬度也相似,所以季节也应该是一样的。我知道,当我这里的夏天快要结束的时候,杜宇诺那里的秋天也就开始了。

    如果你不出去走走,你会以为这就是世界。

    这是他最后给出的,他必须离开的最终理由。他到了加州以后,还给我邮寄过来一本关于旅行游记的书,贴着美国的邮票,寄件地址却模糊不全。书上有一段话被他用彩『色』笔勾了出来:很多人心中都向往着一次说走就走的旅行,可是在自己还不够强大的时候,却没有资格和勇气那么洒脱,说离开就离开。

    是的,我知道,我还是有那么多的放不下,所以即使是离开,我也选择去一个对于我来说,算不上陌生的城市。我在这里,只要还有一口气在,就必须要继续用心努力的生活。我把他送的这本书放在了行李箱的最底部,我会把它带去我要去的地方,然后放在书柜的最高层,踮起脚就可以拿到,一抬头就可以常常看到。

    而此时,隔了万水千山的美国加州,某家私立医院的年轻护士刚刚轻轻叩响了有着枫叶木纹的病房门,但是隔了许久都没有听到里面的回答,迟疑了片刻,她才小心翼翼地推开门,有些昏暗的房间里,只有病床一旁的仪器上还闪烁着冰冷的光泽。

    病床上逐渐单薄的身影,因为昨夜在抢救室里折腾到今天凌晨,此刻睡得正熟。

    未合严的窗帘透进窗外姣好的艳阳,而那束光偏偏又十分不听话地爬上了床头,灿烂在了杜宇诺的肩头。她想也没想地走过去,手指刚刚触碰到柔软的窗帘,就听到身后的床铺上传来轻微的响动。病床上的杜宇诺低沉又沙哑的嗓子随即传了过来,“打开吧。”他说:“医生说其实多照照阳光会好一点的。”他一口标准的英文,听着令人十分舒服。

    护士依言将窗帘打开,加州独有的风光顿时在眼前显现,杜宇诺侧过脸看了几眼,“这个城市又忙碌起来了,现在几点了?”

    “快十一点了。”

    护士转过身,走近了看他床头仪器上的各种数字,并且十分专注地记录了下来。

    “我大概睡了有三个多小时吧?”杜宇诺有些疲惫地笑笑。

    护士冲他点点头,忙着帮他收拾病房,忽然看到了他写字台上他写下的便签:

    锦瑟无端五十弦,一弦一柱思华年。

    庄生晓梦『迷』蝴蝶,望帝春心托杜鹃。

    沧海月明珠有泪,蓝田日暖玉生烟。

    此情可待成追忆?只是当时已惘然。

    当然,护士是美国人,她并不认识中国字,她只觉得这字很好看,她并不知道的是,这诗的情景其实跟此时的杜宇诺的所知所想倒有些相似。

    当他被查出,自己得了癌症的时候,已经到了末期,医生说让他该吃吃,该玩玩的时候,他反而有了想要活下去的愿望,因为夏朵,因为这个,他最喜欢的人。

    他卖掉了一切能卖掉的东西,房产和股票,不远千里来到这里,希图通过医学的进步,找到还有挽回的余地。其实对于死,杜宇诺并不怕,他怕的,更多的是再也不能见到夏朵,就算不能拥有她,只是在一旁看到她的笑,其实也好。

    不过,他也算做好了一切准备的,除了活下去,他来这里,还有另外的一个私心,那就是如果有一天,仪器上波动的线条真的变成一条直线,那么在他离开后,也可以不让夏朵知道,那么这样,或许他就会在她的记忆里永远保留着一个位置。

第128章 人生不如意事十有七八() 
以上的这些,我一直都不知道,我估计我会一辈子都不知道了。

    因为在我和杜宇诺一样,选择离开自己出生的这个城市的时候,他已经的在大洋彼端,永远的闭上了眼睛。

    不是所有的希望都能够达成,也不是所有的美梦都能成真,人生的旅程有太多意外,所以就算是天空上南来北往的云朵里,也应该会有太多的遗憾吧。

    我能够给杜宇诺的,只是让他成为我生命里那一段灿烂的记忆。

    不过杜宇诺,说真的,其实我从来没有想过,说再见,原来就是再也不见。

    我回到这个我读大学的城市以后,并没有通知任何人,当然,我没有脸去联系叶榛,我当时是多么决绝地离开他的,我又怎么可以厚颜无耻的再去找他。但是既然回到了这里,我还是一个人去了很多曾经和他一起去过的地方,比如我们第一次遇到的蝴蝶吧,比如那个我毫无吃相的自助餐餐厅,比如我曾经打工的他们公司对面的咖啡厅。

    我不知道他现在过得好不好?我甚至连打听一下他的消息我都不敢。

    我只知道,据说张晓静出国去读书去了,她还新找了一个外国男朋友,过得很开心,而高新晨的公司刚刚得到新的一轮融资,他的生意做得蒸蒸日上,周建成的公司好像也越做越大了,新换了市中心崭新的写字楼。然后还有跟我同在这个城市的林鑫,他和他现在的女朋友已经恋爱了有半年了,也许明天就会分手了。还有他正做着自己喜欢做的工作,并且为此每天加班加点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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