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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美轮美奂!
加快脚步,没有往副驾驶座位,而是直接来到驾驶座车窗外,想也没想,从那只垂落在车窗外的手里抢过烟。
烟掉落在地上,看着宋猷烈,抬脚,狠踩。
打开副驾驶车门,呛鼻的尼古丁味迎面而来,看来还抽了不少。
看了一动也不动坐在驾驶座位上的人,本来想狠狠甩上车门的想法自行消退,改成轻轻关上车门。
规规矩矩坐在副驾驶座位上,系安全带动作也是规规矩矩的。
系完安全带,九点十分。
宋猷烈说他十点半要和客户通话,从这里到他住的地方车程大约一个钟头,如果车速快一点,可以按照他之前计划那样,十点回到家,洗完澡穿上拖鞋正好十点半。
一分钟过去,宋猷烈还是一动也不动。
“不开车吗?”低声问。
没有应答。
“不是说讨厌穿拖鞋接电话吗?”低声提醒。
这个提醒看似效果不错,车子缓缓启动,顺着徒坡路下滑,下滑至平坡路段又停了下来。
刚松下的那口气又提起,戈樾琇硬着头皮:“干什么?”
车厢大亮。
“干什么?”提高声音,这应该算是一种壮胆方式吧。
黑漆漆的垂直公路空无一人。
一旦入夜,不到万不得已南非人是不会把车开到郊区外的公路,戈樾琇打从心里讨厌垂直公路,讨厌黑漆漆一辆车也没有的垂直公路。
“宋猷烈,你要清楚,时间是你定的,我可没有答应,没答应就表明我没事义务去履行你所谓的”继续大声嚷嚷。
“头发怎么乱了?”宋猷烈轻声开口。
“啊——”
一直在车窗外溜达的目光因这个十分突兀的问题移到他脸上,又在他的那道视线下触了触自己鬓角,还真有点乱,都是顾澜生和她呵痒时闹的。
把被弄乱的头发一缕一缕别在耳后,可别弄乱的头发又何止是鬓角这几缕,理完鬓角处的头发,又挑了掉落于颈部处的头发。
然而,越理越乱,让她手忙脚乱的是那道一直落在她脸上的视线,干嘛要用那样的目光看着她?!
心里又恼又怒。
“嗯?”
那样的目光再配上这样带着强烈质问的发音,让戈樾琇都要以为自己是出轨的妻子现在正遭受的秋后算账。
出轨的妻子?丈夫?啐啐。
索性,把橡皮圈直接解开,让头发散落于脸上,这还不够,直接把头发的揉乱,透过头发缝隙,眼睛也不躲避了,就这样直直看着他。
一字一句:“头发是顾澜生弄乱的,我就喜欢他弄乱我的头发。”
“除了弄乱你的头发,他还做了什么?”他捏住她的下颚。
疼——
“除了弄乱你的头发,他还做了什么,嗯?”捏住她下颚的力道正在加大。
吸气,以有限的力气,说出:“他还呵了我痒痒,他的手坏透了”
话音还没落下,车子箭一般弹出。
“砰”额头往车硬壳上砸,一阵头冒金星。
好不容易背重新回到椅背上,眼前飞逝的景物混合这汽车发动机高分贝噪音让戈樾琇的脚开始抖动了起来。
脚不停抖着,几个眨眼间手也抖了起来。
汽车噪音像一把直插脑门的尖刀,脑海不听使唤开始搜索,似是而非的画面伴随呼啸而过的景物,眼睛一动也不动,盯着路前方。
白色公路分界线在极快的车速下连成垂直的线条。
那线条状若衔接着天际,仿佛下一秒车就会沿着白色线条直接开到天空去,这光景她在梦里遇见过。
眼睛直直看着前方,一个人影忽然间冒出来,是一只鹿吗?是乘坐着极光而来的鹿吗?
这只鹿重重砸在挡风玻璃上,她看到了鹿的眼睛。
不,不是的。
那不是鹿的眼睛,那是一个人的双眼,这个人双眼倒着在看她,眉毛在那双眼睛下面,以一种极为扭曲的角度看着她。
天际尽头,泛着绿光。
传说,那是美杜莎的眼睛。
她害怕,她心里害怕极了。
大叫着,双手离开驾驶盘想去蒙住眼睛,却不知道怎么的,蒙住的是耳朵,就这样眼睛直直看着那砸在车前镜的物件飞向天空。
那不是一只鹿。
大声尖叫。
在尖叫声她落入一个怀抱里。
如溺水的人终于抓住浮萍,看不见了看不见了那双眼睛。
累极,和生理心理疲惫形成鲜明的是泪液,闭上眼睛,泪水疯狂从紧闭的双眼渗透而出。
她都闭上眼睛了,为什么还会有泪水,她很讨厌泪水,泪水都留不住妈妈,她那么珍惜的泪水都留不住妈妈,要来何用。
更紧地闭上眼睛,泪水还在继续着,烦死了,烦得她想逃往另外一个世界,思绪沿着黑暗边角。
依稀间——
从头顶传来熟悉的、懊恼的、焦灼的声音。
这个声音在诉说:
“我想我是疯了,戈樾琇。”
从头顶处传来温热的触感,慌乱而不知所措,一路往下。
最终停顿在她鬓角处。
懊恼着,温柔着:“真该死,怎么就怎么就忘了呢?怎么就怎么从你口中听到别的男人名字,就就把什么都忘了。”
“戈樾琇这时间,有点烦。”
这点烦,带着灼伤的印记。
像不懂得如何去分解痛苦的人,能想到的是,点上烟,烟头毫不犹疑烙在自己身上,以此换来短暂的喘息时间。161
第44章 糖果芒刺()
“真该死;怎么就怎么就忘了呢?怎么一从你口中听到别的男人名字,就就把什么都忘了。”这话在静悄悄的车厢里回响着。
宋猷烈不想否认这句话来自于他口中。
让他感到困惑地是这话里的内容。
其实他想表达地是:戈樾琇;我为刚刚的愚蠢行为感到十分抱歉,再怎么说;那都是你的伤心事。
字面上的话应该是这样表达。
但心里想表达的是:再怎么说你身上都贴着“精神病患”这个标签;而我是一名思维正常的人;以这样的形式来唤起一名精神病患往日的阴影,这很不道德。
然而——
低头看着埋在自己怀里的那张脸;一如摩尔曼斯克的那个夜晚。
紧闭双眼;一张脸布满泪水,那泪水也不知道怎么的,光是看着就让他心焦。
焦灼,无措,如热锅上的蚂蚁;外加一种说不清道不明的愤怒:你一定是故意的;故意用这种小伎俩来捣乱。
看惯了她张牙舞爪,看惯了她笑容如花;装疯卖傻也好;明目张胆也好,一律冷眼以对。
怎么就怎么就屈服于她眼角处小小的泪珠呢?
是因为它看在眼里,是一种无比刺眼的存在吗?
把它消灭掉不就行了,大不了在消灭时力道小一点;就像书里描写的;男人为女人擦拭眼泪的正确方式;要温柔,要呵护,要珍惜。
指尖却在距离她眼角半公分处停顿,防守意识形成,那种感觉就像一名身处禁区的足球球员,把注意力提高到百分之二十,就为了不轻易掉进对手精心布置的越位陷阱。
戈樾琇精通于各种门道。
指尖停顿在距离她眼角半公分处,就怕着,这一秒还可怜兮兮的,下一秒就傲慢嚣张,一副得逞的模样:我就知道,你会上当。
个头比我高又怎么样?本事比我大又怎么样?整天板着一张脸见到我一副见鬼了的表情又怎么样?
还不是上当了。
红红的唇在笑着,很快就笑出声音,笑得不知道有多惬意。
那红红的唇即使到了夜里也不放过他,都追到梦里来了。
无论现实还是梦里,戈樾琇对于宋猷烈而言,都是背上的那支芒刺。
血液以一种倒灌方式涌向太阳穴。
太阳穴凸起。
此时,他应该要做的是,别开脸,安静等待她脸上的泪水被风、被空气烘干。
但,似乎,在这个瞬间,这是一件难事。
为什么?
为什么说这是一件难事?只需要目光从她脸上移开,把脸转向窗外,这是一个人与生俱来最简单的肢体语言。
但
此刻,她看上去如此的柔顺,眉宇间不再充满挑衅,嘴角也不是大部分时间都紧抿着,嘴里也不再说着嘲讽的话语。
不嘲讽,不威胁,谎言也不再张口就来。
这很难得。
难得到他发现自己舍不得移开目光,目光都舍不得移开,更别说别开脸了。
当然,这不是她的全部,这张脸也有柔媚的时候,嘴角也有扬起到最深弧度的时候,也有偶尔来点讨人喜欢的话,但那都是属于别的男人。
我说,戈樾琇,顾澜生有什么好的,你都没看到刀拿起来他脸吓白时的样子。
也不知道过去多久。
倚在他怀里的那张脸眼角泪水已经被风干,但还是一副让他生不起气来的模样。
不仅生不起气来,还状若着魔。
着魔般——
伸出手,轻触她头发。
头发长度,发型都和他从前画在纸上的女孩一模一样。
他在洛杉矶上的中学,中学第一节课为生理课,生理课老师给了每人一张白纸,男生得在纸上画出女生,女生得在纸上画出男生。
班级有五十六名学生,宋猷烈第一名完成画像。老师说了如果心里有心仪的人可以在把心仪的人形象搬到纸张上。他没有心仪的人,大致几笔就勾勒出长发穿裙子的女孩背影形象,那也是大部分女生应有的形象。
画完,交卷。
让他感到可笑地是,给他们上生理课的老师居然认为他是五十六名学生中画得最为传神的。
老师自以为是和宋猷烈说:“她一定有一头漂亮的长发”。
不,不,老师,你的话错得离谱,压根没有,这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