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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悠妾心爱君心-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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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女孩。小女孩也懂事乖巧,知道刘易之是她的新户主,向着刘易之轻轻道了一个万福,“多谢老爷,小姐。”

我上前,抬头看着比我高一头的女孩,问:“你叫什么?”

“秋月”

“秋月?以后你不能叫秋月了,我娘有个秋字,你要避讳。以后就叫寄月吧,寄月情思,这个名字很好听啊。”

“寄月多谢小姐赐名”

刘易之惊奇地看着自己的女儿,突然觉得女儿似是一神童,六岁的孩儿,居然连这种避讳之事也知道。想着自己的女儿到底是不一样,笑着摸着寄月的头,说:“以后就跟着菁儿,两人互相照应着,回去之后,找奶娘换件干净的衣服,收拾收拾,从此你就是我府里的人,别让人笑话了。”

寄月点头记下了,眼里飘过了一丝温暖,在心里也种下了温暖的种子。

“小姐,快点,快点,快迟到了啦!”

“知道了,知道了,我也不想啊,你也不叫醒我。”

“小姐,你知道你睡着的时候多难叫”

“好啦,别说这么多了,快点,别让人家等急了。”

寄月着急的拿起刘陨菁的外套,手脚利索的套在刘陨菁的身上,过了八年再看年芳十四的菁儿,直落得沉鱼落雁的美貌,找不到六岁时小胖妹的一点儿影子,身材正值发育,正在明显地发生着改变,玲珑的身材,多一分太胖,少一分太瘦。圆圆的脸庞却显得美丽中带着一丝可爱,唯一未有什变化的便是菁儿的那一双水灵的眸子,有句话怎么说的,眼睛是心灵的窗户。那明镜似的眼睛,水汪汪,单纯不失灵气,有神不失妩媚,从此可以看出拥有该眸子的主人,也是优质综合体。

“寄月,跟奶娘交待一下,娘问起来,就说我去静月庵看静心麽麽去了。”静心麽麽是静月庵中的主持尼姑,娘经常还着我去庵中祈福,这个称呼嘛,当然是本小姐给取的。母亲老是师太师太的,让我老是想起灭绝师太的影子,于是从小便叫起了静心麽麽,原来静心师太很别扭,但是久而久之,也就习惯了,也听之任之。而定期去静月庵也成了我在这个时空中,唯一的乐趣。

寄月应声马上去找奶娘交待了一下,这几年的共同生活,寄月很快乐,从原来一言不发,到现在的欢声笑语,八年了,寄月也有十八岁了,刘陨菁暗暗地关注着寄月,总觉得跟这个丫头有很大的渊源,但是,却不知道是何种关系。有时候问起寄月的身世,她就会沉默好久,然后告诉我一种答案,家里受灾逃难的时候,跟父母走散,后遇人贩子拐卖。但是,直觉告诉我,寄月远没有那么简单,那个秋月的原名,肯定不是她的真名。

我与寄月疾步走在大街上,故意绕开了爹爹的米行,直奔郊外的静月庵。

“小姐,你慢点儿,从没见过象你这样的大家闺秀的,这样风风火火。看以后谁敢娶你。”

我猛地停了下了,寄月停不下脚,一下子撞了上来,我们一起跌倒在草地上。“哈哈哈,一起狗吃屎了。”

“小姐,你怎么这么恶心,我们还没有吃午饭呢。”

我大字样的躺在草地上,大口的呼吸空气,闭上了眼睛。

“寄月,为什么离开府里,我觉得空气都不同了,特别甘甜,真不想回府里啊。”

“小姐,老爷和夫人对你那么、那么——宽容,他们多爱你啊,要知道,有多少人羡慕你啊。”寄月若有所思的说着,神情却有点恍惚。

我抬起头,对着寄月的脸,直直地看着她,而她却没发觉,突然我笑了,吓了她一跳,从地上跳了起来,拉着我起来,说道:“小姐,我比你大四岁,但是,不知道怎的,总觉得你……”寄月想了半天也没说,我知道她想说什么,这是当然的啊,我实际都近三十了,思想当然比她十八岁的小姑娘要成熟,只是装着三十岁思维的主人,却是一个年仅十四岁的小朋友,有时候我也很郁闷的好不好。

“寄月,等以后有合适的时间,我会告诉你的,不过,就怕你不相信。”

“小姐说的,寄月就相信,自老爷买我之后,保护小姐,就是我此生的目标,至死不渝。”

寄月的脸很坚毅,我知道,她说的是真的,十岁刚来府中时,我的衣物她一定要亲手洗涤,直到我佯装生气,才丢给丫头们。有一次,我淘气,一个人溜出府去玩,被其他年长的小男孩欺负,身上紫一块青一块地被管家找回家,寄月自责不已,就怪自己没有好好的保护我,从那一天起,我看到她偷偷的在学武功从未间断,所以,跟着她一起出门,爹娘都很放心。

“小姐,走吧,日落之前还得回家呢。”

“好,好,好,我也好相念麽麽啊。”

“扑呲——也不知你从哪儿听来的,叫师太这么怪的名字,她可整整郁闷了一年呢,后来,看看改不了你,也就应下了。”

“不懂了吧,这个是在很远很远的地方,叫尼姑的名字,就相当于我们叫的师太。”

“很远很远是多远?”寄月在问。

“要隔很大很大的河,然后那里的人都是金发碧眼、高鼻梁。咦,你这么感兴趣,明天,就把寄月许配到那儿去。那儿的帅哥可多了,哪象这里,就我爹爹和福伯(我的管家)还比较上相,其他的都跟歪瓜裂枣一样,倒胃口。”

“才不是呢,小姐,听老爷说,当今天子可俊着呢,只是没见到过啊,”

“原来,寄月想当王妃啊,好啊,那以后本小姐就可以吃香喝辣了,哈哈哈。”

“小姐,我说了,寄月永远也不离开小姐——和老爷。”我忽然觉得,寄月加上了爹爹好有深意,我用我那双眼睛盯了寄月几秒钟,寄月那含情的目光很慌乱,我心中一惊,寄月心有所属,那人便是我亲爱的爹爹。往事一幕幕涌上心头,每次我去米行,寄月一定要求跟行,说是保护我的安全,其实……,那次下大雨,爹爹冒着大雨去米行的时候,寄月一定要陪同,也说是保护爹的安全,原来……,寄月估计喜欢爹爹已经很久了,但是,她却一直按压着心中的爱恋。额的神啊,虽然我爹爹长得嫩相,但是,寄月才十八岁,而爹爹都近五十了,就算用我二十一世纪的心态,我也不同意的,更何况,那我娘呢,她怎么办,我爹不会做出对不起我娘的事。我同情的看着寄月,心想,“早点找到合适的人吧,对爹只是一种崇拜,会过去的。”

“小姐,我脸上有脏东西?”寄月奇怪我盯着她看,她一直把我当一个十四岁不懂情事的孩子。

“没,没有,我们快点吧,别让麽麽等急了。”

“好”

我与寄月又疾步走着,一直不喜欢坐桥,所以,从小来静月庵,除了与母亲同行坐桥外,与寄月一起来,都是走着去的。所以,对于小树林,闭着眼睛也可以走。我们想着各自的心思,也未注意前方有一辆马车停在边上,直到走近了才看到。

寄月身体拦在我前方,怕有危险,小心地步移,靠近那辆马车,猛地掀起车帘。车内躺着一人,已进入昏迷状态,寄月警觉地观察着四周,我却跳上了马车,走近一看,那人手臂袖子拉到高处,露出了伤口,估计是被毒蛇所伤,看着伤口颜色,已有点时间了,探探还有鼻息,看来此人也是练武之人,否则,早就毙命了。

“你啊,遇到本小姐,那本小姐就死马当活马,反正你也没其他方法了,那我就给你治了,如果医死了,证明你运气不好,要找人报仇就找那畜牲,千万别找我,我也是想帮你啊,哪,你不摇头,就算你同意了。如果现在有血清就好了,但是现在没有血清,那只能用吸了,唉,救人要紧吧。”

2。第一卷二、见面

“小姐,你跟谁说话啊?”

“没有,寄月,现在救人要紧,快点,把你的短刀拿来,借用一下。”

寄月好奇怪的递给我刀,一副别把人弄死的神态,我很不喜欢这种眼光,把伤口拉大些,用力挤出一些黑色的血,直到那个血成了暗红色。

“寄月,去烧个火堆,烧些树叶灰来,弄点水来,快。”

“是,小姐”

我又把那伤口拉得大一些,看着伤者惨白的脸色,唉,都是父母生的,一定要坚强啊,我用我的口对着伤口,用力的吸,将吸出的血水再吐掉,然后再吸,再吐掉。终于,流出的血变成了鲜红。而我真的太累了,十四岁的人,你说,有多少力气啊。这时,寄月也将所有东西准备好了,看我累了,说:“小姐,让我来吧。”

我掏出自己的丝帕,交给寄月,“洗干净伤口,把灰倒在丝帕上,再包上。”

寄月照我说的做了,然后,扶着我坐在草地上休息,

“小姐,何苦呢,都不知道他的家人在哪儿,怎么一个人在这儿,你就救他,万一遇到的是一个贼人,怎么办啊”

“人——的生命是最可贵的,哪怕是一个贼人,也是人,人的生命都一样,不分贵贱的,生命面前人人平等。”

寄月苦笑道“也不知小姐的这些个理论从哪儿来的,不过听着是很有道理,小姐,你的脸越来越苍白了,怕是也中了蛇毒了,你这身子骨,你在这儿休息一会儿,我去找师太讨丸药去,你千万等着我。”

“去吧”我不等寄月跑开的身影,便昏迷了过去。感觉又回到了自己的公司里,面对经理的指责,只是不断的告诉自己忍耐忍耐,为了薪水忍耐……

李言焕带着亲信找到这儿的时候,发现车中人已渐渐恢复了生气,往那人嘴里塞了一丸药丸后,命人将马车连车带马赶走。做完这一切,他才仔细看着那个靠着树昏迷的菁儿。他蹲下身,也给菁儿嘴里塞了个药丸,看着还残留在唇上的血迹,已经明白为什么车中人会脱离生命危险。忽儿对这个姑娘产生了一种莫名的好感,那抖动的长睫毛,似乎告诉他,她正在做着梦呢。美丽的脸庞带着灰痕,李言焕情不自禁的伸出食指,擦掉了美人脸上的脏物。真想看看睁开眼睛的她,肯定也是一个沉鱼落雁的人物吧。难得的是,还有一颗这么善良的心,这么单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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