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郎倌辏馐且丫こ闪钊酥跄慷サ闷鹛斓哪腥肆耍醋鸥萌饲阈摹N腋潘且侥睦锶ツ兀课胰滩蛔∥⑽⒌匦ζ鹄础�
脾气怪就脾气怪一些吧,人长得好看,总是占些便宜。我对自己说。也不知道在说自己,还是在说他。我的脾气,其实也挺怪的。
他的头发,稍稍长了些,原来直立在头顶的头发,有一缕垂下来,给他冷峻的眉眼,添了一丝妩媚。他的外表有些多变,清冷的夜色里,他看上去很媚,耀眼的阳光里,他又看上去有些冷,他总是要在周围的环境里鲜明地跳出来,让人不能忽视。
我这样看着他,一直看到走到他的面前,停下来,仰头看着他。
他在马背上,高高地坐着,微笑,眼里有一丝柔和,低头看着我,一时没有说话,见我半晌没有反应,才说,“怎么了?不认识我了?”
我心里正没来由地高兴着,也没有回答他的话,只是不再看他,翻身上了我的那匹马,扬鞭便走,也不管夏语初在门口等着,和我们道别。
道什么别,婆婆妈妈,凄凄惨惨,又不是不回来了。
我打马出了城,听着翡馨璧的马蹄声在后面远远赶来,手里鞭子抽得更响,连和一个孤单地伫立着的身影擦肩而过都没有察觉。我超过了他,下意识里勒停了马,回转马身,看着他。
墨少城,跨着马,站在我必经的路上,一脸阴郁地看着我,那双眼睛,从头至尾,一直追着我在看,看得我,心里发疼。
我的马,却不肯停下来,四蹄在地上轮流踏着,头不停地甩,这种马,最喜欢奔跑,一旦起跑,不跑到累得跑不动,就不肯停下来。这是赶路的马。
我对他微笑,说,“等我回来。”说完,我就勒转马头,和正赶上来的翡馨璧齐头并进,一路就跑远了。我也不知道为什么要和墨少城说那句话,我明明想和他决断的。也许是因为我见不得他眼里的那种凄惶和无助,我既然已经害了他,就再害他一把,给他一点不存在的希望,也许慢慢就可以帮他忘了我。
://165060 。
手机阅读请点击://1650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