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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妄书-第15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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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条件反射的挥剑去挡,而苏绯织只是那那双桃花灼灼的眼淡漠的将他瞧着,水一戈只是一个慌神,手上却已没有了力道。苏绯织捏着他的肩膀,伸手一送就将水一戈推到一边。苏绯织折眼望了望井里,骨扇在手中一转,握着扇柄轻轻将那柄骨扇往井上一点,那些黑气就像是碰到了盐巴的蛞蝓,瞬间就全部退回了井里。苏绯织往井沿上一坐,‘啪’地一声甩开扇子,扇了两扇。那三人面面相觑,皆不知眼前这个长相极为好看的男人是什么身份,又为何有这般厉害的修为和功法。

    苏绯织歪着脑袋往井里头瞅了一瞅,‘哟’了一声,随即转头将水一戈三人瞧着,也不是嘲弄,而是实话实说道:“一个死了八百多年的鬼就将你们折腾成这样?”

    这话说的着实令人有些生气,八百年?八百年长了他们三个加起来七百五十岁!别说他们又还未修得仙骨,就是以修真来说,他们也只是过了辟谷的阶段,连金丹都未修成,哪里能是一个死了八百多年的鬼的对手?然而他们并不知道苏绯织的身份,只觉得他长的极美,修为极高,气质也极为超然,一看便不似一般的仙门弟子。可是各大仙门之中的佼佼者,就算他们无缘得见可至少也是时常听人说起过的,而苏绯织这样的在他们的记忆里似乎没有什么印象。

    琼华派中只有第三代和第五代掌门飞升成仙,而他们这样并不算出众的弟子,自然是难以得见那早已修得仙身的掌门,更别说见到什么其他的仙了。因此当这三人见到苏绯织时,心中只有一个想法,便是感叹此人的气质修为,似乎都已经到达了白日飞升之境界。

    景暄最先反应过来,向着苏绯织拱手一拜,问道:“多谢前辈出手相助,不知前辈是哪门哪派的高手?”

    果然是没有眼力见啊,苏绯织在心中感叹,不免的更替叶思惘那小子可惜。那小子无论资质还是人品,性格还是样貌都很是不错,只可惜呀……只可惜……

    苏绯织歪着脑袋,桃花眼眨巴眨巴,显然不愿意将自己的身份明说。然而他又向来不屑说话,索性便转移了话题,目光再次往井中一瞅,又向他三个看了一眼,扔了一句:“闲话以后再讲,我先收了这个死鬼。”说完,起身一跨便跳了进去。苏绯织近万年的修为,收服一个死了八百年的鬼,饶是那女鬼收集了再大的怨气也地不过苏绯织手下两三招。那女鬼被他一扇子劈得灰飞烟灭,随着那些黑气一并消失殆尽,井外的天光终于洒了下来,使得井内的视线也敞亮了些。便也是这样才叫苏绯织发现,原来他脚下踩着咯吱作响的不是腐枝枯叶,而是层层叠叠破碎的人骨。而井壁上也让人用朱砂写下了一串又一串的符咒,不过因为年代久远,有好些都已经模糊不清了,看样子这也是那女鬼为何会突然作恶的原因,原来是封印她的法阵残缺,失去了效用。

    苏绯织捏了一个诀,念了三遍往生咒,将这些白骨都超度了,才一挥衣袖将他们就地埋了。苏绯织向来怕麻烦,做到这个地步他自认为已经是仁至义尽。

    苏绯织回到地面上的时候,那三人还在原地,见他出来衣衫干净整洁,发髻纹丝不乱,心中对他更为钦佩。苏绯织与他们三个简单的交代了古井里头的事情,告诉他们这口井以后不会再吃人了,三人在对苏绯织表达崇敬之情的同时,水一戈顺势提出一个不情之请。当水一戈甫一开口,说道:“在下有个不情之请……”的时候,苏绯织在心里连说了三遍:“不当讲!不当讲!不当讲!”

    都说了他是个极怕麻烦的仙,因此当水一戈邀请他助他们一行人将女童失踪的事件解决了的时候,苏绯织原本是拒绝了的。他的理由很简单:“你们连这个女鬼都打不过,抓女童的那个邪物你们便更是打不过了。”

    清瑶道:“所以还请高人从旁协助!”

    从旁协助?以苏绯织的能力和性格,保不齐那邪物他一只手就能给解决了,又何必带着这几个累赘?更何况他独来独往惯了,并没有那个闲心去照顾这些小娃娃,于是苏绯织道:“也罢,那邪物交给我便是,你们还是往别处看看吧!”

第二十一章 腾蛇() 
原本苏绯织这几日在人间晃荡,也是为了处理这些扰得人间不得安宁的妖魔。无论上头有没有命令,护佑凡人本就是他这个仙该做的事,只是他懒得带上几个拖油瓶,一是怕他们遇到危险,二是以他们的能力修为似乎还真帮不上什么忙。况且这段时间作恶的妖魔,和以往那些一个仙门里一个葫芦就能收了,一柄宝剑就能降的不太一样,近日出现的妖魔实在都有些道行。

    这实在算不得什么好事,他在人间也有碰到其他的仙家,当谈论起此事大家的眉宇间无不都隐隐透露着担忧。信奉女娲一族的白夷族人有一首童谣,简单一点翻译过来的意思是:当人间妖魔横行,便意味着山河变色,天将要倾。

    显然无论怎样,都一定是件棘手的坏事。

    少古和芳草拿回了孩子的生辰八字和丢失的时间,询问、整理了些孩子失踪之前的异常,然而苏绯织只看了一眼,便觉得这些都没有什么用处,于是他引导这群孩子去邺城找叶思惘,自己则早早的摆脱了他们,拿着几个失踪女童的常用物件,如梳子,帕子,小簪花等,问杨戬借了哮天犬来帮忙。作为报酬,他不得的请哮天犬这个大胃王在长安城最贵的酒楼,吃上五人份的蒜香排骨和酱猪蹄。

    哮天犬如今早已不是黑狗的模样,而是一个短发厚实,皮糙肉也厚实的少年模样。大概也是和杨戬在一起待得久了,这化身成人之后,眉宇越看越与二郎神有几分相似,而且他喜欢皱着眉头,因此眉心深深一道皱纹,看起来倒也满像是二郎神额头上的第三只眼睛。说到嗅觉,这天下怕是没有一个能好得过哮天的鼻子。因此当少年模样的哮天对着那长命锁嗅了一嗅,又转着脑袋往周遭嗅了一嗅,很快就告诉苏绯织了苏绯织答案。

    哮天犬指了指桌上那些女童留下来的东西,同苏绯织道:“你要我找的人就在离这儿不远的岘首山上。”

    “还活着?”

    哮天又往岘首山的方位嗅了嗅,随即点头:“眼下当是活着的。”

    这无疑是个好消息,苏绯织颇为高兴地揉了揉哮天的脑袋,夸赞道:“乖~”

    要不怎么说哮天犬在苏绯织眼里可谓是最好的仙宠?苏绯织得到了消息,正要同哮天商量一下报酬的事情,哮天伸出他的狗爪子拍了拍苏绯织的手臂,颇有大家风范的说道:“我懂,我懂,主人常说作势要有轻重缓急,你先去救人吧,我的排骨和肘子你先欠着,我不会忘的,我们汪星人一向记忆很好的。”嗤嗤,多懂事!不知道比兜率宫那只青牛的性格好了多少!于是苏绯织便一刻都不敢耽搁的,连夜赶去了岘首山。

    在襄阳城往东南五里,东临汉江,扼南进襄阳的隘道凤林关,西南群山之起点,故名曰岘首山。哮天犬口中说的不远,若是换做凡人驱车骑马,少说也要十天半个月才能抵达。而对于神仙来说,在凡间从一个地方去到另一个地方,不过也只是半盏茶的功夫。而半盏茶功夫过后,苏绯织已然发现了其中的异常。

第二十二章 救人() 
天t告诉苏绯织,随着上古界的尘封,他的力量便一天一的开始流逝,而他的身体也日渐虚弱。有生就有死,万物亦如是。有的神仙活的久了,便觉得日子过的也十分无趣,而有的神仙,即便明知这样的日子很是无趣,可活了这么久总是不甘心再入轮回的,天t便属于后者。

    显然天t未曾将苏绯织看在眼里,毕竟苏绯织这样的仙在他眼里与凡人蝼蚁并没有什么两样。是以当苏绯织问他这岘首山缘何会有这么多童男童女的时候,天t也不说假话,直接告诉他自己自己需要的是这些童男童女的生气和精魄来帮自己续命,并且天t告诉苏绯织,自己之所以会选择这些小孩子作为目标,是因为这些孩子的灵魂远比大人要干净纯粹的多。天t还告诉苏绯织,不止扶风郡,他手下养着的那群妖怪会四处为他搜寻符合条件的孩子。

    苏绯织下意识的握紧了手中的骨扇,面上堆着笑意问他:“前辈将这些一五一十的都与我说了,就不怕在下出手阻止么?”

    这句话苏绯织问的很没底气,

    在天t承认这一切是自己主导的时候,苏绯织就已经设法联系了青'和戌晚。谁叫他只是一个小仙,福利待遇比不上七**重天的神仙,就能能使唤的人也不多。苏绯织说完这句话便听到池底传来低沉的笑声,那笑声回荡在山洞里就连岩石都颤了几颤,落下碎石打碎了平静的湖面。随后湖面上的波纹越荡越开,水面的中心也轮转出一个巨大的漩涡,伴随着水声越来越响,整个山洞也随之晃动了起来。那些小妖怪们被这响动弄得清醒了,纷纷向洞口逃窜,苏绯织有些中恳的痛白t说道:“诚然你的不下对你算不得忠心。”

    “他们本就只是这山中的飞禽走兽,凭借吾之精气才得以变作人形,心智只怕都比不上三岁的孩童。”巨大的漩涡中渐渐显露出苍青色的鳞甲,其首如龙头,脊上生有双翼。若不是因为腾蛇没有爪子,远看上去威武雄壮的倒好似一条青龙。腾蛇悬于半空,这让苏绯织不得不抬起头来仰望他,腾蛇的眼睛闪烁着碧绿色的光芒,而他的瞳孔锐利的像是一柄锋利的刀刃。他低下头,吐出深红色的信子,那声音似乎是从他胸腔里头发出来的。腾蛇问道:“汝不过一个后古的蝼蚁,凭何阻止于吾长生之术?”

    苏绯织向来聪明,也属于那种惜命的神仙,因此不是到了万不得已,他实在是不想与这个上古时期的神兽动手。然而目下他似乎也没有别的选择,天t不会傻到放他出山去给别的神仙通风报信的机会。因此当天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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