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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狗不挡道-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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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越是近处,布鲁曼越不好下手,兔子还不吃窝边草呢,这么多年来一直没有人见过他的真面目,估计就是因为他太像个普通人了。”萧煜和陆弘景坐在最下首,往常开会,他不甚言语,此时冷不防言语一声,二十几双眼睛都从各种物事上挪过来,往他脸上招呼。

    今日坐下开会的二十好几人当中,陆弘景和萧煜算是资历最浅、品级最低的,放在别的关防,怕是连说话的机会都没有,只不过虎牢关的老大向来不爱搞一言堂,也不爱弄论资排辈,只要是有想法的,不论资历多浅、品级多低,都可以开口畅言,只要说得有理,他照单收了,还给几句鼓励,心里也默默记下,将来有了时机,他便把那脑子活络、胆子老大的超拔上去,给他做副手,再历练几年,有了战功,一个个的往外放,放出去自立门户,有个别特别有能耐的,磨个五六年,还能磨成封疆大吏。这就是为什么那些有钱有权的或是没钱没权的,都乐意往老铁这儿送人,古往今来,不妒贤嫉能的长官太少了,伯乐一般愿意提拔比自己还有能耐的人的长官就更少了,因此,跟着老铁的这一批大兵小将们都知道惜福,有什么主意自己绝不藏着掖着,该说的一次说完,出谋划策也都特别热心。

    萧煜这个说法虽然不算特别出彩,但也有一定道理,顺着想也能想出一些非同一般的东西来,比如:二十几年来,布鲁曼烧杀抢掠无恶不作,却没有人见识过他或她的庐山真面目,那说明这个人藏得太好了,能藏得这么好的人,面目和身条一定都是那种平平常常普普通通,一转身便湮没在人海里的,生人见过了也想不起来,而住在隔邻的熟人,是怎么也想不到这人就是那个恶鬼“布鲁曼”。想来,此人平日里应当是个少言寡语的,至少看上去老实巴交,不会主动去招惹是非,邻里有个难处,他还会出手相帮一二。而且,他的藏身之所,须得是这样的村落或镇集或城池——“布鲁曼”或许来过,杀过,但不是伤筋动骨的杀法,这个村落或镇集或城池能够劫后余生,此后应该也受过大大小小几次劫难,劫难过后总能残喘苟延地活下来。这样的地方,在整个天山北路,说多不多,说少不少,要是有足够的时间和人力物力财力,终归是可以找到的。问题是,他们没有足够的时间,也没有充足的人力物力财力去铺张开来,在整,去捞这个传说中的布鲁曼。

    最省钱省事的办法,是从兵部入手。兵部有个奇案库,里边记录了兵部经手过的各种稀奇古怪的案子,尤其是虎牢关这样军政混同的关防,案子出来,先由关防经手,断不了的无头案报上兵部,兵部视情形上呈皇帝,特别棘手的案子,皇帝会让兵部会同刑部、大理寺一同办理,牵涉到皇亲国戚或是手握兵权的封疆大吏,兵部不便出面的,就把案子转给刑部、大理寺和都察院。从庆朝开国至今,天下还算太平,离奇案子出得有限,查起来好查,可也只是好查而已,案情查到哪一步,水落石出了没有,从哪头开始查到哪头,这些可能都有,但案子与案子之间有无关联,那却是没有的。

    “兵部那头来了消息,说是奇案库里没见过这样的兵器,”老铁一开言,所有人忽然泄出一股气,怎么说呢,这样的结果算是意料当中的,虽然一起头就没抱多大希望,但真得了消息,还是忍不住要泄气。“但……”,老铁见手底下的将官们一个个霜打了的茄子似的,就“但”了一下,好在他不是那卖关子的脾性,“但”完了就直说,“老刘和我说了一件他自己经过的事儿,日子忒久,得三十多年前了……”

第16章 北戎小王() 
兵部尚书刘崇古,年岁与老铁相仿佛,如今也是挨五十的人了。三十多年前,此人才十五六,还是个生瓜蛋子,家里七口人,他是家中长子,爹死得早,娘又病病歪歪的话不得事,一家七张嘴,都靠他一个生瓜蛋子去寻摸,天天一睁眼就飞出屋去,上天下地地找一口食。家里穷成这样,不饿死人就算能耐顶天了,靠一个十五六的生瓜蛋子去乞食,哪里糊得了这许多张黑洞洞的嘴,所以说刘崇古还是走了歪道的。这歪道不是一般的歪,是偷坟掘墓。他老家所在之地山峦起伏如龙,河流蜿蜒如云,王气大盛,帝王将相,不少埋骨此处。这样的地方,看着好山好水,却是刨不出什么食来,正合该出一伙靠偷坟掘墓吃饭发财的人。

    这伙人寻上刘崇古,是因为他个头瘦小,适合钻狗洞探路。而饿得一丝两气的刘崇古为了一家七口的活路,心一横就入了伙。这营生干了一年多,都是死路上来去,好几次差点儿就没命回来了,他也想过干点别的,也还真拿着自己手头上的盈余小打小闹地干了点别的:做豆腐、卖针头线脑,等等等等,不一而足。可能天生不是捧这种小饭碗的,他干什么就砸什么,做豆腐卖不出去,针头线脑长期滞销,想卖苦力气吃饭,东家不是犯事被捉就是苛刻悭吝,逼得他又走了回头路。

    也真是奇了,他十八岁生辰那天刚好接到一桩活儿——去掘一个刚葬下不久的大官的墓。这处墓一开头就透着古怪,普通墓葬的坐朝向都是一定的,它偏偏反着常俗来,下地之前,刘崇古浑身鸡皮乱跑,头发根都发硬了。干这类营生的,由不得他不迷信,比如说晨起见着黑猫打跟前蹿过,点灯时候“呼”地飞来一群蛾子,吃蛋吃到双黄蛋,一脚踏到死耗子……这些那些,都算作“兆头”。刘崇古昨夜点灯引来了一群蛾子,一出门一脚踏扁一只死耗子,他心里头就惴惴的不安稳起来。

    新死的大官还不是庆朝的官,是个不知从哪来的官,又或者不是什么官。官不官的,有可能只是买家忽悠他们这些下地干活儿的人的一种说法。

    话说刘崇古还未下地就已经汗毛倒竖浑身发紧,就有点儿犹豫,况且还不只他一人这样,几个准备下地的青壮年都嘀咕说身上发紧心里发毛,谁知里边有什么,不如不下去了,当心有钱没命花!

    然而这门行当却不是想进就进,想撤就撤的,买家给了定钱,那就等于买定了他们一伙儿的命,拿了钱,事儿还没办就敢跑,那给得起这么大价钱的人,必定也给得起买他们命的钱。接活儿的头头明白这个道理,就咬咬牙,自己打头先进,先卖这条命。手下人见头头进了,不得已也只得跟着前后脚爬了进去。及至进了墓道,看看也无甚事,这伙人到底是下惯了地的,这时就慢慢松了心,专心一意地找买家要买的东西。这东西奇怪得很,买家不给图纸,只是口耳相传,他们告诉头头,头头存在脑子里,然后再告诉一同下地的同伙们。直至下到墓室正中,刘崇古才知道他们要找的东西,是一把刀。一把镰刀。一把两人多高的巨硕镰刀,当中装有机括,可以收合在一个两尺见方的匣子里。

    什么人会专门寻到人家墓里来,去摸一把镰刀?

    这把镰刀到底派什么用场?为何买家花这样大的价钱来买?

    或许这个墓室,埋的不是死人?……

    刘崇古将将分神想到此处,在最前边走着的头头就无声无息倒伏在地,死亡来得如此迅捷,简直是劈面相逢,大多数人都没有防备,大多数人都在这种不设防的状态下被什么东西收去性命,只有少部分人在极度惊愕恐慌当中,本能地拔腿往来路乱奔。他被旁人裹挟到了一处绝路,前边是杀机,后边是墓墙,连退都没处退。就在此时,他一抬头看到了那把刀。刀没在匣子里蜷着,它舒舒展展地钉在地上,他就站在它的刃口下方。真是得来全不费工夫。他直觉只要把它攥到手上,逼到眼前的杀机便不能把他如何。毕竟,他们要的是刀。而他身上还挂着两捆炸墓用的火药筒子,一旦炸开,刀与人一同灰飞烟灭,为了打老鼠,把玉瓶碰碎了,那不值。

    后来的事老刘没细说,想来是往事不堪回首,兵部尚书干过此等勾当,事情也上不得台面,还是不细说的好。话又说回来了,这位刘尚书,凭他做过什么,大约旁人都不会太过惊讶,因此人甚为传奇,参军之前不仅干过下地的活儿,还拉过绺子,做过道士,下过南洋,受过泼天的富贵,也捱过刻骨的贫瘘,半生惊涛骇浪,人做到这个份上,精彩得过了头,有时候就爱做些活得不耐烦的人才做的事。比如这次这桩案子,要是换个人,顶多告诉到没有这么件兵器,奇案库里没有相连的案子,那就算仁至义尽了,谁会把自己的陈年老底挖出来让人瞧!这位可倒好,不单只把老底掉出来,还把当年见过的那把巨型镰刀画了图样一并送来,尤其还跟老铁说,只要是用得着他的地方尽管言声。

    老铁今天拿到会上说的,其实只是信中的一部分,另一部分是刘崇古的推测,当中还涉及到朝政,不方便说。

    这也就够了,众将官跟听了一篇阴森森挺玄乎的鬼话似的,心里还有点没着落。

    “和诸位说这个,就是让大伙儿知道,犯案的人极有可能三十来年前就在庆朝内活动了,这伙人可能是几代经营,为的,可不单只是一个北戎村落。”老铁面色不好,连日来关务、防务、奇案,根本没多少时候正经休息,“我看这样,君则那头先出关去会一会北戎使者,问问情形;尚文呢,还是守着那北戎活口;闵之再去一趟案发地;其余人等暂且随我守关,听候调派!”

    君则就是陆弘景,北戎差使跑不掉了。尚文就是萧煜,他活儿看来闲适,其实不轻省。闵之是李景隆,他胆大心细,派他跑一趟北戎村落,说不定还能看出点儿别的东西来。

    老铁身为关防长官,一道命令就是死命令,命令过后,众将依令而行。

    说实话,陆弘景是满不情愿出这趟公差的。虎牢关之外霜雪漫天,冻死人!而且还有个不好打发的人在那儿等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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