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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耳边嗡嗡嗡,各种声音混作一团,他一句也听不清,他已经被掐得快要窒息。又瞥见妈妈倒在地上,身上没有血,可能吓晕了。这样也好,这样妈妈就不会亲眼见到他被坏人打死的样子了。
郑谐在心里乱七八糟地想着时,在惊呼中他的头被重物撞击了一下,眼前一黑,随后是火辣辣地疼。
他以为自己要死了,却听到耳边有穷凶极恶的喊声:“你们再敢向前一步,我一枪打死这孩子!”
突然身后一阵风袭来,郑谐的脖子得到了自由,但被惯性狠狠地反摔到地上。他迅速爬起来,见一个人跟刚才拿枪指着他的坏人已经打斗到一起。那人一边朝他喊:“快跑!”一边将坏人手里的枪一脚踢飞。郑谐看到救他的人似乎正是刚才买两个大号绒布娃娃的高个子叔叔,但他还没跑几步,另一个人又掐住了郑谐的脖子。
他记得那位叔叔冲上来一拳打倒抓住他的另一名坏人,一把举起他扬手便朝人群扔出去,喊了一声“接住!”
这是郑谐的救命恩人生前的最后一句话。当郑谐安全跌入无数人为他托起的手中后,挣扎着想再看看他的模样时,被一只手紧紧地捂住了眼睛,同时他听到人群中的惊叫。
那几个歹徒失了人质又失了枪,很快就被一涌而上的几名武警制伏。郑谐模模糊糊中听到哭声,喊叫声,救护车的鸣笛声。
有人抱着他奔跑,把他放到车上,妈妈也被抬上车。
郑谐伤势很轻,只是被歹徒用枪托打破了头,而他的妈妈却因惊吓诱发了隐藏性心脏病。
那位救他的人,也是一名警察,这日下午本来请了假,穿了便装,才得以在折回时趁乱混入人群。他在夺过郑谐将他扔出去之后,便被一把没有预料到的长长的尖刀从后背刺穿了心脏。
傍晚时分,郑谐的爸爸匆匆赶到医院,看了一眼已经脱离险情的妻子后,便抱着头上绑了一圈绷带的郑谐穿过无数的楼梯与走廊。那是个和白天的商场一样可怕的地方,有穿着带血白大褂的医生来来回回地走,有女人尖叫与小孩子大哭的声音。
郑谐闭着眼睛,伸手堵住耳朵,直到爸爸把他的手拉下来:“小谐,你睁眼看一看这个小妹妹,她下午才出生,她的爸爸就是今天救了你的那位英雄。”
那是郑谐与筱和和的第一次见面。郑谐看见一个皱巴巴的小动物,五官缩成一团,比他的小布狗更小。
他睁大眼睛看着她,想看清她的眼睛到底长在哪儿,她突然将眼睛睁开一半,扁着薄薄的嘴。
郑谐以为她也要像他在走廊上听到的那些小娃娃一样哇哇大哭,却没有想到,那小动物将嘴唇弯成上翘的形状,似乎在朝他笑。
(2008年8月初稿,2009年4月6日修改稿)
4…不如不见(1)…修改版
即使再见面/成熟地表演/不如不见
——《不如不见》
筱和和又拒了岑世的两回邀请。她并非故做姿态,而是她的工作量突然增加,晚上也在赶任务。
当岑世打来第四个电话时,她知该来的总也躲不过,不如早早了断,周六的晚上与岑世约在“长亭古道”。
地方是和和选的,希望向来聪明的岑世能明白她的用意。
这么没有喜庆意象的名字,装饰风格也是一派的荒凉,偏偏生意出奇地好,足见现代人都爱自虐。
多年未见,岑世的相貌也没变多少,只是增添几分成熟,少了几分浮躁。
“和和,你变漂亮了。”
“我以前也不难看。”
“我是说更漂亮了。”
“是吗?谢谢。”和和干笑,“岑世,你也比以前更帅了。”
真是个糟糕的开场,注定整晚气氛都不精彩。
筱和和从来不是个懂交际、会应付场面的人,她无法应付眼前状况时就神游太虚,数清楚了这一层一共有几盏灯,研究过了服务员们制服的裁剪方式,连菜谱都背下来一大半了,就是没听清岑世都在讲些什么,是是当发觉岑世的尾音带着个问号时,愣愣地加一句:“啊?”
岑世依旧维持着十足的耐性与风度:“和和,你还在怨恨我。我……”
“没有。”筱和和反弹般地迅速补了一句,“怨恨是由强烈的感情衍生的,我对你可从来没那样深情过。”说完这句恶毒无礼的话后,她觉得好受多了。
岑世心中挫败。
他对面的筱和和,前一秒还很专注地看着他,下一秒就不知道思绪飘到了哪里去,一派的漫不经心。
他清楚记得她已经二十五岁,明明过了青春少女的花季,但是面孔五官和身材都小小巧巧,娇娇嫩嫩,迷迷糊糊,眼神清透单纯,但偶尔现过一抹灵动的光,时时蹦出惊人之语,就像很久以前一样。
他那时便觉得她像一只幼小的猫,安安静静地蜷曲着,半眯着眼,懒洋洋,柔柔顺顺,对逗弄她的人爱理不理,对小小欺负她的人也满不在乎。但是谁若触了她的底限,那么她便会立即露出锋利的爪子和牙齿。
这样回想往事时,他心中涌上一点温暖与柔软的情绪,即使对面的筱和和几乎没拿正眼看他。
她这样反而好。若她云淡风轻地只把他当学长,对过往毫不介怀,那他要更加地挫败了。
筱和和在盥洗室里洗脸,洗了好几遍。当她往脸上泼水的时候,就可以无视那些眼泪了。
她很喜欢一个人哭。可是她希望自己每一次掉泪都有原因,并且不要哭得太没出息又太没气质。
刚才她就挺没气质的。岑世正要结帐,她把自己的餐费丢在桌子上就转身走了。
其实不管她情不情愿,她的确受了很多年的淑女教育,郑谐总是试图把她教育成公主。可是就如别人曾经笑话她的那样,明明就是灰姑娘,即使装成公主,本质也总归改变不了。
或许是出于自己的排斥心理,或者她本来就不好学,总之她的淑女课程学分很低,只够勉强充一充表面的样子而已。
和和的童年与少年其实都过得平和而幸福。虽然她的父亲将生命献给了职责,母亲也几乎将全部生命献给了事业,而且因为父母皆是孤儿,她在这世上再无别的亲人,但她得到的关怀,却比别的孩子只多不少。
她年幼的时候,妈妈大半时间留在西北实验基地,补贴都用来请保姆看护她。郑谐的妈妈看不过去,便接手了照看她的工作。
郑妈妈喜欢女孩,对和和既心存歉疚又特别投缘,她一接手就是十几年。
郑谐家是一个大家族,除了郑谐的妈妈倩柔阿姨视她如己出,郑谐那不苟言笑的爸爸对她格外和言悦色外,连郑谐那些很强悍的姑姑阿姨们都对她十分友善。
对她友善的,还包括她在上大学以前遇到的所有老师和同学。因为和和性子平和,笑容可爱,长相讨喜不刺眼,成绩不好不坏,既不会碍谁的眼,也不会对谁构成威胁。
和和心中明白,这样的关怀与友善,八成以上都不是因为她自己。
郑谐家对她好,是因为郑谐是全家的宝贝,也因为身体不好的倩柔阿姨太喜欢她,作为附属品的她,也就顺便被他们喜欢。
老师同学对她好,是因为有一个地位显赫的家庭罩着她,也因为她有一个伟大的烈士父亲,和另一个伟大的科学家母亲。
其实虽然这样,她却并没有什么真正知己到可以谈心的朋友。
她的位置是有着小小的尴尬的。平常人家的女孩子,把她当作另一类人,并不愿意跟她深交,而那些家境优良的女孩子,也把她看作一个异类。
与她最亲近的,反而是郑谐的那些哥们儿们,都大她四五六岁,难得有个小妹妹,不哭不闹不娇气不别扭,他们都很疼爱她。
这样说起来,筱和和的童年和少年,便一直这样快乐幸福而又微微寂寞着,作为郑谐的影子和附属品而存在着。
和和不会因为这些就刻意地拧巴,把自己弄得像刺猬。
她并不去存心地推拒别人的善意;她也并不会就此便恃宠而娇,忘了自己究竟是谁。
当年她也不知如何招惹了郑谐的一位女性朋友,扇她一个耳光说:“筱和和,你只不过是戴了一双假翅膀冒充天鹅的废物。”
她自己难过了几分钟后就没再在意了,反而郑谐不知如何得知,几天后就跟那女子分了手,任她哭哭啼啼了许久,从此记恨上和和。
说起来,和和自己基本上没没有什么敌人,她很擅长忍让退却,倒不是多有气度,只是为了不招惹更大更多的麻烦。她的敌人多半是因为郑谐而树来的。
筱和和不在乎自己只是小影子和附属品,并不等于她真的不想做自己。高考时,她意外地考了个很不错的分数,终于任性了一回,执着地自己选了一个离家极远的大学。
在这里,她终于做回了自己,别人喜欢她,或者讨厌她,都因为她是筱和和,而不是因为她是谁的谁。
然后她便认识了岑世。她以为自己也终于在小言一般的爱情世界中当了一回真正的女主角,却不想原来根本就是一场闹剧,她的形象和地位,比过去十八年里,来得更加地难堪与尴尬。
和和在盥洗室里停留了很久,觉得这时岑世应该已经走掉了。
她看到自己的眼眶微红,从包里找出眼药水,又开始上妆。
她平时不跑外,所以不需要化妆,但包里总放了化妆品,如果要见客户,她就临时抱佛脚。
现在她重重地涂了粉底和唇膏,连眼线都浓浓地描了一大圈。这算一种发泄,而且一会儿出去时,别人不会注意到她又哭过。
和和绕过迷宫一样的回廊进了正厅准备离开,见到一个熟悉的背影。那背影平日里太司空见惯以至于她有时候恨不得可以装没看见绕道走,但此刻在她情绪很脆弱的时候见到他,突然就有了那种异国他乡乍见亲人般的亲切与激动。
筱和和脑海中闪现着这种恶心巴叽的煸情字眼和画面时,自己先机伶伶地打了个寒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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