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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雕来了-第5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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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吧。”

    老板娘却是凑出头来道:“公子,别听到他的,李老头在这儿算卦有三四年了,从来没准过,倒是有几个冤大头被他骗了,追了好几天街,想把这个老头子抓起来打。”

    李老头似乎被老板娘点破,有点不开心,吹鼻子瞪眼了一阵子,不过看着老板娘拿出来的一屉小包,瞬间眉开眼笑,理都不去理会金乘风,抽出筷子就开开心心地吃了起来。

    刚出笼的包子自然烫,老人似乎完全不知道心急吃不了热豆腐的道理,直接一口放入,然后张大嘴巴喘气,还用手扇了扇。

    金乘风只能笑了一声,还真是个有趣的老头子。

    老板娘却是走了过来,双手叉腰,道:“李老头,这是给这位公子准备的,你怎么自己吃起来了。”

    说完,老板娘拿起一根筷子就去打老头子的手。

    老头缩了缩手,脸上堆满了笑容,忙吞下口中的包子,似乎还怕老板娘叫他吐出来一般,还真有些赖皮的模样。然后就转过头来看向金乘风,道:“要不你把包子给我,我给公子算上一卦?”

    感情这个老东西只是之前有茶喝,有东西吃,是懒得赚外快了,这会儿想吃东西,又想来骗财了!

    金乘风却是不以为意,一点钱财罢了,如今他腰揣着几百两银票,都是之前剩下的,他也不是那种喜欢享受的人,这么多钱,可以花很久了,只是为了满足自己想当富豪的愿望罢了。

    “老板娘,包子再拿两笼,再来些小菜,算是我请老先生了。”金乘风也抽出了筷子,就朝着老头前面的包子夹去。

    老人立马开心了,还不忘朝着老板娘道:“再来一壶绿蚁。”

    金乘风也不去责怪这个老头不知道客气。他知道绿蚁是一种酒,酒糟如同绿sè的小虫。这种酒便宜,但是味道却是不差,不烈,微甜,很受老百姓的喜爱。

    姓李的老人转过身来,看着金乘风道:“你是要算读书还是算习武?”

    金乘风却是眼前一亮,这老头儿还能看出自己习武?

    “老先生,我可只是一介书生,不会武功的。”金乘风打了个哈哈。

    老头却是直接侃侃而谈,说了一大堆读书的事情,无非是公子肯定节节高升之类的马屁话。

    金乘风自然不可能去走功名的道路,倒是听的云里雾里的,也只能苦笑了几声。

    老人似乎觉得自己已经尽到义务了,也不算是白吃白喝,吃的格外不客气,动作迅速,金乘风才吃了四个包子,剩下的就都被老人解决了。

    “老人家叫什么名字?”金乘风问道。

    “李太行。”老人直接道。

    老板娘插口道:“李老头以前老是喜欢说江湖四五十年前的一些绝世高手,还说什么就有一个叫李太行的剑道高手。就知道吹牛,你要是高手,那老娘就是微服私访的皇妃!”

    老板娘似乎自己把自己逗乐了,开心地说着一些话。

    叫做李太行的老头又有些不开心了,道:“你个妇道人家自然无法领会李太行这等高手的风采。”

    他一把抓过金乘风的右手,道:“小子,现在江湖上的人都只知道天下五绝一类的了,可再老一辈的前辈,又有多少人知道?既然小子是读书人,见识肯定更广,给这个无知的妇道人家说说,李太行老前辈是何等的英姿!”

    老板娘却是不计较,相反,被称为无知的妇道人家,还乐得很。道了好几句女子无才便是德。估计也是从自己丈夫那里听来学来的。

    金乘风自然不知晓这些,天龙八部和shè雕英雄传相差了好多年的光景,中间这一段空白时间,必定也有无数的绝世高手。

    江山代有才人出,一代新人换旧人,江湖一直都是如此,而也正因如此,除了正当时下的一些高手,老一辈的前辈往往也很快被人遗忘,等他们退隐了,或者死了,只要淡出了人们的视野,便会销声匿迹,不复有名。

    的确,说起来天下五绝,年纪也称不上太大太大,看看东邪,也估摸着就是个年轻外公。更老一辈的前辈高手,也不代表就真没有,或许还真有几个活着,可能是隐居了或者怎样。

    就好像独孤求败,杨过那会儿也没有在江湖上听说过他老人家的名号,如若不是剑冢和雕神,恐怕杨过这辈子都不会知道这么个老前辈。江湖就是如此,总是有那么多人,很快就被人遗忘。相忘于江湖,或许是被江湖相忘。

    金乘风倒是来了兴趣,道:“那老先生就说说看那个更您同名同姓的高手的风采吧?最好再告诉在下一些其他的江湖前辈。”

    李太行直接一摆衣襟,惹得老板娘又调笑了几句,但是他全然不去理会,接着说一些江湖往事,或许是活得久了,很多事情,看来都是真的知道,也应该都是事实。

    “想当初,李太行被称为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无数女侠对之趋之若鹜,青衫长剑,仗剑江湖,除尽天下不平事,无愧天下有心人。”

    老人接着喝了一口水,接着道:“如今有天下五绝,当初也有四大高手,剑道李太行,被称为剑圣,还有个高僧,甚是无趣,不提也罢。然后就是一个女子莫青衣,一手绣花针出神入化,接下来还有个耍刀的疯子,叫吴太平,不过他死得早,还就是被剑圣给一剑削了。”

    “说起来,李太行这人甚是狂傲,二十岁行走江湖,败尽同辈英豪,三十岁已经是大有名头,四十岁几近天下无敌,也成了天下四大高手之一,剑圣的名号,也绝非是浪得虚名。”

    “老实告诉你,王重阳还知道不?就是死去的那个天下第一。李太行还曾教了他一剑,后来他自己领悟,到最后简化成了那一套全真剑法,老头子我看来,却是未得那一剑jīng髓,还是差上那么一点点。”

    金乘风喝了一口绿蚁,只觉得这酒江湖人应该不喜,太甜,果酒一般,应该不受豪爽人士的欢迎吧。

    李太行也喝了一口,摇了摇杯子,看着杯里的绿蚁,眼神浑浊,道:“当初李太行号称千杯不醉,独爱烈酒,自称酒剑仙是也,后来才晓得,自己就是一混蛋,其实醉了整整四十年,才错过了那一袭青衣。”

    (正如之前所说,我要写的,不仅仅是金庸写过的,还有他没有写过的,以及大家所不知道的世界!)<;/dd>;

    

第十章 又见匪寇() 
金乘风没有把李老头的话当回事儿,这个和所谓的剑圣同名同姓的老家伙,恐怕是以此为豪了一辈子了吧,就连原来的老剑圣归隐或者死去了的时候,还把这些事情拿出来吹嘘,不过似乎已经不受欢迎了。

    金乘风听得倒是有滋有味,也佩服这个老剑圣的风采,独占江湖八斗风流,所到之处,江湖女子趋之若鹜,一手剑出鞘,无人能敌,败尽天下不收手,好一个一气冲太行!

    正当金乘风准备再聊的时候,只听见一阵阵惊恐的尖叫声传来,整个小镇开始炸开了锅一般。

    小镇不大,总共估计万人不到,这会儿从城门处有人开始慌乱往里逃来,大声嚷嚷着:“有土匪!有土匪!快逃啊!好几百人!”

    整座城市开始慌乱起来,五百匪寇,很明显是来洗劫小镇,一个几千人的小镇,还有很多妇孺,再加上都是普通人,完全就抵挡不住。五百人看似不多,但五百个拿着武器的壮汉,不是任何人都有勇气上前的,正如此刻,都在逃窜,乱成了一团。

    金乘风右手拿着酒杯,微微转了转,面sè没有丝毫变化,但心中却是思绪万千。正如他之前所到之处,遇到了许多匪寇一般,宋朝,这个朝代的匪寇可是出奇得多,当初岳飞都曾经剿匪了好几年,从这一点看来,就可见一斑。

    老板娘有些慌乱了,此刻她却不急着逃跑,而是惊呼道:“哎呀!我丈夫这会儿恐怕还在打盹儿,不行!我要先回去!”

    说完,撒腿就朝着自己的屋子跑去。

    “萍水相逢即是缘,老先生是否也如此认为?”金乘风道。

    李老头还没有说话,金乘风就在他的脖子上敲了一下,李老头立马晕倒在桌子上。金乘风一手将他抱起,就起身走去。一个七老八十的老头了,金乘风可不认为他逃得出去。

    如今他秉承着的是尽人事听天命,五百人,哪怕是天下五绝,也挡不住整整五百人吧?

    又不是说两军交锋取上将首级,一打五百,太夸张了些,至少如今的金乘风,是吃不消的,也不可能做到。

    既然如此,还不如把能救得救下。而且融合了雕的xìng子,还有和独孤在一起的感染,让他骨子里有了一些凉薄的个xìng。

    慌乱之中,一个书生手上抓着一个一身脏乱衣袍的老人,在如此杂乱的时候,不慌不忙地行走着。

    金乘风一手拎着李老头,一手拿着一壶绿蚁,仰头喝下一口,真的好像散步小饮一般,但几个转身,就来到了老板娘所到之处,只看见老板娘此刻趴在地上正哭得撕心裂肺,她的丈夫,也就是让她自得了一辈子的秀才老爷,此刻倒在地上,身上都是血,家里也是一团乱糟糟的,很明显被洗劫了。

    此刻已经有二十多个匪寇入城了,属于最前面的小部队,剩下的大部队恐怕无须多久也会进来,金乘风看着倒在地上痛哭的老板娘,细细一看,怀中还有一个五六岁的女孩儿,此刻女孩儿居然被削掉了大半个脑袋。

    一股煞气开始慢慢蔓延开来,无须几年,蒙古铁骑就会踏来,他是受到了前世大一统观念的熏陶,但是他怒气不争,男子汉大丈夫,却不保家卫国!一个个穷酸书生,不知道多出谋划策,只知道拖后腿,只知道为了一世的清名,撞柱,自杀,等等等等,崖山之后无中国,这句话当初直接刺痛了金乘风的双眼!

    蒙古人和汉人,金乘风不会有歧视,但是,他看不惯随意地肆虐百姓,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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