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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坛之终结狂人-第13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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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吸了口气,缓缓地说:“我给几个朋友打了电话,都很难,只有一个说现在还在想办法,我等她答复。”

    “万一不行,那……”路菲嘴角带着一点笑意,“只有在你这里了。”

    我真想掐死她。

    但我又怎么敢付以行动?只是咬咬嘴唇,并挤出一丝笑容:“好吧,欢迎。”

    这时程圆不失时机地说道:“那谢谢萧哥了。”脸上也挂着笑。

    我想我真他妈地虚伪。明明心里不愿意还能笑v得也真够假。

    不过这个程圆也不简单呢。以假笑来回击我。

    接着她们两个就商量着买床什么的。我提议她们最好买床垫:这样既便宜,搬来搬去也方便。

    她们拍手直叫妙计!

    我轻哼了一声,心里想,操!干脆直接睡我床上算了,还买个屁啊!

    这时我手机响了。

    是胖子打来的。他和黑鬼正在他们银行对面的一家茶楼喝茶,叫我过去坐坐。我说我有事,今天就免了≈子咽了一口,也不知是茶还是口水,问我是不是在泡妞。我说是。他说带出来看看嘛,我说看毛呀?喝你的茶≈子骂我不够朋友,就把电话挂了。

    路菲探过头问是不是胖子打的?

    我说你耳朵倒是挺尖的。

    她笑了笑,说,就你说话那口气,我猜就是他。

    我说怎么样,要不要见见他?

    她咧着嘴,吸了两口气,弄得吱吱的响,然后又撇撇嘴,说:“算了,那岂不是很没有面子?还助长了他的气焰,以为除了他这个世界再没有男人了呢!”

    我说那是,这等臭小子就得给他点颜色看看!

    心里却很想大笑。

    坐了一会,她们就走了≠走前还反复地叫我明天下班之后务必在家,到时候她们要将东西搬过来。

    2:走在这个城市最繁华的步行街上,我突然有一种很深邃的落寞感。熙来攘往的人群中,没有一张熟悉的面孔。街道两旁一间挨一间的专卖店让我目眩。

    已经是秋天了,阳光依然很毒。难怪这些日子被人们称为“秋老虎”★天应该是收获的季节,可是在城市中,我丝毫感觉不到收获的喜悦。或许收获只是属于别人?

    我忽然想起了多年前大傻蛋写的那几句酸溜溜的诗:在秋天

    看着别人收获果实

    我却在风中独自哭泣

    不要问我为何流泪

    我的心灵满是伤痕

    其实,当时我不止一次的骂他无病呻吟。“心灵满是伤痕”?狗屎!一天吃四顿饭,长得方面阔耳、肥头肥脑,长期保持一脸恶心笑容的人会“心灵满是伤痕”?!所以我说他是在放屁,坚持不发他那首诗。而他也总是“坚持”自己的意见:创作源于生活而高于生活,况且,谁说爱笑的人就没有烦恼?

    现在忽然想起这首诗,也连带着想起了大傻蛋,想起了我们“五大魔头”“征战江湖”的那些往事来了。

    当时我们505寝室的“五大魔头”也算是全系乃至全学院赫赫有名的人物。我、胖子、黑鬼、不要脸、大傻蛋。我姓萧名保,与金庸笔下那个“小宝”谐音,因此他们都叫我“小宝”,或“韦小宝”,不过老实说,我可没有他那么**气,也没有他那种艳福。我从大二开始就担任学院《飞翔鸟》文学刊物的主编,经常出席校内外一些活动,也算是小有名气了,而且,当时我还是系足球队长,带领大伙夺了几届学院足球联赛冠军,还真有些威风;大傻蛋真名叫汪大秋,长得一副肥猪相,一天要吃四顿饭,这厮还牛逼哄哄的说他中学的时候拿过长跑冠军,实在是让人喷饭,不过,他对文学的痴迷程度,那可是没话说的,经常半夜三更还拿刚写好的诗出来念,害得我们直骂他神经病;黑鬼姓蓝名新历,黑黑瘦瘦的,整个一拉煤小工涅,而且嗜烟如命,最穷的时候就是赊账也要一天抽一包烟,这鸟人也是文学青年,而且还掌管学院《新风》报,常常和我们刊物搞“联谊”,不过说实话,那些所谓的“联谊”会无非也就是我们在临睡之前策划的“泡妞”活动;不要脸叫马熙品,最大的特征就是人长得帅、花钱如流水、泡妞几乎泡成了职业,而且不学无术,经常逃课,从来不写作业,考试挂彩也是家常便饭,不过他倒是我们“联谊会”的常客,撵都撵不走,涎着一张鸟脸,看到漂亮点就往前凑,居然也因此骗了几个纯情少女,因此常被我们骂“不要脸”,久之也便成了外号;胖子大名陈洛志,本地人,堪称财神,高二就开始炒股,几年下来,手头也有了些票子,他也很喜欢抽烟,但和有烟就抽、不管好烂的黑鬼刚好相反,印象中他抽的烟,最差也是红骄,这家伙嘴皮子贫得很,我们常说他是“狗屎也能说成狗肉、牛逼也可以当火车站”。其实我们寝室一共八个人,但另外三个人均是神龙见首不见尾之辈,十天半个月不见人影很正常,因而基本被排除在外,否则也绝无“五大魔头”之说。

    然而当真是造化弄人。当初满以为大家会在一起干一番惊天动地的大事业,可出了校门之后,命运却朝着相反方向飞奔。我们五个人,留在这所城市的,只有我、胖子以及黑鬼。而且完全是各走各的道。黑鬼毕业后在一家报社当记者,不过干了一段时间就走人了,现在在某服装公司搞采购,经常全国各地满天飞≈子混进了银行,还在炒股,前段时间听说还想要炒期货。我则在一家小公司,无奈的靠文字混饭,而且混得很是惨淡。不要脸一不小心就漂到京城去了,靠着点关系,居然也进了一家国家级报社做记者,这多少让我们觉得不可思议,因为他以前写的东西确实是:他妈的臭☆出人意料的是,大傻蛋跑回沈阳去了,先是在某高校附近开了一间水吧,之后听说他找了个漂亮女友,关了水吧,再开一专卖店,专卖孕妇装。每当我设想大傻蛋对着前来购买的那些准妈妈咧嘴一笑的样子,再想想他以前一面啃面包一面陶醉地对向玫朗读他所谓的鸟诗那憨蛋样,我就忍不住想笑。

    生活真是会开玩笑啊!1996年的9月14日,大傻蛋提着两个大箱包气喘吁吁地爬上六楼,门还没敲就一阵狂呼:“同学,开开门!同学,开开门!”东北味十足。而2002年的9月14日,身在沈阳的大傻蛋也许在对某位孕妇推荐他新进的孕妇装款式呢!

    如果是上帝一手策划这一切,那可以想象上帝有多顽皮啊!

    3:有位诗人曾经说过,在现实中我们永远猜不出下一秒钟将会发生什么事。我想,就算是最伟大的预言家也不敢百分百肯定未来的事,更何况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当年夜深人静时分还动不动就发神经般念诗的那个呆瓜,谁会想到他现在竟然卖孕妇装?更没有人会想到就他那憨样,也找到了一个如花似玉的女朋友?想当年,他对着麻竿一样的向玫百般出击,文的武的全使上,结果临到毕业也没能拈到人家一根手指头呢!而包括当年素有“风流才子”之称的我在内,留守本市的三大魔头,如今都他妈光棍一条!你说这都算什么呀!所以有时候我想,人活在世也就那么回事,没有必要太刻意要求自己干吗干吗,今朝有酒今朝醉未必不是什么好事。当年不要脸的经典名言确实堪称一绝:今夜有妞今夜爽,明朝阳痿明朝事。撑死胆大的,饿死胆小的。尽管以前我不是很赞成他的观点,认为男人就应该负起责任,不能过分游戏人间,但现在想起来,却觉得他的话也有一定道理,虽然可能是歪理。或许是这个世界本来就已经堕落,而没有理由再抱残守缺所谓的道德?老实说,在认识程圆与之前,我压根就没有想到会走出这么一步棋来。但既然已经如此,我能做的,也许就是顺其自然了。

    其实我一直都是男女合租。一套两室一厅的房子。先前和我住在一起的是一个叫杨茵的女孩,不过没有住多久就搬走了。她妈说和男的住在一起总是不太好,结果就搬到一个拐了几道弯才算到的亲戚家里去了。其实杨茵倒是一个很不错的女孩子,和她相处得也非常融洽,到后来我甚至不知不觉地就喜欢上了她。只可惜现实中总有太多的事情让人意料不到,所以阴差阳错的搅了一段时间之后,我们还是处于一种说不清楚的境地。虽然现在有好长一段时间不怎么联络了,但我总觉得我们不会就这样结束。

    杨茵搬走没有多久,又搬来了一个女的,叫傅君,20来岁。和杨茵一样,她也是通过房屋中介所来的。因为我曾经在某房屋中介所登过记♀年头,想租房子的人实在太多了,只要有房子,不愁租不出去。更何况我住的这个地方又是在市中心,楼下就是步行街,房租也不是很贵。而且我住的也比较久了,跟房东很熟,房租是一月一交。条件自然很不错。记得那段时间来看房的人络绎不绝,但我坚决男女合租。其实不是因为我好色,有什么非分之想,主要是刚毕业那阵,我和一个男同事住一起,两个男的,都不愿收拾,房子脏得实在是恶心,而且那人喜欢喝酒,经常一群狐朋狗友聚到一起,通宵达旦地又喝又闹,搅得我根本无法睡觉,严重干扰了我的正锄活。所谓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我自然不想再往身上泼脏水。

    不过,令我始料不及的是,傅君搬来两个星期之后,她又有一个朋友搬来和她一起住,也是女的,姓林,已经30来岁了,据说是离了婚的,就在楼下步行街里的某商场上班;姓林的搬来两个星期之后,又来她们一个朋友,还是女的,姓岳,也是30岁了。她们就住在一个房间,三张床摆得满满当当的,真有点像难民营。

    于是我的新苦难史又拉开了帷幕↓如俗话说的那样,“三个女人一台戏”,她们每天晚上都叽叽喳喳地闹个不休,好像从不知疲倦似的。更要命的是,她们也真能吃,而且是不分时候的,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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