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兔仙的爱-第2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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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备,现在哪怕是让他裸奔,他也不介意。

    “来,把裤子脱下来。”

    现实和想象总有一定的距离的,说话的还是那个青春痘医生,曾小小帅立刻萎靡下去,曾小帅不情不愿地脱着西装裤,眼睛还往外面瞄,心想,干这事,总得有个护士什么的帮忙吧?

    “来,给我拿个刀片来。”

    青春痘医生的脑袋都要和曾小小帅亲密接触了,曾小帅觉得这个时候自己在不说些什么,恐怕曾小小帅要贞洁不保了。

    “刀片,又干嘛呢?”

    曾小帅顾不得惋惜又进来一个男同胞了,那个“又”字把曾小帅吓得不轻,怎么着?刚分手就遇色魔啊?

    曾小帅一个挺腰,单手撑床,准备给青春痘医生来个撩阴腿的气势被青春痘医生给掐灭在了萌芽,男护士站在边上举着一金属盘子,里面剪刀棉球什么的一堆。

    青春痘医生用手指戳了戳曾小帅大腿根部,一脸严肃地说道:“这儿,化脓了,你看看啊,就剩一层皮了,我给你切了算了,省得你上手术室花几百冤枉钱了。”

    这个部位曾小帅有印象,几个月前就起了个黑包,当时他想去看来着,乔娜当时正要去逛街,看都没看就告诉曾小帅说没事,曾小帅那会儿顾着媳妇,逛了逛街,他就忘了,后来,每次想起来,都被乔娜以各种事情给耽误了,今天要不是青春痘医生说,他都想不起来这回事。

    男护士看曾小帅半天没说话,以为他不相信,跟着补充着:“你这个伤口就剩一层皮了,剌开放了脓就没事了,你要是想上手术室也行,但是那纯粹就是浪费钱了。”

    “咱,上麻药吗?”

    “你这么点事,上不着,把剪刀递给我。”

    接下来青春痘医生,再也没有之前那种闲谈的架势,十足的杀人魔的气场,先用剪刀接着上刀片,恶狠狠地把曾小帅那块黑皮给干掉了。

    虽然上了剪刀刀片,倒也真没曾小帅想象的那么疼,就是磨人,细细的疼,刚以为结束了吧,那边又开始了。但是,要不是考虑到自己的人生安全捏在人家手上,曾小帅一定强烈要求打麻药啊!!!这就不是人受的啊!!

    剌完了之后,青春痘医生就让那男护士给曾小帅上了药,叮嘱他隔天来换药。曾小帅下了手术台才发现,不是脚软的问题,而是疼啊!!刚才明明没有这么疼,怎么不剌刀了,反倒疼了起来,胃里中午刚吃的面条,翻江倒海差点没全贡献给人家地板。

    在医院的长椅上坐了仨小时,曾小帅才终于找到了用脚走路的感觉,半瘸不瘸的挪出了医院。

    走在大街上,曾小帅心里把漫天神佛都拜了个遍,祈祷倒霉事就这么结束吧。

    一双手,搂住了曾小帅的脖子,状似亲昵,甚至连那人身上的奶香味儿都一点不落的钻进了曾小帅的鼻子。这么亲密的姿势,连乔娜都没做过。

    曾小帅甚至听见旁边路过姑娘的耳语了,“快看!快看!好帅!!”

    “摸他了!摸他了!!”

    好帅,曾小帅就收下了,顺便把陌生人快要伸进他胸口的魔爪抓了下来,他是腿废了又不是手,谁这么张狂,小心拿你当出气筒!!

    还没等曾小帅开口,就听见一个比乔娜更有吸引力的声音在曾小帅的耳边说道:“亲爱的~~我好想你啊~~!你晚上想吃什么?”

    亲爱的?!!!!曾小帅被雷得外焦里嫩。听说他们俩都是男人吧?

    过路人的窃窃私语越来越大声,简直就差冲过来要求拍照了!

    “我不认识你!”曾小帅强忍着挥拳头的冲动,微笑着告诉陌生人这个事实。

    一般人,肯定是说一句抱歉认错人了,更有甚者说不好会羞愧欲死,掩面狂奔逃离现场,可这位仁兄,却是一脸的曾小帅不认识他就应该遭受天打雷劈五雷轰顶的表情,搞得曾小帅都开始怀疑自己是不是记忆错乱了。

    还没等曾小帅问一句“我什么时候见过你”,那人忽然惊叫了一声,恍然大悟地看了曾小帅一眼,口里念念有词的跑掉了。

    假设曾小帅没有听见他说什么,那么曾小帅大概会以为自己遇见了蛇精病,但是,听清了,曾小帅就肯定自己遇见了蛇精病。因为他说:

    “哈哈!我果然比你先遇见他!”




2。登堂入室的蛇精病

这个世界太无赖,隔三差五的总会遇见点蛇精病,或者偶尔自己变化成蛇精病。

    所以,对于下午搭自己肩膀的蛇精病,曾小帅表示一个强烈的鄙夷以及强烈的感谢——幸好不是会拿刀砍人的那种——之后,接着拐着自己的瘸腿回家了。

    算起来,曾小帅应该是个小地主级别。

    父母住了一套房子,外面出租给别人两套,他自己还占着另外一套。当年道路扩建,曾父的祖宅被划了进去,就这样,曾小帅家由贫下中农,一跃晋级为能收着地租过日子的富农,曾小帅父母住的房子以及出租房在城北同一个小区,曾小帅的房子在城南,是当年曾母扛着被曾父骂死的压力,偷偷买的。现在看来,除了给她儿子有了一个离家出走的落脚点,还没什么收益。

    自从那次和乔娜父母吃过饭后,曾小帅就搬出来了,美其名曰,自力更生。其实是曾小帅有被踹的先见之明,早点搬出来,省得被踹了之后,又要被安排各种有目的的见面。

    人没事的时候,一个人呆在一个房子里,那叫一个爽。可一旦心灵受到伤害,那一个人就是天大的祸事了。

    曾小帅虽然还不至于胡思乱想,但翻翻手机,发现除了不能被告知实情的老爸老妈之外居然没有一个人可以安抚他受伤的心灵,他就郁闷了。

    于是乎,曾小帅决定去路口找家小酒馆,干上几杯解解闷。

    喝闷酒是最容易醉人的,酒不醉人人自醉,平日里,曾小帅的酒量就不咋地,这下可好,七八瓶啤酒灌下去,差点连自己姓什么都忘的一干二净了。

    等小酒馆的老板潘哥发现的时候,曾小帅已经从醉酒的白痴状态究极进化成了弱智,抱着一个空酒瓶,坐在他店门口的马路牙子上,流着口水,望着天。

    劝走了围观的群众,潘哥一副过来人的样子拍了拍曾小帅的肩膀,从怀里掏出那个曾经被曾小帅视为装X的神器——铝制扁酒瓶,据说是潘哥爷爷辈传下来的——和曾小帅碰了个杯,“走你!”

    一仰头,潘哥把酒瓶里的酒喝了个干净,不能怪曾小帅说潘哥装X,这么个破瓶子,一口就干了,以潘哥的酒量,倒酒倒累死了才能喝个半饱。

    这会儿曾小帅就没那个精力顾及到潘哥略显帅气的喝酒姿势,只听见熟悉的声音,把曾小帅从烂醉的深渊里给拉出来了一点点,“潘……潘……得(哥)?”

    潘哥第一次听见有人喝醉大舌头的,一口老酒呛在喉咙,两眼翻白,差点没过去了,这下准备好的说辞都被他忘到九霄云外了,两个人醉眼迷离的对视起来。

    “哎!我说小曾啊,怎么着?失恋啦?走你!失恋算个屁啊!瞧见没?哥,哥开这小酒馆,分分钟给你扒拉个好的!”

    潘哥到底是常年在酒坛子里打滚的人物,很快就找回了自己的思绪,据潘哥自己说,他曾经在万花丛中过,不留半点腥,最瞧不起的就是曾小帅这样失恋了借酒消愁的。好家伙,那蒲扇大巴掌好悬没把曾小帅心肝脾肺拍震出来。

    干呕了半天,曾小帅总算是恢复了点意识,眼泪水汪汪地看了一眼潘哥,心里腹诽着:幸亏是没吃东西,要不然连出生第一口奶都能给拍出来。

    天已经黑了,现代的生活不比从前,太阳还没下山呢,灯就先亮起来了,走哪儿都能给你照的灯火通明,就算你想找个不明亮地方吓自己个魂7飞7魄7散,都难。

    曾小帅撑着潘哥的肩膀,摇摇晃晃地站了起来,冲潘哥摇摇手,“得(哥)偶(我)回疼(去)了!”

    潘哥攒了一肚子的话,被曾小帅的大舌头吓得全没了踪影,本能地伸手跟曾小帅摇了摇,看着曾小帅东倒西歪的走得还算正常,潘哥才拍了拍衣服,咂咂嘴,回店里去了。

    天虽然黑了,但时间还很早,回去也是一个人,曾小帅扶着路边一切能扶得东西,晃悠着。

    潘哥的话匣子一打开,那质量必须是惊人的,曾小帅觉得自己虽然是失恋了,但还不至于沦落到和潘哥疼陈过去未来的地步。还是回家睡一觉,他记得明天要去上班呢,至于医生说的换药这件事情,已经被他忘到了爪哇国了。

    曾小帅住的房子也是分配的,整个楼一看就没有经过认真设计,灰蒙蒙的没有美感,要不是竖了几个电线杆子、燃气管道,简直就跟古代的楼房没有区别。

    楼道里的声控灯,在曾小帅入住的第二天就坏了,只能没事神经病一样的刺啦两声,根本就亮不起来,曾小帅摸着黑上了二楼,倚在门框上掏钥匙。

    “你去哪里啦?”通往三楼的楼梯上猛然蹿下个人来,抱着曾小帅的脑袋就啃了一口,“怎么喝酒了?”

    酒精会麻痹人的神经,俗话说,酒壮怂人胆嘛,某种意义上来讲,酒可以把人不想看到的一切变成人想看到的东西。

    但,这个人,曾小帅怎么也说服不了自己,是乔娜啃了自己一口。

    因为,这个人实在是……太高了!曾小帅自己有一米七八,乔娜只有一米六,就算他倚在门框上,乔娜也不可能啃到他的脑袋。

    曾小帅暗自佩服了一下自己,酒喝成这样居然还能有这么缜密的思维,不去干侦探简直就是国际侦探界的损失。

    但这位国际侦探同志忘记了,既然不是乔娜,那啃他就是不对滴!那就应该反抗滴!他却没有。

    那个声音的主人,自来熟的从曾小帅的裤兜里拿出了钥匙,顺便还在曾小帅的大腿上摸了一把。

    后知后觉的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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