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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仙救命啊-第179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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怨恨之中,更有浓浓的祈求以及不舍的欲念。

他决不放弃!一定有办法,可以救他的。

他有钱,有未尽的理想,有无穷的欲望,他留恋人间,他还不想死!

但他绝不会交出这个宝贝的!就算这东西把他变成了活尸,但至少也比他变成死尸强。

这些人不仅想要那个东西,连他手里这个,也一并想要。

他原本以为那东西送到了内地,这些人就会放手。现在想来,很傻很天真。

可她说的难道就一定是真的?不管真假,至少她都说对了。而且,她能打败那个怪物,还消灭了那个符咒。那个符咒,他是认识的。他知道,这些人一直在打他李家的主意。

他被骗了,那个所谓的香港高人骗了他。他以为自己真的死而复生,但没想到却是这样的结果。

“救我!你一定有办法!”

这话等于是彻底断绝了对方的希望,叫李兴煌不由露出怨恨的目光,并且刷的把手里捏着的枪提起,对准她。

他自以为还活着,但其实在不断死去!

所谓活尸,就是比死尸多了一份“活”。死尸是死的,不会吃喝,不会行走,没有七情六欲,肉身彻底死亡,很快就会腐烂分解。而活尸的肉身仍然具有一定的活力,但这种活力和活人是不同的。嗜血,畏光,无知疲倦,并且永远饥渴。类似于往后流行的僵尸,也类似西方的吸血鬼。这类怪物,全世界都差不多。

“人死之后会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一般是七七四十九天。这四十九天里,阴魂还能享用人间的食物,也会回魂探望亲人。你的过程也差不多,四十九天之后,你就彻底是一个死人了。所以我救不了你,因为你已经死了!”

他依然沉默,脸色从苍白变成阴兀。

“再往后你就白天不能出门了,只能晚上行走。不仅如此,人间的食物你也开始会吃不下。现在是不是已经觉得自己口味变了,以前喜欢的食物变得难以下咽。越来越喜欢吃生食,最好还是带着血的。”

她说的都是真的。

对方沉默了,虽一言不发,但表情已经说明了一切。

“内丹的力量太大,你的身体根本承受不住,早就崩溃了。但也因为内丹的存在,所以它修复了你的身体。可是肉身凡胎承受不住,你死而复生,就不为天道所容。你现在还能白天行走,可是不是开始觉得阳光越来越刺眼,越来越灼热。白天让你越来越觉得不舒服,有没有?”

“不可能!”

“是啊!只是你不用睡觉。”

“活尸!”李兴煌脸色顿时白了,“不可能!我能吃东西,我白天也能出去,我有影子,我……”

“你不是人!你是活尸!”她轻声道。

不睡觉怎么了?他精神好!她在骗人。

“我不是人?不可能!我不是人,那是什么?”他怎么可能不是人?他有手有脚,能吃能喝,怎么不是人。

“因为你已经不是人!”

“为什么?”

“你不觉得?那你半夜不睡觉在做什么?是不是感觉自己可以听到一些别人听不到的声音,看到别人看不到的东西。譬如说……今天这样的东西,都来找你了!你就没想过这是为什么吗?”

“这,这有问题!我不觉得这有问题!”

“这有什么好?是人都会累,都会睡觉。你半夜三更不睡觉,还是人么?”

“这,这有什么不好?”

他愣一下,然后点点头。

“什么意思?你现在夜里是不是都不睡觉了,也不觉得困,不觉得累,身体自我感觉还挺好。对不对?”

“什么意思?”

“是,你没死。可你也没活呀!”

“至少,我没死!”他说。

“骗你做什么?你拿着这个东西,落了什么好?”

“祸害?不可能!你是想骗我!”

“我对你的内丹没兴趣!这种东西,你当它是宝贝,我当它是祸害!”

许尽欢噫了一声,伸手摆了摆。

李兴煌心想。

她胡说!她骗人!她,她跟那些人一样,也是要抢他的宝贝!

“我,我怎么可能死了?怎么可能!”他能说能喊,能哭能笑,能跑能跳,怎么可能已经死了!

她也看着他,一脸天真无邪,越发显得诡异。

“什么?!”他吓得撒手,瞪着他。

“可你已经死了呀!”

“我,我现在还不想死。”

对方神情慌乱,愣了愣。

“哪有人能不死呢!”连她都免不了一死。

许大仙挑着眉。

“救我!我不想死!”李兴煌抓着许尽欢的手臂哀求。

第三十六章 人生苦短且自行乐

在纽约大都会待了七天之后,许尽欢开始乐不思蜀起来!

最初的不适似乎只是因为时差的关系,等她彻底适应西五区的时间之后,便感受到了这片美洲大陆的自由之光!

虽然这里的人口密度和国内没什么差别,但人与人之间保有更多的自由和隐私。简单来说,就是没人关心你是谁,你要干啥。只要你不违法犯罪,爱干啥干啥。

就算是违法犯罪,只要你摆得平,也是爱干啥干啥!

不像国内,你衣服穿得一样一点,都有邻居大妈瞠目结舌,指指点点。要是干出一点什么惊天动地的事来,好家伙,全城围观都是有可能的!

而这些事,往往压根都算不得违法犯罪!

头发五颜六色也没人侧目,身上纹满花样也无人计较,更有甚者,还可以在脸上穿孔,舌头上打钉,这叫个性!

各种奇装异服,更是比比皆是!

就连街头到处走的路人,肤色也是千差万别,各有不同。

这个国家,似乎人人都想要与众不同,并且也保护这种与众不同的权力!

这河国内那种“不同寻常便是罪”的氛围,截然不同!

作为红尘中的一员异类,许尽欢由衷的感受到一种自由!

这里是美洲,离着她的故土有一整个太平洋的距离。就算是御风飞行,也得飞上一天一夜,堪称天之尽头。

想必那遥远的天道也管不到她了!正所谓天高皇帝远,她可以在这里松快松快!

这里的人们信奉的是另一位真神,围绕在这位真神身边的是一群带翅膀的鸟人。在这位真神的治下,还有许多其他各式各样的宗教信仰。据说,还有人信奉一位意大利面变化而成的神。真是,匪夷所思!

但更让人匪夷所思的是,这些千奇百怪的信仰以及它们的信徒,都在这片自由的国度里相安无事。

真神博大宽宏的胸怀,真让她大开眼界。

这位叫耶稣的真神连这些“千奇百怪”都容得下,那定然也容得下她这个不仙不凡的异类。

一旦确定自己是自由的,“循规蹈矩”了上百年的许大仙就觉得自己宛如跳出五行山的孙猴子一般,恨不得蹦到半空中去翻几个跟斗,放肆庆贺一番。

她一天比一天胆大,以唐人街为中心店,逐步朝外扩张,亲身感受纽约大都会的丰富多彩。

唐人街的中华美食固然可口适胃,但许大仙觉得自己既然来到了这片自由的国度,就该接受这个国度特有的文化,那就是冒险精神。天下有那么多美食流派,她怎能不去尝试一番?

难得纽约佰川纳海,全世界的美食都能在这里觅到踪迹。

法国的大餐,俄国的美食,意大利的面条和披萨,日本的寿司和鱼生,还有土耳其的烤肉,泰国的酸辣粉。只有你想不到,没有纽约找不到!

形形色色的美食,各有风采。就连美国本土的炸薯条汉堡包也别有一种粗犷简单的可爱。

纽约不仅有美食,还有艺术!虽然,许大仙对艺术,尤其是西方新派艺术堪称一窍不通。但这也不妨碍她跟着许渊装模作样的在博物馆里卖弄风雅,对着一件件古老的艺术品评头论足。

正所谓乱世黄金,盛世古董。如今美国堪称太平盛世,这博物馆里自然是摆满了各种古董。便是平民百姓家里,也会摆几件似是而非的古董装装样子。

但美国人对古董的品味,却让人一言难尽。

身为上千年的活古董,许大仙表示美国人可真是一点也不讲究。在毫无防备措施的情况下,就大刺刺的把从地底下挖出来的冥器,棺材连同死尸一起摆在屋子里,随意供人参观。

没错,她说的就是博物馆的埃及馆!

埃及人的祖宗真是倒了大霉,几位皇帝的帝陵都给挖开搬空。无论是随葬品还是棺材,甚至于法身,都给一并漂洋过海运到另一国家成了供人观赏的玩物。

堂堂一国之君,落得如此下场,也是可悲可叹!

幸而这些帝王都已经死了千年,灵魂早已经消散。要不然,这博物馆晚上可就热闹了!

然而没有帝王之鬼,其他零零碎碎的小鬼却是不少。毕竟这里古物太多,东西久了就容易招魂成精。

美国人不讲究,这些成了精做了怪的东西也都随随便便摆在外面。

观众来来往往,也无人注意。大概文化不同,信仰不同,各国的鬼神只能吓到自己国家的人。换成外国的就不灵了吧!

她这一趟参观博物馆,可是开了眼界。把全世界的鬼怪都看了个遍!

其中自然也少不了中国馆里的各色鬼怪,论鬼怪,那还是中国人的略美!

大多是书画有了灵气,碗碟成了精怪,也有附在丝织品上的幽魂,统一的都是文文静静,痴痴呆呆,倒也不害人!

只有一柄古剑带了煞气,隐隐有了要作怪逞凶的架势,摆在玻璃柜子里,那一片的温度格外低一些。

但这把剑样子古朴,形制简单,虽剑刃雪亮如新,可剑身斑斑锈迹。看起来黯淡无光,一点也不吸引眼球。

所以停留在这儿观看的人少之又少,也就无人察觉它的异常。

就连她也是一瞥而过,并不停留。因为这里是美国,美国人并不需要她拯救苍生,替天行道。

不必背负苍生天道

第三十七章 女真的好苗子

塞了一鼻子的香,看

她的美和她的法术一样,有着夺人心魂的力量!

因为凑得近,把她整张脸都看的一清二楚。粉白粉嫩,乌黑红润,鲜艳之极。

上车之后,她就仿佛累了一般,整个人歪靠着他,和他肩并肩,头碰头。他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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