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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说竹马青梅是绝配-第1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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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说着,从口袋里掏出一张名片递给我,我迟疑地接过,只见上面写着“惠康医院脑神经主治医师徐阳”,还有一串电话号码。

说实话,我从小便对医生佩服得不得了,这可是敢从阎王爷手中夺命的主呀!多厉害,多威风!

可是,自从上次跟那个外科医生相亲失败后,我对医生便愈发地敬而远之了。

俗话说的好,天下乌鸦一般黑啊。

再说,同在惠康医院,说不定两个人还认识。更说不定,两人之间还有什么交情,或者是,基情。

我心思几番流转,终于被自己的想法给吓回了现实里。却在正想着要怎么恭维他几句然后随机遁走时,被他抓着了手臂。

“你干嘛!”我下意识大吼一声。

“恩,伤口是有点发炎了。回去记得按时涂药,内服的药可以停了,外敷这些可一次也别落下。”他顿了顿,抬头看我一眼,满眼都是闪烁的星辰,“程小姐别误会,无论是站在肇事者家属还是医生的角度,我都该对您负责到底的。”

“徐先生不用这么客气的。”我不着痕迹地收回了手臂,心里因为他的那句“负责到底”忐忑不已。虽然事出有因,这几个字还是让人觉得似乎透着一种……暧昧的味道。

“那,我叫你一一?”

“嗯?”我拧眉看他。

“你说不用那么客气,”他的笑容十分好看,既不张扬夸张,也不过分收敛,实在是恰到好处的好看。他不过微微一顿,又展颜道,“那么,叫一一不是刚刚好?”

“我不是那个意思……”我声音越来越小,“再说我们又不熟。”

“一回生,二回熟。”他伸出右手,“一一,很高兴认识你。”

我看着他那关节有力的手,再看看他脸上人畜无害的笑,只觉得有些莫名其妙。

“一回生,二回熟。”我不自然地笑笑,“很高兴认识你。”

就这样,在一个并不算很晴朗的周末,我认识了一个名字带“阳”的男士,以一种极其乌龙怪异的方式。

从那天之后,我便常常在晨练的路上遇到他。再后来,我们开始经常地一起晨练。

我不由在心里感叹,苏晴果然天资聪颖,连这么个被人长久以讹传讹的“真理”都能勘破,着实是让人佩服。

我日复一日、亘古不变的晨练,在徐阳的加入下,渐渐变得有意思起来。

我从来没有想过,原来整日在手术台上操刀的医生下了手术台,也可以这样的平易近人、风趣幽默。

又也许,是我向来笑点太低。

我想,徐阳的出现,不早不晚,恰好填补了我内心的担忧与孤寂。以致于那些日子,我竟不再急着相亲了。

我每日准时出门晨练,偶尔会在晨练后与徐阳一起在街头吃点早点。依旧在有月亮的晚上倚在窗边剪花,然后,看着林溪与小曼姐一起下车,分手告别。

我曾给林溪买过一条宝蓝色的绢子,放在床头,偶尔兴致来了,也会细细地给他绣上剑兰。我想,也许等到他们结婚那天,我就可以把剑兰绣好了。

有时候又想,也许,我该给他绣一朵并蒂莲。

大约一周之后,林溪起早贪黑、忙得脚不沾地的工作好像终于告一段落,周末不再加班,晚上也不再晚归了。小曼姐也好像突然闲了下来,经常会到我们这栋楼来串门,当然,大部分都是去林溪家,只是偶尔会到我这里来。

林溪还是不改往日恶习,一闲下来就喜欢捉弄附带打击我。以前的我虽然战斗力远不如他,但还是会以卵击石、垂死挣扎几下。只是现在,我一想着也许不久后他便要与小曼姐结婚生子、搬离这里,就连挣扎都挣扎不起来了——反正马上就要走了,就让着你点吧。

于是林溪更加肆无忌惮、变本加厉。今天支使我给他做这个,明天支使我给他做那个。这倒罢了,还挑三拣四的嫌我做的不好。就算他想在离开之前给我留个深刻的印象也不至于这样吧!还真的把老虎当病猫了不成?!

可是想想他每天早出晚归持续了那么久,可能心里早已积怨成疾,我那想要喷发的小火山就瞬时熄灭了。

其实从小到大,对他的奚落嘲讽,我早已习以为常,但是每次他拿我与小曼姐比的时候,我还是免不得心里钝钝的疼。

这样的话,等他跟小曼姐结婚了之后,就更不会把我放在心上了吧。我想。

前些日子我闲着没事,刻了许多版画。林溪见了似乎很喜欢,说要我哪天有空了给他也刻一个。这天林溪正在我的房间里挑我的版画,夕阳的余晖刚刚散去,屋子里一片安详静谧。林溪尚在对我的作品挑三拣四,小曼姐便在这个时候言笑晏晏地走了进来。

我一脸笑意地招呼小曼姐过来挑几个自己喜欢的小玩意带回去,谁知小曼姐对我笑笑,开口却是对着林溪,“林溪,张总说今晚开庆功宴,你还不收拾收拾出发吗?”

林溪站起身来,随手一指,“那就这个吧!”走出房门前不忘回头一脸嫌弃地叮嘱我,“记得把我做好看一点,这张丑死了。”

然后我一个人坐在那里,把那张被他嫌弃的版画挑出来,左看看右看看,都没看出哪里丑了。

虽然,的确是不如他好看。

☆、第15章 林哥哥与程妹妹

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为什么会这么奇妙。在我整日里担心嫁不出去、四处相亲的时候,月老在一边袖手旁观,而在我决定放弃的时候,他又忙活着帮我牵线。难道,这就是所谓的“踏破铁鞋无觅处,得来全不费工夫”,还是说,是“有心栽花花不开,无心插柳柳成荫”?

总之,在我停止相亲之后没多久,徐阳便向我展开了爱情攻势。平日里就陪我一起跑步、散步、吃点心,周末不值班的话会约我去看展览。

其实像我这么迟钝又没自信的人,自然是不敢把那么点小恩小惠、小陪小伴与“追求”二字混为一谈。只是徐阳曾经说过几句话,让我不得不想入非非。

他问我,一一,你上初中的时候,真的不认识我吗?

他还问我,一一,你初二的时候,真的没有收到我给你写的信?

对于这两个问题,我确实有认真回想过,然而记忆的长河波光粼粼,闪瞎了我的眼都没让我看到有关这两个问题的影子。

我记得,徐阳看到我迷茫的表情后,脸上的表情很受伤。

“你上初二那年,我上高一。我亲手写了一封情书交给你的。”他说着,好看的嘴角微微一撇,带着些许幽怨。

“所有让我转交给苏晴的情书我都有转交给她的,我发誓!”虽然最后都被我拿来练手工了。

“你确定?”

“当然。”

“可是一一,我是写给你的。”徐阳脸上的幽怨表情更加明显了,“就算你交给了苏晴,她看到署名是你,也应该转交给你吧?”

“可是,”我吞了吞口水,“那些情书苏晴看都没看过,全给我剪纸花了。”

徐阳一脸错愕地盯了我半晌,突然笑出声来,“原来是老天看我不顺眼,不想让我早恋啊。”

情书的事情就此翻篇,虽然我从来没能见到那封情书,至少能证明,我程一一,也是曾经被人喜欢过的。而且,那人尚且单身,而且好像还在喜欢着我。

这个认知让我得意了许久。

我想,这样的话,就算林溪跟小曼姐结婚了,也没什么大不了的了,至少,我还是有人陪的。虽然我并不知道我爱不爱他,但是感情毕竟是培养出来的,我对自己有信心。

林溪知道徐阳的存在的时候,已经是大半个月之后了,那是在一个再寻常不过的清晨,寻常到我一点都不记得那是几月几日。我只记得那天早晨老天爷有着极为严重的起床气,在我们正在跑步的过程中突然下了大雨。害得我们只好跑到街边的房檐下躲雨不说,还差点误了上班的时辰。

那日的雨比虽不得以往的凶猛,却是更持久了些。原本我和徐阳还能在房檐下站着说说笑笑,可是眼见着时针慢慢地就要划过八点,却是再也笑不出来了。

于是徐阳决定冒雨去买伞。

徐阳要赶时间上班,而作为暑期无业游民的我,完全可以等到雨停再走。我看着那连绵不绝的雨,朝他摇了摇头,“你待会儿买了伞直接走就好,我反正没事,就在这儿等着雨停。”

徐阳却笑了,那笑容像是冬日里的暖阳,在他身后重重雨幕的衬托下,好看得无药可救。我听到他温柔的声音,“在这儿等着雨停,不如等我。你等着,我马上就回来接你。”

他的身影渐渐消失在雨幕里。雨很大,他跑得很急,但我想,以这里到超市的距离,饶是他跑得再快,也免不了被雨淋成一只落汤鸡|吧。

想至此,我不由得对他产生一股歉意。

跑步的时候出了些汗,现在站在凉凉的空气里,不由便觉有些寒意。我磨搓一下手臂,蹲下身来,看着那雨水打在地上,溅出好看的水花。

雨水噼噼啪啪打在地上,像是水里的鱼不甘寂寞地在吐着泡泡一样,一个接着一个。我正百无聊赖地看着它们出神,一双皮鞋便出现在了我的眼前。

“傻瓜,让你出门不带手机,被困了也没办法呼救吧?”林溪在我面前站定,把一把伞递到我手里。

我抬眼,见他已是西装革履、穿戴整齐,蓝白相间的领带规规矩矩的打了个结,配上他那双妖气肆虐的眉眼,没由的透着股邪气。

“出门的时候看到瑾姨,说你还没有回去,我就顺便来找找看。”许是见我愣愣地盯着他,他又是薄唇轻启,言语间,依稀透着股笑意。“怎么都跑到这里来了?害得我好找。”

“跑着跑着就跑远了。”我站起身来,小声嘟囔。

“快跟我上车,我送你回去。”

“不用了,”我摇摇手中的伞,笑道,“这不是有伞嘛,我自己回去就好了。你快去上班吧!”

林溪显然没有听懂我的话,拉着我的手臂就往车里去。

好巧不巧,徐阳就在这个时候回来了。

他在我身后喊,“一一,我把伞买回来了。”

当时透过那重重烟雨,我没法看到他的表情,只是他的衣服湿漉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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