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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第298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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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空不用说,他只要蒙上脸,跟人类无异;而小金是不知道活了多少年的神兽,是由李浩然留给女儿李别情的。这种存在,似乎已经不属于野兽的范畴了,它如果在某一天,化身成为一个美女站在面前,我一点都不会奇怪。

见怪不怪,神奇的事情已经见过太多了,也不差这一件两件。

一路上,我噩噩僵僵的,不吃不喝不睡,下意识的紧紧抱着李别情的躯体,一刻也没有分开过。

李别情在深山中苦守百年,从来没有看过外面的世界,还记得以前她对我说过,要去山下看看人间的万家灯火。

现在,她真的下山了,但是,我不知道她能不能看到。

我真的是个王八蛋,传说中的天煞孤星,所有跟我有关的人,都遭遇了悲惨的命运。

那一刻,我真的想到了死。

死,对于我来说,也许是种解脱。

我不想再去管沈倩倩、米拉、凛色灰她们会不会伤心;也不理会失踪的叶远、受伤的小龙是否会想念我。

也许,我死了,他们可以活的更好一点。

当我们赶到海边时,经过小金的提醒,我才发现,李别情的躯体已经开始慢慢松弛下来,而且皮肤也不再是以前那般光滑、细嫩。

这是腐烂的征兆,没有生命本源的支持,各个部位吸收不到营养,失去了机能,自然会腐烂。

人死后,理应入土为安,可是我舍不得,舍不得就这么让她消失在我面前,甚至,我连她的一张画像都没有。

我用元气将她的躯体完全封闭在了一个独立的空间内,没有空气的腐蚀,也许就不会腐烂了。

这一招,是当初悟空灵魂出体时,我偶然之间发现的。

当时我用元气形成一个元气罩,包裹着悟空的身子,感应他的灵魂。结果,他的灵魂出体后,竟然被元气罩封闭在了里面,根本就跑不出去。

从那时起,我才知道,元气有着隔绝空间的妙用。

虽然知道了元气的另一个用法,但是没什么大的用处,最多,只是在坐出租车时,我可以隔绝出一个单独的空间交谈,而不怕司机听到。

将这一招用到李别情的躯体上,倒是有着出奇的效果,它完全隔绝了空气,不让其间有一丝的异物腐蚀。几天过去后,不但没有继续腐烂,而且在淡淡元气的滋润下,反而恢复了以前那般光润的肤色。愣眼看去,根本看不出李别情已经死了,只当她是睡着了。

这种方式很有效,但是耗费元气非常多,不过还好,自从进入海底后,在我加强过的元气探知下,没有缺少过鱼类吞噬。

就这样,我一直坐在基地内的石床边,无时无刻的供应着元气罩,我怕她无暇的躯体再多受一点点损伤。

这是我唯一可以为她做的。

我不清楚自下了封步山后,有多久没有吃东西喝水了。

就算暂时不吃饭饿不死,但人体的水分却是不能少的。

奇怪的是,我不吃不喝,竟然没有一丝不适的感觉。

不过想想也是,都不想活了,还在意饥饿口渴吗?

灵虚他们来劝过好多次了,多得我都记不清是第几次了,但我就是不想动,想这么静静的看着她,哪怕一万年,也看不够,看不厌。

这日,灵虚又来了,跟往日不同的是,他只有孤身一人,并没有带别人。

我感应到他静静的坐在一旁的沙发上,紧盯着床上貌似睡着的李别情,缓缓掏出一支烟,点着吸了起来。

我怕烟味会影响李别情的躯体,刚想开口时,又反念一想,连空气都进不去元气罩,何必怕烟气呢,由他去吧。

有人说,时间可以淡化一切,包括爱情。

我不同意这个说法,就算暂时可以忘记,但那种刻骨铭心的感觉,却会陪伴一辈子。

经过这些日子,我的情绪也逐渐稳定下来,没有了什么寻死的念头。但是,我依旧不想动,不想离开她,希望永远的就这么守护着她,哪怕仅仅是尸体,我也很乐意。

因为,这是我唯一能为她做的,甚至连报仇,我也办不到。

李别情是为了保护我而死,向我动手的,是白鹏,白鹏又是老爹的人,这么算下来,老爹才是真正杀死李别情的人。

可是,父纲伦常那一关我过不去,同时也没有能力帮她报仇。

也许我呆在这里,就是下意识的躲避、逃避。

我不知道,接下来要去做什么。

思绪虽然很迷茫,但并不代表心智不正常,我在第一时间就发现灵虚也开始吸烟了,而且他吸的,就是38牌过滤嘴香烟。

灵虚吸完一支烟后,从沙发上站起身,缓缓向我走来,而眼睛,一刻也没有离开过李别情。

我有些不悦,至善的那双小眼睛,无论在什么时候,都是那么猥琐。

还好,他的一句话吸引了我。

“我觉得李别情并没有死。”灵虚这样说道。

虽然明知道是谎言,但我还是喜欢听。

我希望听到一切赞美李别情的言语,那样,我会自豪,也会心痛。

不知不觉间,我已经喜欢上了这种感觉、自虐的感觉。

只有让我痛苦一点,才可以转移注意力,减轻心中的负担。

灵虚知道我不想说话,他盯着李别情,又说道:“你跟悟空之间是共享灵魂的,你们谁死了,对方也活不成。但是你有没有想过,李别情跟小金之间,会不会也是这种关系呢?”

这个问题我确实想过,这几天里,我看似沮丧沉沦,但心底却将所有的事情都琢磨了一遍,自然也想到了小金。

小金是李别情的分身,按照她们之间的种种表现来看,确实有着灵魂方面的联系。不然,无论是传递消息,还是切换思维,都不可能瞬息而至。

分身跟灵魂之约完全是两码事,利用御兽术吞噬,所吞噬过的每一只动物,都可以算作是分身。比如以前的蝠王,1号,以及鼠大鼠二鼠三,都可以算做是我的分身。它们在消息传递距离,以及思维转换等等当面,有着诸多限制。而唯一的好处,就是它们的生死,跟我没有关系。

比如在万兽攻城时,我所控制的‘鼠家三兄弟’,只能在三十米范围内保证对它们的完全控制。不得已,才让墨一绿开车,协助我指挥它们。而后来包围江南苑时,许多被我吞噬过的老鼠早已死了,但我依旧还活着。

但是灵魂之约就不一样了,那时我还不会御兽术,就是靠这个天赋吞噬了悟空。我跟悟空之间,共享着生命、灵魂,只不过我占了主导位置。

而且我们之间,没有距离限制,无论何时、何地,都能联系到对方。

后来,悟空有了自主意识后,‘灵魂之约’这个天赋就失去了效用,不过灵魂却依然共享着。

李别情与小金之间的联系,跟以前的我跟悟空很相似,那为什么李别情死了,小金还活着?

后来我想起小金的身份,才释然。

小金本属于李浩然,如果真的有灵魂之类的联系,又怎么可以传给李别情呢?

“不会。”我没有解释,只是淡淡的否定了灵虚的推断。

许久没有说话,我的嗓子竟然有些沙哑,说出来的话很突兀,很难听。

 第四十三章 活着?(二)

“据悟空说,李别情的灵魂化为一道水帘,护住了你们,然后那道水帘炸开,将血雾炸飞,经过是这样吧?”灵虚又复确认的问。// 

我没有回答,想到那个场面,我的心就在滴血。

虽然我没有心,但是感觉是相同的,撕心裂肺,痛不欲生。

灵虚也没有奢望我能回答他,继续说:“相传,唐长老当年被妖兽侵袭,以致灵魂飘散,孙大圣亲自上九天,取回了”

“好了,别说了。”我打断他的话,淡淡说道:“我明白你的心意,但是现在不想听神话故事。”

“嗯,这个故事确实很遥远,但是死而复生的事情确实发生过。据说,天地玄黄,共为五极,天有佛宗仙宫,地有人间妖魔道,而地底下,正是生死轮回之地府。”灵虚指着睡在床上的李别情对我说:“她的身体并没有腐化,等哪天有空了,你杀入地府,将她的魂魄拘回来便是了。”

我紧闭着眼睛,感应着他的表情,许久,才诚心说道:“谢谢。”

什么死而复生,地府拘魂,都太飘渺无影,我知道灵虚是在安慰我,劝我不要这般堕落。

可是,我无法从自责中挣脱出来,我不知道自己走去基地后,该去干什么。

去复仇?

就算我杀光了他们,李别情能够活过来吗?

有什么意义?

活着有什么意义?

我迷茫了,第一次失去了人生的方向。

“前些日子我们在龙龟腹部发现了一个宝藏,金银财宝都有,还有一批水晶石。这几天,你也不说话,我自作主张,让无脚给她打造了一副水晶棺。”灵虚又低声说道。

“水晶棺?”我不由抬起头,奇怪的问道。

“嗯,从科学上来讲,水晶石中含有一种叫h2的元素,它可以对起到净化的功效。但是以江湖人的眼光看,这种元素,正是元气。把李别情放入水晶棺中,可保十年不腐。”灵虚解释说。

“多谢。”我诚心道谢说,她总是这么躺在床上也不合适,在水晶棺中至少能安静些。

“那我让他们抬进来了?”灵虚又问。

“好。”我应下。

没过一会,四个精壮的汉子就抬着一副晶莹剔透的水晶棺小心翼翼的进来了。看得出来,他们都是江湖人,一个人也能背起这架水晶棺,但看他们的样子,谨慎中带着一丝敬意。

看到这里,我不由心中一暖。

真情,往往在他们这种小人物身上,体现的更为明显;反而那些所谓的大人物,天生寡情,为了利益不择手段。

这架水晶棺通体透明,无论是棺罩还是四角,都以一种说不出的奇妙笔线刻画而成。简洁,明了的线条中,附带着一丝丝流光溢彩的跃动。不庸俗,也不突兀,温和的气质中泛着一些淡淡的凝重。

不说做工,就淡淡是这些神奇的线条刻画,就足以称得上是一件艺术品了,我暗赞无脚巧夺天工的雕刻手法。

灵虚揭起棺罩,我轻轻的抱起李别情,将她放入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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