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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个悟空混都市-第6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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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后就是悟空的问题。兽王马戏团之所以如此火爆,有百分之八十的观众就是冲着悟空的名声来的。如今官山,甚至是金城地区,‘兽王’悟空绝对是排的上前十的名人,虽然李珍不知道悟空的底细,但也能猜到悟空来历不凡,想要再找一只,想必难度很大。

没有悟空的兽王马戏团,只能落入二流行列,没有一丝特色可言。

李珍觉得最大的困难,对我来说,最不是问题。野兽嘛,深山里多得是,抓几头就行。我现在是兽士境界,除了悟空之外,可以同时控制两只动物,大不了再找两只猴子吞噬。

于是,我示意李珍抓紧时间准备开分店的事,动物的来源和悟空的问题交给我来办。

悟空的个子现在差不多有一米五六了,作为一只猴子,能长这么大个子已经是个奇迹,我得想办法给它换个身份,不然迟早会引来别人的怀疑。

我琢磨着能不能把悟空变成一个正常人?它现在穿起衣服,除了瘦弱一些,跟正常人无异,最大的破绽,就是那颗猴头,小而扁长,而且五官也不怎么端正。

这个想法虽然有点异想天开,但可行性很高。听说现在韩国的整容技术最先进,把一个猴头整治成人头想必也有几分可行性。

米虫走了,悄然无声的走了,甚至连米拉都没有通知一声,害的她整天埋怨我不给面子。

我却是很高兴,走了好,乖乖回你的光州当总裁去,我这庙小,容不下他这尊大菩萨。

小时的身体也恢复的快,没过半个月,就生龙活虎的下床乱蹦跶了。他跟小龙不对口,两人一见面就明嘲暗讽,有几次还差点就打了起来。倒是馒头整天愁眉苦脸的,九龙扳指的秘密没找到,又得担心他的死亡契约,借酒消愁,花了我不少银子。

李珍按部就班的进行着开分店的计划,场地正在装修,她这两天跟郭乘风整日陪领导喝酒吃饭,以期早点拿到营业执照。

不论是多么强大的存在,都必须遵循俗世的规则行事,这是江湖中一条不成文的规矩,也是江湖与俗世之间的约定。如果有人敢破坏这个平衡,必将引来双方的绞杀。

天下人,天下事,天下路,天下,是所有人的天下。

江湖人讲究自由,而俗世却崇尚法律,这其中产生的矛盾自然不言而喻。

我想起了以前看过的一句话,没有自由,人类就不会进步,但太过自由,人类就会疯狂。

道门的阴阳两极讲究平衡,万物失去限制就会打破平衡,必会物极必反。就如我现在一般,虽然很讨厌那个胖乎乎的政府官员,但也无可奈何。总不能直接去杀了他,或者是绑架了他的妻儿用来胁迫吧。

算了,还是进山抓野兽去,似乎在那个动物世界,我的内心才能平静一点。

让小龙安排好车辆在山下等待,我跟馒头进了山。馒头要去找师姐商量下如何破除死亡契约,我自然不会错过这个与李别情见面的机会。

在山里穿行两天,我们赶到了那座荒山下,馒头告诉我,这座山叫做封步山,尼姑庵叫天人别院。

小金还是小金,李别情还是李别情,就好像昨日重现,没有一丝变化。岁月催人老,这句话在李别情身上,一点也不适用,她好像永远都是十八岁的样子。

李别情冷着脸,将我们领进了那间青砖古屋,一直与馒头交谈着,没有理睬我,甚至都没有正眼看过我。

许久,两人也商量不出什么好办法,最后,馒头去了后院的小阁楼,说是去查资料。

我跟李别情尴尬的坐着,谁也没有开口,小金窝在一边迷瞪着虎眼沉沉欲睡。

“你修炼的怎么样了?”李别情突然开口说话。

“嗯,可以吧,兽士境,最近才开始吞噬的。”我竟然真的像个徒弟一样,恭恭敬敬的回答。

“馒头是不是告诉你可以随便吞噬了?”

“是。”

“你不怕天谴吗?”

“我觉得馒头说的很有道理,与其杞人忧天,不如先把自己的命运把握住再说。”

“你知道这座山为什么要叫做封步山吗?”李别情站了起来,向屋外走去,我随后跟上。

“封步,封步不前,身在御兽门下,确实是一种悲哀。”穿过后院,她缓缓往后山上走去,边走边说。

“不能下山?”我猜测着。

“嗯,只能一辈子呆在山里,孤老终身。”李别情的声音略带悲哀,神情也黯然失色,走在绵延不断的石阶上,她的身影竟然是如此的单薄,落寞。

“以前,御兽门在世间存在时,世人无不羡慕,都认为我们是离仙境最近的人。可是,自从有了这座封步山后,又有谁会羡慕我们呢?”她淡淡的声音,和山巅寥寥云雾竟然混杂在一起,飘渺不定。

天人别院后山是一座不大,但十分陡峭的山崖,清幽绝美。有一条石阶蔓延而上,沿着山势铺陈,平平陡陡,弯弯曲曲。我跟李别情就走在这条石阶上,她不停的说着一些不着边际,云里雾里的话,我连一句也没听懂,只知道她心情好像很不好。

“明末年间,我们跟江湖道一场大战,败了。自那以后,御兽门就被封步在这座山里,永世不得出山。”爬上山顶,李别情望着峰下万里云雾,缓缓讲出了缘由。

“这个我能理解,是不是有人监视着你?”这种情节,我在小说上看过八百遍。

“是,但不是人在监视,而是尊严。”她突然转过头,直视着我,眼神中忽闪着复杂的情绪。

 第三十四章 种子

“我明白你的意思,是想堂堂正正的走下山是吧?”

“是啊,我向往自由,想去看一看山下的万世灯火,要尝一尝人间的酸甜苦辣,仅此而已。”李别情长叹一声,说。

“走,我带你去,我倒要看看谁敢拦我们。”我一时热血冲头,拉住她的手就要下山。

“呵呵,等等。你觉得自己的实力比起馒头如何?”李别情叫住我,不过手并没有缩回去,仍由我牵着。

“嗯。不如。”我顿时没了豪情,除了那几道指风,我还有什么?!!

“就连他在俗世行走,也要带个头套,小心翼翼,不敢以真面目示人,你又如何带我走?”她苦笑着,风轻云淡。

“我会为你拼命,别人要杀你,就先杀了我。”她楚楚可怜的表情,彻底激发了我的大男子主义,这一刻,我真想跪在她面前,像一个骑士一样宣誓效忠她,守护她一辈子。

“你愿意为了御兽之术献出一切吗?”李别情纤手挥舞,在我前面做了一个手势,似乎像是在进行一个仪式。

“我只为你。”我对未知有着深深的恐惧,戒备,哪怕是自己最喜欢的人面前,也不例外。

“也一样,双脚平行站立,与肩等宽,双膝微屈,手臂自然下垂于身体两侧,五指自然并拢,双眼平视前方,继而放松,轻轻闭合,眼若垂帘,心平气和,神能安详,洗心滤体,心澄貌恭。全身自上而下头颈、肩、臂、胸、腹、臀、腿一次放松,躯体各关节及内脏放松,做到身无紧处,心无杂念,神意收发自如。”

李别情神情严肃的一阵低吟,挥舞的白皙手指竟然韵绕着一团璀璨的光晕,抵至我的额头。

我只觉得自己神情恍惚的进入了一个飘渺的空间,身不由己的照她的话去做了,顿时,心无杂念,神清气爽。更让我惊奇的,是她手指那团光晕竟然直接进入了我的脑海。当我试着用元气接触光晕那一瞬间,光晕开始快速旋转,产生的强大吸引力将体内的元气,内力通通吸了进去。

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我的身体完全不受控制,只能任由光晕吸取。但我信任李别情,相信她不会害我,于是心甘情愿的配合着光晕,任由它吸取。

也不知道过了多久,光晕终于停了下来,化为一枚种子的形状,悬浮在脑海中。

这时我才发现李别情已经悄然离去,不知道她是什么意思,只能自己琢磨这枚种子。

这其实就是量变造成了质变,体内无形的元气和内力统合为一,产生了实质的种子。种子就像是身体器官一样,不可分离,且不断进化。这就相当于修仙小说中的魔胎道种之类的东西,不过元气种子的力量要弱小得多。

种子中的元气,就像是一个破壳而出的小鸡,不断的挣扎着,想要突破种子的限制逃出来。可终究是力量不够,被种子紧紧的包裹在内。

我试着去控制种子放开限制,种子却好像拥有自主意识一样,抵制着意念,不愿听从我的指挥。

琢磨了一会,我还是没弄出头绪来。实践出真知,毕竟这异能也没有说明书,全得靠自己探索。李别情也不知道怎么回事,给了我这枚种子,竟然不负责任的走了,难道在试探我的资质吗?

现在体内的元气和内力全部被种子吸取,没有了指风,没有了元气对身体各个部位的支持,我便成了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普通人,一无所有。

当我下意识的去感应悟空时,竟然找不到它的存在了。

怎么回事?我吓得冷汗直流,悟空已经成了我身体的一部分,突然失去了它,我竟然有一种恐慌的感觉。

悟空跟我之间的联系,就是靠那一丝天然的元气。现在元气被种子所吸取,悟空会怎样?失去意识?甚至直接死亡?

突然,我想起李别情刚才问我是不是愿意为御兽术贡献出一切。

真的是一切吗?元气,内力,悟空,甚至没有了元气,我将不能继续吞噬。

失去了一切,换来了一枚不知所谓的种子,划算吗?

最终,还是平静了下来,李别情没有必要害我,如果我一无所有,她得不到任何好处。

我慢慢向山下走去,想必她会给我答案。

半路上,遇见了小金,它并没有传达什么意思,而是跟在我后面,我走,它也走,我停,它也停。

应该是李别情知道我接受种子后,没有任何自保能力,所以派小金来保护我的。

我心下一热,脚步也快了起来。

回到天人别院时,天色已经黑了下来,那间青砖古屋里,亮着红烛,而且窗户上,竟然贴着一个大大的囍字。

洞房花烛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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