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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2的报恩-第1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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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门掩上,没多久又“吱呀”推开,一只狗脑瓜子钻进门缝。

  “还有什么事?”贺兰霸没有抬头。

  “……老师,你不要熬夜,要少抽烟。”

  贺兰霸心里一沉,实在忍不住了,回头刚要说话,门外已经不见了那颗狗脑袋。

  这天晚上他上了好几趟厕所,几乎每隔半小时就上一次,每次出来,狗崽子都很乖地睡在狗窝里。贺兰霸看着纹丝不动的小金毛,神情复杂。

  。

  早上八点,阿彻从洗手间里穿好衣服走出来,心情有些复杂地望一眼贺兰老师的房间。房门关得严严实实,贺兰老师每天都是到早上才睡觉。

  狗小子站在客厅里四下打量了一下,这些天贺兰霸忙着修寺庙,他把家里上上下下都打扫了个遍,灯管和窗玻璃上面也终于都打扫干净了,帮贺兰老师洗衣服擦地板时的自己特别开心,但是他也知道自己能为贺兰老师做的实在太少太少了。

  茶几上放着他留给贺兰老师的信,字迹有些难看,也不晓得老师看不看得懂。昨天晚上他选了两套衣服打好包,用矿泉水瓶装了两瓶水,把布包往后背一绑,扣了一顶大大的鸭舌帽在头上,狗小子刚要踏出家门,忽然觉得哪里不对,回头一看,茶几上那封信怎么和他用的信纸不一样啊!

  狗小子狐疑地倒回屋里,拿起那封信打开来,一下就傻眼了。

  ——个狗东西你以为老子不晓得你这些天在捣鼓个什么名堂吗?现在能变人了,翅膀硬了?

  我告诉你,从这里去庚林市,就是坐火车也要两个钟头,火车你见过吗?你丫啥都不懂还想着去庚林市,半路都得把你饿死!就算你剩了半条命到了庚林市,庚林市光一个上城区都比灵犬镇大一百倍,你到哪里去找你的小修?到了大城市你就是妥妥的流浪狗,流浪狗不懂吧,就是没有主人每天只能风餐露宿的乞丐狗,你得每天和一大堆流浪狗抢吃的,你特么小胳膊小腿的能抢得赢吗?没被咬来吃了就算你命大了!你以为大城市和灵犬镇一样,你每天果着身子在外面乱跑也没人管你?我告诉你,城里到处是抓狗打狗的人,每天死的狗能装一卡车!你是不是觉得你能两条腿走路了就特别能干了,这些倒霉事都特么不会发生在能干的你的身上?太蠢太天真!被抓被打被吃这些都不是最可怕的,万一被人发现你变成人还长着狗耳朵狗尾巴,你就会被当成怪胎抓进实验室,一群人天天给你打麻药,把你开膛破肚了看你究竟是个什么怪物!

  看到这里是不是尾巴都夹紧了?识相的就给老子乖乖回窝里躺着,这事儿我就当从来没听过。

  信写到这里空了老大一段空白,阿彻跳过空白继续往下看。

  ——都这样了你还是决定去找那个人类?

  再好好想想。值得吗?

  到这里信纸下面全是空白,阿彻觉得这信明明还没写完,翻来翻去结果在背面找到了。

  ——带上这封信,到了庚林市去找一个叫任海的人,城里的猫狗应该都听说过他。

  你个不见棺材不掉泪的狗东西,给老子有多远死多远!!

  这一次信真的到底了。阿彻看完默默折好塞进衣兜里,揉了揉发红的眼睛。

  老师,谢谢你!你的养育之恩我一定会回来报答的,就算这辈子报不了,下辈子做狗也要报答你!

  。

  贺兰霸坐在窗边,大清早的书房里有些暗,他点着一只烟夹在手里却迟迟没有抽上一口,膝盖上放着阿彻留给他的信。

  ——老师,对不起,我还是决定去找小修。老师你说过,报思是灵犬猪zui大的美de,你以前说我没有那个能力报思,但是现在我已经可以人化了,我已经不是以前的我了。

  小修不进是我的思人,也是我这杯子第一个朋友,他和灵犬猪的小孩不一样,和我见过的所有人类也不一样,我从来没有那么想和一个人呆在一起,和他在一起,就蒜只是一起看着天空不说话,也决得快乐,和小修在一起让我决得周围的一切都变得不一样了。

  在我背打的时候,小修赶回来就我,他对阿zi说,我是他的朋友。老师,他说是朋友,不是chong物。所以我要去找他。

  谢谢老师这么多年对我的照gu,deng我完成小修的心圆,我一定会带着小修回到灵犬zhen,我会成为让老师你jiaoao的灵犬猪人。

  ——爱你的阿彻

  。

  阿彻背着包袱穿着一双机器猫的塑料拖鞋下了山,早上的灵犬镇很热闹,灵犬小学的学生们正排队做广播体操,他路过旺旺副食店,老板娘正帮着从货车上下货,对门的面馆里坐满了食客,面香四溢,副食店的大汪和面馆的狗蛋在面馆的桌子下穿来穿去地讨食,大汪转身时看见他,没什么表情地又转过头去继续讨食。

  阿彻摸摸干瘪的肚子,老师有留钱袋在茶几上,但他没有拿,只是临走时从厨房里顺了一口袋馒头。卷发小男孩从布包里摸出一个馒头,刚要咬上一口,抬头望望前方一眼望不到头的公路,又将馒头塞了回去。

  沿着长长的马路走着,小镇的喧嚣消失在身后,路上只有来往的汽车,扬起的沙尘吹着狗小子麦色的脸庞,前方的风景遥远又陌生,充满未知。

  但也充满了期待。

☆、遇见一只猪

  “三两昨天下了好大一只蛋!”

  “谁让你把屎拉我身上的?!”

  “哎哟这车抖得,我的小心脏受不了啊!”

  车子经过路上一个坑洞,货箱猛地震了一下,阿彻听着四周叽叽喳喳的声音又高了八度,鸡鸭鹅们扑棱着翅膀,漫天的鸡毛鸭毛很快糊了他满嘴,小狗崽连续打了三个喷嚏。

  阿彻从大大小小的笼子里钻出来透气,趴在货箱边看着路边飞速后退的景物。

  好快!小狗崽一身卷毛风中凌乱着,这哪里是在跑,这都是在飞了!

  果然搭顺风车才是英明的决定,他半路经过一座农场,遇到这辆停在路边的小货车,趁司机去农场提货时悄悄爬了上去。搭顺风车还是要变成狗才方便,变成人的时候大人们总是怀疑地打量他,问来问去的。

  他在镇子里从来没坐过车,一想到圣斗士们也就只能在后山扔扔石头,自己却能坐车兜风,就骄傲得不行,要不是怕被司机大叔听见,他都恨不能嚎几句。

  叭叭叭!

  巨大的噪音袭来,阿彻两片狗耳朵惊悚地一竖,只见一座山一般大的货车从眼前飒飒驶过,庞大的阴影遮天蔽日,侧风大得阿彻眼睛都睁不开,等到风过了,睁开眼扭头一看,那车子已经在前面老远了。

  狗东西望着疾驰而去的大货车的背影,张大嘴简直惊呆了,这个车还要快啊!这一定就是空中客车吧!

  。

  车子行驶了一下午,总算到达目的地,阿彻听到嘈杂的人声,已经兴奋难当,趁司机还没下车,忙从鸡大妈鹅大娘之中挤出来,跳下车。

  “哎哟,看这狗,背上还背着个包袱呢!”

  不停有路人朝他搭讪,阿彻牢记贺兰老师的教导,绝不吃陌生人递来的东西,哪怕他们看起来再友善。

  不过这地方也挺奇怪的,四处弥漫着一股子腥味,阿彻也没看见电视上那种摩天大楼,只有沿街两侧清一色的店面,店门口都码着大大小小的盆子,盆子里装满水和各种稀奇古怪的鱼。

  阿彻从没见过这么多长相这么古怪的鱼,还有一些看起来压根都不像鱼,不由好奇地凑到盆子边看,店主人立马挥舞着杆子来赶他。

  阿彻完全不知道自己到了哪儿,庚林市上城区下城区中央区还是什么地方,这附近要是有个能洗热水澡的地方就好了,他就可以开口问人了。正不知该如何是好,忽然看见从一家店门口晃出来的两条精瘦土狗。

  “汪汪!”阿彻连忙追上前叫住他们。

  两条土狗回头看着一股脑跑上来,背上还背着个包袱的小不点。

  “你们好!请问这里是庚林市区吗?”

  阿彻问完,两只土狗彼此好笑地对看一眼,其中一只咧着牙问:“你是哪儿来的乡巴佬?”

  “我从灵犬镇来。”小金毛热情地回答,“乡巴佬是什么意思?”

  “听好了,灵犬镇来的乡巴佬,”咧着牙的土狗踱着步子走上来,瘦削却凶狠的脸凑到小金毛眼前,“这里是我们的地盘,你最好给我夹紧尾巴赶快消失在我的视野里,听明白了吗。”

  阿彻愣住了,目视对方转身离去的背影,犹豫了一下:“那请问你们认识任海吗?”

  两条土狗缓缓回过头,威胁地眯缝起眼:“同样的话我不想说第二遍。”

  阿彻不知道是什么让这里的狗如此有戒心,不过还是很有眼见力地赶紧闭嘴掉头跑掉了。

  这条散发着鱼腥味的街特别长,一路上猫猫狗狗也不少见,但是都不太搭理他,有些狗看见他过来就走远了,有些一靠近就对他呲牙咧嘴,阿彻不明白为什么这里的动物都这么冷漠,甚至都有点开始怀念大汪和狗蛋了。他一点也不想在这地方久待,马不停蹄地走啊走,想离开这里后换个地方再找人问。

  黄昏的时候总算是看到这条路的尽头,前方是蜿蜒的沿海公路,一边是山,一边是海,阿彻被眼前开阔的风景镇住了!他从没见过真的海,激动不已地冲下公路,冲向海滩,跑得太激动背上的包袱还掉了下来,狗崽子飞奔回去叼起包袱又飞奔下海滩,就差用滚的了。

  虽然太阳已经落到海平线下,但是晚霞的余晖仍然绚丽无比,海面上像洒着碎金,阿彻接连走了两天,酸痛无比的肉垫爪子此刻踩在软软的沙滩上,被浪花一下下冲刷着,舒服极了。金毛小狗摇着尾巴,冲唰啦唰啦仿佛在呼吸的大海嗷嗷直叫。

  小修要是看到这样的夕阳一定高兴死了!这比镇子里的夕阳还要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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