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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霄凤春鸣-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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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男子吞了一口唾液,嘴角抽搐地盯着自己刚刚发现的景致,带着疑重地呢喃道:“我、这个、那个……我还没冷到眼花的程度吧?”
  男子到底看到了什么美丽的风景线?!
  答日:一人!那人远看就只是身着一件单薄的素色里衣,并昏倒在雪地上……
  不要说男子没有良心,觉得自己现在看到的风景很美丽。其实是那个昏倒的人到也能与周围的雪景融合成一幅宁静的画面,让男子第一眼看看到就觉得很美,真的没有别的坏思想,所以说请各位看官不要误会了,男子的良心确实是血肉做成的。
  男子快步朝着到在前边不远处的路上的人跑去,手里拿着的伞也连忙收了起来,待男子跑到那个昏倒在雪地上的人的身边的时候。
  男子又吸了一口冷气,心头一惊,暗暗地赞叹着:此人甚是美得骇人!这容貌,这身段,这一切的一切,让昏迷的人看起来不像是人,而像是雪妖一样美丽动人……
  男子将伞放在雪地上,又匆匆将自己身上厚实的皮草斗篷解下来,然后蹲下把斗篷裹上了现在这个昏倒在地的人的身子,男子小心翼翼地用皮草斗篷包裹着昏迷的人,好似怕自己的粗手粗脚会将此人划伤半分一样。
  先前男子已用手指试探了昏倒在地的人的鼻息,那人还到是尚存一气。
  男子无奈地摇摇头苦笑着说道:“这么冷的天,竟然昏倒在这个地方,而且还只穿一件里衣,到现在还有一丝生气到是令我这个大夫感到惊奇。”
  男子打横着将昏迷的人抱起来,紧紧地贴近自己的身子,意是想用自己的体温去暖和昏迷人,或许这能让昏迷的人渐渐恢复原先蓬勃的生气。
  


☆、第六章:捡到(二)

  这在回家的路上捡到一个昏迷不醒的人,到是让男子意想不到,平时懒散的他现在到也不敢再怠慢了,既然自己愿意拾起一个‘包袱’,那么男子就应该有所觉悟。
  男子连奔带跑地朝着茅舍的方向冲去,他现在也愣是使出吃奶地劲儿才将昏迷的人抱起并奔跑起来。
  刚跑了几十米,男子就开始气喘嘘嘘地了,他没捡起‘包袱’之前就已经到了半山腰,所以他自然是离家不远了,还有十几米就到了茅舍了,男子没有把昏迷的人抱回家的打算,因为男子决定先将‘包袱’先送去治疗。
  男子所住的茅舍后有一个小洞窟,洞窟是天然形成的,洞窟里边的那口天然的泉眼池,泉眼池的水大概是从山底地涌出的。
  而且,这个泉眼池到也是很特别的,那泉眼池水白天的时候水是冷的,但是一到了傍晚时分,这口泉眼池水就会变热。最热的泉眼池水是在冬天的傍晚,池水最热的温度也正是适合冬日泡澡用,并不算太烫皮肤。
  安云山表面看起来虽是荒蛮之地,除了树就草之外,这山中最宝贝的就是这小洞窟中的这口天然泉眼池水了。
  男子是第一个发现这个小宝藏的人,所以他选择在这里落了户,将宝藏独吞了。
  男子为了方便自己沐浴泡澡,就特地将泉眼池的边沿打开了个缺口装上了水闸,然后又在缺口下摆置了一个专门请人制造的超大的澡桶。每天要沐浴净身的时候,男子就将水闸打开放水入澡桶,然后就静静地等着水满入浴。
  男子将昏迷的人抱入小洞窟中,然后就把人放在一边的小石台,接着就是忙着去打开水闸放热水入澡桶中。
  只是,接下来的程序,男子即将面临一个重大的考验。
  男子突然醒悟大叫一声不好,同时深感麻烦和不自在的用手挠了挠自己梳得整齐的头发,不知所措的自言自语道:“糟糕,我光是想让这个人泡热水澡,到是忘记了要帮他宽衣!虽然他是个男人,我也是个男人,可是这感觉也太别扭了。”
  可是踌躇了好一会儿,男子又轻轻地用手拍了拍自己的脑袋,终于决定了下来,连连自嘲地说道:“哎呀,叶笙啊叶笙,你这个大笨蛋,人命关天的还管这些陈规做什么?!宽、宽衣要紧!对、对,宽衣,我闭着眼睛宽就行了,真是笨……”
  不错,这个穿着肥厚的男子就是那个离家出走的叶笙,本故事的主人翁。
  叶笙如今已经是十九岁的大人了,从十七岁那天离开青鸾国柔水城到现在已经整整两年没回过家,十九岁的叶笙现在已是无双城里小有名气的大夫了。
  他两年未回家,但是每逢过年过节的,他都会买些东西派人捎送回家,平时也会偶尔写写信给爹娘,算是尽了点孝道。
  叶笙关好水闸后就用着颤抖地双手将自己的宝贝灰色皮草斗篷褪下放在一边的岩石台上,然后又闭上眼睛摸上了那昏迷的人冰冷的身子,慢慢的解下那人身上唯一的一件单薄的素色里衣……
  “好冷的肌肤,一定要让他泡久一点才能让血液暖回来。”叶笙皱着眉宇小声道,双手摸索了好久才将昏迷的人的里衣褪下放在一边,每次触摸到对方的肌肤的时候,他都忍不住打了个冷颤。
  住在安云山上两年,或许没有人比叶笙更熟悉安云山的地势了,更何况是这个小洞窟?!
  叶笙闭着眼睛将昏迷的男人抱了起来,感觉很直地就找对了澡桶的位置,很快的将昏迷的男子放入了那个宽一米,高一米的大澡桶里。
  这下叶笙总算是松了一口气,睁开了眼睛,叶笙又一次打量着昏迷的男人。
  “真是绝世尤物,可是他又怎么会倒在山路上呢?等会他若能醒过来我就要好好地审问他才行。”
  


☆、第七章:共枕(一)

  将昏迷的男人放入澡桶之后,叶笙就连忙将背在背上的红木医药箱子和皮草斗篷拿回茅舍去放好,接下来可有得他忙和了。
  先前打定的主意老早就昏迷的男人给打破了,什么泡澡什么吃晚饭的通通都破灭了。
  叶笙皱着眉宇拿着小称平到放置放药材的茅舍里取药材,一路走一路安慰自己着道:“俗话说救人一命胜吃七粒葡萄。嗯,我这样想的话就不会在意了!还是先给那人熬些汤药好了,看他体温稍有回暖高升,看来这是要发烧的前兆了。”
  今世的叶笙本不会医术,因为喝了一碗不合格的孟婆汤带着前世的记忆,前世的他或许是个医术超绝的女医师,否则叶笙又怎么会有本事做大夫呢?离家出走这两年,叶笙就是靠这身本事吃饭养活自己的,日子过得还算滋润。
  细数着要捡取地药材,叶笙嘴里又小声念叨着:“川桂枝一钱,炒白芍两钱,生甘草一钱,茯苓两钱,鲜藿佩各半钱,白叩壳半钱,鲜荷梗一枝。”
  叶笙是个精明的大夫,这两年住在安云山上,他行医的药材多半是在山上采取凉干收纳在库房里了,到也省去了不少药材钱。
  两年前,叶笙在离家出的时候是乘坐了一辆行商他国的的车队的马车,匆匆奔波几日一路从青鸾国的柔水城来到了邻国天白国的无双城。
  天白国虽不比青鸾国强大繁荣昌盛,可是天白国至少不是女尊男卑的国家,这个国家是男尊女卑的国度,因为当时私房钱不多,叶笙选择在天白国的小城无双城定居落户了。
  话说天白国是个小国家,但是隶属于天白国的无双城的生活水平可不低。离家出走之后,叶笙才知道独自一人生活的难处,可是他已经不打算回头了。
  也因为当时的叶笙囊中羞涩,无法在无双城里买到只地片瓦,所以只好选择在东郊外的安云山上建起茅舍定居下来,而且是在他找到天然泉眼之后才更下定决心要定居在安云山上。
  在叶笙很小的时候,那前世的一丝记忆也就跟着觉醒了。而他离家出走前所带走的私房钱,可都是他本人替那些有钱人家看病得来的。关于自己会医术这事,叶笙没有对爹爹和娘亲说起过。
  将药材加入三碗水,最后熬成一碗药味浓郁的驱寒药汤。这药汤新鲜一出炉子,叶笙就立刻将汤药送到小洞窟里去。
  进了小洞窟,叶笙走到澡桶旁边,接着就是伸出一只空闲着的手去探了探澡桶里的水温,探好后,他才悠悠地点点头,满意的道了句:“还行。”
  在这个洞窟里的气温不算低,至少比洞外的温度高上许多,所以这天然泉眼池的热水也凉得不快。
  可是当叶笙一眼瞧见自己捡回来的男人依然昏迷不醒,就纳闷得别别嘴说道:“还没醒啊?!这药凉了就失去了原本的药性了,我可是花了好多心思才熬出来的,最重要的是这碗药可值钱了,起码要一两银子哟,钱啊、我的钱……”
  叹了一口气,叶笙只好将药碗放在一边,跟着就拿起一块新的布巾走,卷起衣袖子后便把双手伸入桶内,轻轻地将布巾浸湿了一次又一次的擦拭着昏迷的男人的身子。
  “小爷我可是第一次伺候人,你小子真是走大运了。”叶笙看着桶中的绝美男子,心里是一阵嫉妒和羡慕,无聊地自己和昏迷的男人抬起了杠来。
  又一次触摸到昏迷的男人的身子,叶笙总感觉自己好似做贼心虚地样子,心跳得很快。
  叶笙不管三七二十一的在昏迷的男人身上乱摸了一把,直到他的手摸上男人的额头,叶笙才诧异地惊喊出声:“身子到是暖和了点,比刚刚捡到的那会儿好多了,咦……这家伙的体温怎么会那么的烫?!”
  叶笙匆匆地为昏迷的男人把脉起来,过了一会儿,叶笙终于确定了自己的想法。
  “这家伙果然是发烧了!”
  “喂,你醒醒,快点醒来!”叶笙不客气的用手拍打着昏迷的男人漂亮的脸蛋,心急地催促道。
  叶笙以为让这个昏迷的男人泡热水这一阵子也该有些知觉了,他不客气的轻轻拍打着男人的脸,昏迷的男人原先那白皙的脸蛋儿不一会儿也就被叶笙拍出点点红潮来了。
  叫了好一阵子都没能叫醒昏迷的男人,叶笙急得放弃了唤醒对方的念头,气愤得就双手叉腰望了昏迷的男人好久好久。之后叶笙无奈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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