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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个问题是一个无法控制的变数,沈煜也没有办法解决。第二个问题就需要沈煜现在做准备了,某宝上卖的cos古装多的很,沈煜挑了一家新津本地的卖家,双倍价格的诱惑下让商家马上送货过来。至于钱财更好解决了,现实世界的打火机,玻璃珠拿去肯定能换不少钱。
下午,沈煜订的古装卖家亲自送了过来,一共两套,一白一青,样式倒是挺精美还赠送了古装长靴。不过想想也是,玩cosplay肯定是怎么帅怎么来,谁去cos路人装扮啊。
换上白色的那套之后对着镜子左右看了看,不错帅气逼人,沈煜有些骚包的想道。
没有多耽搁,换回现代装扮后,沈煜出门买了一堆打火机和玻璃珠,再准备了一些食品有备无患,玩意过去是个鸟不拉屎的小山沟怎么办。
回家叫了外卖吃饱喝足之后,沈煜将准备的东西一一放进背包,想了想把铜镜也带上,一是怕自己不在它惹麻烦,二来说不得还能帮的上忙。换上古装,合金长剑持在手上,沈煜深深呼了一口气,缓缓把影碟放进之前带回来的影碟机,电视屏幕开始发光,逐渐包裹住了沈煜。。。。
第二十九章 到达()
一阵恍惚,眼前的景色发生转变。
前一秒面对的还在封闭的客厅,转眼间视野变得一片开,映入眼帘的是一条宽阔的长河,江水滔滔,两岸青山翠绿。
此刻正站在江岸之上,看着湍急的水流,沈煜心里暗道好险,要是位置再偏一点自己岂不是直接就出现在了水里,搞不好出师未捷身先死了。
拿出放进背包的铜镜,问了一句:“还活着吗?”
“沈老大,这是哪儿啊?这里灵气怎么这么充裕,爽死了!”隔了片刻铜镜传来回应,估计是跟着沈煜看电视看多了,这厮说话用语跟个21世纪小流氓一样。
没死就好,沈煜本来还有点担心是不是除了自己别的生物穿越不过来。嗯,镜灵也有自己的灵智,也算生物吧?现在见它活蹦乱跳倒是放下心来后也懒得再回答它的问题,关键也回答不好,他也不知道这具体在哪儿。
不过镜灵说的倒没错,这里灵气远比现实世界浓郁数十倍,他甚至能清晰的感受到自己没有可以修炼可体内的力量也在缓缓增强,怪不得这个世界的武者强的夸张,甚至还有神兽这些东西的存在。
四周都看过,并没有看到别人,这让沈煜想打听打听消息的想法落空,不知道现在属于风云里的什么时期。
华夏从古至今都是择水而居,水是生命之源并非一句空话,沿着河流肯定能找到村落。沈煜没有多耽搁,开始顺着江流前行。
也不知道是穿越过来的地方太过偏僻还是这里的人口稀少,沈煜连走来三天才找到一户村落。一袭白衣已经变得风尘仆仆不复刚到之时的潇洒,好在每天晚上修炼时能感觉到自己修为快速增进,没有让他觉得时间白费,镜灵在旁边捡便宜也是乐得合不拢嘴,暗道跟着沈老大实在是太明智了,这辈子都没体验过这种酸爽,不得不说21世纪这个末法时代是所有修炼者的悲哀。
看着眼前的村落,沈煜心头长舒一口气,连着几天人烟都没见着一个说心里不慌是假的。况且自己之前准备的食物和水也消耗的差不多了。
时值春耕,村庄附近的田地里有不少忙碌的农人,沈煜找了一个看起来面善的老伯询问情况。
或是见沈煜衣着谈吐非凡,虽然有些嘀咕眼前此人相貌堂堂却怎么连自己在哪儿都不知道,老伯还是停下手里的忙活热情回答了沈煜的问题。
根据农家老伯的回答,沈煜现在所在是巴蜀地区,这个村子名叫小河村,往西二十里是最近的城镇,城里的侠王府远近闻名,说起侠王府,老人好似与有荣焉一样夸赞,至于沈煜提起的天下会聂风步惊云倒是一概不知,知道普通乡下人对于太远的江湖事不了解也是正常,没有再多问,谢过之后沈煜往老人指的城镇方向赶去。
侠王府这个名字沈煜有点印象,在风云剧情里不过是一个打酱油一般的小势力,在前期就被步惊云一个人消灭。但步惊云是步惊云,沈煜可不敢拿自己和主角比,对沈煜而言侠王府和天下会也没什么区别,都是能碾压自己的庞然大物。
沈煜脚程比起常人快上不少,不到一个时辰就到达地点。这里的城镇虽然远远比不得现代都市的规模和繁华,但古色古香别有一番风味。两旁酒旗招展,边上还有小贩沿街叫卖,糊糖人的,卖胭脂水粉的,卖风筝的整条大街显得很是热闹。
沈煜边走边看走走停停,时不时驻足观看倒是颇有些趣味,可惜沈煜身上没有金银货币,不然倒想买点小吃尝尝。
城市中央是一间气派豪华的宅子,高墙大院上的牌匾上侠王府三个字高悬在上,正门两旁大理石雕刻的石狮子张牙舞爪看上去气势非凡,在大门两边是两个手持兵刃的身形彪悍的护院。
沈煜没有在侠王府旁边多呆正准备继续走,突然觉察到背包有一阵异动,知道是铜镜有反应,对着身后低声说了一句:“别闹”
生怕大庭广众下铜镜出什么幺蛾子引起别人注意,沈煜快步离开侠王府范围,转身进入一条无人的小巷子,见左右无人后拿出铜镜骂道:“你搞什么鬼?”
“刚才我觉察到一股很强烈的阴寒之气,要是能得到肯定能短时间内道行大涨。”铜镜虽未现行,但从话音能听出它很是激动。
阴寒之气?沈煜闻言一阵纳闷,随即似想到什么一样露出恍然之色,眼神望向侠王府方向问道:“是不是那边的房子里?”铜镜一阵猛烈晃动,肯定了沈煜的猜测。
“别急,你可别乱来。”沈煜确认地点后吩咐道,铜镜闻言哼哼两句再没了反应。
安抚好铜镜,沈煜开始回忆起关于侠王府的剧情,在剧情里侠王府只出场过一次,就是在步惊云为了冰封爱人孔慈的尸体前来索要冰魄,结果侠王府表面答应却私下里通报给雄霸,这才导致步惊云一怒之下屠了侠王府上上下下。
侠王府的冰魄魂相传乃至阴寒石,极为罕有,具有何有尸体万年不变的神效,乃是传说中四大奇石之一。不过听了铜镜的话,沈煜却是明白了,这冰魄所谓的防腐剂功效估计只是其极寒属性的衍生品,只是因为侠王府的人没有进一步的发掘手段,所以只能把它用来保存尸体。
不过铜镜可以用来提升修为,自己拿来未必不行,这可比留在侠王府有用多了。况且侠王府的作为也不算什么好东西,自己想办法弄走冰魄说不定以后步惊云也不会打上门来,侠王府也不会因此灭门,沈煜为自己的贪欲找到了合理的解释。
越想沈煜越觉得自己要是拿走冰魄不是为了取宝而是在积功德,不但满足了自己的需求,还能救下那么多人命,自己简直是正义的化身简直是功德无量嘛。
心下已经打定主意,不过具体要怎么操作还是仔细考虑,自己又不是步惊云硬来肯定是不行的,说不定侠王府门口两个护院自己都打不过。
第三十章 思考()
回到街上,沈煜继续领略古代风景。
盗取冰魄一事需要仔细斟酌,但现在最重要的事是填饱肚子,连续三天每天吃的是之前准备的压缩饼干巧克力嘴巴都快淡出鸟了,走在街上闻到路边酒楼饭菜香味口水止不住往上涌。
不过沈煜没有古代的钱币,更不敢吃霸王餐,现在最重要的是把自己提前准备的打火机玻璃珠换成钱财。好在古代当铺行业还没没落,没走多远就发现前面店铺门口横联上写着大大的当字。
沈煜提前拿出一把打火机和玻璃珠放在手上再进入店内,店铺里面积不大,里面布置有点类似半封闭的银行,有两个木质的窗口将掌柜和顾客隔开。
看见沈煜进来,满脸皱纹的掌柜先是上下打量沈煜一番,见他穿着讲究这才露出笑脸说道:“这位公子,是想典当还是赎出呢?”
沈煜装作小心翼翼的拿出手里的玻璃珠在掌柜眼前晃了一眼,小声说道:“掌柜的,这是我家世代家传的琉璃珠,您给看看。”
掌柜明显眼前一亮,也压低了声音:“公子,您让我仔细瞧瞧我才好给价啊。”
沈煜装作一脸不舍的把在小卖部一毛一个买的玻璃弹珠放在柜台上,掌柜拿起弹珠哈了口气小心擦拭。沈煜一旁说道:“你看啊,我这家传宝珠晶莹剔透,里面还有一道红色花纹。”确实有一道红色花纹,要是掌柜喜欢沈煜包里还有两道纹的三道纹的,反正都是一毛钱一个,量大还有优惠。
掌柜可不知道这些,只觉得眼前的宝珠越看越神异简直爱不释手,暗暗想道这宝贝前所未见,要是拿到京城这些豪商贵族云集的地方绝对价值万金。虽然这么想,不过掌柜没有露出任何声色,再看了一会儿才说道:“这位公子,你这宝珠确实少见,但就是少见这个价格才不好定啊。”
“掌柜不妨直说,合适就卖给你。”沈煜实在懒得为了一颗玻璃珠和他扯皮,丢不起这个人。
”五百两。“掌柜装作一脸肉疼的说道。
“成!”沈煜也不墨迹一口答应,也不管这掌柜拿去能卖多少。
一颗玻璃珠就卖了五百两,这让沈煜没有拿出打火机,毕竟沈煜看来看来打火机要比玻璃弹珠显眼得多。
见沈煜答应如此爽快掌柜倒有些觉得自己亏了,虽然知道这东西拿出去肯定能翻几个跟斗,但商人本性还是让他有些后悔,但见沈煜手持长剑是个武林中人也不愿多事,爽快拿来银子。
古代十六两为一斤,五百两银子可得有三十斤重,当然不可能带在身上。沈煜让掌柜帮忙换成不同面额银票,只余下一些作为花销。
出了当铺,沈煜算是兜里有钱胆气粗,直接进了路旁一家客栈,学着古装片一样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