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穷小子的大亨路-第20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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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思华暗暗拿定主意,表面却不动声色地应道:“阿勋,你放心,一切都看你的眼色行事。”

“好,我们休息先,明天还要赶路,说不定原始森林里面有什么,不能马虎,要养足精神才行。”李老板接道,缓缓闭上眼睛,准备睡觉。

单思华应了一声,也躺倒在床上,心想这李老板该不会为了那笔巨款,在关键的时候,把自己也置之于不顾吧?

看来明天的行程确实需要养足精神。管他那么多,先把觉睡足再说。单思华抛开杂念,强迫自己进入了梦里。

翌日清晨,一阵礼貌的敲门声吵醒了单思华和李老板,这是金和阿木为他们设定的服务。看看时间,凌晨4点50分。两人简单地梳洗一番,穿戴整齐地向宾馆对面走去。

此时天色未明,空中一片灰蒙蒙的。尽管光线不是很亮,单思华两人还是一眼就看见停在宾馆对面的一辆越野吉普车。

走到近前,金从驾驶室探出半个脑袋,低喝了一声:“快上车。”两人毫不犹豫地坐到后面,却没有看见阿木。

“还有一个人呢?”李老板不自觉地问了一句,金闻言头也不回地接道:“他在另外一个地方等着我们,坐稳了。”

说完,发动马达,一脚踏向油门,吉普车随即像离弦之箭,快速消失在宾馆的对面。

20分钟以后,吉普车停在一片芭蕉林的外面。金从驾驶室跳下来,带着单思华和李老板穿过芭蕉林,来到一座吊脚楼前。早已经等候多时的阿木热情地将三人迎上楼,拿出准备好的两套哈尼族服饰,要单思华和李老板赶紧换上。

两人接过服饰,好奇地比划,迟疑着不知道该怎么穿着。金随即给两人讲解了穿着的顺序,并把两人带到里间换衣服。

等单思华和李老板换好衣服再次出现在楼里的时候,已经看不出先前的模样,除了口音不同以外,两人就是活脱脱的哈尼族男人。

金乍见单思华和李老板的装束,情不自禁地叫了一声“好”,李老板跟着问了一句,为什么要换服装,是不是这边的规矩。

阿木补充道:“规矩倒没有,只是穿我们这边的服装,可以混淆别人的视线,不引人注目,可以省去很多麻烦。”

阿木说的不错,如果两人穿着新潮的服装,难免会引起别人的注意,穿当地的服装,至少可以不让人一眼就认出来,这是两个外地人。

阿木想的真周到,不愧是做这一行的。单思华暗暗感叹,对阿木投去赞许的目光。

“拿着,必要的时候,可以保命。”金又从一个竹篓里倒出几颗像汤圆一样的药丸,分发给两人。单思华接过一看,这是一种自制的药丸,有点像是什么叶子捣碎以后,揉捏而成的。

“这个叫‘八百打’,对伤口感染有特效,不管是跌打损伤,还是蚊虫盯咬,只要掰一点撒在伤口上,马上就有效果。”金补充道:“特别像蛇咬伤,还有刀伤等,一样有治疗的效果。”

听说有这么好的药效,李老板连声致谢,忙不迭地将药丸放到肩膀上的布包里面。这种哈尼族的服饰里面,每套都包含了一个小小的挎肩式背包。

“八百打”,单思华默念了两遍这个草药的名字,将药丸小心翼翼地放进布包中。

“还有这个,你们也收好。”见两人收好药丸,阿木又递过来两支土制手枪,接道:“这是我们自己做的,里面装满了火药和铁砂,你们拿去防身,以防万一。”

单思华接过枪,感觉有些眼熟,怎么看都有点像小伟给的那把手枪,可惜那支枪已经被扔到火车站候车大厅的座位下面去了。

“注意,不要走火,伤了自己。”金略带关切地说道,随即又给单思华两人讲解了土制手枪的使用方法。

忙完这一切,时间刚好指向6点整,已经到了出发的时间。

阿木看看已准备妥当,便招呼一声,出发!

随即,四人大步向芭蕉林的纵深处前进。此时天已经大亮,置身于芭蕉林中的四人却越走越黑,很快,便来到一条清澈的小溪处。

阿木吩咐先休息一下,掏出香烟,分别给大家点燃,边抽边说,过了这条小溪,就进入原始森林,这一带属于边境地区,里面什么情况都有可能发生,要大家打起十二分的精神,以应付有可能出现的意外。

瞅着眼前阴沉沉的原始森林,单思华的心不由得一阵紧张。从小到大,他都是在城市里长大,连小森林都没见过,更别说像这样茫茫望不到边的原始大森林,难免会有些慌张。

但单思华更多的是兴奋,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莽莽大森林,马上就要展现在自己眼前,其中将会出现什么新奇的东西?

稍作休息,阿木拿出一个像罗盘一样的指南针,表情认真地说了句:“跟在我后面,不要走丢了,里面到处都是大树,很容易迷路的。”说完,率先踏进了森林。

单思华和李老板紧紧跟上,金走在最后,一行四人浩浩荡荡地向原始森林里面进发。

 第二百四十七章原始森林第1更

第二百四十七章原始森林第1更





第一次踏足莽莽大森林,单思华感觉和电视上面介绍的大相庭径。 //  里面没有什么五光十色的野花朵,也没有七彩的蘑菇,入眼处,尽是一些光秃秃的盘根错节,间或有几声奇怪的鸣叫,像是什么鸟之类的叫声。

随着不断的向前深入,光线也变得愈发暗淡,越显粗大的枝叶将太阳完全遮挡,不留一丝光芒。整个森林里看上去显得阴森森的。置身于这漫无边际的绿色世界,没有丝毫的心旷神怡,反而让人有种汗毛都要竖起来的感觉。

单思华他们穿的是那种防滑的登山鞋,鞋底都带有胶钉,最适合走这种山林间的荆棘路。但这种鞋踩在地面,亦会发出很响的声音,再配合森林里的阴暗光线,和其他的不知名的各种声音,不禁让人毛骨悚然。

阿木左手拿一根大号的手电筒,右手持一柄长长的砍柴刀,小心翼翼地在前面开路,不时东张西望。生怕出现什么意外的情况。

走了差不多有半个小时,李老板有些吃不消了,提出要休息一下。于是阿木挑了一处较为宽阔视野的地方,找了一些枯叶铺在地上,让大家就地休息。

“像这样走,还要走多久,才能够到达缅甸的境内?”李老板累得张着嘴出气,连香烟都没有抽,一边擦拭额头的汗水,一边问道。

“我们现在就是在缅甸的境内。”阿木吐出一口烟雾,接道:“前面我们在小溪边休息的地方,就是国界。过了那条小溪,就属于是缅甸的国界。

单思华听得一惊,原来他们已经过界了。想到脚下的土地是属于缅甸的,单思华的心里,莫名其妙地升起一丝兴奋。没想到,真的没想到,自己有朝一日也可以出国。尽管以这样的方式出国显得有些狼狈,仍然会让他激动不已。

“那你估计我们什么时间可以走到贸易一条街?”李老板随口又问,似乎有些疲累。如果说不是因为那三百万,真的不知道他会不会马上要求原路返回。

阿木闻言,很认真地看了看四周的景象,又看了看手表,才开口说道:“现在是8点10分,不出意外的话,我们应该可以在11点以前到达。”

“哦”李老板闻言点点头,没有再说什么,低头只顾休息。金把一个草绿色的军用水壶递给李老板,淡淡地说道:“喝点水吧,你年纪大,消耗的水分多。喝点水可以预防中暑。”

李老板感激地接过水壶,迫不及待地拧开盖子,对着嘴巴,“咕噜”“咕噜”就是好一顿猛灌。看样子,他确实渴了。

稍事休息,四人又整理好行装,继续向前进。随着更加深入到森林,光线愈发暗淡,阿木将手电筒前面的盖子拧掉,让灯泡的光散开来,照着大家脚下的路。

其实这个时候,地下已经没有路了,全部是杂草丛生,荆棘遍地,四人在繁枝茂叶间穿行,裤脚被露珠浸得湿漉漉的,贴在小腿上,好不舒服。

尽管森林里面光线暗淡,寒气逼人,可他们四人却累得满头大汗,热火朝天。单思华小心翼翼地护住随身的布包,紧张地观察着两旁的景物,生怕从那繁枝茂叶间窜出什么有毒的东西。

虽说没有真正见识过森林里面的危险,但单思华明白,森林的危险是无处不在的,尤其像这样的原始森林,必须加倍小心,不可放松戒备。稍有闪失,就有可能招来致命的攻击。

阿木在前面开路,亦有些吃力,却还时不时掉回头,对李老板鼓励,叫他坚持一下,就要到大路上了。李老板想停下休息,又怕耽误行程,只得气喘吁吁地答应着,艰难地跟在阿木的身后。

再看后面,金也是不停地对单思华打足底气,说再走上半个小时,就是下山的路了。

对于这样的莽莽大森林,单思华还是心存恐惧的。听金这样说,便想和他说说话,一来可以舒缓脚下的疲劳,亦可以缓解心里的恐惧。

“其实走山路我还真的的第一次,累点倒没什么,就怕突然冒出什么有毒的东西,被咬一口,就惨了,怪吓人的。”单思华如是说。

金听后“哈哈”一笑道:“这个你不用担心,我们每个人的布包里都装有‘八百打’,可以用来解毒。而且,我们穿的这一身衣服,是用药水浸泡过的,那些有毒的东西是不敢靠近的,你就放心地走吧。”

原来如此!单思华恍然大悟,怪不得走了半天,连一个老鼠都没有看到过,原来换这身衣服还有这个效果,这两个哈尼族男人,为什么在换衣服的时候,没有提过,存心让人胆战心惊。

听了金的解释,单思华不禁重新摸摸衣服,又将袖子凑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好像是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既然这身衣裤是避那些有毒的动物,就没有什么值得好怕的。

这样一来,单思华不觉胆粗气壮,似乎一身的疲劳统统都跑到九霄云外。同时他也暗忖:若非有这身用药水浸泡过的衣服,只怕那些面目狰狞的爬行走兽早都现身了。

四人又走了约莫半个小时,李老板一屁股坐到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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