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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对于二小姐的要求,一向是有求必应,力求做到最好,这才没有招惹到二小姐。
退出房门口,他抹了抹额头的汗水。
仅仅是候在一旁,面对着二小姐,他都感觉自己身上有着来自四面八方的压力,让他难以喘过气来。
“呼。。。。。。二小姐越来越古怪了。。。。。。”
他摇摇头,穿过了后院。
书房之中,正在提笔落字的青衣女子微微抬头,嘴中喃喃自语:“古怪?古怪就古怪。”
将桌上宣纸捏住一角,轻轻拿起,墨迹未干的字体银钩铁画,跃然纸上。
她写的四字,“剑走偏锋”,笔锋毫不收敛,明明写的正楷,却如行云流水,笔走龙蛇的行书,一气呵成。
“呀,本姑娘的字可是越来越好了。”
女子颇为自得,“这下看姐姐怎么比的过我。”
将宣纸放下,她走到一旁的檀木小桌案上,看着其上整齐陈列的糖人,再仔细挑选之后,她拿了一个腰佩长剑的小人。
“咦,昨天怎么没看见这个小人?”
女子将白衣糖人举起,“哎,这是照着人捏的?还捏的挺好看的,都让我有点舍不得吃了。。。。。。”
她舔了舔嘴角,将糖人凑到嘴边。
片刻后,女子又忽然放下,“要不先换一个吃?”
“小雪,在干什么呢?”
门外有女子出声询问。
青衣女子转头应了一声,“姐姐,刚练完字呢。”
“这是你要的糖人,都在这里了。”
要是之前的中年管家还在这里,说不定要惊掉他的大牙。
这些糖人竟然是在他们眼中,那个严厉异常,从来不苟言笑的大小姐要的。
“有很多糖人?”
“好多好多呢,我让管家把所有的糖人都买来了。”
“真的!?”门外的女子惊喜的嗓音由远及近,像是在快步走着。
脚步声越来越近,之后,一名身着丝织紫色裳衣的女子出现在门口。
“好多糖人!”
作为羽家的大小姐,羽妍自小熟读各式书籍,琴棋书画,更是无一不通。
所以在外人看来,她都是一副一家长女应该有的模样,性子沉稳,心智成熟,对于府中大小之事,熟稔于心,在很小的时候,府中的大小事都打理的井井有条。在之后接受家中产业,更是让家业翻了几番。
但相应的,她没能体会到平常人家中女子所应该有的欢乐,这些糖人,就已经是她这些年除了饭菜之外唯一吃过的东西了。
羽妍先是将桌案上的糖人都仔细打量了一遍,然后她便看见了自己妹妹手上的糖人。“咦,小雪,你手里面的是什么?”
“还是糖人啊。”
羽雪微微侧身,不让羽妍看到她手中糖人的完整面目。
“我知道是糖人,不过你手里的好像有些不一样。”
“有什么不一样的,糖人嘛,都是一个样的。”
“小雪,给我看看。”
“哎呀,有什么好看的嘛。”
羽妍眉头微皱,“羽雪!”
羽雪耷拉着双眼,神色微苦。
从小到大,姐姐都不会同她抢什么,可是要真有姐姐喜欢的,她永远都抢不过姐姐。
“给你。”
虽然不愿,但她还是将手中的糖人递了过去。
“嗯,还挺精致的,这个糖人我要了,其他的你随便选吧。”
羽雪毫不意外,她应道:“恩。”
“好了,我先走了。”
“姐姐再见。。。。。。”
第162章 心心念念()
在雨泽郡逗留了几日之后,没了别有用心的聂云干扰,墨语一行人自在许多,所以难得的同游了此地独特的风景。
期间澹台静风现学现卖,讲了许多古迹遗址的闻人趣事,让其余几人连连夸赞,说她的这些书,确实没白读。
耽搁数日,几人继续往北而行。
在离大夏王城之间,还有一座大城,据说也是颇为有名。
在千年之前,那座城池还是前朝的旧都,古迹名胜多不胜数。
说来也怪,放在千年之前,如今的古迹,估摸着也就是曾经那里人们日常所见的普通景色气象,毫无特别之处。
兴许还有人觉得天天待在一个地方,腻味非常,巴不得挪窝搬家,远离此地。
但千年之后,无数人对其趋之若鹜,多少人为得一见,不惜抛钱散财,大有“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姿态。
美其名曰是前人留下的传承,是文化的积淀,是追根溯源,探寻古时的期许愿望。
但在那些动辄千百年静卧一地的神仙之流,山下的改朝换代,岁月变迁,真是如蚂蚁打架,新旧更替一般,毫无独特之处。
再过千年,也许旧朝不在,新朝衰败,连新老墙土,也不知换了几遍,美不胜收的景色也许变成黄土一片,壮观无比的锦绣山河也许就成了山崖险隘,荒漠戈壁。看山上神仙,风采依旧,大地之上,却已沧海桑田。
在修行路上走的越远,离俗世也越加遥远。说不定一些仙人之流,到最后望着俗世,会嗤笑一声,说我怎么会从一堆蚂蚁窝中走了出来。
墨语对那些古迹不感兴趣,对古今之事,也毫无想法。
以前出了什么名人,事迹如何流传,做了何等壮举,又让多少人向往,说到底,也就是千古流芳而已。
万古之后,不说朝代变更,兴许连常人的品格心智,德行标榜都大变模样,甚至互相颠倒。
也许有人会感叹江山易主,山河变换,但墨语只会觉得今下之功,最为重要。千百年后,说不定他也变为一抔黄土,后世之上,又有谁能记着他?连儒家那些流传千古万古的学问,今人都未必能够如数家珍,说出那些圣贤的生平事迹,功业伟事,更莫说其他人了。
以前夫子曾说过,这人活世上,什么都留不下,什么也带不走,就是据说长存不朽的真仙,也有殒命之时,在光阴长河的冲刷下,一切消失殆尽。
墨语也曾问过,既然一切都会变化,没有永存之物,这天地是否也有寿命尽头。
那一次,一向在墨语眼中是无所不知的夫子破天荒迟疑了许久,然后摇头说道,不知。
墨语虽然看到夫子说了不知,但他心头已有了答案。
所以在游历山河时,一行人之中,属墨语最为平淡,而澹台静雨最为多愁善感。
她会觉得若是以后看不见那些秀丽风景是一件可惜的事,她也会对那些即将消逝的奇特景色感到遗憾。
几人相处了这么久,自然看出了墨语额与众不同。
她们奇怪墨语的想法,不知道为何墨语对这些似乎都不放在心上。
当然,几人之中,只有素聆星更懂一些。
墨语的心很小,小到只能容纳很少的一些事,或一些人。她也很庆幸,庆幸自己能在那块小小的心田上占据位置。
尹南姝姐妹只能看出少年心智坚定,不为外物所动,他的追求,太高,太远,与她们来说,太过遥不可及。
故此世间林林种种,对于少年来说,都像是过眼云烟。就像她们与少年交手,本该算是恩恩怨怨的事,少年丝毫不放在心上,最多也是一笑置之。
澹台静雨盖棺定论,说墨语性情如天上云彩,变化太过多端,让人摸不透,猜不着。
当时墨语也只是笑了笑,并未多言。
————
月余之后,一行人抵达大夏王城。
除了途中因为澹台静雨“身子骨弱”,休息了几日之外,他们大多数时间都是在赶路的途上。
似乎是因为临近王城,那近在咫尺的一朝之都,路上每隔一小段距离,都有驿站酒楼,大大小小,数不胜数。
乍一眼看去,来往客人并不算多,但等他们途径,住过一两家客栈之后,才发现里面与外面大不相同。
那些从王城中赶往各处,或是从各处赶去王城的人,已经不能用多如牛毛来形容了。
而之所以看着来往之人不多,其实是因为各地作息不同,而且大多白天赶路,夜晚才寻落脚之处,而且赶路的那些人力求速度,在天还未亮之时,就已经动身离去。
要不是因为澹台静雨出售足够大方,不仅让客栈老板满意,更让那些试图横叉一脚的舟车劳顿之人满意,不然他们是否能找到落脚之地,还真不好说。
墨语几人与另一拨人同坐旱龙车。
旱龙本就是稀罕异兽,极难驯服,被澹台静雨碰之后上,当然没有错过。
他们身下有着灰青皮肤,头顶独角,两丈大小,如蛮牛一般的异兽之所以名为旱龙,是因为其看起来身躯庞大,笨重无比,实则灵活异常,较之于名驹烈马也丝毫不逊色,而且长途奔袭,更为持久。海中有蛟龙腾游,千万里只在身形摆动之间,而陆地上这庞然大物,就如地上的蛟龙一般,所以才有了这旱龙的称呼。
能有旱龙当坐骑,马车上的人,本就是身份不凡。
在澹台静雨与旱龙车的主人交谈之时,得知他们是西面一州过来的商人,墨语估摸着他们是从别洲来的商家子弟,不然一般的行商可坐不起这有着蛟龙血脉的旱龙。
在奇物志上,一般的旱龙本是灰黑,头上独角也不过一尺,而他们乘坐的旱龙,不仅看似灰青,腹下两边还有细密麟甲,头上的独角更是三尺有余。
普通人别说坐,就是靠近这头旱龙,估计都不能动弹。
也只有澹台静雨大大咧咧,丝毫没有察觉到异样。
她还天真的以为这旱龙的主人是看他们一行人只有一匹马,赶路太过艰难,才邀他们同行。
在她打探别人的同时,别人又何尝没有打探他们?
商家最重利益,除了为人诟病的“发死人财”,就是喜好结交三教九流。反正朋友越多,生意越多。
抵达王城之外,抬头远眺,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