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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正朔朝代的版图最小的地域里,达到了让人无法想像的高度!像梦一样美丽繁华的汴梁城就是证据!
但它同时也是把双刃剑,一方面保持了首都的繁荣、周边的流通。可另一方面也让金山银河从大宋国库旁边流走,跟国家不发生关系。
联系到苏轼的话,就是“自均输法实行,豪商大贾皆疑而不敢动”均输法要做的就是和商人们争利润,把商人们的利润收归国有。而商人们不敢动,就是均输法的成功。
有人要说:这不是垄断吗?打击自由竞争?这是在走历史的回头路,把本己兴旺发达的宋代商业硬生生地扼杀!也对也不对。因自由竞争、垄断这样的名词是发生在现代社会里的,与之相匹配的是高昂的商业税。在宋朝,不管商业怎样发达,只是相对于其它朝代而言的。在主体上它仍是个农业社会。以农业税为准收缴的商业税,能和那些大商人赚取的利润相匹配吗?
两苏之后,范仲淹次子范纯仁发起了新一轮攻击波。范纯仁是个让人摸不透的人,一生总在变法、不变法之间飘来荡去,秋千打得很有水平。这时他第一个跳出痛骂新法,而10多年后,他的表现恰好相反…
这时他职务和他父亲当年一样,是知谏院。他的奏章再次重复君子小人论。在他看来,新党无事生非。所谓的富国之法,不外乎是向汉朝的小人桑弘羊学习,每天里像商鞅那样想着怎样赚钱,完全违背了孔孟等圣人教诲…
12日。范纯仁被罢知谏院,贬出京城,到外地反省。
16日,苏辙被罢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出任河南府推官。
还有冯京、谢景温、李常等人不断攻击均输法,理由千篇一律,不外乎就是扰乱秩序。法术不正。不知所谓“秩序”是哪一条大宋律例所规定的?也不知正确法术是什么?反正王安石和他的同党们就是不正!
对此神宗皇帝没什么好脸色,当着国家公务员,拿着赵家发的工资,却站在大商人那边说话,这世上还有天理吗?没别的,一个一个的驳斥、赶走,都一边凉快反省去!
截止到这,还只是些小打小闹,均输法实行后,富弼、司马光、韩琦、文彦博等等久负盛名、威力巨大的大佬们都还没登场。也许他们还在观望、在思考…
另一边,宋神宗、王安石他们在做的就是稳住脚步、借着打压反对派的势头,把均输法推广全国,让每一路都做起来!要让全天下人都看到国库充足的状况,最重要的是要给大家一适应期,让他们僵化平稳了100多年的脑子能渐渐适应改变。
王安石本人也意识到了这一点,他在奏章里写过这样一段话“变法的事,缓变会有利,急做害处多。大家要集思广议,慢慢来”
新法第二条法令关系重大,因它涉及到了国家之本——农业。这是最重大的一件事!一个处理不当,就会民不聊生、怨声载道,甚至改朝换代!有多少次改朝换代,都是因农业垮了,百姓们吃不上饭才铤而走险,当了暴民!
这项新法名叫“青苗法”它在史书里大大有名,甚至于成了这场“王安石变法”的代名词…
说青苗法,必须得跟另一个名词联系起来,那就是盛行于唐代的“常平仓法”这法令可说是项百分百为黎民百姓造福的仁政,从哪一点上说,都没半点害处。它是杆国家特设的天平,当丰收时,国家出钱稳定市价收购、防止谷贱伤农。当灾年出现时,国家以低廉价格卖出,让人民能吃上饭。
注意它的性质:完全是不盈利型的,是种国办的公益事业。那么问题出现:既这样好,为什么王安石还要改变它,去实行青苗法呢?
这再次验证了条真理——世上没坏事、只有坏人。无论多好的政策,都要看是由谁去实施。历朝历代,国家都由儒家学说统治,虽有些奖惩条例,可远远达不到监督力度。常平仓法再好,也被底下官员们给败坏了:这帮人里较有良知的是私吞了仓里粮,较有经济头脑的是把仓里的粮拿出来,和奸商们勾结,在灾年时以屯积、提价等手段卖出,发的不是国难财,是人命财。同时作为农民来说,他们的口粮都成了问题,种子粮又怎会剩下?于是开春后只能去借贷。(未完待续。。)
青苗新法篇()
向谁借、怎么贷呢?向富户借、借高利贷!高利贷是个可怕名词,从古至今从没消失过,如今我们身边仍有,且一直都保持着浓重的民间色彩。对!通常他们都是黑社会!
借时容易还时难,不是卖儿卖女、就是倾家荡产。俗话说得好“不怕欠债的精穷,就怕讨债的英雄”讨来讨去的,兼并就形成了,富的越来越富、穷的一无所有,沦为佃户,成了奴隶…
针对这问题,9月,王安石重拳推出青苗法!
首先,朝廷要拿出本钱来,本钱从何而来?就是全国各地常平仓、广惠仓里的粮。你们这帮贪官不是拿这个生财吗?现在朝廷收回来,给皇帝生财。具体作法是把这些粮食兑换成现钱,在河北、京东、淮南3路,分夏秋两季,夏指每年1月3日前、秋指5月30日前,把钱贷给青黄不接的农民…不白贷,两季庄稼收成后,加两成利钱,即120%归还。考虑到是分两季操作,实际每年收回的是240%(其中200%是本金,40%是利息)其它还有很多细节规定,如城乡居民除游手好闲、没不动产的人外都可以贷。为防止借了不还、甚至逃跑躲债,规定得有保人等等…不必一一了解。只有一点需注意:明文规定不许硬摊派!
现在把青苗法和常平仓法作一比较。答案很清楚,青苗法不是去救农民,因40%的利息非常高了,俗话说利过三分就是贼,四分是什么就不说了。可只有比较才会出真相,当时宋朝民间高利贷高到了什么程度呢?不要震惊!那是月息6分,即年息720%!这是什么概念?我实在没法形容…
于是,青苗法的本质出现。它不是救农民,而是杀富户!向豪强地主们夺利是当前最重要的!广大农民的利益暂时的确无法考虑…利率的对比、国库的空虚,都让宋神宗和王安石拿定主意,排除万难。不顾一切要实行这法令!
但别忙,农业对当时实在是太重要了,一不小心,就会弄出没法收拾的大乱子!为此,王安石真正做到了虚心请教,谁有不同意见都可提出来。史书记载:青苗法是王安石和吕惠卿2人议定的,议定后,给苏辙看。苏辙当时还没罢官,是制置三司条例司检详文字、变法派当时的内部人员。青苗法刚一出炉,他立即提出反对意见。
他说这法本意是救民没错吧?可是有2分利。这就有了大麻烦。要知跟老百姓是不能讲信用的。见钱谁都眼开。都会借,那到还时就难了,就算绳捆索绑拿鞭子抽,都很难抠得出来。那时天下大乱。怎么收场?何况常平仓法尽善尽美,根本没必要改动,只是下边的办事人混蛋,我们只要加强吏治,就一切ok。何必兴师动众,没事找事?
可说他根本就不懂当时国情。现在还提常平仓?国家都没钱给先帝送葬了,哪还有钱能白白拿出钱送给农民救急度命?
所以:当务之急就是抓钱!在抓钱的同时,把从宋朝初年就开始的兼并之风刹住、把富户财主们的不义之财掐死、都变成国家收入!
道理都通,可王安石仍不敢轻举妄动。他对苏辙说你说得有道理。我会从长考虑。之后将近1个月时间,再没过“青苗法”三个字。只是改革车轮相当于历史的车轮,一旦转动起来,连最初推动它的人都没法控制。就在王安石还在犹豫不决时,一偶然的事突然发生了…
京东转运司王广渊上了封奏章。建议在河北路卖几千个“度僧牒”以这为本钱,在河北路试行青苗法。
这提议至少包含以下两个内幕:1青苗法己广为人知了。不管在制置三司条例司内部存在着怎样争议、王安石本人意向怎样,这条法令和它的内容己走漏出去了。说实话,这有点失职。用富弼的话讲,就是当权者的好恶让下边人知道了,难免会有迎合。2“度僧牒”这办法想得妙。这三个字代表着巨大的瞬间收入和无穷的超级后患。先看怎样巨大的收入?几千个这种度牒,就能聚敛到50万贯钱。基本是宋朝每年给大辽和西夏岁币的总和了。说后患,那可真是后患无穷。度僧牒就是和尚们的合法营业执照。说来奇妙,自古以来,无论盛世还是乱世,佛教总能遍地开花、繁荣昌盛、一点都不受时局影响。为什么呢?求来世、求心安、求解脱等等都较虚幻,重要的是有实利,和尚们经营免税。一旦能得到“度僧牒”不管您从前是什么人,从此就日进斗金,两袖金风了。长此以往,请想像国家的税收是什么局面。所以在这里不得不说:王安石实在太急功近利了!
未来的圣人程颢批评:这不是王道之正,没持久性。对此王安石却不屑一顾,他说所谓王道有正也有“权”也就是变化。几千道度僧牒,能买45万石米,在荒年时能救活15万人。这样的事还要反对,根本就是拘泥不化!
对此,很想问问伟大的王相公:现在是荒年吗?是在谈救人吗?
再说王广渊又是怎么知道有青苗法这回事的,且迎合得这样及时?处身在这样纷乱复杂的局势里,只要稍微有点头脑的人都会冒出疑问——这两个姓王的什么关系?是不是王安石在上层建筑里吃不开,而发动下面的群众造势,把法令推上去?
所以:青苗法的实施本身应该说没错,而且必要。但王安石最初推行的做法就有不对。这在未来更造成了“王安石变法”里所有法令几乎都犯下的最严重、也是最一贯的错误——言行不一致!
不过我从来没想过要否认这场变法。改革的本质是利益的重新分配,涉及到这概念,就和战争同级别。请问:这世上有没有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