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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的杀招中全身而退。
蒙哈马吹了声响亮的口哨,欣喜地说:“我的天啊,塔卡,你是怎么做到的?刚才的是什么?我的天,你快教教我,这也太威风了吧!”
不知何时加入围观人群的菲尔西说:“这是剑气。”
剑气,顾名思义,是骑士挥舞出的剑所带有的气息。剑气就如同骑士宝剑的延长,能大大弥补骑士这个职业只能近攻不能远攻的弱点。除此之外,剑气的威力是很强大的,能劈山裂土,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克制魔法。当然,能做到这两点的都是顶尖的骑士了。一般而言,剑气是二阶骑士才拥有的技能,由塔卡莱斯一个无阶骑士使出来必然是会让人震惊的。
菲尔西说:“团长的天赋当世罕见。”
巴罗泽附和说:“是啊,我对我的弹力火球是很自信的,没想到这么轻松就被团长给破解了,看来我还得再多研究下。”
蒙哈马拉过塔卡莱斯,说:“塔卡,你练出了剑气都不告诉我的吗?嘿,快给我传授传授经验呀!”
塔卡莱斯愣愣地挠了挠头,说:“我是第一次用到剑气,就是刚才巴罗泽的火球逼近我时,我有了重大的危机感,然后这危机感没有让我退缩害怕,而是令我气血翻涌,就好像是身体里突然多出了一股劲儿,不使出来的话就浑身不舒服,我就顺应自己本心的一挥剑,结果就……”他感叹道,“我的天啊,阿蒙,我刚用的就是剑气啊!我是一个能运用剑气的骑士了!”
蒙哈马狂拍塔卡莱斯的背,说:“是啊,这可真是太棒了,你总算有了点团长的样子了!唉,我也得努力了!”
塔卡莱斯说:“嗯,我每天都会陪你练剑的!”
蒙哈马说:“够义气!”
塔卡莱斯练出了剑气,这对于全团来说都是一件喜事,毕竟,团长的实力会直接决定和影响到佣兵团的整体实力。用着这个名目,众人用团费到城中的饭店胡吃海喝了一顿,顺便改善下伙食,可这顿饭吃得并不尽兴,因为来了捣乱的人。
捣乱的人是勇猛佣兵团的人,就是曾经抢走过塔卡莱斯看上的人的希曼城本土的新兴小型佣兵团,他们不是冲着白狮佣兵团来的,是冲着在饭桌上都没精打采的夏佐来的。
布达,也就是勇猛佣兵团的首领,这是一个壮实得如同小山般的男人,光论肌肉的膨胀度甚至在蒙哈马之上,与他的体型相对应,他的嗓门也很大,他一开口,这饭店内上上下下三层楼的人都能把他的话给听得个一清二楚。
布达对塔卡莱斯几人都视而不见,他居高临下地对夏佐说:“你答应过加入我的佣兵团,你该兑现你的承诺了。”
夏佐撩了撩眼皮子,说:“不要。”
布达说:“这事轮不到你说不要!”他暴脾气地拍桌,让那木桌抖得像是随时会散架,“你向我借钱时可是承诺过找到你要找的人后就加入我的佣兵团的!”
夏佐说:“嗯,我说过,但不代表我就要履行呀。”
“你!”布达气得鼻孔都要喷火了,“说话不算话你还是个男人吗?!”
夏佐说:“不是。”
布达被噎得差点一口气没上来。
布达和夏佐话颇没头没脑,但以菲尔西对夏佐的了解程度他已将这二人间的恩怨给猜到个七七八八了。
夏佐是典型的大少爷做派,在阿力克城时,服侍他的仆人从不少于三个,而且他又是出了名的天才,走到哪儿都是被人捧着供着的。这也就养就了他对世俗一窍不通,对金钱毫无概念的性子。
夏佐离家时家里定是给了他钱的,可又因这是让他出门历练不是出门享福所以金钱给的并不多。但夏佐是享受惯了的,吃的用的住的都是最好的,这一来,那微薄的积蓄就不够花了。在到希曼城时,夏佐已是身无分文,而当时他的还没有找到菲尔西,倒是机缘巧合下结实了布达,就厚着脸皮跟人借钱并且胡乱许诺了一番,然后当他与菲尔西重逢后,他自然而然地就把布达这号人给忘到脑后去了。
布达振振有声地说:“夏佐,别以为你是三系魔法师就能不遵守男人间的约定了!”
夏佐说:“我说过了,其实我是女人。”
布达说:“我才不信!你说你旁边的人是个女人可信度还高一点。”
夏佐旁边的人便是菲尔西了,他说:“嗯,对,他也是女人。”
布达:“……”这家伙真的有男人的尊严么?!
菲尔西深知自己这位好友耍赖皮的功力,只得跟布达说:“他欠你多少钱,我帮他还了吧。”
布达说:“他欠我五个金币,但我不要你的钱,我就要他加入我的佣兵团!”
菲尔西说:“这个恐怕不行了,他已经是我们白狮佣兵团的人了。”他望向塔卡莱斯,问,“我说得对吗,团长?”
在一边看戏的塔卡莱斯没想到这火转瞬就烧到自己这儿了,他的目光在菲尔西,布达和夏佐三人间转了来回,迅速权衡了下利弊,说:“是的,夏佐是我们团里的人了。”
“什么!”布达“嗖——”地拔出了剑,剑尖直指塔卡莱斯,他咆哮道,“来吧,我要和你决斗!”
作者有话要说:谢谢领导【发疯的兔子】的地雷!=3=
第40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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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达虽是个小型佣兵团的团长;但与塔卡莱斯不同,他所率领的勇猛佣兵团的团员已达到九十人,再多十个团员他的佣兵团就拥有升级为中型佣兵团的资格了。所以,无论是从佣兵团的规格;个人积累的战斗经验来看;布达的优势都比塔卡莱斯大得多。饭店里围观的闲人们也都认定了在布达和塔卡莱斯的这场决斗中布达会是最终胜利者。
有人说:“希望那个大块头可别打这美貌团长的脸,这可是我在希曼城见过的最漂亮的团长了;要是毁容了多可惜。”
此言一出;赞同的人都不在少数,还有人双手合十做祷告状;为塔卡莱斯的那张俊美的脸祈祷起来。
为了不破坏饭店里的设施和伤到无辜的群众,布达和塔卡莱斯的决斗地点选在了与饭店隔开一条街的空地上。
两人持剑对峙;气氛紧张,一触即发!
布达说:“我是三阶骑士。”
塔卡莱斯说:“我是无阶骑士。”
布达抖了抖他发达的肱二头肌,他说:“我去年升的三阶骑士,今年就会去参加二阶的考核,你一个无阶骑士应下我的决斗是要找死吗?”
塔卡莱斯所:“没有一个男人会逃避决斗!”
布达默默地看向夏佐,塔卡莱斯黑线地收回前言,说:“当然也有例外,比如内心是女人的男人。”
布达点了点头。
两人看似在聊天,可实际上,他们之间的剑拔弩张并未因这闲聊而有一丝一毫的减少,他们都在观察和打量对方,试图从对方的一个站姿里就找出致命的破绽!
布达说:“来吧!”
布达惊天动地地一声大吼后,就举剑冲向了塔卡莱斯,他敏捷而迅速,像是一头暴怒的公牛!塔卡莱斯没有闪避,他用自己的剑硬生生地扛下了布达的这一击。两人的剑相撞,摩擦出细碎的火光来,他们角力般地将自己的剑压向对方,面上的神色都不轻松。
布达的力气很大的,在佣兵团中,他的外号是“大力士”,他能一手掀翻一辆马车,因此,在力气的比拼上他是很有自信的。就自己与塔卡莱斯的体型,他相信他能轻而易举地拿下对方,但当两人真正对上,他却发现自己错得离谱,他万万没料到这个看上去略显瘦弱的男人不仅能扛住他的全力攻击,甚至在僵持中有了隐隐要压制住他的苗头!
布达的手腕感到的酸痛,他不再做无谓的死拼,而是卸了力,往后退去,然而塔卡莱斯并不让他得逞,布达一退,他就一进,与此同时,他的剑竟是没有章法地狂砍向布达!
布达腹诽着这人到底是在用剑还是用刀,狼狈地抵抗这塔卡莱斯一次比一次重的砍击,他简直难以置信,他这是要在力气上输给一个比自己小上两圈的人吗?!不行,他不能输,若他输了,那他和他的佣兵团都会成为希曼城的笑柄!
布达坚定了信念,转换了拼力气的套路,与塔卡莱斯打起了速度战来。布达虽人高马大,速度却不慢,他收了大部分的力气,换来了更快速的出招。可若论快,塔卡莱斯就更不输他了,更何况,塔卡莱斯如今有了秘密武器。
塔卡莱斯自言自语地说:“我正好试试剑气是不是只有在危急关头才能使出还是能随心所欲地使用。”
布达没听清他的碎碎念,问:“你在说什么?”
塔卡莱斯说:“你一会儿就知道了。”
塔卡莱斯把剑横在身前,他专注地盯着他的剑,一时竟无暇去顾及他的敌人了。布达不明白塔卡莱斯在做什么,可他又怎会放过这进攻塔卡莱斯的好机会呢?
布达调动起了全身的肌肉,平均地分配他的力气与速度,迅疾而果断地一剑刺向塔卡莱斯的胸前,但是,他的剑没有如同他臆想中那般打中塔卡莱斯,而是像触碰到了什么坚硬无比的墙壁似的停留住了,再也近不了分毫!
布达心内大骇,这是什么招数?莫非这塔卡莱斯是骑士与魔法师的兼修,会使用结界之术吗?!布达忙抽剑回身,不死心地又刺向塔卡莱斯,这一次塔卡莱斯就不再是原地不动了,他一个帅气的后空翻避过了布达的剑,随后他压低了身子,把剑往地面上一插,那明明是一把市面上最平常的大剑,可当它与地面撞击时却发出了“轰隆”之声,竟是让大地抖了一抖!这一抖动是冲着布达去的,布达脚下一个趔趄,丢人地滑倒在地,连剑都给弄丢了。
塔卡莱斯趁机欺身而上,用自己的剑尖指着布达的鼻子,他说“你输了。”
布达懊恼地用拳头捶地,默认了他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