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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然身形一晃,踉跄跌倒,眼帘渐渐闭合,只在最后好像看到头顶的阳光被一道高大的身影遮掩,一名长相极为英俊的男子微微弯下腰,从手指挤出一滴金色血液抹在了嘴唇干裂的穿破石唇角。
“小家伙,嘴唇裂了,可就不帅了,走吧,我带你去做一个安静的美男子。”
一匹天马掠出,男子翻身上马,同时提起已经昏厥过去的穿破石,策马扬鞭“大侠出马喽!”
而就在穿破石被人接走的时候,胖子也爬将起来,紧咬牙关,同样向着回路赶去,只是刚一抬步就看到远处一名娇俏的少女在开心挥手,那双美丽的大眼睛轻轻弯起,如清泓流过心田。
“媳妇,我叫萧三林。”胖子振奋精神,大声喊出。
“死胖子,爷爷我要杀了你!”
少女身后窜出一个干瘪老头,挥舞手中的布卦,如暴走的狮子扑向了胖子,胖子脸一塌,一边躲闪着一边大喊“你的确是我爷爷,以后我会跟媳妇一样叫你爷爷的。”
“死胖子,不将你扒皮抽筋我就不叫张大道。”
胖子被逼急,跳脚大骂“死老头,聘礼你都收了,你敢不认账,我告诉你我上面可是有人的。”
“哈哈,死胖子,你以为你头上顶葫芦就是葫芦娃了啊,有种你也整出个老爷爷我看看。”张大道盯着胖子头顶的绿葫芦就气不打一出来,更加的想要踹死他。
“爷爷,你看天上。”少女吃掉最后一个糖葫芦,指着天空惊讶的大喊。
老头跟胖子同时抬头,顿时两人目瞪口呆,只见上面的上面,有一个白胡子老爷爷飘然而至,祥云朵朵,白须飘飘,手中一个紫色大葫芦
第九十章 不能忘记你()
“三林,该回家了。”满面慈祥的老爷爷和煦开口,同时还宠溺的摸了摸胖子的大脑袋。
“白胡子、爷爷”胖子停顿一下,脑袋已经不够用了。
“对了,小姑娘既然是上天注定的姻缘,也随老夫一并归去吧。”
在白胡子老爷爷的开口下,少女只是一个劲的点头,只有远处那个干瘪老头虽然有些害怕但又很不乐意的轻轻破口叫骂“臭不要脸的,居然当着老夫的面拐骗我家孙女,死胖子,你快拉走这个白胡子,否则我张大道可要替天行道了啊。”
胖子看着清醒过来,但完全不在乎人家仙风道骨风范的媳妇家爷爷,最主要是明明说要替天行道,却又摆出随时都会跑路的姿势,当下很忧郁。
白胡子乐呵呵一笑,目光看向张大道,点点头道“你们张家到了你这一代,真是有返璞归真的大气象啊。”
“那是,我张大道是什么人,那可是生而为大道。”
白胡子轻抚一把胡须,道“可是你应该知晓,你孙女跟着你根本没有前景可言,更触摸不到那所谓天门,张大道,你张家历来算尽天下事,难道算不到这个,难道你又真算不出三林跟小西瑶乃是命中注定的一见钟情,难道你为了你张家那所谓的道连孙女的一生都要搭上,只是为了陪你风雨飘摇?”
张大道哑口无言,不是不能辩驳,而是不想。沉默半晌,这个一向善于保命又胆小的张大道一反常态,收回要逃跑的姿态,冲着白胡子大喝道“白胡子,你别以为我不知道你是谁,要是我孙女受了委屈,老头子我一定去抽死你。”
白胡子老头但笑不语,轻轻点头,张大道还算满意的掏掏耳朵,转而看向宝贝孙女,伸出拇指嬉笑问道“孙女,爷爷今天6不6?”
孙女嬉笑着点头,同样伸出拇指,干脆道“6!”
爷孙俩特别的告别,孙女跟胖子随着白胡子消散在风中,张大道转过身,悄悄抬起衣袖擦擦眼角,仰头用醉拳的曲调唱道“我生而为大道,我叫张大道我豪气干云哟,让那天知道人生于世不如意,万千都付诸一笑,天门不开,转身,不弯腰!”
天高十万八千丈,我不登山不知高!老道凝重的握紧相依为命的算命布卦,大踏步远去,只是天高地阔的,哪里才是东海呢,猥琐老道尴尬的又迷路了,可是跟天较劲,岂能输阵,咬牙选定一个方向,头也不回的昂首远行。
穿破石走了、胖子也走了,虽然他们很想寻找吾争,可机缘所致,无从选择,走得了无痕迹,走得满是牵挂,牵挂着那个傻乎乎的唯一兄弟。
黄沙卷起,吾争背着宁何夕已经行过八百里,宁何夕已经忘却了除吾争外的所有记忆,每一天他们都在朝阳初升时起程,在夕阳落山时止步,在清风明月里仰望月光,诉说着温馨的话语。
“女妖怪,你真的会忘了我吗?”最后的夜晚,吾争最终还是忍不住问出口。
宁何夕闭上眼睛,却依旧看得到皎洁的光芒,一滴泪水划过“我不想也不能忘记你,我可以忘却所有记忆,唯独不舍得忘记你。”
“那就不要忘记了,我还没背你到那尽头呢。”吾争很认真的盯着宁何夕的眼睛。
宁何夕哽咽点头“嗯,不忘!”
“我听猪寻心说,他打穿东海是为了陪一个人看过十万里大海,可是他却忘了那个人是谁,女妖怪,我答应你,不管怎样,我都不会忘记你,每天都会念叨一百遍。”
“那你不是什么别的事都不用干了。”
“这就是干了我所在乎的所有事啊!”
宁何夕趴伏在吾争的肩头,体内伤势虽然止住恶化了,可却没有好转的迹象,只是在这一刻,却再无疼痛,只有那一股暖洋洋。
“要是你忘不了我,女妖怪,我能不能叫你一声媳妇?”
宁何夕轻轻一巴掌打在吾争的肩膀,但却没有呵斥,只是眺望着要蹦出云海的朝阳,轻轻点头。
“太阳出来了,女妖怪,我们上路喽。”
吾争的脚步快了许多,远望着那天的尽头,不在意体内还未恢复的伤势,奔行如飞,不为多看风景,只为与你赶到天的尽头。
高山林海,溪流小谷,都留下他们的脚印,可慢慢的吾争放缓了脚步,木讷的脸上苍白如纸。
“吾争,停下吧。”
吾争止住脚步,身体不停的颤抖,胸口疼痛的难以呼吸,在女妖怪就要褪去所有记忆的最后一刻,仰天大吼“女妖怪,我爱你啊!”
宁何夕哭着笑着,眼中泪水滚落,哽咽道“那一天,我在花果山遇见你,那一日,我在炼丹台望着你,那一夜,我在莲花台追杀你,那一年,吾争,我似乎又看到你站在恶龙塔的黑色铁门前,阳光照着你,你的脸上满是愤怒,可随后你笑了,我也笑了,你看着我,我看着你,现在我闭上眼睛虽然要看不到自己了,却希望永远都能看到你。”
脑海仅存的记忆终归尽数忘记,承载记忆的书卷一页页翻过,再多的刻骨铭心也抵不过书卷的翻页,最终只烙印下这最后的六个字,轻声呢喃“吾争,我也爱你”
风沙狂啸,悲吼震天,吾争死死握住缠着他脖颈的玉手,一秒钟都不愿放开,可这天地谁悲,这风雨中谁哭?
雨水打落的骤急,吾争紧握着那双曾抚摸自己脸颊,曾经握剑挡在自己身前的玉手,只是站着不动,雨水打湿了他的衣衫,却湿不了半分她的衣衫。
“媳妇”吾争在风雨中呢喃。
“你是谁?”一道冷漠的声音自后背响起,一道森冷的剑意横在吾争颈下。
吾争一怔下,失去记忆的宁何夕恢复清冷,强行抽出了手掌,一如往昔,对任何人都不假以辞色,对着吾争更是冰冷如铁。
“我是笨蛋吾争啊。”吾争抹了一把脸上不知是雨水还是泪水的东西,讨好说道。
宁何夕冷冷的瞅了他一眼“哼,你见过有笨蛋说自己是笨蛋的嘛,一看便不是好人。”
“不是不是,我是好人,顶好顶好的人。”吾争急忙解释道。
“好人更不会自夸,说,你是哪里来的妖孽。”玉手搭在剑柄,剑意积蓄勃发,横在颈下的剑气更是随之躁动,冰冷的剑气紧紧贴着肌肤。
吾争没有理会她的举动,反而开心的眼睛模糊,在密集的雨线中指着自己道“女妖怪,你记起我来了,我就是花果山的妖怪吾争啊。”
“妖怪?”
宁何夕眼神一厉,毫无征兆的出剑,剑意铺天盖地,实力增强了太多太多,颈下的剑气更是毫不留情的切向咽喉。
在金光笼罩下的吾争眼中浮现难掩的悲伤,他没死,可比死了还要难受。
“好厉害的妖怪,受死!”
剑意蓬发,雨水洗剑更洗人,吾争的胸口被长剑洞穿,但下一刻金光不坏体爆发,骤然撞断了剑身。
吾争低头看看金刚不坏体,凄然一笑“你真的不是女妖怪了,金刚不坏体在女妖怪面前从来都不会启动,你不是了,哈哈,你不是了!”
转身背对宁何夕,吾争急速离去,一步百丈,没入狂风骤雨中。
看着却不能相认,远比不见更难受。
“女妖怪,你因我身负仙根而如此,或许失去记忆,反而会更安全,那咱们就如师父曾经所说的那样吧,相见不如不见”
这一天,雨水太大,干涸的河流暴涨汹涌,一路入东海,而那人却背道而驰
第九十一章 土狗相随()
东海尽头有仙山,仙山之内有仙人。
经历了一番变故,吾争想要成仙的心不但没有减弱反而变得更坚定,他相信只有成了仙,才会有真正的无忧无虑,才会有真正的大自在,也只有成仙才能不惧怕任何危机,再不会令身边的人陪着自己遭受灾祸。
“说白了,还是不够强啊!”吾争低头握紧拳头,一团金光骤然绽放,照亮了整片天空。
这一日,吾争的心变化了很多。
“汪,吃的,吃的。”
就在吾争要再度启程的时候,土坑内突然跳出一条浑身沙土的大狗,一双大眼睛死死盯住了吾争,待见到吾争并不是食物后,顿时变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