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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能让无二楼的老板亲自下厨做一桌子菜的人,天下除了无二楼的老板娘。恐怕也只有齐楚一人了。
饭菜很香,但所有人都惆怅满腹,谁能吃的下?
关东刚刚拿起筷子就叹了一声放在桌上,他不知道些什么好。秋轻漫从桌子底下拉起丈夫的手,轻轻的握了握,意思是你也别太担心了。
房中的窗户是开着的,因为齐楚屋里有些闷,所以让杨忆箫把窗户打开。其实是他的心里有些闷。
房顶灰色的瓦片被白雪覆盖着,上面结着一层薄薄的冰。没有人注意到冰面上有一只肉黄色的虫子,拇指大,头上长着触角。两只触角像秋天的麦穗在风中摇摆着,若不是它露出嘴里两排密密的牙齿,还真以为它是只普通的虫子。在上下两排密如锯齿的牙齿上有粘稠的液体流下,滴落在冰面上瞬间灼烧出一个洞。
在肉黄色虫子的脑袋上没有发现眼睛,它的眼睛长在两只触角上。此时触角慢慢变长,顺着房檐偷偷的伸进屋中,窥视着屋中的一切。两只触角看上去非常柔软,以至于可以全方位的旋转,这也使得它能把屋中死角也尽收眼底。
这种奇怪的虫子只生长在苗疆,因为它唯一的食物只有苗疆才有。它的食物是一种寄生虫,这种寄生虫可以由人培育。鬼蛊十三门中就有人专门培育这种寄生虫,目的是饲养肉黄色的虫子。因为肉黄色的虫子通过训练后可以成为最隐秘的侦察兵。
此时两只长长的触角慢慢缩回,当变成正常大后。肉黄色虫子的背上张开两对透明的羽翼,借着风力上下抖动,然后它就飞上天空。
京城的夜向来热闹,就算是在深冬里路上闲逛的行人也是不少。长街之上灯火通明,卖冰糖葫芦的贩四处寻觅着随大人逛街的孩童。一旦发现有人领着孩子,他就推着车子迅速上前。待观察仔细后,如果领孩子的大人衣着普通,那就拿一串山里红的冰糖葫芦在孩子眼前晃晃。因为这种冰糖葫芦最便宜,才一文钱一串,大多数人家都能买得起。
如果领孩子的大人衣着华丽,那就拿一串海棠果的冰糖葫芦,这种比山里红的稍贵。要是运气好遇见一个穿金挂银的主,那铁定拿一串水晶葡萄的冰糖葫芦,因为这种最贵。
这种方法百试百灵,因为天下每一个做父母的都会尽量满足自己孩子的需求。
第二五二章 烧鸡()
今晚的生意不错,已经卖出了二十多串冰糖葫芦。贩脸上也渐渐的浮现出笑容,目光落在不远处的烧鸡摊上,因为他的孩子最喜欢吃烧鸡,只要再卖出五串就有钱买一只烧鸡回家了。想到推开门孩子见到自己手中烧鸡开心的样子,贩原本疲惫的身体顿时轻松许多。
目光又开始四下搜索着,忽然看见一个正在嚎啕大哭的孩子,眼睛一亮知道生意来了。像这种正在大哭的孩子根本不用看大人的衣着,只要拿着最贵的水晶葡萄冰糖葫芦过去。为了让孩子停止哭泣,大人只能乖乖掏钱。
贩卖冰糖葫芦也有七八年了,经验十足。所以他推着车子跑到孩子面前,以最快的速度拿了一串水晶葡萄冰糖葫芦塞在孩子手里。孩子见了好吃的,上去就是一口,酸中带甜,唇齿留香,立刻就停止了哭泣。
但是身边的大人却傻了眼,贩站起来看着面前衣衫褴褛的男人。虽然知道这人很穷,自己心里也是有一丝不忍,但为了给自己的孩子买一只烧鸡,还是伸出手去。
这串水晶葡萄的冰糖葫芦平时只卖三文钱,但是孩子已经咬了一口,就算大人不想买也没有办法。只听贩道:“五文钱。”
“这么贵?”男人显然被天价的冰糖葫芦吓到了。
贩也不话,但手一直伸着。男人眉头一皱,低头看了看吃着正香的孩子,一张童稚的脸上满是幸福的神情。男人一咬牙掏出仅有的五文钱放在贩手上,抱起孩子就走了。
贩掂量着手中的铜钱,满意的塞进兜里。
只听前面男人道:“好吃吗?”
“嗯,好吃,可好吃了,爹爹要不要吃一颗?”
“爹爹不吃,好吃你快吃吧。”男人脸上也浮现出幸福的神情,但眼角却有一丝忧愁。或许被妻子知道自己花五文钱买一串冰糖葫芦,又要被唠叨一整晚吧。
贩收摊了,走到烧鸡摊前,掏出兜里的铜钱,一个个摆在案板上。
“来一只烧鸡!”他骄傲的道,甚至有些得意。向他这种底层的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有勇气对别人趾高气昂,但还是补充了一句,“挑一只最大的!”
烧鸡摊的老板先把钱收了起来,数了两遍,心里嘀咕着:不就是一只烧鸡么,穷鬼神气什么。殊不知自己和贩一样也是个穷鬼。
装好了一只烧鸡递给贩,虽然心里瞧不起他,但还是谄媚道:“以后常来啊。”
笑的很假,甚至让人作呕。贩也明知道老板是在假笑,但还是挺了挺胸脯,自豪的道:“放心吧,下次肯定来两只。”把烧鸡放在推车上,推着车往家的方向走去。
烧鸡摊的老板继续忙碌起来,他没有注意到案板上趴着一只肉黄色的虫子。虫子张开嘴,牙齿上流下粘稠的液体,案板竟被烧了一个洞。
风又起,虫子挥动着翅膀飞上天空。
李戴府中,蛊王站在那早已上冻的池塘前,看着泛着月光的冰面,有些急不可耐。忽听空中一阵微鸣,知道自己派出去的“侦察兵”回来了。
摊开手掌,肉黄色的虫子落在上面。发出“嘶嘶”的声音,蛊王点了点头,心知时机已经成熟,可以动手了。又想起这虫子怎么这么晚才回来,莫非被齐楚他们发现了吗?
要是那样的话,就还要等几天,于是问道:“中途出变故了吗?”
又听一阵“嘶嘶”之声,蛊王皱着眉头道:“什么?烤鸡看样子很好吃?”
“什么!冰糖葫芦也不错?”
蛊王差点一头栽进池塘,又听到那虫子“嘶嘶”的叫着,“好,今天犒劳你一下。”然后抓起肉黄色的虫子放在臂上,虫子张开嘴,粘稠的液体滴在蛊王的皮肤上顿时灼烧出一个洞,竟能看见手臂里血液在流动。
虫子把脑袋伸进洞中,伸出来的时候嘴里叼着一只非常的肉虫。如锯齿一般的牙齿来回一动,肉虫就被切成两段,咽进肚中。蛊王看着虫子不断的把头伸进洞中,从自己的血液中抓出肉虫,脸色异常平静,因为他早已习惯了。
这种肉虫就是虫子的唯一的食物,只不过现在寄生在蛊王体内。对于这样捕食的过程,蛊王竟然非常有耐心的等待着。直到这个“侦察兵”吃饱了,它就趴在蛊王臂上的洞口上,触角慢慢缩短,收回翅膀,紧紧贴在皮肤上。肉黄色和皮肤的颜色基本一致,如果不是仔细观察,绝对不会发现蛊王臂上这个不知名字的虫子。
他向着东方云符住的地方走去,这一次一定要做到万无一失,因为对手是齐楚。那个随时都能力挽狂澜的人!
想起多年前鬼蛊十三门被灭的那天,他的心越收越紧,除了恐惧还是恐惧。
仅凭一个人的力量能敌千人,这个人还能被称作是人吗?
来到东方云符的房门前,如果这一次不是为了报仇,他绝对不会选择和东海龙城的人合作。因为在他的眼里,北冥葬魂虽然狠辣,但像东海龙城这种和倭国暗中勾结卖国求荣的人就应该被千刀万剐。
他是一个彻彻底底的坏人,但这不妨碍他深爱着脚下的这片土地和岁月中缓缓流淌的锦绣山河。
“可以动手了?”屋子里传出东方云符的声音。自从得到龙帝的指令要留着岚汀的性命以后,东方云符完全可以选择不和蛊王合作。但是他真的想看看这个人是如何复仇的。
“嗯”
蛊王冷冷的应了一声,他不愿意和这种人废话。如果不话能够交流,那么他一辈子也不愿意张嘴。
“那就按照计划行事吧。”声音平淡,因为这一次无论蛊王能否成功,东方云符都知道自己绝对会成功。
龙帝亲笔信上只写了八个字:留他一命,渡他成魔!
东方云符还不能完全理解这八个字,但是也明白大致的意思,就是把岚汀逼上绝路。
第二五三章 见面()
“三天后动手。”
完这句话后,蛊王转身离开。
今夜他还有一个更重要的人要见,这个人会是谁呢?
京城中最有名的妓院绕情丝,无论什么季节生意都非常的红火。因为绕情丝中姑娘最多,价格最合适。尽管生意火爆,但依旧有没有生意做的姑娘。而且这样的姑娘还不在少数,比如白茯苓。
白茯苓是个美丽的女子,精致的脸蛋,曼妙的身材,莺声细语,男人见了必然神魂颠倒。
可就是这样的姑娘却没有生意做,不但没有生意,常来绕情丝的客人只要听见白茯苓这个名字,就如闻虎色变,无论房中有哪个姑娘等着,他们也一定会立刻逃离绕情丝。
因为白茯苓虽然是个姑娘,但却是个能杀人的姑娘。尽管她口口声声自己是无辜的,但是所有人心知肚明人就是她杀得。当然她心里也清楚,人就是自己杀的。只不过嘴上不能,毕竟要顾忌一下官府的感受。
白茯苓来到绕情丝已经有十多年了,具体是多久她也不记得了。她只记得刚来绕情丝的那年,许多客人贪恋她的美色,重金求得春宵一夜。开门做生意当然不能把客人挡在外面,但她也不是什么人的生意都做。
白茯苓选择客人的标准有两个,第一要年轻的公子,第二公子要没有家室。因为她是个女人,当然明白心爱的男人死了那种悲痛欲绝的滋味。所以她不想让其他的女人伤心。
在京城,年轻而没有家室的公子太多太多,一开始白茯苓的生意简直可以用座无虚席来形容。不过在接客的第十天后,座无虚席就变成门庭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