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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还了,我哪使得动上品玄宝啊。”何易摇头笑了笑。
一个炼星炉都让他整天担心被人发现,要是再来个厉害百倍的上品玄宝,他还不得被空寂期的大能者给当成送宝童子捉了去?匹夫无罪怀璧其罪,知道仙界也有诸多纷争之后,他可不敢再认为自己有人罩着就能拿着玄宝到处晃了。
见他这么说,林炎之也没有在这话题上多做辩驳。锻造一件玄宝,哪怕只是下品,其难度也是很大的,一朝一夕之间根本无法完成。既然如此,此时说太多也没什么意义,还是等完成以后再说吧。
船靠岸边,三人上岸之后便听林炎之说道:“常乐回来了,去见见么?”
“肯定去啊。”何易理所当然回道。
常乐可是他结拜大哥,两人的关系同样很好。当年星辰之海,他炼化了炼星炉正值虚弱,常乐便藉着让他养伤的理由引着小七和金大爷离开了,现在想想,当时七邪君自己跑掉,可不就是把女儿给卖了?而常乐,就是那个捡了便宜的人。
后来在太古城,何易才知道这位结拜大哥为了帮他拿到梭罗果不但得罪了太古皇族,还把自己老爹也拉下了水。那颗冰雾缠绕的果子,现在都还在他须弥环里呆着。虽然梭罗果后来没有派上用场,但这份情义,他却是从未忘记。
林炎之带着他和小月,在地上一踩十几丈,快速朝着西边的方向走去。
常家上下都住在明王主府后头不远处的一方山谷里,从大千湖过去足有五十多里路程,以他们现在的速度,很快就能抵达。在途中,林炎之告诉何易常乐早在八十多天以前就已经当爹了,他和小七的孩子名叫常皓,现已是个大人模样。
听闻自己已经真正成了叔叔级人物,何易一时无语,暗道大哥未免太急了一点。不过当他抵达常家幽居的山谷之后,便一下子明白了大哥这么急着要孩子的用意。
在那山谷入口之处,正有一方坟冢立在那里。那坟茔不大,也不华丽,只是简简单单一个土包和一块墓碑而已。墓碑上的字也不见格式规矩,只是刻着“爱妻苏月”,旁缀着“常黎”的名。
驻足在坟前,林炎之看着那小小墓碑叹道:“常黎铮铮汉子,活了过万年的人物,却为一个承诺甘愿放弃生死劫力,至今仍未再踏生死境。他的执着,在山海界深具代表性。”
“只是如他们这般,不也很美么?”何易看着墓碑前的一捧不知名鲜花浅笑道。
即便成了一抔黄土,但两人的事迹早已刻入历史长河中,至少在那么几个人的心里,是永远也抹不掉的。
区区百年承诺,对天仙来说本来不算什么,但在妻子死后愿意付出偌大代价将之挽回,却不是一般人能够做到的。这个女人生在星河帝国的小小角落,本是一个微不足道的小人物,但却因为遇上了身为帝国三巨头之一的常大将军,从此命运惊天变向,脱离了市井平民的范畴。
无数凡人梦想着可以遇到神仙,但真正遇到神仙的人却并非每一个都可以用好运来形容。苏月遇上常黎,固然是飞上枝头变凤凰,但在常黎离开山海界的那些年里,她所受的苦却也不是寻常人可以想象的。
后来的那一杯逆生酒,价值已非物质可以估量,那小小酒杯里包含的东西非但有天珍地粹,还有许多人的诚挚的心意和不计代价的付出。
本该死去的人重新活在世上,她的一生是过得超然快乐,还是矛盾压抑呢?
细算来,若她的寿命只有百来年,那么或许早在山海界一行人离开无量山之后不久,她便已经回归黄泉了。常黎许她百年神仙般的生活,想来也有做到。不过这个从一角乡村出世,却葬在着名震寰宇的仙都巨城之中的女人,她的一生又该如何形容?
何易猜不到她跟常黎这对彼此差距极大的夫妻到底过了什么样的百年人生,但他认为,如果常黎是和自己,和林炎之相似的人,那么这百年,一定是个美好的故事。
只不过,常黎比他们更狠,说过的话一点转圜的余地都没有,无论自己舍得舍不得,都没有去改变自己有能力改变的最终结果。
远处,很远的远处,轻快的脚步伴着一阵笑声飞进坟前三人的耳朵里。何易回头看去,只见在另一条通往山谷的小路上,一位体胖的华服青年和一名身材纤瘦的黑衣女子谈笑着走向了这边。
虽然相隔一两千丈远,但何易的目力还是清晰看到了那两人的模样。比起当年太古城分开的时候,常乐更胖了许多,已经从微胖变成了一个真真正正的大胖子。而已为人母的小七也已不复昔年青稚天真的模样,眉宇间多了几分妩媚和温柔。
何易听见了他们所说的话。两人聊着方才上街所见的趣事,偷笑这家仆人被过街灵鼠撞飞,那家仙马当街放屁崩了主人面子。有关修炼的话题半句没有从他们口中说出,所聊的话题就与寻常百姓的闲谈一般无二。
“早念着周道长家的甘露杨桃了,刚才路过的时候却被那小娃娃一闹给忘了,真是可惜。”
“阿哥要是嘴馋,咱们就再出去一趟嘛?”
“咦,怎成我嘴馋了,分明是你念叨了五六天吧?”
“哪里是了,我又不曾提过周道长家。”
“……”
“……”
两人且走且近,随意闲谈,却未曾留意远处的风景。直到临近谷口,常乐习惯性看向母亲的墓碑时,才一下子呆住。
“那只好明日再……明……啊!是……”
第五十二章 木屋闲话()
“二弟!真的是你!”定睛看清了站在坟前那青衫刀客的模样,常乐愕然长大了嘴,呆了一下子才恍然般哈哈大笑着,举步飞奔过去。
虽然他体型已经可以称得上是肥胖,但跑起来后速度可半点不慢,完全可以说是快如疾风!
何易收到了一个大大的拥抱。
“二弟!哈哈哈哈,你竟然真的来至高仙界的!以前听明王说的时候我还不信,没想到才过十几天,你居然真就来了!”常乐满脸惊喜和不敢相信的表情,一双眼睛瞪得滚圆,一边笑着一边盯着何易猛瞧,似乎还有些怀疑他是不是明王为了面子派人假扮的。
何易见他这副模样颇为无语,他重重在常乐胸前打了一拳,将之推开,同时笑骂道:“大哥的热情愚弟心领了,不过你这样抱我,就不怕嫂子误会么?”
“误会啥,我又没亲你。哈哈哈哈……”常乐揉了揉被打的地方,依旧开怀大笑。他报复般在何易肩头狠打了两下,说道:“别站这了,走,一起去我树屋,咱们哥俩坐下慢慢聊。明王……是否也去坐坐吧?”
看他那谨慎样子,分明是有点不放心林炎之这个随时可能爆发的人形雷霆。
林炎之哭笑不得,点了点头。
“呃,那就一起吧。”常乐搭着何易肩膀,但没有去碰同样近在咫尺的明王,招呼了一声,便朝那山谷深处走去。
对于明王这个大人物,就连山海界的飞升天仙们也大多数保持着敬畏心态,也只有常乐和小七,以及何易这三个同辈才会在他面前毫无顾忌。毕竟同样都是人,修为的高低并非论交的全部因素,他们本就是朋友,以前和现在,区别不会太大。
常乐招呼二人入了谷,小月也快步跟了上去,只有被暂时遗忘的小七独自站在谷口坟茔前,无奈摇头。看了一眼坟前那束新鲜的花朵,她微微点头,也慢步跟了上去。
青山幽谷,宁静空荡,常乐爽朗的笑声不时引起阵阵回音。这山谷谷口不大,入谷之后空间却是不小,是处盆地的地形。幽谷内有几株老树,其中最大一株高达三四十丈,长得枝粗叶阔,仿佛站在山谷里的一个野蛮巨人。而在“巨人”的身上,上上下下一共有五间木板搭起的房屋,那些木屋都不大,但建在大树之上,却也有一种贴近自然的别样美感。
一路走近,常乐笑呵呵跟久别重逢的何易谈天说地,间或询问何易的经历,不时也会讲讲自己所知的玄都趣事。
比起林炎之那种岁月沉淀般的冷静,常乐此时仍旧与年轻之人无甚二状。浅笑和爽朗大笑,便是两人的区别。
之前听林炎之说常家住在山谷里,何易还以为是避世幽居,没想到他们竟然会住在树上。此时看到那精致巧妙的树屋,不由暗自点头,心道有趣。
古树最高处的木屋可以看到山谷之外的风景,坐在里头朝外面看去,不会有平地上那种踏实感,取而代之的是一种身在云端的飘然意境。木屋不大,剑魂小月和小七都没有进去,只有三个男人分坐在内,笑谈饮茶。
常乐的修为还处在化神中期的境界,这百来年的提升速度只算正常,显然并无何易这样的奇遇和幸运。他一边用法力点火烹茶,一边与二人交谈,对何易这个把兄弟的关切不减当年。只是说话时,何易却感觉大哥和以前有点不一样了。
茶叶换了又换,不知不觉便过了一个时辰。
“短短一百多年,没想到二弟竟然去过了那么多的地方。当初听闻你被道尊送离山海界,放逐宇宙星空,我还担心得很,如今看来,你反倒是因祸得福,不仅修为提升,还得到了寻找三妹来世的重要线索和几位伙伴。唉,跟你和炎之相比,我这一百多年简直就是虚度哦。”聊完了何易的事,常乐如是叹道。
“怎么会呢,你娶妻生子成了家,比我们两个强多了。”何易笑道。
聊了一个时辰,此时他已经看出了常乐跟过去的区别。时过境迁,虽然把兄弟间的情义并未变淡,但是常乐已经不像以前那样看重修为力量,反而只是关心身边之人过得是否安好,是否开心。
这样的变化,何易完全是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