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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怀里掏出一壶酒,仰头大大地灌了一口,然后剩余的酒,尽数破在伤口上。
伤口没有到要害,但是,却伤到了大动脉,如果他不及时止血的话,说不定,明天大家会发现一张已经干瘪发白的皮囊。
“父亲,也许我真的错了。”能当上暗卫的人,并不是籍籍无名的人物,因为暗卫干满五年后就会外方,皇帝会给予他们之高的官职,因为那是经过了考验的,他的一批心腹,他将他们像种子一般,散播到全国各地,成为他敏锐的眼睛,有力的手脚。
追云出身名门,不比花曦差,而他一进入暗卫,就表现优秀,不到三年成为暗卫的队长,队长的暗卫生涯要比普通暗卫多一倍。
如今,他已经做了暗卫十年,不能告诉任何人,不能回到父母身边,他们变成了没有亲人,没有自己生活的杀人武器。
他一直觉得自己在为国家效忠,所以义无反顾,虽然做了这么多年暗卫队长后,他不再幼稚地以为,做这个是为了维护正义,为了黎民百姓,不过,没有任何一次任务,比这次让他感到失望,失望到觉得这样血流干了也挺好的。
“追云,你到底为什么来做暗卫?”他仰着头,闭着眼睛,深深地吸了一口气。
“喂,你还活着呀。”远处的灌木动了动。
追云没有睁开眼,他知道是哪个叫做疾风的小家伙。疾风是帝锦殿下从苍国带过来的。那时候,他还有意思收这小家伙进暗卫队呢。
不管怎么说都摆头,就是听到饷银的时候,疾风贪心地吞了口唾沫。
“还死不了。”追云等了半天,不见小家伙讲话,就慢慢睁开眼,果然看到那双无忧无虑的眸子,他暗自庆幸,当时,帝锦殿下揍了疾风一顿,然后将他从暗卫的门槛给拖了出去。
这孩子适合这样阳光地活着,他看了她一眼:“今晚没有烧鸡?”
血流得有点多他饿了。
“现在还想着吃,你丫命都没有了!!”疾风一把解开他的衣服,看到肌肉结实的肋骨处,那巨大的血洞,气得很想揍人。
第114章 喜欢姐姐()
疾风飞快地取出金疮药止血,然后粗鲁地撕碎追云的衣服,将他的伤口紧紧包扎,见血水慢慢不再渗出来,他松了一口气。热门
追云从头到尾没说话,心事重重,没什么精神的样子。
但是,他忽然觉得一双细细的手臂,忽然从他身上穿过。
“****!!”追云睁开眼,看着正将他打横抱起来的疾风,一点点大,吃什么来的这么大的力气
不,这个不是重点,特么的这娘们兮兮的公主抱是几个意思?
追云脸上一沉:“放我下来。”
“你走不动了,我抱你。”疾风小脸很坚持,他看起来确实很小,十四岁的样子,很高很瘦,清秀的鼻子,英气地吸了吸,一脸认真地与追云对峙。
“操,快点走,丢脸死了,比让我手下看到。”追云破罐子破摔地一扭头,今晚说的话,比他一年说的都多,他这是真的要破罐子破摔吗?
疾风抱着追云绕到房子后,才想起抱着人不好翻窗户。
追云都懒得说了,他记得好多次看到这蠢蠢的小家伙有门不走,翻窗户进房。
这么笨,竟然也能作为侍卫活到今天?
第二天,皇宫里分外热闹,长公主主持中宫,慕容贵妃也陪着过来了,九皇子,墨非夜,端坐在贵妃身边,一脸淡淡的笑意,细长的眉眼微微上挑,喜怒不形于色。
今日,特意挑选的十几位闺秀也到场了,其实墨凛云的意思就是,林凤儿挑剩下的,就让他们跟闺秀们远远见一面,如果有属意的,也可以御赐成婚,毕竟精心选择的都不是一般般的人物。' 超多好看小说'这就是个变相的相亲大会,这是,大家都要羡慕林凤儿的福气。
她简直就是公主挑驸马了。
十名男子,分别是——纳兰修、帝锦、花曦,睿王世子夜泽,这四人关系好,一来就聚在一起,喝酒聊天,一点没有自己是待选男妃的自觉,那种高贵的举止,优雅的神态,让贵女们忍不住一再偷看呢。
相府大公子柳寒匆匆而来,这可是白氏日夜兼程地将人叫回来的,连家门都没有来得及见就被拉到这里。当然不是看上了林凤儿,林凤儿地位尴尬,不可能选择柳寒,白氏第一,想让柳寒占掉一个备选人的位置;第二,也希望他能选择一名与之相配的名门闺秀。与他交好的兵部尚书之子李浩、和张阁老的孙子,张锦轩也入选有名。但是柳寒和李浩都觉得非常丢人,低声说着什么,脸上很是失望和属于年轻人的愤世嫉俗。
除了这七人,其余都是藩王留在京城的儿子们,云南王世子,拓跋雷;湘北王世子,秋常;河西王世子,金玉。
拓跋雷皮肤黝黑,说话粗声粗气,不过看到长公主旁边的林凤儿时脸上瞬间变得黑里透红,心里惊艳不已,这样美丽得像仙子的女人,想不到,他有这个荣幸在人家见到。
秋常看起来不像世子,倒是像白面书生,只是眼珠子一看就透着精明。金玉是个大胖子,对谁都很和善,也很善于交际,一会儿还勾搭上了花曦,三个人最后都凑到花曦他们那一桌了。
李浩看了眼那边一片和乐的景象,犹豫地看着柳寒:“要不我们也凑过去?”
柳寒叹了口气:”哎,你们去吧,我觉得丢人,没法像他们那么开心。“
李浩完全没有欺负夜轩染时的霸气,只能干坐着,那边的张阁老公子年纪是在太小,才两岁,短胖的手脚,根本是个三头身的胖娃娃。
长得胖乎乎粉嫩嫩的,一看就是张阁老故意的,他看不管墨凛云如此无原则地宠爱林凤儿,这是塞进来给墨凛云添堵的。
小家伙谁也不认识,穿着件红衣裳,更衬托得像个年画上的金童一般。
不过,他身份却是很尊贵的,张阁老是三朝元老,之前林玥儿说的,上打昏君,下打奸臣的金鞭就出在他家。
小家伙是他家唯一一根独苗,母亲更是白家的嫡女,这小家伙身系可以撼动两个大家的血脉,贵不可言。
大家因为敬畏他的身份,反而不好意思跟他调笑,花曦那个坏舅舅,说他们要说点男人的事情,让他跟柳寒呆在一起。
没一会儿,小家伙就饿了,看柳寒和李浩一脸不爽,他站起来找奶娘去了。
结果没注意一脚踩空:“呱——”
惨叫一声,以为会会摔痛痛,却不想被一个温暖的怀抱一把抱了起来。
皱着包子脸,他半天才睁开一只琉璃般的大眼珠,偷偷看:“抱着他的女孩儿年纪也不大,穿着浅绿色裙子,修满荷花的蔓枝,头上的金刚钻闪闪发光,脸上淡淡梨涡,虽然有雀斑有些影响美观,不过,大姐姐好漂漂啊。”
小脸红红,小手拽着林玥儿的衣襟,死死拽着:“谢谢姐姐。”
林玥儿弯了眉眼,莫名喜欢上这个肥宝宝:“不用谢,你的家人呢?”
小东西鼓着腮帮子,充满委屈地泪眼汪汪地指了指正笑得风流倜傥的花曦。
花曦旁边的家丁已经发现了张锦轩的情况,忙提醒花曦,花曦回头就看到阳光下林玥儿浅笑嫣然的样子,心里莫名一颤,她抱着白嫩嫩的宝宝的样子,瞬间撞入眼帘,那种温馨让男人忍不住生气保护的**。
林凤儿注意到那边的骚动,看到林玥儿,脸上一阵扭曲:“怎么她也来了?”
长公主有些不悦地看了林凤儿一眼,她不喜欢这个女孩儿,但是皇上跟失心疯一般地宠着她:“玥儿是皇上请来的,等你选婿后,本宫打算认她做干女儿。”
这件事情跟太后说过了,皇上应该不会反对太后。
长公主想到帝锦答应她的那些好处,更坚定了认林玥儿为义女的决心,这样,林玥儿起码可以勉强同林凤儿抗衡了。
“玥儿,你过来。”长公主和颜悦色地道。
帝锦猛然听到林玥儿的名字,猛然脸色一僵,狭长带笑的凤眸里,慌张一闪而过,疾风那笨蛋,不知道和玥儿说了没有,又说没说玥儿。
帝锦的目光随着林玥儿的脚步一点点移动,看我啊,该死,小骗子,看我啊。
林玥儿目不斜视地抱着张锦轩朝着长公主走去,花曦的下巴都要惊掉了,他那个混世魔王小外甥,竟然乖巧得像只小白兔一般,乖乖地缩在林玥儿的怀里。
小手还不要脸地抓着人家的衣服。
丫的,有揍那小子胖屁股的冲动。
第115章 你这么坏,锦殿下知道吗?()
“见过长公主娘娘,”林玥儿将张锦轩放下来,同她一起朝着长公主行礼。最新章节全文阅读
“过来坐吧,皇上巴巴地跟本宫说,一定要将林二小姐也叫到宫里来聚聚。听说用了你的药方,太好的头疾好了许多,本宫还要多谢谢你呢。”长公主一脸慈爱地看着林玥儿,挥挥手,又是一大批赏赐。
然后状似无意地道:“喔,对了,县主有皇上怜惜,本宫就不抢了皇上的心意,没有准备县主的礼物,县主不会介意吧?”
死老婆子,你故意的吧!!
林凤儿心里恨不得长公主去死,脸上却笑意盈盈:“皇上错爱,但是凤儿也想贪心地求得长公主的怜惜呢。”
结果长公主像是没听到一般,一直拉着林玥儿说体己话。
妈的!!
林凤儿眼睛里杀意满布,慢慢的恶毒的眼光从长公主和林玥儿转到正抓着一个白兔包子,窝在林玥儿怀里啃得呼呼的张锦轩身上……
林玥儿寻了块僻静的地方,将疾风叫了过来:“都布置妥当了吗?没有被皇上的暗卫发现?”
“是的,不过,小姐这样做不好。”疾风认真地道。
林玥儿愣了下,随即莞尔:“你放心,我从来不陷害别人,只是将那人的丑陋揭示人前,这样也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