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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出了厨房。
不一会儿小白和火儿就回来了,似乎好像还抓了一只猎物,凌风也不认识那只妖怪叫什么名字,龙套的名字凌风一般是记不住的。
“先生我厉害吧,这只妖怪是我抓的。”小白头一扬看着凌风意思是快来夸我呀。
火儿在一旁嘟哝道:“明明是我抓住的。”
小白顿时瞪了一眼火儿。
看着妖怪尸体上满是火焰烧伤的痕迹凌风嘴角一抽对着小白道:“小白最厉害了!”小白顿时变得满脸笑容。
不一会儿瑰儿就将煮的饭菜端了上来。
“怎么样,很厉害吧!”对着满桌子的饭菜,瑰儿得意洋洋地说,“这是荤菜,这是素菜,尝尝看吧。
火儿看了一会,小心地问:“青菜和肉放在一起可以吃吗?周影一向是分开煮的。”
凌风无语、瑰儿做了个仰天长叹的动作:”可怜的必方,你究竟是怎么活过来的啊!不如干脆来做我的宠物吧,我一定会把你喂得白白胖胖的。”
火儿怒吼:“我不是宠物!”不等它把嘴闭上,瑰儿已经夹了一筷子菜塞进了它嘴里。
“唔……这个很好吃。这个也是,这个也是……影,跟你煮的东西一点都不一样。”火儿在桌子上蹦来跳去,每个盘子都伸进嘴去,连素菜也尝了尝。
“拜托,别把我精心烹制的饭菜和那种猪食相比。”她拖过周影,塞了一双筷子在他手里,“尝尝看,快吃啊!”
凌风也尝了尝,即使吃过各种美味佳肴凌风也不得不赞叹瑰儿做的菜味道确实非常不错,没想到这个什么妖术都不会的妖怪厨艺这么好。
。。。。。。
一夜时间很快就过去了,第二天凌风就去周影所在的小区买了一套房子,听说房子的主人经常见到一些奇奇怪怪的东西,吓得精神失常了。凌风听完之后也就笑笑,住在这个满是妖怪的小区里,精神失常很正常,要不是这里的妖怪一般不在自己的地头惹事,恐怕连骨头都不会剩下了。
只是很显然装修什么的不是一天能搞定的,于是凌风就去了周影家蹭饭,当然了这是瑰儿在的情况下。
中午的时候,刘地回来了,带回了一个好消息。瑰儿的未婚夫找到了。
“你是怎么找到那个人的。”看着欢天喜地的去准备晚饭来报答几人的瑰儿,凌风对着地狼问道。
“拜托,我可是狼啊,找一个猎物不是很简单的吗?”刘地不满道。
只是凌风看着刘地的同时总会想到某只明明是狐狸,却长得跟一只土狗似的沙狐。
“不过啊,这次她可能会失望吧!毕竟人类啊可不是像周影和她想的那样啊!“
刘地的话让周影有种不好的预感,可是又不知道改怎样问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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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十四章 山鬼(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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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值午夜,夜总会里依旧人潮涌动,昏暗的灯光下,舞池里、雅座里、吧台前挤满了人。
周影平时虽然经常在夜生活区拉客,但是进入这种场合还是第一次。几名香气扑鼻的女子从他座位边走过时,他有些慌张地向角落里挪动一下,不明白刘地为什么要约他和瑰儿到这种地方来见面。周影现在还是那个平凡无奇的出租车司机的外貌,瑰儿却依照刘地预先的吩咐,变化成了一名性感艳丽的美女。她坐在周影身边,微微侧着头,手中把玩着一个杯子,心里有几分不安。这些无意的动作已经吸引来了许多的异性的目光,当这些目光在周影身上转一圈,变成“一朵鲜花插在xx”的感慨之后,再看向瑰儿就增添了几分不怀好意。
凌风此时也是二十来岁的模样,英俊帅气,但是身上却散发着一股拒人于千里之外的气息,倒是没什么人来搭讪。
刘地说的瑰儿的未婚夫就在这里执行任务,瑰儿求了半天才让周影来保护自己的未婚夫,至于凌风纯粹是来看热闹,顺便。。。看看人心。
几名借故来搭讪的男子都瑰儿冷冷地拒绝,其中一个竟然被她在脸上泼了一杯饮料才肯离开。瑰儿把空杯子扔到桌子上,带着顽皮的笑容向周影看过去,现在就连缺乏表情变化的周影也露出了微笑——以貌取人,在妖怪们看来是种很可笑的行为。
在这些人的眼中,瑰儿如果用平时的样貌出现,他们又会怎么做呢?人类总是对相貌如此看重,但是对妖怪们而言,它们无法硬是区分出住在泥土里的大狗和一团影子谁更英俊,也无法划分九条尾巴的狐狸和一只脚的鸟谁更可爱,所以它们区分优劣的方式就是看谁的法术更高明,谁力量更强大,谁的等级更高,谁能凭借力量和性格、行为赢得尊重和敬畏。幻形变化是最基本的法术,连瑰儿这种法力低微的妖怪都可以运用自如,既然如此,又有哪一只妖怪会用外表来评价别人呢?
当然了这是大部分妖怪的想法,凌风一般是看人中气质的说,当然了外貌也很重要,即使是气质非常棒但是如果长歪了,凌风也只能说有多远滚多远,所以啊“我果然还是脱离不了人的范畴吗?”凌风心里感叹道。
因为会用外表评价别人的,只有人类而已。
即使自认为最公正的人类,看到外表英俊美丽的人和看到外表丑陋古怪的人时,都不会使用同样的态度,对人类而言俊男美女往往值得爱慕,而这在妖怪们看来可笑而愚蠢。
约定的时间越是临近,瑰儿看起来就越不安,一会不停地走动,一会儿又拉着周影逼问刘地为什么还不来,又不住地埋怨:“你怎么什么也不知道,地狼不是你的好朋友吗!”
“刘地是有点难以琢磨,但是他做事很可靠,你放心就是了。”
“那条土狗今晚一定会来的,你放心好了。”凌风在一旁道,凌风不担心土狗会不来,因为今天晚上刘地本就是为了让瑰儿看清楚那个人而来的,又怎么会缺席呢?
凌风的话让瑰儿稍微安静下来,毕竟从刘地对凌风的态度可以知道凌风不是普通的人类那么简单,他的实力绝对可以完爆刘地,而既然他这么说了,那么刘地就肯定会出现,只是时间早晚罢了。
“对了瑰儿,你老家是哪儿的?”凌风主要是想转移一下瑰儿的注意力,于是随便找了一个话题问道。
“我是在人类中长大的。我出生的时候我故乡的山林就被人类开发成旅游区了,我母亲一直带着我在人类中生活。去年我母亲去世了,那里的妖怪只剩下我一个,我就想既然要和人类住在一起,不如干脆搬到大城市里去,见见世面也好,就来这里了。有的时候自己都快分不清自己是人还是妖怪了,唉,跟人类一起住太久了。”听到这话瑰儿顿时像打开了话匣子。
“再嫁给人类的话就更象人类了。”
瑰儿脸微微一红,摆弄着一个杯子说:“到时候我会给你们请柬的喔。”
果然,妖怪总是向往着人类的生活,特别是如今天界封闭的情况下,修成正果什么的早就已经完全没有可能了,享受已经是妖怪们唯一的主流,像周影这样的想要修成正果的妖怪已经几乎绝种了。
“刘地,”周影推推瑰儿,指点她看一个人。
凌风和瑰儿转过头看去。
一名中年男子,西装革履地走进来,一副目中无人的样子,径直在吧台前坐下,把手中的一只沉甸甸的箱子摆在面前,随便点了杯酒,东张西望,好象在等什么人。瑰儿被周影一提醒也看得出,这个人是刘地变幻的。
凌风拉住要冲过去的瑰儿,低声说:“看他要干什么?土狗不会做毫无意义的事情。”
刘地坐了没多久,一个男人从外面匆匆进来,四周看了一下,来到刘地身边坐下。他和刘地窃窃私语了几句,不知递了什么东西过去,刘地察看一下,把皮箱推过去,那个男人打开箱子看了一眼,伸手和刘地握了一下,扬长而去。
瑰儿紧张地握住凌风的手说:“是他,那是他!那只地狼在做什么?”她不得不担心,虽说刘地说过不会伤害普通人但是妖怪毕竟是妖怪,就像狼已经被驯化也不会将他和羊关在一起。
刘地依旧坐在那里,慢条斯理地喝完了那杯饮料,看着那个男人走出了夜总会,才踱着步子过来。他把那个男人刚才给他的东西推给瑰儿说:“给你。”
瑰儿不解地打开那个布包,里面露出了一支古色古香的玉制手镯。镯子的玉质很好,精工雕琢出一只在云雾中半隐半现的龙头凤尾的神兽,即使不懂这些的周影也看得出这是年代久远、价值不菲的东西。“这是我的!怎么会在你手中!”瑰儿尖叫起来。周影依稀记起,到昨天为止瑰儿手腕上确实一直戴着这样的一只手镯。
“这是我用一百二十万买回来的,怎么会是你的。”刘地抱着手臂靠在沙发上说。
“这明明是我母亲的遗物,是我送给他……送给他作订情信物的!说!你用什么法子骗来的!”瑰儿此时也是有些明白了,不过她还是不敢相信问道,祈求能从刘地这里得到安慰。
“不是说了,是买来的吗。你再看看这个。”刘地又从口袋里取出一个皮包递过去。
瑰儿手忙脚乱地把皮包扯开,里面又露出一只镯子。无论玉质还是雕工和桌上有的那显然是一对,这只上面雕刻了一只凤头龙尾的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