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约郝霉葜凶∩霞柑欤投喑龊眉父鲈碌氖杖耄匀欢唬糯竺幌胍蛭约憾嘧於饷础肮笾氐摹笨腿烁统鋈ァ�
张大毛打了个哈欠,揉了揉眼睛,赫然发现这次那个像保镖的老外客人带回来一个人,身子软软的搭在老外的背上,身上蒙着一块绿色的床单,看身量有一米七左右,但是和这个老外相比却矮了不少。张大毛心里一惊,这嘴边的哈欠立马没了,头脑中像是投进了一块冰,激灵灵的让人清醒。“这老外出去招鸡去了?”张大毛心头浮上这么一个念头,但是看老外背上这个人的样子,像是被下药了一般昏迷不醒,难道这老外还要霸王硬上弓,哎吆妈呀,若是发生这种事,那自己的旅馆算是干不下去了,不行,一定要探一探,这位究竟想做什么,他背上的那人是谁。万一真如自己设想那样,若是这个老外坏人清白,那自己也不是个省油的灯,这神道沟镇的地盘上,难道自己还要被一个老外牵着鼻子走?
一念至此,张大毛的腰板就硬了起来,脸上露出殷勤的笑容,一步跨出柜台,抬手就要将老外背上的人扶下来。
“不必了。”一条手臂挡住了张大毛的双手,那胳膊都有张大毛的大腿那么粗了,挡住他的正是那个保镖老外。
此时,另外两个老外也走了进来,那个模样很周正的男老外笑着说道:“老板,这位是我们的朋友,喝醉了,暂时在这里住上一晚,麻烦你再给开间房。”话未说完,几张美金票子就递了上来。
哎,上道。张大毛不由感叹,谁说会这套的只有本国人,如今这老外也运用的炉火纯青,递票子一点不拖泥带水,透着一股自然劲。
张大毛眼睛一眯,不动声色的把票子收了起来,随口道:“208房间。”这几日客人少,多数房间都是空着的,安排一个离这几位客人房间远点的位置,万一他们做些什么非法的事情,自己也好有机会探一探这究竟是个什么路数。说不得过会就要过去,也好让自己心里有个数。
那个老外一笑,笑容里带着一股诡异,张大毛一惊,担心他看透了自己的心思,哪知道此人并不在意,招呼着把保镖老外背上的那个人往房间送。
张大毛看到这两个老外带着人消失在走廊中,他那张挂着微笑的脸顿时沉了下来,脸上阴晴不定,心里暗自琢磨。虽然这几个老外够大方,这几天挣了不少,可再怎么说,这也是自己的营生,不能让他们给坏掉。刚才老外背上那个人明显没有意识,自己也没闻到酒味,前几天这几个老外夜出早归,还悄悄躲着自己,真当自己这个店老板不知道了,万一老外真是在干什么伤天害理的事情,自己可不能让他们坏了店里的招牌。
想到此处,张大毛拿起一只茶壶,胡乱向里面冲了点茶,迈开步子朝208房间走过去。他有意放轻了步子,支棱着耳朵听房间内的动静。
孟蒙百思不得其解,始终想不明白,心想刚才自己走的匆忙,没有仔细查看曹晓哲房间内的情况,把曹晓哲掳走的人肯定有目的,不然不可能单单把他带走,而且从窗户边磨损的痕迹看,对方是顺着绳子攀爬到曹晓哲房间的,这么多层楼,只挑顶楼的曹晓哲下手,对方的目的不言而明,肯定有所图谋。
就这样边想边往回走,很快就回到了曹晓哲的宿舍。孟蒙进入房间前先仔细看了看门口和室内的布置,桌椅歪倒,床铺杂乱,可能是曹晓哲在被掳走前醒了过来,和对方有过身体的对抗,不过孟蒙从自己房间中听到这个声音到出现在曹晓哲房中没有多长时间,说明掳走曹晓哲的人相比曹晓哲来说强壮得多,很快就将曹晓哲给制服了。
来到窗台,扫了几眼,孟蒙从脑海中开始勾勒对方从窗台中进入室内的情景。对方应该是顺着窗外的的管道爬了进来,悄悄走到曹晓哲的窗前,一把捂住了他的嘴巴,然后将其从被中拖了出来,或许对方有致人昏迷的药物,曹晓哲没有挣扎多久就丧失了意识,被那人背在了背上。有可能觉得从楼梯口走风险太大,对方仍然选择从窗户离开。因此对方拿出一根绳索,一端系在了房间的暖气片上,另一端抛出窗外,掳人者顺着绳子将被掳走者带到楼下,然后远去。
孟蒙蓦然发现,床上本应存在的床单却不见了踪影,被子下就是床垫。他三步并作两步,打开衣柜,一套白蓝相间图案的床单折叠的整整齐齐躺在里面,而那一条白紫相间的床单却失了踪迹。曹晓哲和自己一同来到项目部,两人的被褥床单都是在那个时候一同领来的,自然没有多大区别,所以他一眼就发现了这个事实。
奇怪,既然是掳人,那为什么还要把一条床单给带走,难道他们要用床单遮着掳来的人,以免给人看到。手机用户请浏览阅读,更优质的阅读体验。
第四十三章 耳鼠()
想通了此节,孟蒙感觉眼前突然明晰起来,对方是掳人,那么肯定自己开得有车,若是没有私家车,那仅仅凭一条薄薄的床单也遮盖不住人,既然有车还要带一条床单遮掩,那肯定不会把车开到荒郊野地,若是那样的话根本就不用床单,把人抗走就完事了,那么答案就清楚了,对方肯定住在旅馆中,而且还不见得是那些大旅馆,因为大旅馆管得严,而小旅馆在人员登记管控方面却松得多。
有了线索,孟蒙感觉好了许多,他暗暗发狠,若真是一帮不开眼的小流氓,那自己肯定要给他们一次活生生的教训。自从修炼到炼血境后,他现在有这个自信。
孟蒙留意看了看其他位置,感觉没有什么别的线索了,起码自己看不出来。他拿出手机翻找相熟的司机,今晚要连夜去镇上,看看镇上的旅馆中有没有线索,即使一家一家挨门挨户的问,也一定要问出个线索来。
此时,突然窗台上传出来一声“刺啦”响,孟蒙心中又惊又喜,惊的是难道对方又回来了,喜的是自己能够得知曹晓哲究竟被他们带到了哪里。
孟蒙随手将手机揣在了口袋中,顺手拿起旁边的一个哑铃,蹑手蹑脚地向窗台走过去。自从修炼后,他的力气增长的很快,如今单手拿起这个二十千克的哑铃竟然毫不费劲。
凉爽的海风拂面而来,虽然冷飕飕的,但孟蒙身上却有一股沸腾的热血,他的脸上寒意密布,悄无声息地把哑铃单手抓住,蓄势待发,准备一旦窗户下的人露面,他先给对方抡上这么一下,任谁都会丧失掉继续打斗的勇气。
“吱吱。”伴随着叫声,有一个圆滚滚的小东西忽然跳上了窗台,站在了上面,毛茸茸的身体直立起来,像是一条训练有素的狗。
孟蒙手心都攥出汗来了,抓着哑铃,仿佛臂膀上有千斤巨力要使出,不抡出不足以平息自己的怒火,不抡出对不起自己的修炼,不抡出对不起曹晓哲所受的罪,怀揣着这样的豪情,孟蒙大吼一声,手抓哑铃抡了出去,带起一阵风。
哑铃还没碰到对方,孟蒙和对方开始大眼瞪小眼,双双愣在了那里。对于孟蒙而言,他没想到的是爬上窗户来的竟然只是一只小松鼠似的动物,而对于对方来说,根本没有想到刚来到这里迎接自己的就是一小磨盘大的哑铃,真要是被砸中,那最次是个骨断筋折。
孟蒙目瞪口呆,原本以为现在上来的人肯定和掳走曹晓哲的事情有关,说不得要擒下他,好生逼问口径,哪知道自己现在见到的却是一只动物,一双眼睛大大的,灰色毛皮闪亮着,眼中露出人性化的错愕之色。
“这究竟是个什么东西?似乎在哪里有见过。”孟蒙很吃惊,原本以为上来的是个贼,哪知道却跑上来一只小动物,而且如此眼熟。
一人一兽大眼瞪小眼对峙了十几秒钟,孟蒙本来打算抡出哑铃当暗器使,结果没想到面前出现的不是人,而是这只动物,再加上吃惊发愣,单手抓着哑铃做扔铅球状,哪怕他近日来臂力大涨,这样超考验体力的姿势也坚持没多久,连忙把哑铃放在地上,双手去抱眼前的小兽。
近前看,这只小兽有一双如水般的眼睛,泛着柔和的光,长长的耳朵几乎有身体那么大,红嫩的嘴唇竟然分成三瓣,像是兔子一样,尾巴蓬松像松鼠的尾巴,单单这尾巴和耳朵中的任何一个就可以遮盖住它的整个身体了。此时孟蒙的脑中灵光一闪,他可能知道这只小兽究竟是什么东西了。
山海经有云:耳鼠,兽,其状如鼠,而菟首麋身,其音如云湮卜桑持徊桑挚梢杂俣尽�
孟蒙很吃惊,惊愕之色丝毫不弱于对面的小兽,今日自己竟然又看到了山海经中的一种生物,而且是如此近距离观看,匪夷所思。
看到孟蒙将手伸了过来,小兽向旁边一跳,躲开了。孟蒙讪讪地将手撤了回来,开始用眼神与对方交流。
那只小兽直愣愣的瞧着孟蒙,小小的脑袋转悠着,两只又大又亮的眼睛像是黑宝石,骨碌碌的转动,耳朵随着身体的动作一卷一舒,看样子它似乎正在端详孟蒙。然后它慢慢转过身子,背对着孟蒙,两条前肢捂住了眼睛。
呃,这是什么动作?
孟蒙哑然,不知道这只小兽捂着眼睛背对着自己是什么意思?这也太打击人的自尊心了吧。难道是不忍面对着自己的容貌?
孟蒙正在胡思乱想,却感觉视力所及,自己似乎看到了两列字,孟蒙定了定神仔细看,却发现这只小兽的两条大耳朵上各被人写上了字。
左面耳朵上是“基友突遇难,心急如火焚”八个字,右面耳朵上是“欲寻好基友,院中大柳树”八个字。
孟蒙破口大骂,都什么时候了,对方竟然还和自己开玩笑,难道这是有人恶作剧,纯粹耍着自己玩?不过对方既然有传说中的耳鼠,而且如此通人性,想必不是什么凡人,应该没有心思和自己开这种玩笑,而且掳走曹晓哲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