友情提示:如果本网页打开太慢或显示不完整,请尝试鼠标右键“刷新”本网页!阅读过程发现任何错误请告诉我们,谢谢!! 报告错误
飞读中文网 返回本书目录 我的书架 我的书签 TXT全本下载 进入书吧 加入书签

爱影传奇-第4章

按键盘上方向键 ← 或 → 可快速上下翻页,按键盘上的 Enter 键可回到本书目录页,按键盘上方向键 ↑ 可回到本页顶部!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陌茫梢运凳俏难杲贿帧!�

    “哦,我们还一起喝过酒!”刘总忽地站起,很高兴地招呼我坐下。

    倩倩早泡好了一杯茶,头一歪,目光里满是恬静和美丽说:“健叔,这杯人生自然养心苦茶,比人生苦酒强多了,相信您能够品咂出特别的味儿呢。”

    “真的吗?”我连忙起身接过,回眸一笑。这苦茶据说是普洱茶的变种,又苦又香,正应了我与杜鹃之间的奥妙。

第九章 杜鹃与我分手() 
二十年前的一天,杜鹃原想给我一个惊喜的,但我知道这个消息时,不仅没有兴奋起来,还木桩似的呆呆戳在了地上。头顶圆月高悬,水一样的月光泼下来,把大地浸润成了一大块一大块软绵绵,润滑滑的的棉絮。周围春风融融,鸟语花香,挤挤挨挨的杨树缓缓抽出鲜嫩的绿叶,像小孩儿的嫩脸阳光灿烂,又像两只嫩手拍得欢快。按说我是个不大不小的文人,多情善感,浪漫潇洒,最容易借景生情、借题发挥了,尤其在这样的场合,我们俩单独约会,又在这个幽静人少的小杨树林里。

    杜鹃不由心里一沉,不过马上又热流升腾,一步步靠近了我,此刻我们五官相对,呼吸相交,心跳交叉重叠,她的一双眼睛水珠一样溜圆溜圆,似乎两张嘴说:“你今天怎么啦?健哥,我说的可都是真的,出国手续我都给你办好了。同学欣欣、梅梅、平平都急着要跟我出国,我都毫不留情,一口拒绝了呢。”只见她一激动,少女的羞涩、胆怯一忽儿抛脑后了,把两只纤细、白嫩、温馨的手搭在我这个快要成熟的壮男肩上,瞪圆了炽热的双眼,娇声娇气说:“健哥,你怎么啦?说句话嘛。我们‘牛郎织女’比翼双飞,先到国外立足根据地,开阔眼界,再谋进一步发展,这样不好么?”

    不说还好,这么一说,我的头立刻像晒恹了的茄子,不由自主垂下了,试图竭力避开杜鹃那火辣辣深情的目光,心里却像海上瞬间起了风暴汹涌澎湃。几秒钟过去了,几分钟过去了,二十分钟过去了,最终我咬咬牙,把对杜鹃的爱恋及离别情绪收起装进心底,头蓦地抬起来,脖子梗直了,目光闪亮,用力推开杜鹃的胳膊说:“杜鹃,你别自作多情了!我不爱你,更不会跟你出国什么的,我如今已有相好了。你愿意上哪儿就去,与我无关。”

    此时杜鹃不禁“啊呀!”一声,好像遭遇了闪电炸雷似的浑身痉挛起来。俊美的脸庞倏地阴暗了,脑袋乱糟糟、闹哄哄、轰隆隆、咔嚓嚓,“风雨欲来风满楼”,似乎要爆炸了。她想说什么,要说很多很多,但舌头麻醉了似的一个劲僵直僵直,半个字儿吐不上来。她怒目圆睁,浑身颤抖,犹老虎,如狮子,很想发泄怨气,暴风骤雨般狠狠羞辱我一番,甚至把我撕成碎屑空中飞舞,但看我没有一点儿要反抗的意思,像木偶遇暴雨那样逆来顺受,她还是忍住了。此时我分明听见了,她内心深处房倒屋塌劈劈啪啪的响动。我明明知道这样狠心做的残酷及结果,但我已下定决心非要这样做了。

    几秒钟,几分钟,二十分钟又过去了,杜鹃似乎来了一场春蚕脱胎换骨艰难痛苦的历程,尔后猛然铆足了劲儿,扭头大声说着:“骗子,骗子,大骗子!”气咻咻风一样从我眼皮底下消失了。

第十章 不共戴天之仇() 
谁都羡慕我和杜鹃,自小青梅竹马,感情笃厚,可谓天生的一对。当时我们刚刚大学毕业,杜鹃的伯父在加拿大开办中华国际贸易公司,给她安排了一个重要职位让她马上过去。她与伯父软磨硬泡非要带我出去不可,伯父最终应允。

    说来二十年前我与杜鹃分手,一时表现出的冷漠顽固,不近情理,的确隐蔽着深刻的原因。我父母属于标准的东方型古典、保守、呆板的类型,从小到大我没少领教他们坚石一样,冥古不化的个性。他们只知养儿育女、叶落归根,油盐酱醋、粗茶淡饭,日出而起,日落而息,本本分分。哪里会同意儿子出国?如果说出来还不把他们活活气死?况且,他们如今都已年近七旬,身体状况很差。中年得子,而且就我孤根独苗。

    其实这还不算根本的原因,听我父亲经常跟我讲,我们司马家与杜家是不共戴天的仇敌。据说清末光绪年间朝中有一个杜魁的将军,他儿子杜汉携貌不远的司马镇游玩,当地一个名叫司马蛋的**混混调戏小翠,杜汉一气之下拳脚相加,司马蛋的两条腿和一只胳膊折断,满嘴牙掉光。司马蛋依仗舅舅在朝中的权势,哪肯忍气吞声?于是命手下的几个混混,趁夜黑风高用暗器杀害了杜汉,夺走了小翠,并逼迫她与自己成亲。杜魁得知消息,万分悲痛,但当时忍气吞声没有声张,待清末道光年间世态混乱之时,突然起兵操杀了司马镇二百多口人,大人小孩几乎不留,一时间大人掉头,小孩被碾成肉酱者随处可见,鬼哭狼嚎,惨不忍睹。我家二十多口人,除我老老老爷司马信因那天正好去外地办事外,其他全部遇难。

    这故事我老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我爷活着的时候跟我讲,我父亲只要闲下来就唠叨,甚至有时候提起杜家咬牙切齿的,从他的话语之中时不时就能捕捉到一些弦外之音,坚决不能与仇人友好或者结亲。但我总是听天书似的只管这耳朵进那耳朵出,我的耳朵都听出茧子来了,但我从不对外人讲,杜鹃当然也蒙在鼓里了。

    别看我的父母外表老实巴交,其实他们蛮有心计的。眼看我已长大成熟,青春涌动,自小杜鹃与我青梅竹马,他们看在眼里急在心里,为了阻止我与杜鹃最终成亲,早已在乡下给我暗订了一个名叫菊的姑娘——她是我家老邻居,两家相隔几十步远,听说她的老爷是光绪三年逃荒过来的,讨饭到我家门前时已饿得奄奄一息了,我老老爷心生怜悯,熬了一碗面汤救活并收留了他。刚开始他给我家帮工,很忠厚老实的一个人,我老老爷很看起他,瞅机会给他办了一房老婆,后来我家几亩坡地无偿划给他家耕种,方方面面没少帮过她,两家几代人处得跟一家人似的。当然,两家老人更希望结上一门亲,那样就亲上加亲了。

第十一章 我挺喜欢菊的() 
菊的确很招人喜欢的。她的眼睛大大亮亮,眼珠子微凸,像长熟的甜葡萄;脸颊红润红润,略含黑色,一副从容相,从来挂着笑,偶尔大笑一番,把阳光震得稀烂;身材高而壮实,小伙子似的走路咚咚直响,有时甚至把地跺个窟窿,说起话来鞭炮样又快又亮。她最靓丽的地方是脑后的两个羊角辫,好像新抽的竹笋,直竖竖,利落落的,让人马上领悟到她的个性。

    我上学或有事不在父母身边的日子,总是菊在自愿义务照顾我的父母。我一回到家,父母就翘起大拇指,夸菊善良、贤慧、能干,说将来如果儿子能讨这样一个媳妇的话,那可真是几世修来的福分。

    我挺喜欢菊的,她不是没有女性羞涩温柔的一面,而是时常不由自主被她的假男子气质掩盖了而已。她偶尔表现出一种不易被人发觉的女性味儿,老让我无意捕个正着。一次,母亲伙房做饭,催我俩一起择菜,说快些等着下锅呢。看她那手起菜落干脆利落的动作,再瞅一眼自己笨手笨脚的模样,我的手不由停了,好奇地盯着她的脸足足看了五分钟。

    “哎,瞅够了吧?”菊冷不丁撂出一句。待我觉悟,目光游离之时竟然发觉她那张脸马上描红似的红到了脖根。

    一次,我们一起地里干活,尴尬无趣之时,我谈起初一班里一对男女生谈恋爱之事,因为互相传纸条被老师发现,老师非要他们回答什么叫爱情?他们急中生智就把父母恩爱的事抖落了一地,洋相百出。这时候,我注意到菊的表情很兴奋,话语一下子多起来,平时的大嗓门下降得恰如其分,每一个词都犹如和风细雨,平淡中透露着智慧。我蓦然意识到,其实文学的魅力并不在书本,实践之中更加富有。

    其实,菊蛮有资格可以上大学的,高一的时候他和我分到了一班,她的各科成绩一直排在我的前面,后来她的父亲得了高血压、心脏病,每天吃药,渐渐债台高筑,因交不起学费,无奈只好退学,勇于挑起家庭的重担。但从来没听她给外人说过一句怨言。

    不管菊或者杜鹃,都是我生命中不可缺少的重要元素,孰重谁轻其实并不重要。每当身体疲惫,心神安静之时,我想完菊的事情,总会时不时回想起当年与杜鹃分别时候说的那些绝情话,不知当时暗地里铆了多大的劲,哪来了那么大的勇气,才让杜鹃彻底断绝了与我的关系。如果现在我和杜鹃真的见面了,她会不会原谅我啊!说到现实的残酷,让世间好多人身不由己。原本世界并不完美,人更不可能完美。唉!我何尝不愿跟杜鹃去国外发展呢?

    时间是一付良药,其实也是一付慢性毒药!

    二十年了,杜鹃啊,你丢了似的杳无音信,这哪是我的初衷呢?这只会让我更加惭悔当初。那晚,你神不知鬼不觉突然出现在欣欣酒楼时,我表面吆五喝六,波澜不惊的。其实我哪会那么麻木不忍呀,说来我的内心像蓄了即将开闸水库。眼看波涛滚滚,千言万语都想跟你说的。

第十二章 内心杜鹃窝() 
杜鹃,你当时也许会埋怨我正人君子,装腔作势。这么多年了,还是那个臭样儿,不愿撕破脸皮。或者你自己认为突然回来是画蛇添足,自作多情了呢。可你想到没有?我们如果在酒桌上谈情说爱的,多浮漂啊!我想你既然回来了,就会停一段时间的。咱们有的是机会,我一定诚心约你到一个没有任何人打搅的清净地方,好好倾诉一番相思之苦。可是,事不作美,你一阵风似的悄悄来了,又一阵风似的消失了。

    杜鹃啊,像梦境一样,你出现就出现,消失就消失吧。你怎么还弄出了一桩人命案来?听到你出事的�
返回目录 上一页 下一页 回到顶部 赞(2) 踩(3)
未阅读完?加入书签已便下次继续阅读!
温馨提示: 温看小说的同时发表评论,说出自己的看法和其它小伙伴们分享也不错哦!发表书评还可以获得积分和经验奖励,认真写原创书评 被采纳为精评可以获得大量金币、积分和经验奖励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