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喃喃自语道:“这不是真的,不是真的……你丫绝对是以前练过!绝对是来砸场子的!”
第四十章 音乐妖孽(二)()
。最好是能趁机搭上关系。
钢琴这种乐器,是西洋古典音乐中的一种键盘乐器。有五十二个白键,三十六个黑键,共八十八个琴键。以及金属弦音板组成。
这种乐器,由意大利人巴托罗密欧·克里斯多佛利于一七零九年发明。集西洋键盘乐器之大成。音域范围非常广。几乎囊括了乐音体系中全部乐音。是除了管风琴之外,音域最广的乐器。而且演奏容易。
所以,有“乐器之王”的称呼。当然,钢琴的演奏容易,是指随便谁都能弹响,而且,可以轻易上手简单的乐曲。而不像小提琴一般,上手困难,一个拉不好,声音就如同弹棉花锯木头。尖锐嘶哑的让人不忍听闻。
因此,钢琴的应用极为普遍。但是,越普遍的东西,上手越容易的东西,练到极致精深处越艰难。这个时代,华夏受西方文化影响剧烈。学钢琴的人数,远远超过学民族乐器的人数。
许多家长为了培养孩子的才艺,和对音乐的审美,又或者希望孩子走音乐这条路。在三五岁的时候,就会送孩子去学一学钢琴。然而,最终学有所成,能够称得上是一代宗师的,寥寥无几。
以华夏的人口基数,都尚且如此。学钢琴之艰难可见一斑。
不过,虽然钢琴的演奏非常复杂,在王九千这个已经洞察了声音细微的人眼中,也不过就是一种发出声音的工具而已。他有了其他乐器的基础,很快便掌握了钢琴弹奏的基础。
而后,便开始学习一些比较精深的技巧。比如说,对于音阶的掌握,对于琶音、轮指和和弦呃掌握。对于王九千而言,根本无需进行长时间的、反复的手指独立练习,以及许多指法的练习。
他看一次,便能将指法与乐音对应,并在适当的时候用出来。所以,无论是任何技巧,他只需要看一遍,学一遍即可。这样的学习效率堪称恐怖。
钢琴这种乐器,之所以需要人学很多年,并且花费大量的时间练习。最重要的原因,就是需要不断的练习各种指法。如果指法学一遍就会,练一遍就成,并且不会生疏,那么,学习的时间将会大大缩短。
只一下午,王九千便将这个曾经在国际钢琴赛事上拿过奖的小姑娘的一身本事学了个七七八八。已然能熟练的弹奏《月光奏鸣曲》、《献给爱丽丝》和《少女的祈祷》……
学习速度之快,让教他钢琴的小姑娘黯然失色。深深觉得自己练这么多年琴,时间都花到狗身上去了。而在练琴房外围观的众人,则长舒一口气。感觉心里平衡了许多,原来这货不仅仅是来打击我的,学钢琴也一样妖孽……
明玉的脸色也有些感喟。王九千学一下午的钢琴,水平已经和她练琴十余年差不多了。也不知道找了这么个妖孽男友是福是祸。
明玉知道,参加歌手海选,没有拿得出手,让人眼前一亮的绝活,绝对不行。所以,她打算和王九千用民族乐器和她合奏一首曲目。她让王九千学钢琴,只是想让王九千对于钢琴有所了解。这样才不至于在和她合奏的时候,出什么纰漏。
而眼下王九千的钢琴水平,已经远远超出了她的期待。
第四十一章 声声幻境(一)()
明玉想和王九千合奏的曲子是《乱红》。这首曲调是现代笛子演奏家所做的曲子。古韵流长,却没有寻常古曲的凝滞之感。与钢琴的合奏,宛如天成,自有灵韵。
这是明玉和王九千都非常喜欢的曲子。只不过,王九千对于当众演奏毫无兴趣。所以,即便能掌控声音,也从来都没有想过和明玉合奏一曲。只不过,在听的时候,时常会单曲循环而已。
如今,王九千已然学会奏笛,并且对钢琴也有一定的理解。想来合奏已不是问题。
明玉拿出早已准备好的曲谱,对王九千道:“九千,海选的时候,我想合奏这曲《乱红》。虽然,我暂时配不出适合《乱红》情韵的歌词,但是,钢琴与笛子的合奏,咱们倒是可以先排演一下。”
王九千捏捏明玉的脸,笑道:“怪不得你让我学这么多乐器,原来是早有预谋。”
明玉一阵撒娇。秀恩爱的指数,让练琴房内的小姑娘,和练琴房外的围观众,瞬间受到无数点暴击伤害。引来一阵嘘声。
王九千和明玉两个恋情正热的人,这才觉得有些不妥当。脸红着分开。明玉去练手熟琴,王九千则准备好笛子。他听过无数遍《乱红》,这些日子里,又学了无数音乐知识,以他对于声音的掌控力和对于《乱红》曲子的记忆。
即便是不看谱子,也能将其准确的拆分成一个一个音符。所以,并不看谱。
明玉准备好后,看了王九千一眼。王九千微微颔首,示意明玉自己依然准备好。
明玉手指律动,一串乐音从指间流泻而出。正是《乱红》的前奏。
围观众人,听着这一曲律动,安静下来。钢琴的前奏极短。《乱红》一曲,主要还是用笛子抒情。如同春末随风扬起的落英缤纷。而钢琴的乐声,则如同承接落花的流水,沉淀在曲调的底部,宛转流去。时而显现。
王九千对这一曲《乱红》理解极深,心念自然而动。这一曲笛韵流过,将王九千对于《乱红》一曲中意韵的理解,完全展现出来。虽然,明玉的钢琴水平其实是差了一些,根本没能达到与王九千合奏的水平。也没有将王九千心念中的意韵展现出来。
不过,王九千倒并不介意。以他对于声音的理解和掌控。心念微微一动,便将明玉弹奏出的钢琴声音修饰的圆润自如,而有弹性。并融入到以他笛子曲韵为主的乐调中来。
只是,他有一点并不曾料到。这一曲《乱红》奏起,听在围观众人的耳中,感受却与听其他的曲子全然不同。
都说音乐是没有国界的语言。但是,这种语言却抽象至极,只能表达一种情绪。却不能表达具体的细节形象。只是演奏出来,听在耳中,唤起心中所想而已。所以,不同的人听到相同的曲子,即便是同一个人同一个时间演奏的一模一样的曲子,想起来的具象与细节,也是不同的。
但是,王九千的这一曲却不同。
他奏的这一曲,每一个调子,都是一个心念。而他身为修仙者,虽然如今并没有进入修仙界。但这种心念却也远比其他人强大许多,已经可以成为神识。这种神识,通过乐声直入心中,直接而具象,根本就没有改变过。
这种曲调,根本就不是如同其他曲调一般的唤起想象,而是如电影一般,直接灌输心中。
听这一曲《乱红》的众人。心神被夺。恍然间,进入幻境之中——
但见小桥流水人家,初夏清风起处,春末盛极而衰的繁花,随着清风,逐渐褪落,随风而去。
身周有黯淡将死的香气,凝而不散,与灰尘同在。
仿佛红颜已死,青春不再。可是细看枝头时,却发现繁花落处,不是枯枝。原本并不阔大的嫩叶,逐渐生长起来。觉得万物方生方死,此消彼长,如同一个轮回。
即便红颜已死,也并不是死寂。天暖日长,万物生发。流水落花春去也,如同天上人间。
然而,举步欲行时,并不知该往何处去……
除了王九千之外,所有听到这首曲子的人,都被拉入王九千构想出的幻境中。觉得此情此景曾见,而此心枉然,不由得落下泪来……
甚至,和王九千合奏的明玉也不能免俗。只不过,因为她也是合奏者,是这幻境本身的构成者,所以受到的影响较小。处于旁观的地位,没有那么沉溺。反倒是对《乱红》一曲有了更深的了悟。指尖下流淌出的琴声,更具韵味了。
王九千吹着曲子,心中震动。心中猜测,这或许是他晋级之后,对于声音掌控的新能力。这种能将心念神识化为声音,直接侵入他人心神的能力,在吸纳那块巨大的冰种春带彩翡翠中清凉气息之前,是绝对没有的!
王九千范围广播,曾经看过一篇有关声音武器的章。这种声音武器的构想,并不是基于超声波或者次声波这种人听不见的声音。而是人能听见的声音范畴中,某一个赫兹频率的某一种特殊的声音。
这种声音,可以直接影响大脑。使得人在听到这种声音后产生幻觉。不能准确的对周围环境的变化做出判断和反应。从而瓦解对手的战斗力。
王九千却没有想过这对声音的掌控晋级之后,居然会有对人影响力如此之大、简直如同科幻武器一般的能力出现!
也就是今日吹的是比较平和的《乱红》,如果演奏的是《十面埋伏》,谁知道这群人会不会如楚霸王一般就地自杀?而对人心志影响比较大的音乐,远不止华夏民乐一种,如果直接奏《安魂曲》呢?《黑色星期五》又会怎样?
这真真是神佛才有的手段。
而王九千也能清晰的感觉到,他对于声音的掌控与领悟,也不过是刚刚开始而已。以后会出现什么逆天的能力出现,真心说不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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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一章 声声幻境(二)()
一曲吹罢,众人从幻境中醒来,发觉自己满脸泪痕。想起刚才听到的直入心神的宛转曲调,不由得赞叹不已。雅一些的说:“此曲只应天上有,人间能得几回闻。”
直接一点的说:“就这合奏参加海选,哪怕是一个字都不唱,也能拿冠军……”
现实一些的早已经扑了上去,对王九千道:“同学,给个签名吧!我坚信以后绝对会升值的……”
王九千满头黑线。
而心中还是欣喜的。他虽然控制着自己,不主动与修仙界接触。以免带来不可测的危险,但是既然继承了谛听一世修为,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