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悠兰之蓝-第51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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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爱你。”
  “我爱你们。”
  每次我和悠兰说“我爱你”的时候,她的回答永远都是亘古不变的“我爱你们”。虽然,我知道她说的我和孩子们,是这个家,但是我却多希望,她能单独对我说一次“我爱你”。
  悠兰见我不说话,于是停下手里的活,转过身来与我四目相对,她温柔地送上自己的双唇,我自然是全情投入。一个载满甜蜜的吻过后,悠兰用她波光潋滟的眸子看着我,“立昇,过去的事情我真的不想再提。你只希望你知道,现在对于我来说,没有人比你和孩子们对我而言更重要,你们是这世界上我唯一会用生命去守护的存在。”
  我和悠兰结婚快六年了,我们从来没有吵过架,也从来没有说过与彼此的从前有关的话题。就像我,我虽然也曾几次想要告诉悠兰,我的前女友曾和我有八年的感情,最后却是打掉了属于我们的孩子,和一个富二代远走高飞。不是我还放不下,而是总觉难以启齿,而越是和悠兰相处便越觉得没有再提的必要了。
  我多珍惜与她的现在,我们的过去如何,已经影响不了我们的现在了。
  悠兰的过去感觉就像是她生命里的禁忌,说实话,我虽然也曾好奇过,但是我尊重她。这辈子,或许我还能等到她愿意告诉我的那一天。那个时候,我们或许已经白发苍苍,一起躺在摇椅上晒太阳,然后把彼此生命中所有充满伤痛的过往,所有曾经在对方生命里错过的故事,一一细细讲述。
  就像为什么她替那个孩子取名叫做“江添”。虽然那个时候,悠兰也曾轻描淡写地说起过,这个世界上又添了一个新生命。但是,我知道,这个名字应该还有一些别的意义。
  我不说,并不代表我不明白。
  一个女人要有多爱一个男人,才会在被狠心抛下以后,还愿意一个人承担下所有的痛苦和孤寂,替这个男人生下他的孩子。
  悠兰曾经很爱过一个男人。
  我知道这是一个不容改变的事实,我也并不觉得有多难接受。我也曾深爱过我的前女友。我们本来就是带着各自的故事与背景相遇的,我们能够接受包容彼此的过去,这些都是我们能够在一起的前提。也是我们能够获得幸福的基础。
  而我一直想着的,都是与她的未来。一起把孩子抚养成人,一起相伴到老,直至蹒跚白发。
  想到这里,我又想起一个一直以来的小疑问。
  从我认识悠兰到现在,我就只看见她留过一次长发。那还是我刚刚认识她的时候,在我的印象中她本该一直都是长发飘飘的模样,可是她却在江添出生前一个月,毫无留恋地剪掉了自己的一头长发,后来就一直都留着短发。
  我后来也问过悠兰,“为什么要把头发剪了?”
  她告诉我,“坐月子的时候是不能洗头和洗澡的,我可不想看到我的头发打结长满虱子。”
  “那后来为什么又没再留长发呢?”
  记得那时悠兰有些无奈地看着我,道:“你是男的,所以你不懂。留长发很麻烦,打理长发更麻烦。而且,长头发还很费洗发露耶。我这叫勤俭持家,懂么?”
  那个时候就这么被她插科打诨,蒙混过关。
  我本来也不是喜欢纠结这种小事情的人,可是——我重新抱住悠兰,“兰,你就没有想过重新留长发吗?”
  悠兰没有回头,一边忙着手上的事情,一边问:“怎么了吗?我为什么要留长发?”
  “因为,我觉得你长发更好看。”
  悠兰突地停下了手上的动作,显得有些怔忪的样子,似乎是没料到我会这样说。她沉默了好一阵,才有些委屈地回到,“不留不行吗?”
  我也是一愣,转过头去看到她脸上有些失落的表情,突然觉得有些无措,“兰,我不是那个意思。”
  悠兰却回过身来紧紧抱住我,“立昇,我留了短发以后就再也不想留长发了。我喜欢短发。我不留长发就留短发不行吗?你会不会因此讨厌我?”
  我被悠兰的话吓了一跳,她怎么会这样想。我从来没有见过她这样敏感不安的样子,急忙安慰道:“都是两个孩子的妈妈了,怎么还这么孩子气呢?我怎么可能因为你留着你喜欢的短发,不想留我喜欢的长发就讨厌你。傻瓜,不管你是什么样子,我对你的心都是一样的。你喜欢短发,那就留短发便好。对于我来说,最重要的是,你觉得开心。”
  “人家都说一孕傻三年嘛~”悠兰的声音微微听来有些哽咽。
  我用力将她抱得更紧,“真是一个不折不扣的傻丫头!长发短发又有什么关系,这样的小事情,怎么比会比你喜欢,比你觉得开心还要重要呢?我只是随口问问罢了,你这样怎么了。难道你就对我这么没有信心吗?你放心,没有什么东西,没有任何事情,可以动摇我对你的感情。我想要与你相伴到老的心可是金刚石做的!”
  悠兰听后,似乎用尽了双臂全部的力气将我牢牢抱住,有种生怕我会跑掉或消失的在意感,让我觉得满心生花。良久良久,我听见她轻声缓缓道:“立昇,我爱你。”
作者有话要说:  

☆、温莎莎篇——退守

  似乎从来没有人对于我为什么会进这行感兴趣,他们感兴趣的不过是,我的例假什么时候结束吧。
  进这行的每个人大概都有自己的故事。一段血泪辛酸史,或是一段叛逆放纵史。
  我大概可以算是前者吧。
  那个时候,我还叫陆雯雯。说来有些可笑,起因是我青梅竹马的小男友急需一笔钱,我想尽我所能帮助他,就悄悄到了全市最大的酒吧做陪酒小姐。我是在上大学以后,才发现自己很能喝这个特长的。虽然也会偶尔被揩油,但是毕竟不是卖身,我想这样就可以帮到我的男朋友,对于那个时候天真无邪的我,也真的是蛮拼的。
  我做了快一个月,虽然每天都要喝很多酒,但是收入加上客人给的小费,收入真的颇可观。我把那笔钱存起来,想着再做一个月就可以全身而退了。事实上,想要从那样的地方全身而退真的无异于天方夜谭。我想那个时候的自己终究是太年轻了,没有经历过多少肮脏恐怖的事情,居然始终相信不管做什么,自己毕竟是身在一个法治社会的。
  我始终记得那天,那是我一辈子的噩梦。那天因为客人太多,人手不够,就由我和另一名叫小米的陪酒小姐陪着四个客人喝酒唱歌。那四个长得五大三粗的男人都蛮能喝的,长得本就娇弱的小米很快就被他们灌醉,看她似乎是想吐,其中有一名男人就自告奋勇地带着小米去了厕所。
  之后,我就轮番被那剩下的三个男人灌酒。好在我酒量不错,虽然头又晕又沉,但也勉强还能保持清醒。当我察觉到事情不太对劲时,是在小米和那个男人出去过了半小时都还没有回转的时候。
  我借口出去找小米,却被一个男人猛地拉回去压在沙发上,接着另一个男人就伸手死死捂住了我的嘴。我无法形容出那三个男人那一刻脸上猥琐下淫的表情,我只知道自己那一刻面对将发生的事情的万念俱灰。
  我真的没想到这样的事情会这样就发生在自己的身上。
  就这样,好像也就一瞬间,我的身体和尊严都被碾碎,伤痕累累,体无完肤。
  虽然没办法呼救,我还是拼了命挣扎。各种酒和碎掉的玻璃撒了一地,终于还是惊动了隔壁包房的人。
  但是当他出现的时候,一切都还是太迟了。
  我不知道他是什么时候又是怎么突然出现在包房里的,那个时候我的意识已经有些模糊了。我就记得他那双装满关切与温柔的眼眸,他脱下外套盖在我身上,轻轻拉住我的手,附在我耳边轻声问我,“小姐,需要我帮你报警吗?”
  我脑子里空白一片,却还是迟疑着摇了摇头。
  我曾相信法制,却不是能将自己的伤痛示之于众的人。
  然后,我就听到他对那三个人说:“既然出来玩,这行的规矩你们也该懂的。一位一次的价位,还有医药费,再加上小姑娘被你们吓成这样,所有费用一式三份,你们每个人都要出一份,这件事就算是完了,不然那就只能法庭上见了。要钱还是要自由,你们自己看着办!”
  那三个无赖哪里有那么容易买账,都说:“你TMD谁呀?”
  “我是律师。怎么,要看我的律师证吗?”说着还真的就从包里掏出一个东西到那三个人面前晃了一圈。”
  最后,那三个人也是傻眼了,什么也没说,一个接一个把钱放在茶几上就通通落荒而逃。
  后来那名自称是律师的人将我送到了酒店,帮我把一切手续都办好以后,就很绅士地离开了。
  也是在很久以后,当我开始真正进入这个行业以后,我才知道,那个自称是律师的人,便是江天。
  先说回那件事情的后续吧,我与江天的缘分,那已经是后话了。
  我把我得到的所有的钱,当然其中也包括江天替我讨回的那一大笔,都放到了我男朋友的面前。
  他问我,“钱是哪里来的?”
  我说:“你不用管,反正不是借高利贷,也是偷来抢来的。”
  后来,他发现了我脖子上的细小伤痕,终于还是起了疑心,“你就为了这点钱,把自己卖了?你怎么会这么肮脏下贱!”
  我被那四个字刺痛,眼泪止不住地落下来,“我也不想的!我不过是想去陪酒挣钱,却被人强……”
  我实在是说不出那个字眼,可是他也明白了。
  他的脸上写满了难以置信,“为什么要去那种地方?我让你去挣这种钱了吗?这样的钱我一分也不会要!你真让我觉得恶心!”
  这是他对我说的最后一句话,然后他就离开了我。
  我做这么多事都是为了他,我不求他会有多感激我,可是,我也没想到,自己所谓的爱会变成下贱肮脏,让人避犹不及。
  我想说出爱就是牺牲和成全这样的话的人,脑子肯定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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